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集团: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7年08月30日 23:33:06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现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9,493.84
万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90,560,8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02,999,9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2,999,996.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1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8日全部到帐,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股本的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6]000412号)。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2.23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48亿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控制和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2016年5月26日,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与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6月12日,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项用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
购项目。

2016年6月30日,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北京青龙湖腾
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实地产”)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安
信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项用于“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以及“丰
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6年7月20日,国开东方与我公司、安信证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
行就“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
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10月26日,腾实地产与我公司、安信证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以
下简称“双榆树支行”)就“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12月21日,腾实地产将双榆树支行专户存储的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转账至腾实地产在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97492030),并于2016年12月21日将双榆树支
行专户予以注销,我公司、腾实地产、安信证券与双榆树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随之终止。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专户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
文化宫支行

01090012131080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1,299.90

余额全部为利息。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花园支行

56204010010010136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146.48

余额全部为利息。


平安银行北京学院南
路支行

11016281166007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
有限公司

9.32

余额全部为利息。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136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

8,171.16

含利息收入929.72万元。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605020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

17,560.08

含利息收入712.91万元。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030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7,568.64

含利息收入2,956.91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103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

0.04

余额全部为利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606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

5.04

含利息收入0.04万元。


合计

——

——

144,760.66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14.2亿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2017年7月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1446亿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8,610,000,000.0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1,352,975.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22,946,714.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3)=
(2)-(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期实
现的效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国开东方股权收
购项目

未变更

1,860,000,000.00

1,860,000,000.00

0.00

1,860,000,000.00

0

100%

——

——

——



丰台区青龙湖国
际文化会都核心
区B地块一级土
地开发项目

未变更

1,350,000,000.00

1,350,000,000.00

284,037,994.80

1,277,585,612.97

-72,414,387.03

94.64%

2017年12
月31日

项目尚
在建设


——



丰台区青龙湖国
际文化会都核心
区C地块一级土
地开发项目

未变更

1,220,000,000.00

1,220,000,000.00

159,508,368.90

1,051,478,345.91

-168,521,654.09

86.19%

2017年12
月31日

项目尚
在建设


——



丰台区王佐镇魏
各庄A01、A02地
块公建混合住宅
项目

未变更

2,180,000,000.00

2,180,000,000.00

237,806,611.36

1,033,882,755.52

-1,146,117,244.48

47.43%

2018年12
月31日

项目尚
在建设


——



偿还公司和子公
司银行及其他机
构借款

未变更

2,000,000,000.00

2,000,000,000.00

0.00

2,000,000,000.00

0

100%

——

——

——



合计

——

8,610,000,000.00

8,610,000,000.00

681,352,975.06

7,222,946,714.40

-1,387,053,285.6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关于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C地块项目延期的原因




相关原因公司已在2016年8月3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做出
说明,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国土部门供地节奏放缓、政府机构调整导致相关政府审批手续时间延长,同时丰台
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C地块拆迁腾退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影响了整体的开发进度。截止2016年上半年,
核心区B地块、C地块已完成征地手续的办理,项目预计于2017年12月31日前达到入市条件。

2、关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延期的原因
相关原因公司已在2017年4月2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作出说明,
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受北京房地产政策调控影响以及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度的制约,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开发进度受到影响,全部自住型商品房项目竣备时间预计为2018年6月,商业、办公用房项目2018年年底预计将具备竣
工验收条件。因此,国开东方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由于房地产政策调控存在持续变化的情况,上述完成时间仍可能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出现政策或者市场环境变化严重影
响相关项目实施或收益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对相关项目的可行性、项目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4.2亿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
意见。

2017年7月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1446亿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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