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中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390)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於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長進 2017年8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李長進(董事長)、張宗言、周孟波及章獻; 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郭培章、聞寶滿、鄭清智及鍾瑞明;非執行董事為馬宗林。 1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A 股代码:601390 公告编号:临2017-039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代码:00390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属2017 年第3 次定期会议 (2017 年度总第10 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17 年8 月23 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 年8 月30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 号中国中铁广场A 座召 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 名(含委托出席 2 名,执行董事周孟波因公务出差,委托执行董事章献代为出席并行 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钟瑞明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清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长进主持。公司全 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A 股半年度报告及摘要、H 股中 期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半年报全文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半年报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报表(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会计期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同意:1.公司自2017 年5 月28 日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执行;2.公 司自2017 年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并继续沿用政府补助总额法的会计处理,对于取得的财政贴息资金, 选择简便方法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 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独立董事同意该变更事项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财政部相继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 政府补助》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及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有利于提高 会计信息质量。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影 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巴拿马分公司 的议案》, 同意设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巴拿马分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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