[公告]塞力斯: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年半年度)

时间:2017年08月29日 23:34:53 中财网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7年半年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16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2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74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6.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833,4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
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8,842,028.9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3,991,371.04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29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元)
2016 年 10 月 25 日募集资金总额 342,833,400.00
减:发行费用 28,842,028.96
2016 年 10 月 25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13,991,371.04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398,443.30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27,745,517.14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6,644,297.2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344,219.44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66,375,680.81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612,835.8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
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
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
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
支行(账号 1279056153104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 698232674)、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 4205012669080000031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账号 38320188000194484)等银行开设了 4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127905615310410 9,792,696.7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698232674 224,909.4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42050126690800000312 10,441,939.2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38320188000194484 153,290.47
合 计 20,612,835.83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与保荐机构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等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
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3,991,371.0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94,121,197.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6 年度 227,745,517.14
2017 年 1-6 月 66,375,680.8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预计达
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或实
际投资项目[注 1]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注
2]
1
扩大医疗检验集约
化营销及服务业务
规模项目
230,429,300.00 230,429,300.00 230,429,666.00 230,429,300.00 230,429,300.00 230,429,666.00 -366.00 34,784,208.25 [注 3]
2
仓储物流供应链建
设项目
21,291,100.00 21,291,100.00 10,103,435.00 21,291,100.00 21,291,100.00 10,103,435.00 11,187,665.00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注 4]
3
凝血类体外诊断试
剂生产技术改造建
设项目
20,000,300.00 20,000,300.00 11,317,425.91 20,000,300.00 20,000,300.00 11,317,425.91 8,682,874.09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注 5]
4 补充流动资金 42,270,671.04 42,270,671.04 42,270,671.04 42,270,671.04 42,270,671.04 42,270,671.04 不适用 [注 6]
小计 313,991,371.04 313,991,371.04 294,121,197.95 313,991,371.04 313,991,371.04 294,121,197.95 19,870,173.09
注 1:公司在募集资金前后投资项目无变化。
注 2: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均处于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使用尚未完毕。

注 3: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230,429,300.00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30,429,666.00 元,
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 100%。该项目资金效益正在逐步体现。

注 4: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主要是提高公司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和物流系统管理电子化水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 5: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20,000,300.00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317,425.91 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 56.59%,改造尚未
完成。

注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截至期末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使用金额 19,870,173.09 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6.33%。

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按照实际业
务需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使用完毕。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募投项目预计
2017 年 12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募投项目预计 2017 年 12
月底前完成。

2、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
诺存在差异,是由于使用了募集资金利息 366 元所致;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及凝血类体外
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是由于上述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3、募投项目未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所列
情形。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主要是提高公司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和物流系统管理电子化水平,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6]012174 和众环专字
[2016]012225 号),截至 2016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
投资额为 179,946,482.82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三)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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