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安泰集团:2017年半年度报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408 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08 公司简称:安泰集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安泰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若涉及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 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3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5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0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7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9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安泰集团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李安民 国贸公司 指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宏安焦化 指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安泰型钢 指 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 安泰能源 指 山西安泰集团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包装公司 指 山西安泰集团介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筑公司 指 山西安泰集团介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泰云商 指 山西安泰集团云商有限公司 汾西瑞泰 指 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汾西中泰 指 山西汾西中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泰钢铁 指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冶炼公司 指 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安泰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XI ANTAI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ANTAI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锦龙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代行职责)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锦龙 刘明燕 联系地址 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电话 0354-7531034 0354-7531666 传真 0354-7536786 0354-7536786 电子信箱 securities_dpt@antaigroup.com securities_dpt@antaigroup.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32002 公司办公地址 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32002 公司网址 http://www.antaigroup.com 电子信箱 securities_dpt@antaigroup.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泰集团 600408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537,169,512.27 941,821,467.78 169.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016,093.17 -354,488,634.9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79,261,635.98 -307,069,699.93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372,381.00 -82,934,579.18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97,215,852.45 964,970,322.21 -7.02 总资产 6,310,529,778.67 6,471,912,666.25 -2.4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3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35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8 -0.30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9 -25.89 增加18.7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8.51 -22.43 增加13.9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随着钢铁焦化市场的逐步好转,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产销量增加,同时销售价 格上涨,使得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净利润亏损大幅减少。同时,销售回款 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增加。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503.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4,110,264.8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419,278.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201,066.82 所得税影响额 -225,872.84 合计 12,245,542.81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其制品、型钢、电力、矿渣细粉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炼焦采用的是JN60-6型焦炉,设计产能为240万吨/年,产品主要销售给钢铁企业; 120万吨/年H型钢生产线采用了国内外成熟可靠的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可生产各种H型 钢50多个产品规格,主要以中大型H型钢为主,系国内乃至亚洲首条能够生产特大规格 HN1000*300系列的H型钢专业生产线。H型钢产品作为一种新兴建筑钢材品种,主要应用于陆 地和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桥梁、高层建筑、大型电力和水利建设、环保工业厂房等重要领域。H 型钢代表了建筑材料市场的发展方向,是极具潜力的钢材品种; 电力总装机容量为74MW,其中包括:2×3MW煤气发电机组、1×6MW煤气发电机组、2×25MW 煤气机组以及1×12MW干熄焦余热发电机组,所发电量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 年产80万吨矿渣细粉生产线采用的是先进的新型立式辊磨粉磨工艺,产品生产成本低,经 济效益良好,广泛用于建筑等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 多年来,公司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打造焦化钢铁生态工业园区。焦 化、型钢、电力等各产业之间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和转化率、减 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绩效为目的,通过“工艺衔接”和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接环补环” 方式,使各工序与原材料和废弃物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使园区内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 余热余压资源都得到了合理的应用,形成了独特的安泰循环经济产业链。 公司焦炭业务上游是煤炭行业,下游是炼铁、炼钢行业。公司炼焦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煤炭 主要靠外购,生产的焦炭主要销售给钢铁生产企业。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化工产品如焦油、 粗苯、硫铵直接外销,而焦炉煤气、干熄焦余热则用来发电,所发电力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 的生产运行所需。公司型钢业务主要是采购关联方的专属钢坯(异形坯)生产H型钢,采购价 格由双方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协商确定公允价格,型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销售给 新泰钢铁,销售价格由双方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参考山西省废钢市场当月的平均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允价格。 焦炭主要应用于钢铁、有色、化工、机械等行业,85%以上应用于高炉生产,其专属性很强, 钢铁行业的发展直接决定着焦炭的需求量和发展空间。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其 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有较大相关性,宏观政策导向的变化和经济发展 中存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会对钢铁行业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循环经济优势: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司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 能源的利用率、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效益为目的,经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通过“工艺衔接”的方式来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将洗煤、焦化、化工、发电、特钢、矿渣粉 等行业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形成了独特的循环经济模式。2007年,经国家发改委、国家环 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文核准,公司被列入第二批国家循环经 济试点单位。由于循环经济产业链的运行,不仅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而且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同行业中保持较低水平,大大提高了资源的产出效益。 2、产品优势:公司目前的焦炭年生产能力已达到240万吨,是山西省三大焦化龙头企业之 一。公司炼焦采用的JN60-6型焦炉在炭化室高度和装备水平上目前在我国均处于领先水平,技 术成熟可靠,同时配备的干熄焦等生产工艺以大大减少了环境污染。安泰型钢公司拥有120万 吨大型H型钢厂生产能力,其轧钢工艺采用了国内外较为成熟可靠的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可生产各种H型钢50多个产品规格,最大规格为腹板高度1008mm。公司生产的 “安泰牌”一级冶金焦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安泰牌”热轧H型钢产品被评为用户满意产 品。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主导产品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3、资源优势:晋中煤炭资源丰富,运输便利,大规模发展焦化工业有着优越的比较成本优 势和物质供给条件。加之公司已积极参与煤炭资源整合,并合资开发煤炭资源,未来能够给公 司的焦炭生产提供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另一方面,园区内有钢铁生产企业,可为公司提供 稳定的型钢生产所需的钢坯原料,从而进一步节约采购和运输成本。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以来,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 我国经济延续了去年以来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随着“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的扎实 推进,产需结构进一步优化,供求关系得以改善,钢铁、焦化行业总体趋势向好。根据国家统 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上半年,全国粗钢产量为41,974.5万吨,同比增长4.6%;全国钢材 产量为55,154.7万吨,同比增长1.1%;全国焦炭产量为22,105.9万吨,同比增长2.4%。 报告期内,随着钢铁焦化市场的逐步好转,主要产品焦炭与H型钢的销售价格同比也有所 上涨,公司产能利用率和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大幅提升,但同时因受制于所用原材料 主焦煤、钢坯都需要外购,采购价格的同比上涨致使公司主要产品的盈利能力并未能得到明显 改善。另外,公司带息负债较高,需承担大额的财务费用。受以上因素影响,使得公司2017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仍为亏损。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金融环境,公司上下齐心协力,管理层审时度势,积极应对焦 化、钢铁市场波动,克服流动资金紧张等不利因素,科学优化生产组织,适时调整经营计划, 强化内部管理,力推降本增效,通过各项积极应对措施基本保证了公司生产的稳定顺行。报告 期内,公司共生产焦炭86.02万吨、型钢35.53万吨、电力2.13亿度、矿渣粉18.24万吨;销 售焦炭84.17万吨、型钢35.86万吨、电力1.98亿度、矿渣粉16.78万吨。公司共实现营业收 入25.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7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537,169,512.27 941,821,467.78 169.39 营业成本 2,265,358,095.76 940,435,116.20 140.88 销售费用 85,726,331.66 58,594,729.77 46.30 管理费用 59,970,956.81 66,141,321.50 -9.33 财务费用 114,450,326.74 132,495,476.18 -13.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372,381.00 -82,934,579.18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3,613.73 -6,252,591.32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618,056.98 -23,484,630.83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产品焦炭、型钢产销量增加,且销售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产品焦炭、型钢产销量增加,且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产品焦炭、型钢销量增加,相应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根据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不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受此影 响,本期管理费用中不再核算税费,而上年同期管理费用中核算了相关税费;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根据2017年5 月10 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贴息款冲减了财务费用,致使财务费 用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焦炭、型钢产销量增加, 且价格上涨,销售商品收到的货款增加,同时,报告期内收回部分关联方所欠账龄较长的货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方面支付的 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现金有所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期期 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397,779,762.67 6.30 17,764,560.17 0.27 2,139.18 随着经营好转,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货 币资金相应增加 应收票据 59,591,835.00 0.94 1,270,097.66 0.02 4,591.91 同上 应收账款 1,313,864,603.54 20.82 1,921,172,907.46 29.68 -31.61 报告期内加大催收回款力 度,收回部分关联方及客户 所欠货款 预付款项 53,610,002.95 0.85 30,137,574.73 0.47 77.88 主要是增加了预付材料采购 货款及铁路运输费用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102,839,224.93 1.63 3,173,128.12 0.05 3,140.94 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 进项税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402,390,120.51 6.38 226,536,632.65 3.50 77.63 主要是型钢产品以预收账款 销售结算为主,产销量增加, 预收账款有所增加 应付利息 299,384,644.10 4.74 226,027,400.71 3.49 32.46 未到结息期计提的应付利息 与期末未支付的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5,014,040.30 0.08 10,028,080.70 0.15 -50.00 报告期内摊销所致 长期应付款 39,920,307.43 0.63 57,589,658.43 0.89 -30.68 报告期内按协议支付了融资 租赁对应的租金所致 专项储备 348,111.24 0.01 1,086,487.83 0.02 -67.96 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大了对安 全费用的支出使用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身拥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为公司的长期/短期借款提供担 保;以拥有的控股子公司宏安焦化75%的股权以及宏安焦化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为 宏安焦化45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另外,因涉诉事宜,公司合计21,527.93元银行存款及持 有的汾西瑞泰1.1662亿股权被冻结(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 名称 所处 行业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宏安 焦化 焦化 生产、销售焦炭及焦化副 产品 4,000万 (美元) 106,818.49 16,888.98 120,837.91 2,782.19 安泰 型钢 钢铁 生产、销售H型钢、钢材 50,000 174,277.20 141,848.00 102,987.05 -145.74 国贸 公司 贸易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 售、批发、零售等 10,000 6,628.70 3,414.62 5,793.56 1,638.25 安泰 能源 投资 煤炭企业及焦化企业的 投资管理 5,000 20,676.80 4,817.79 0 -0.08 包装 公司 加工 生产、销售编制袋、塑料 制品等 100 23.59 -279.74 17.21 -17.74 建筑 公司 建筑 建筑活动 100 236.40 61.65 0 -5.88 安泰 云商 贸易 网上贸易代理,互联网零 售销售;货物运输代理等 5,000 22,958.35 8.50 23,145.75 8.50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 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焦炭和H型钢业务,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速 度和结构调整有较大相关性,宏观政策导向的变化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会对钢 铁行业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通过产业链的延伸,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2、资源供应风险:公司生产焦炭、型钢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原煤、精煤和钢坯。虽然公司已 针对原材料因素加大与长期供应商的合作,确定原料采购计划,但是如果国内外煤炭市场和钢 材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影响原料供应价格及供应量,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公司通过加大与各大原料供应商的合作,力求为公司提供较为稳定的原料来源。 3、环境保护风险:煤炭和钢铁行业属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虽然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一整 套环境保护制度,并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污水处理装置、除尘装置、硫回收装置、微量化 学元素回收装置等,有效控制了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有害污染,提高了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程 度。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保护 标准日趋严格,公司未来为执行环境保护的新政策和新标准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和资本性支出, 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 4、经营风险:近几年来,国家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焦化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利润率低下, 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承受着巨大的经营压力。同时,区域信贷环境不断趋紧,融资成 本加大,财务费用居高,使得公司主营业务亏损。未来,钢铁焦化行业的复苏情况将直接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运营管理,增强各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 从而有效控制生产成本,节省各项费用支出,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以应对潜在的经营风险。 在妥善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的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围绕行业整合、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等长 远发展规划,开拓新业务,增强盈利能力。 5、流动性风险: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严重影响,公司近年来主营业务亏损,流 动资金紧张,致使部分银行贷款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到期承兑汇票未能按期兑付。对于已逾 期的债务,公司正在与金融机构积极协商解决办法,对于尚未到期的债务,公司也将在债务到 期前提前与金融机构做好沟通,以确保到期债务能够正常续贷。同时,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正 在沟通,将公司现有短期贷款转为中长期借款,并变更现有结息方式,从目前“按季结息”为 主变更为“利随本清”,以降低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此外,为应对流动性风险,未来公司将 继续努力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和融资能力,从而有利于公司 偿债能力的提升,降低财务风险。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02-24 www.sse.com.cn 2017-02-25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03-13 www.sse.com.cn 2017-03-14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 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履 行期限 是否及时 严格履行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控股股东 李安民 新泰钢铁对安泰集团逾期的 应付账款最晚在2017年12 月底之前偿还完毕 2017.3 2017.12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控股股东 李安民 避免利用任何方式与公司展 开同业竞争活动 2001.4 长期 否 是 与再融资相关 的承诺 解决关 联交易 公司及 新泰钢铁 在2019年底之前,通过将冶 炼公司的资产及业务全部转 让或其他方式解决关联交易 2014.6 2019.12 是 是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强调事 项段中提到的应收关联方款项问题,关联方新泰钢铁及其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在2017年12月 底之前偿还完毕。本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将积极督促关联方切实履行还款承诺,尽早收回欠 款,降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针对逾期银行借款、应付利息、未缴税费及社保,公司将积极筹 措资金,并与金融机构债权人及税务、社保部门沟通,妥善解决该等欠款问题。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尚未完结的涉诉事宜: (1)本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入短期借款42,060,000.00元,因未按时 履行合同还款义务,债权人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6月,公司收到(2015) 并民初字第8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渤海银行太原分行借 款本金4,206万元及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本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书中判决的罚 息内容,就一审判决已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 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陆续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投资者索赔的 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121份应诉通知书,请求赔偿金额共计人民 币14,908,485.07元。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积极应对。 截至目前,该等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报告期内已判决或已调解的案件: (1)本公司向山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形成应付账款782,119.50元,因公司未能 及时付款,债权人向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介休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作出(2016) 晋0781民初1471号民事判决书,要求本公司向电机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公司与电机公司就还款事宜达成和解协议,目前公司正在按协议约定还款中。 (2)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本公司于2010年4月14日将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同时申请冻结深港公司银行存款3,248,370.00元。后该案经山西省高级人 民法院以(2015)晋商终字第101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依判决深港公司应支付本公 司违约金939,780元,本公司应向深港公司支付工程款859,416.33元。深港公司认为本公司申 请冻结深港公司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给深港公司造成期间利息损失1,204,241.75 元,对于因本公司保全行为给深港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深港公司向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2017年6月,公司收到介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 晋0781 民初1753号民事判决 书,驳回原告深港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3)公司与北京中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焦炭销售协议》,该公司预付本公司货款 3,000万元用于购买焦炭。受经济形势的不利影响,本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供货,双方合意解 除合同。因本公司未能及时全部退还中阿公司货款,中阿公司就此事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2017年4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晋01民初274号调解书,约定本公 司退还剩余货款16,787,049.40元,并承担部分利息4,000,000元,目前公司正在按协议约定还款中。 (4)本公司与向唐山联强冶金轧辊有限公司采购轧辊形成应付账款315,824.00元,因未 按时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债权人向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2月12日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 晋07 民终229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约定我公司支付其货 款269,280元、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5,39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后,双方再无权利纠纷。 2016年12月20日介休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晋0781执858号执行通知书,要求本公司向 唐山联强履行付款义务。截止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执行完毕。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关联方新泰钢铁未能在2017年2月底之前偿还经营性占用本公司的资金及违约金, 变更承诺的方案也未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收到山西证监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本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详见公司临2017-022号公告)。 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关联方还款承 诺的履行期限延长十个月,即新泰钢铁对安泰集团逾期的应付账款最晚在2017年12月底之前 偿还完毕。在此期限内,如果通过本次债务重组不能全部偿还本公司欠款,新泰钢铁及其实际 控制人承诺,将以向本公司支付现金、提供所需产品或其他方式偿还剩余的经营性欠款及相应 的违约金。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形。 近年来,由于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严重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致 使部分银行贷款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到期承兑汇票未能按期兑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有人民 币贷款等债务本金98,280.95万元、外币贷款本金4,500万美元逾期债务正在协商解决中。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一次会议及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公司二○一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确认及二○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对公司与关联方新泰钢铁在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实际发 生情况见下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 交易方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 方式 新泰钢铁 冶炼公司 销售商品 焦炭 市场价 680,850,995.88 56.33 按月结算,并 在下一季度终 了前支付上季 度款项 销售商品 电力 国家定价 88,697,484.00 99.47 销售商品 物料 成本加成 7,208,064.09 72.01 销售商品 矿产辅料 市场价 6,725,337.67 90.67 销售商品 焦炉煤气 内部成本价 23,798,490.60 100.00 销售商品 废钢 市场价 35,958,107.72 100.00 提供劳务 运输劳务 计划结算价 40,083,928.82 99.30 购买商品 钢坯 市场价加成本差价 888,745,844.24 100.00 购买商品 高炉煤气 内部成本价 37,889,419.92 100.00 购买商品 转炉煤气 内部成本价 7,298,400.60 100.00 购买商品 水渣 内部成本价 2,374,127.70 100.00 合计 / 1,819,630,201.24 / 关联交易 的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同处同一工业园区,在地域上紧密相连;又由于生产工艺上的相互衔接,公司与 关联方整体构成了一个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的焦炭产品是关联方炼铁的原材料,而关联方炼 钢所产钢坯是公司型钢产品的原材料,关联方炼铁、炼钢过程中所产煤气又是公司发电的燃料 动力。基于地域与工艺上的衔接,以及原材料采购和运输上的协同效应等现实原因,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有着持续的关联交易,双方互为买卖关系。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方 担保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系 被担 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 期(协议签 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 类型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担保 是否 逾期 是否 存在 反担 保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安泰 集团 公司本部 新泰 钢铁 125,000,000.00 2015-01-12 2015-01-12 2016-01-09 连带 责任 担保 否 是 否 是 100,000,000.00 2014-11-25 2014-11-28 2020-11-20 否 否 否 是 100,000,000.00 2014-11-25 2014-12-05 2020-12-04 否 否 否 是 130,000,000.00 2014-11-25 2014-12-09 2020-12-08 否 否 否 是 100,000,000.00 2014-11-25 2014-12-10 2020-12-09 否 否 否 是 66,000,000.00 2014-11-25 2014-12-11 2020-12-09 否 否 否 是 100,000,000.00 2016-05-06 2016-09-30 2017-07-10 否 否 否 是 70,000,000.00 2017-06-06 2017-06-06 2018-06-01 否 否 否 是 77,000,000.00 2014-12-31 2014-12-31 2017-12-31 否 否 否 是 27,430,284.27 2014-12-30 2014-12-31 2017-06-15 否 是 否 是 60,000,000.00 2015-06-25 2015-06-25 2021-06-21 否 否 否 是 48,000,000.00 2015-06-25 2015-06-25 2021-06-21 否 否 否 是 48,000,000.00 2015-06-25 2015-06-25 2021-06-21 否 否 否 是 48,000,000.00 2015-06-25 2015-06-26 2021-06-21 否 否 否 是 48,000,000.00 2015-06-25 2015-06-26 2021-06-21 否 否 否 是 48,000,000.00 2015-06-25 2015-06-26 2021-06-21 否 否 否 是 48,000,000.00 2015-06-25 2015-06-26 2021-06-21 否 否 否 是 48,000,000.00 2015-06-25 2015-06-26 2021-06-21 否 否 否 是 100,000,000.00 2015-06-29 2016-06-29 2019-06-29 否 否 否 是 415,000,000.00 2016-04-11 2016-04-08 2018-04-08 否 否 否 是 100,000,000.00 2017-01-01 2017-01-01 2020-12-31 否 否 否 是 43,200,000.00 2017-06-01 2017-06-01 2017-11-23 否 否 否 是 140,000,000.00 2017-06-01 2017-06-01 2017-12-01 否 否 否 是 19,800,000.00 2017-06-01 2017-06-01 2017-09-15 否 否 否 是 263,000,000.00 2017-06-01 2017-06-02 2018-05-31 否 否 否 是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636,000,0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372,430,284.27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453,651,970.97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826,082,255.2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314.9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2,372,430,284.27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2,727,278,284.27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2,396,082,255.24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注:重复担保事项只需计算一次) 2,727,278,284.27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程 项目始终坚持环保“三同时”原则,从源头抓起,积极防治污染,全力打造绿色、园林式企业。 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公司焦炉尾气SO2、NOx排放量有所超标,主要是由于本 公司焦化项目原设计采用的是H.P.F煤气脱硫法,该方法无法实现新标准要求的SO2低于 50mg/m3、NOx低于500mg/m3排放浓度。2015年5月份,公司与山东阳光天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了焦化脱硫项目总承包合同,开始实施脱硫技术改造工程。2016年10月初,公司焦化脱硫项 目已全部建成投运,并已向介休市环境保护局、晋中市环保局申请验收。2016年12月,晋中 环境保护局对本公司焦化在线监测进行了比对监测,现焦化脱硫项目设施运行正常。2017年2 月3日,我公司焦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已经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同时,我公司积极 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对焦化加热产生NOx进行了操作工艺控制,已稳定达标。至此,我公司焦 炉尾气污染物排放已经全面实现达标。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 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施 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 命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涉及金额5,110,264.87元;收到政府贴息补助资金,冲减了财务费用, 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涉及金额16,000,000元。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1,546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 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李安民 0 317,807,116 31.57 0 质押 317,807,116 境内自然人 张素芬 17,520,000 1.7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胡海艳 13,108,086 1.30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徐开东 7,061,229 0.70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许军 -400,000 4,387,500 0.4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尹顺仙 3,818,500 0.38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胡友泽 3,586,900 0.36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苏佳伟 2,757,700 0.27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金嵘霏 59,750 2,614,825 0.26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廖玉梅 2,563,975 0.25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李安民 317,807,116 人民币普通股 317,807,116 张素芬 17,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20,000 胡海艳 13,108,086 人民币普通股 13,108,086 徐开东 7,061,229 人民币普通股 7,061,229 许军 4,387,500 人民币普通股 4,387,500 尹顺仙 3,818,500 人民币普通股 3,818,500 胡友泽 3,586,900 人民币普通股 3,586,900 苏佳伟 2,757,700 人民币普通股 2,757,700 金嵘霏 2,614,825 人民币普通股 2,614,825 廖玉梅 2,563,975 人民币普通股 2,563,97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知道其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一) 397,779,762.67 17,764,560.1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二) 59,591,835.00 1,270,097.66 应收账款 (三) 1,313,864,603.54 1,921,172,907.46 预付款项 (四) 53,610,002.95 30,137,574.7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五) 387,609,546.51 388,265,289.9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六) 428,169,975.79 438,553,923.9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 102,839,224.93 3,173,128.12 流动资产合计 2,743,464,951.39 2,800,337,482.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 158,720,000.00 158,72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九) 41,406,356.31 41,406,356.3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十) 3,101,035,694.90 3,205,953,905.91 在建工程 (十一) 76,683,206.15 74,591,337.2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十二) 597,852.9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十三) 186,252,471.99 188,534,339.7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四)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十五) 2,369,245.00 2,369,24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67,064,827.28 3,671,575,184.22 资产总计 6,310,529,778.67 6,471,912,666.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十六) 1,120,409,513.08 1,381,409,513.0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十七) 287,307,240.27 358,344,237.10 预收款项 (十八) 402,390,120.51 226,536,632.65 应付职工薪酬 (十九) 227,178,185.83 222,475,551.47 应交税费 (二十) 203,027,355.35 229,190,740.76 应付利息 (二十一) 299,384,644.10 226,027,400.7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二十二) 236,389,597.14 214,876,462.6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二十三) 1,228,701,283.92 1,370,875,583.60 其他流动负债 (二十四) 5,014,040.30 10,028,080.70 流动负债合计 4,009,801,980.50 4,239,764,202.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二十五) 1,269,795,778.99 1,115,879,414.9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二十六) 39,920,307.43 57,589,658.4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二十七) 4,000,000.00 递延收益 (二十八) 50,333,460.59 53,677,338.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60,049,547.01 1,231,146,412.08 负债合计 5,369,851,527.51 5,470,910,614.8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二十九) 1,006,800,000.00 1,006,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三十) 1,463,038,374.23 1,463,038,374.2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三十一) 348,111.24 1,086,487.83 盈余公积 (三十二) 132,478,102.05 132,478,102.0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三十三) -1,705,448,735.07 -1,638,432,641.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97,215,852.45 964,970,322.21 少数股东权益 43,462,398.71 36,031,729.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0,678,251.16 1,001,002,051.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10,529,778.67 6,471,912,666.25 法定代表人:杨锦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134,642.34 645,150.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