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旭蓝天:2017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7年08月31日 00:05:26 中财网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年
08月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胜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继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
管人员)夏志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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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重要事项 ................................................................................................................................................................................ 20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0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42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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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东旭蓝天股票代码
00004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东旭蓝天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TUNGHSU AZURE RENEWABLE ENERGY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胜利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柏志伟刘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号临
5院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
1011号鸿基大厦
27楼
联系地址
电话
010-68296443 0755-82367726
传真
0755-82367780 0755-82367780
电子信箱
SZ000040@dong-xu.com SZ000040@dong-xu.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6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
2016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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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17,041,198.02 1,291,271,174.87 149.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1,503,597.20 80,489,894.22 88.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52,046,648.84 80,341,881.12 89.2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40,993,958.40 -29,670,194.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3 0.171 -33.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3 0.171 -33.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 5.86% -4.4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21,124,093,290.27 17,287,967,224.95 2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094,245,909.82 10,963,884,675.77 1.1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2,296.4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686,404.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75,882.5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8,723.34
合计
-543,051.6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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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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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

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和房地产,并积极践行让天更蓝的经营理念,逐步开展生态环保业
务,与绿色能源和绿色住宅协同发展。

(一)新能源业务
2017年上半年,公司继续稳步推进新能源业务,新能源电站陆续并网投运,发电收入逐渐释放,公司
已取得邢台80平方公里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并在提供清洁能源基础上布局多能互补智慧能源建设。

(二)房地产业务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等,项目储备集中在深莞惠等粤港澳大湾区
等地,区位优势明显,公司在项目所在地区具有较好的品牌效应和市场认知度,累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

此外,公司上半年进入生态环保领域,布局水系治理、危废处理,并对土壤修复、矿山修复等其他生
态修复领域进行积极开拓。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固定资产主要是本期新能源光伏电站在建工程转固增加
无形资产主要是本期购买土地使用权以及合并子公司增加
在建工程主要是本期新能源电站项目投入增加
货币资金主要是本期投资支出及电站建设支出增加
应收账款主要是新能源结转收入相应增加
存货主要是本期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支出增加及新能源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
商誉主要是本期非同一控制合并子公司产生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本期已预付的股权收购款及新能源电站预付
EPC款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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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

(一)市场开发能力优势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项目开发团队,吸纳业内高级人才,核心骨干均在行业内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和丰
富的行业资源。随着公司实力及市场影响力的加强,开发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快速开拓市场、争夺行

业领先地位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二)业务发展深度协同,形成独特竞争优势

公司以让天更蓝为公司愿景,大力开发布局现代化清洁能源,践行低碳环保绿色居住理念,快速开拓
生态环保项目抢占优质市场。公司能源与环保业务协同开发相互带动,分布式能源、储能、微电网与绿色
能源建筑结合,开发多能互补和高效智能能源管理,提升需求侧能源效率,已形成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和
独特竞争优势。


(三)市场增长潜力优势

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
,我国经济面临着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
,传统增长方式和产
业结构亟待优化升级。能源在生产、消费、技术、体制等多个领域正在发生转型和变革,清洁低碳能源是
能源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分布式智能供能系统在工业园区、城镇社区、各类建筑中已越来越多的应用,
社会用能模式在向节约高效、清洁化、智能化转变,高效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是必然
趋势,高效清洁的智慧能源和居住环境改善市场空间广阔。


公司核心业务主要通过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开展,财政部PPP中心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
2017年6月末,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审核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即全国入库项目有
13554个,总投资额达
16.4
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的项目有
2021个,投资额达到
3.3万亿元。随着国家对
PPP模式的大力推进,公司

相关业务增长潜力巨大。


(四)团队凝聚力优势

公司非常重视团队建设和员工激励,于
2017年8月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激励范围涵盖新能源、地

产和环保板块全部员工,激发了核心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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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17亿元,同比增长约 149.14%;实现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增长 88.23%。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1.24亿元,归母净资产 110.94亿元。


1、2017年上半年,公司新能源电站陆续并网投运,公司位于莒县、仙桃、广水、赤峰、林州、娄底、
仙居、金寨、新疆北屯、高密部分项目以及中储粮部分屋顶分布式均已并网,发电收入逐步释放。在电站
建设管理过程中,公司采用标准化管理,集中采购电站设备及其他原材料,与业内领先的供应商和建设合
作伙伴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光伏电站建设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公司在吉林汪清、山东新泰等地
积极开发农光互补项目,在开发优质光伏电站资源的同时,和农业、扶贫挂钩,为公司开拓更多的市场空
间和业绩增长点。


2、推进智慧能源业务,开展多能互补项目。公司已取得邢台 80平方公里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将
在提供清洁能源基础上布局多能互补及智慧能源建设,充分利用新区产业外溢优势。公司在山西大同、甘
肃玉门、安徽黄山等地布局涵盖光伏、燃气发电、冷热电三联供、智能微网等的多能互补项目,进一步延
伸新能源业务产业链。此外,还收购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布局智能运维、人工智能、能源
互联网领域。


3、光伏电站 EPC业务进展顺利。下属公司具备多项工程施工专业资质,其建设团队可提供采购、设
计、施工一体化服务。本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诸多省份和地区承建光伏电站工程,其中部分项目已投运,
运营效益良好。


4、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稳步发展。通过改革并理顺公司管理模式,由总部统筹各子公司的管
理,实现垂直管理、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广开渠道促进销售、降本增效严控成本、积极去库存回笼资金
等措施,公司项目在所处的城市与细分市场中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客户认知度。目前公司项目储备主要集
中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区位优势明显。


5、提升物业服务内容和品质,以优质的物管服务为项目销售点睛。在物业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服务
内容和品质,深入开展全过程、精细化的优质管家物业管理服务,做好物业管理与项目营销活动的衔接。


6、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业务,收购上海复星集团旗下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投资江西
赣西危废处置中心,目前公司已储备PPP项目合同金额超过 300亿元,包括:贵州瓮安县草塘景观工程 10
亿元PPP项目、贵州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 9.5亿PPP项目、山西临汾市涝洰河生态建设润州园 7.5亿PPP项
目、山东招远市 50亿元PPP项目、敦化市 50亿PPP项目、曲靖市麒麟区 18亿PPP项目、景洪市 88亿PPP项目、
龙山政府6亿元PPP项目等,为后续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7、公司未来发展策略

(1)深化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巩固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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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让天更蓝、让生活更美好
”为愿景,能源与环保业务协同开发相互带动,分布式能源与建筑结
合,开发多能互补和高效智能能源管理,形成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和独特竞争优势。公司将继续深化现有
业务格局的协同效应,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益与资源共享,促进各板块业务的开拓与利润释放,从而提高公
司的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2)积极布局多能互补智慧能源项目
公司在开发光伏、风电、天然气等在内的多元化清洁能源基础上,将不断拓展区域内分布式能源、冷
热电联供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实现节约高效、清洁化、智能化的用能模式,优化能源开发
布局,发挥需求侧管理和需求响应作用,提升能源系统综合效率。


(3)加快生态环保
PPP业务的开发
公司规划2017年至2019年每年签订生态环保
PPP项目不低于
200亿,紧抓宝贵的战略机遇期抢占优质市
场资源,为公司未来三至五年业绩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4)做好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围绕新的业务方向和发展目标,实行内部选拔、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复合型人才,为企业未来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3,217,041,198.02 1,291,271,174.87 149.14%
主要系本期结转光伏电
站建造合同收入及环保
收入增加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2,769,690,655.88 977,292,572.29 183.40%收入增加相应增加
30,596,225.63 14,943,264.73 104.75%
主要系本期房地产新开
盘项目增加,广告及推
广费增加
销售费用
104,771,821.72 65,787,412.66 59.26%
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
人员增加,人工费用相
应增加
管理费用
75,211,747.80 40,718,699.68 84.71%
借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
增加
财务费用
25,250,932.75 33,309,959.24 -24.19%
主要系本期计提递延所
得税资产影响
所得税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340,993,958.40 -29,670,194.64 4,419.67%
主要系新能源
EPC业务
规模扩大,本期未完全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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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354,093,388.85 -630,087,688.89 273.61%
主要系本期新能源、地
产、环保股权投资增加量净额
1,492,466,374.11 11,752,112,340.36 -87.30%
主要系上年同期非公开
发行
A股股票
95亿的大
额现金流入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202,620,973.14 11,092,354,396.15 -119.86%
上期大额现金流入主要
系非公开发行影响,本
期净增加额为负主要为
电站项目投入,股权投
资等支出影响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同期增减同期增减期增减
分行业
房地产收入
736,860,113.30 513,274,087.45 30.34% -13.52% -19.71% 21.49%
新能源收入
2,305,745,054.86 2,102,687,029.40 8.81% 432.34% 529.95% -61.60%
环保收入
168,374,755.38 150,107,653.18 10.85% ---
分产品
房地产销售
698,077,808.56 483,312,119.23 30.77% -15.27% -21.41% 21.35%
物业及酒店管理
34,961,445.67 27,759,301.56 20.60% 24.02% 14.49% 47.19%
房地产服务
3,820,859.07 2,202,666.66 42.35% ---
新能源收入
2,305,745,054.86 2,102,687,029.40 8.81% 432.34% 529.95% -61.60%
环保收入
168,374,755.38 150,107,653.18 10.85% ---
分地区
西北地区
90,583,452.72 90,530,771.49 0.06% 70.07% 150.00% -99.82%
华东地区
737,818,957.73 673,681,255.76 8.69% ---
华北地区
842,499,311.43 778,760,003.22 7.57% ---
东北地区
553,459.12 410,945.67 25.75% ---
西南地区
220,395,497.68 181,734,307.53 17.54% -28.76% -20.92% -31.80%
华南地区
647,192,458.48 411,208,734.64 36.46% -27.72% -39.41% 50.66%
华中地区
671,936,786.38 629,742,751.72 6.28% 2,378.29% 2,124.96% -2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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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占总资产比占总资产比
金额金额
例例
7,130,465,211.
48
33.76%
8,458,395,799.
22
48.93% -15.17%
主要是本期投资支出及电站建设支
出增加
货币资金
2,323,171,927.
94
11.00%
1,066,466,182.
66
6.17% 4.83%
本期结转建造合同收入,应收工程款
增加
应收账款
4,608,284,975.
52
21.82%
2,760,466,616.
96
15.97% 5.85%
主要是本期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支出
增加及新能源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

存货
1,028,074,450.
33
4.87% 201,380,641.00 1.16% 3.71%本期光伏电站在建工程转固增加固定资产
2,492,098,683.
00
11.80%
1,294,998,683.
00
7.49% 4.31%本期融资增加短期借款
2,379,000,000.
00
11.26%
2,642,600,000.
00
15.29% -4.03%
本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账款
2,490,229,149.
68
11.79%
1,390,114,446.
24
8.04% 3.75%
新能源电站项目建设投入增加相应
增加
预收款项
1,428,380,538.
18
6.76% 714,389,760.42 4.13% 2.63%房地产销售及资金回笼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645,399,688.0
0
3.06% 107,688.00 0.00% 3.06%长期借款转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公允价值本期计提的减
项目期初数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期末数计公允价值变
变动损益值

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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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供出售金
15,317,763.54 -3,229,249.79 12,088,513.75
融资产
金融资产小计 15,317,763.54 -3,229,249.79 12,088,513.75
上述合计 15,317,763.54 -3,229,249.79 12,088,513.75
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04,775,566.37 保证金、共管资金存款
存货 175,714,435.03 银行贷款抵押
投资性房地产 47,813,011.85银行贷款抵押
固定资产 19,680,001.61银行贷款抵押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9,228,274.17银行贷款质押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1,625,791,482.69信托贷款质押
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314,011,212.19 信托贷款质押
合计 3,097,013,983.91

注:本公司用于银行贷款抵押的子公司100%股权,受限金额为该子公司本期末净资产。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2,135,696,577.48 485,844,722.31 339.58%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截至资产
被投资
投资期产品类负债表日本期投资是否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名
主要业投资投资金持股比资金
合作方
务方式额例来源限型的进展情盈亏涉诉(如有)(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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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
环鑫融
酒店管
理有限
公司
酒店业

收购
1,461,00
0,000.00
100.00%
自有
资金
---
工商变更
进行中
-否
2017年
02

21日
http://ww
w.cninfo.c
om.cn
星景生
态环保
科技
(苏州)
有限公

生态治
理业务
收购
340,000,
000.00
100.00%
自有
资金
---
已完成工
商变更
9,758,067.
67

2017年
05

03日
http://ww
w.cninfo.c
om.cn
合计
----
340,000,
000.00
------------
9,758,067.
67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

是否为固
定资产投

投资项目涉
及行业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实际投入
金额
资金来源项目进度
山东莒县项

自建是光伏电站14,145,166.34 314,430,510.53募集资金100.00%
金寨项目自建是光伏电站31,071,925.58 302,332,071.26募集资金19.42%
内蒙古赤峰
项目
自建是光伏电站8,445,315.85 155,146,803.69募集资金14.50%
广水孚阳(张
阳)分布式项

自建是光伏电站15,343,067.83 101,294,372.76募集资金66.42%
广水孚阳(薛
田)分布式项

自建是光伏电站68,156,688.34 84,914,546.26自筹59.77%
林州桂林镇
项目
自建是光伏电站73,048,985.91 134,862,632.80募集资金54.16%
仙桃杨林尾
项目
自建是光伏电站83,616,530.25 132,072,686.54募集资金100.00%
涟源市七星
街镇分布式
光伏电站项

自建是光伏电站44,211,881.38 101,963,078.16募集资金31.86%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林州杨家寨
项目
自建是光伏电站
39,029,094.98 84,043,116.97募集资金
50.63%
新疆
181团地
面分布式光
伏电站
自建是光伏电站
47,660.04 47,104,341.98自筹
100.00%
新疆
188团地
面分布式光
伏电站
自建是光伏电站
84,923,683.47 105,647,339.82自筹
100.00%
龙泉农业互
补光伏发电
项目
自建是光伏电站
117,599,468.27 131,155,528.05募集资金
49.68%
禹州市鸠山

自建是光伏电站
1,448,333.45 12,072,564.23自筹
1.68%
林州东姚镇
石大沟
自建是光伏电站
102,201,223.80 108,541,650.11募集资金
43.59%
浙江台州仙
居项目
自建是光伏电站
76,763,288.80 82,834,661.59募集资金
48.16%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计入权益
本期公允
证券品证券代证券简期初账面本期购本期出报告期期末账会计核资金来的累计公
种码称
会计计
价值
价值变动
允价值变买金额售金额损益面价值算科目源
损益量模式

境内外
股票
000509
华塑控

公允价

6,567,000.
00
0.00
4,978,000.
00
0.00 0.00 0.00
5,115,00
0.00
可供出
售金融
资产
社会法
人股
境内外
股票
000506
中润资

公允价

8,750,763.
54
0.00
6,417,826.
20
0.00 0.00 0.00
6,973,5
13.75
可供出
售金融
资产
社会法
人股
合计
--
15,317,76
3.54
0.00
11,395,82
6.20
0.00 0.00 0.00
12,088,
513.75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上述证券为公司以前年度持有的法人股,不属于从证券交易市场买入的股份
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
不适用
披露日期(如有)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所处行业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惠东县宝
安鸿基房
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子公司
房地产开
发销售
房地产
10,000,000.
00
1,102,316,5
54.60
238,809,39
5.02
471,922,94
1.32
160,085,9
50.03
120,044,780.
97
星景生态
环保科技
(苏州)有
子公司生态、环保环保
800,000,00
0.00
542,276,14
4.32
56,998,709.
63
168,374,75
5.38
11,907,88
7.53
9,758,067.67
限公司
东旭新能
源投资有
限公司
子公司
投资兴办
实业
新能源
9,661,213,2
34.61
17,385,523,
884.31
9,359,388,1
92.23
8,490,566.0
3
-33,767,2
61.86
-33,695,923.5
9
四川东旭
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建筑安装
工程
建筑安装
200,000,00
0.00
3,459,538,7
76.39
345,211,90
2.54
309,305,44
4.68
-15,444,3
75.33
-14,828,157.2
0
西藏东旭
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建筑安装
工程
建筑安装
200,000,00
0.00
5,801,931,9
86.84
195,124,71
2.87
1,766,182,9
16.35
148,577,2
70.47
135,202,689.
61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报告期合并净利润
975.81万元
邢台天宏祥燃气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惠州市立信通实业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广东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报告期合并净利润-26.93万元
旭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设
东旭储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惠东县蓝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设
鲁山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会理弘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尚义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鲁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设
内蒙古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南乐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淮阳县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设
淮阳县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设
安平县旭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延边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舟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设
新泰旭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海南旭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设
海南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银川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汝南县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设
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新设
盐源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岢岚县东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设
胶州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张家口旭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休宁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惠州市联合立信实业有限公司新设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设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新设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控东旭新能源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设
信金东旭二期新能源投资基金新设
广州南粤趋势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设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做为融资人向中建投信托有限公司的 “中建投信托
.涌
泉【22】号(东旭电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融资7.997亿元信托资金。信托计划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旭
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本公司做为信托计划的次级委托人,出资
1.6亿认购次级收益权,并在信托存续
期间及信托终止日,对
6.397亿的A类信托贷款本息承担不足部分应予补足义务。因此该信托计划属于本公
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与信达金控(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控”)、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投泰康
”)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控东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 “宁波信控新能源合伙
”)。信达金控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100 万元,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
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
5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
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国投泰康投资期内合伙企业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国
投泰康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国投泰康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
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与广州南粤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粤”)、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共同设立广州南粤趋势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广州南粤投资
有限合伙”)。广州南粤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长城新盛信托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
4.95亿元,本
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本公司将向其融资人民币
6.95亿元,由于优先级
有限合伙人享有本金及利息优先受偿权,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
围。


本公司全子资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金东旭二期新能源投资基
金”融资7.5亿元信托资金。基金计划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本公司作为基金
计划的次级委托人,出资
2.5亿认购次级收益权,并约定公司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持
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信托计划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九、对
2017年
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新能源发电行业政策风险
由于现阶段新能源发电的成本仍高于传统发电模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收益也因此依赖于电站建成后
首次并网发电时国家对上网电价的补贴力度。若国家下调或取消电价补贴,或国家制定的新能源项目扶持
政策无法得到地方政府的严格执行,都将影响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效益的实现,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稳定运
营。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优化项目设计、采用先进技术、运用智能运维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电
站的发电效率,降低光伏电站运营成本,提升光伏电站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

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快速推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并实现预期收益。

2、房地产行业政策风险
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影响较大,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在土地管

理、住房建设和销售、信贷、税收等领域出台了多项政策,对房地产行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继续贯彻落实“抓销售、促回笼,抓管理、增效益
”的工作方针,坚持推行项目精细化
管理,加快资金回笼。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光伏建筑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融入“绿色环保
”的现代化居住理

念,打造与中国现行发展政策更为契合的房地产项目。

3、行业竞争风险
新能源行业是我国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支持力度较大,此外随着生态文明建设

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环保和生态治理领域发展前景良好
,市场潜力巨大
,近年来新能源和环保领域行业新进
入者持续增加,公司业务未来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应对措施:面对市场深刻变化,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金、品牌、产业协同等优势
,加大市场开拓
力度,加强工程管理水平及技术研发
,吸引行业的优秀人才
,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



4、PPP业务风险
由于我国PPP模式正处于起步阶段
,很多配套政策仍未出台或尚未成熟,
PPP模式发展的政策环境、信
用环境还有待完善,而
PPP项目的时间周期长
,审批环节多,可能会使得PPP项目落地的速度延缓,运营效益低
于预期。

应对措施:PPP模式是国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目前获得各级政府的
大力支持,相关政策的密集出台。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
,牢牢抓住 PPP 模式的发展机会,同时审慎考虑项
目风险,筛选优质低风险的项目。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30.98% 2017年
01月
11日
2017年
01月
12日
http://www.cninfo.co
m.cn
2016年年度股东大

年度股东大会
30.99% 2017年
03月
13日
2017年
03月
14日
http://www.cninfo.co
m.cn
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31.00% 2017年
05月
22日
2017年
05月
23日
http://www.cninfo.co
m.cn
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31.00% 2017年
06月
29日
2017年
06月
30日
http://www.cninfo.co
m.cn
2017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30.99% 2017年
08月
21日
2017年
08月
22日
http://www.cninfo.co
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东旭集团
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和承诺:
“1、本公司
承诺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未
来不会从事住宅、商业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以避免
与宝安地产(现东旭蓝天,下同)构成实质性同业
竞争关系,但本承诺函已经披露的除外。 2、本
2015年
08

27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承诺函出具日后,如果本公司获得与宝安地产业务
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本公司将
立即通知宝安地产,优先提供给宝安地产进行选
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宝
安地产的条件。

3、河北融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北京东旭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开
展实际经营业务,与宝安地产不构成实质同业竞
争,本公司承诺通过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取消房地产
开发相关资质,或以适当、公允的方式注入宝安地
产或者出售予非关联第三方或者通过其他合法合
规的方式解决上述潜在同业竞争问题。鉴于北京旭
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地块未来开发用途主要系作
为总部基地,且地处北京,与宝安地产的经营地域
不重叠,故与宝安地产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该公
司除目前所持地块开发外将不涉及与宝安地产业
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4、本公司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作各项承
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下属除宝安地产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
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
保本公司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
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除非本公司不再是宝安
地产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本公司违反上述
承诺给宝安地产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公
司承担。 ”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宝
安地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
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
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2、与宝安地产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
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
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宝安地产
章程、宝安地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安地产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东旭集团
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宝安地产在资产、人员、
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宝安地产资产独立完整(二)保证宝
安地产人员独立(三)保证宝安地产的财务独立
(四)保证宝安地产业务独立(五)保证宝安地
产机构独立
2015年
08

27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东旭集团
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一、为避免与公司未来在房地
产业务上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1)确保东旭集团及其实际
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
制权的企业在未来不会从事住宅、商业地产开发经
营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关
系,但已经披露的除外;(2)如果东旭集团获得与
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
东旭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优先提供给上市公
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
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3)河北融卓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融旭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北京东旭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开
展实际经营业务,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实质同业竞
争,东旭集团承诺通过变更上述公司营业范围,取
消房地产开发相关资质,或以适当、公允的方式注
入上市公司或者出售予非关联第三方或者通过其
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上述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北
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地块未来开发用途主要
系作为总部基地,且地处北京,与上市公司的经营
地域不重叠,故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
该公司除目前所持地块开发外将不涉及与上市公
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4)东旭集团在消除或
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作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东旭
集团及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
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企业,东旭集团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东旭集团
其他下属企业执行上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
部承诺。(5)除非东旭集团不再是宝安地产控股股
东,上述承诺始终有效。东旭集团若违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宝安地产产生任何成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
遭受任何损失,东旭集团同意就宝安地产发生的任
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二、为避免未来与公司在光伏业务上发生同业竞
争,东旭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1)东旭集团
将与成都旭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辽旭通太阳
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投资方共同协商调整两家
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未来不再从事与光伏发
电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东旭集团将督促其他下属企
业未来将不从事与光伏发电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
进行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从事该业务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行为。(2)东旭集团或下属其他企业获
2015年
11

2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得与上市公司从事光伏发电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
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东旭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或督促相应下属企业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司,
通知中列明上市公司合理所需的资料,以供上市公
司考虑该等机会是否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以及该等机会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
的整体利益,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机会具备转移
给上市公司的条件。(3)东旭集团作出的上述声明
与承诺,同样适用于东旭集团及东旭集团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东旭集团有义
务督导并确保东旭集团及其他下属企业执行上述
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4)东旭集团
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宝安地产产生任何成
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遭受任何损失,东旭集团同
意就宝安地产发生的任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
赔偿。

东旭集团
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为了减少和规范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与宝
安地产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东旭集团作出如下承诺:“1、
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宝安地
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
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
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与宝安地产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
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宝安地产章
程、宝安地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安地产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上述承诺同样适用于东旭
集团及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
除宝安地产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企业,东旭集团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该
等企业履行规范与宝安地产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
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4、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
致宝安地产产生任何成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遭受
任何损失,东旭集团同意就宝安地产发生的任何成
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2015年
11

2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公司全体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东旭
集团有限
其他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2016年
02

03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实
际控制人
李兆廷
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
诺:(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
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五)承诺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公司控股股
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承
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
益。

东旭集团
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鉴于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东旭蓝
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
2016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作为宝安地产的控股股东,本着对该公
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就
持有宝安地产股票事宜在此特别声明、承诺如下:
1、自宝安地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宝
安地产股票行为;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宝安地
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无
减持宝安地产股票的计划,不会减持宝安地产股
票;3、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
得收益全部归宝安地产所有。”
2016年
01

11日
长期有效正常履行

李兆廷其他承诺
“鉴于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东旭蓝
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
2016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作为宝安地产的实际控制人,本着对该
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本人就
持有宝安地产股票事宜在此特别声明、承诺如下:
1、除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全资、控
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自宝安地产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
函出具日,未持有任何宝安地产股票,不存在减持
宝安地产股票的行为;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宝
安地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
及本人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无
减持宝安地产股票的计划,不会减持宝安地产股
票;3、若本人及本人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
控制权的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
益全部归宝安地产所有。”
2016年
01

11日
长期有效正常履行

东旭集团其他承诺东旭集团作为宝安地产非公开发行股份之发行对
2016年
07 36个月正常履行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司象,作出如下承诺:1、自宝安地产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
273,972,602股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及其它证监会相关规定,东旭集团按照
2016年签署的《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认购宝安鸿基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之股份,并承诺:东旭
集团认购之宝安地产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宝安地产
本次非公开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
售期锁定。3、东旭集团以有限合伙、基金公司专
户、证券公司资管产品、基金子公司产品等方式认
购的,在锁定期内该产品委托人、合伙人等不得转
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28日中
东旭蓝天
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

其他承诺
东旭蓝天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一)承诺真实、准确、
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
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
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
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三)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
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
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
活动。

2016年
07

28日
长期有效正常履行

公司全体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东旭
集团有限
公司;实
际控制人
李兆廷
其他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
诺:(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
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
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
2016年
10

28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公司控股股
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根据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东旭集团
有限公
司;实际
控制人李
兆廷
其他承诺
东旭集团作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承诺如下:1、自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东旭蓝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
价基准日前六个月的
2016年
4月
28日至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除刘银庆先生于
2016年
11月
15日买入东旭蓝天股票
2,000股,并

2016年
11月
17日将该
2,000股股票全部卖出外,
均不存在减持东旭蓝天股票的行为;2、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至东旭蓝天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内,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无减持东旭蓝天股
票的计划,并且承诺不减持东旭蓝天股票,不存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
的规定的情形;3、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未履行上
述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东旭蓝天所有,
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017年
02

06日
6个月
正常履行

东旭集团
有限公
司;实际
控制人李
兆廷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为维护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避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李兆廷先生,及其所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与
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东旭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
补充承诺如下:1、关于河北融卓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北京东旭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旭集
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承诺将在
2017年
6月
30日前通过出售上述公司股权予非关联第三方、
变更上述公司营业范围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潜
在同业竞争问题;2、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等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
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审议程序。

2017年
02

09日
5个月履行完毕
东旭集团
有限公
司;实际
控制人李
兆廷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一、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承诺保证通
辽旭通未来不会建设与光伏相关的产品生产线,不
会从事与光伏发电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会东旭蓝
天构成同业竞争。二、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
廷先生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东旭蓝天产生任何
2017年
02

23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成本、承诺任何或者遭受任何损失,东旭集团及实
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同意就东旭蓝天发生的任何
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承诺是否及

时履行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8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
人才和业务骨干。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式(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限为95,000万
份,每份份额为1元)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及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
东旭蓝天股票,不用于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票(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草案已经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项工作
正在进行中。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20,177,748.73 4,967,802.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7,057,157.9 2,767,802.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10,042,527.9 5,447,802.00
以后年度226,274,612.2 36,244,024.00
合计
263,552,046.73 49,427,430.00

以上约定的不可撤销租赁为土地租金支出:①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承租的深圳市盐田坳
27,134平方米,
根据租赁双方于
2012年
1月
1日签订的租赁约定,租赁期限为
11年(自
201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租金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变,第二年根据市价重新调整租金,以后每次重新按市价调整租金标准的时间间隔为
5年,合同
签订第一年(
2012年)每月租金
175,670.00元,第二年(
2013年)调整为每月
202,804.00元。2018年以后的租金支出暂按
目前标准测算。②本公司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因光伏电站建设与项目工程所在地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为公司带
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是否履行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相关公告
(协议签署日)完毕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0
合计(A1)
额合计(A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
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0
度合计(A3)
合计(A4)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是否履行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相关公告
(协议签署日)完毕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深圳市鸿基物流
有限公司
2015年
08

26日
13,000
2015年
09月
01

13,000
连带责任保

2015.9.15-20
17.9.8
否否
深圳市鸿基物流
有限公司
2016年
08

20日
10,000
2016年
09月
08

10,000
连带责任保

2016.9.8-201
8.1.5
否否
深圳市鸿基物流
有限公司
2016年
01

15日
1,000
2016年
01月
21

0
连带责任保

2016.1.21-20
17.1.20
是否
深圳市宝鹏物流
有限公司
2016年
12

03日
5,500
2016年
12月
02

5,500
连带责任保

2016.12.2-20
17.12.2
否否
惠东县宝安鸿基
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2016年
04

30日
50,000
2016年
05月
11

0
连带责任保

2016.5.11-20
18.5.10
是否
深圳市鸿基物流
有限公司
2016年
08

04日
18,000
2016年
08月
18

18,000
连带责任保

2016.8.18-20
18.8.17
否否
深圳市鸿基物流
有限公司
2017年
02

21日
15,000
2017年
03月
31

14,000
连带责任保

2017.3.31-20
18.2.28
否否
深圳市鸿基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08

04日
8,000
2017年
06月
30

2,000
连带责任保

2017.6.30-20
19.6.29
否否
深圳市宝鹏物流
有限公司
2017年
02

21日
3,000
2017年
02月
22

3,000
连带责任保

2017.2.22-20
18.1.21
否否
东旭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2017年
02

21日
80,000
2017年
02月
21

80,000
连带责任保

2017.2.21-20
17.12.28
否否
惠东县宝安鸿基
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2017年
03

04日
50,000 -0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日照东旭国山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

2017年
05

06日
22,000 -0 ---
东旭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2017年
05

13日
500 -0 ---
内蒙古昊庆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
06

14日
10,000
2017年
06月
30

10,000
连带责任保

2017.6.30-20
25.6.30
否否
四川东旭电力有
限公司
2016年
01

15日
64,000
2016年
01月
26

63,790
连带责任保

2016.1.26-20
18.5.13
否否
金寨新皇明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
03

29日
120,000
2016年
05月
25

0
连带责任保

2016.5.25-20
18.7.13
是否
东旭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2015年
12

02日
100,000
2017年
01月
06

98,550
连带责任保

2017.1.6-202
2.1.5
否否
东旭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2017年
05

13日
50,000
2017年
06月
16

49,950
连带责任保

2017.6.16-20
22.6.15
否否
仙桃东旭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
04

15日
20,000
2016年
05月
06

16,080
连带责任保

2016.5.6-201
8.5.6
否否
金寨新皇明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
04

15日
170,000
2016年
05月
15

76,079.12
连带责任保

2016.5.15-20
18.5.15
否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230,5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630,949.12
度合计(B1)
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81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459,949.12
保额度合计(B3)
余额合计(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是否履行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相关公告
(协议签署日)完毕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230,5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630,949.12(A1+B1+C1)
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810,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459,949.12
计(A3+B3+C3)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1.4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129,290
务担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129,29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
合同订合同订交易价
是否关关联关披露日披露索告期末
立公司立对方
合同标合同签定价原
格(万
联交易系的执行期引
方名称名称
的订日期则
元)
情况
北京中
环鑫融
酒店管
理有限
公司
珠海横
琴创元
中环股
权投资
中心
(有限
合伙)、
北京创
元汇资
本管理
有限公

北京中
环鑫融
酒店管
理有限
公司
100%
股权
2017年
02月
01日
协商定

146,10
0
否无
工商变
更正在
办理过
程中
2017年
02月
21日
www.c
ninfo.c
om.cn
星景生
态环保
科技
(苏州)
有限公

上海星
景股权
投资管
理有限
公司、
卢召
义、倪
佳欢、
陈祥
福、陈
栋、杨
育、金
永明、
星景生
态环保
科技
(苏州)
有限公

100%
股权
2017年
05月
02日
协商定

34,000否无
已完成
工商变

2017年
05月
03日
www.c
ninfo.c
om.cn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天津星
景一家
企业管
理中心
(有限
合伙)、
天津动
力源企
业管理
中心
(有限
合伙)

9名
转让方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2、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72,584,908 65.26% 0 0 0 -2,145,000 -2,145,000 870,439,908 65.10%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3,202,659 0.24% 0 0 0 -1,202,659 -1,202,659 2,000,000 0.15%
3、其他内资持股 869,382,249 65.02% 0 0 0 -942,341 -942,341 868,439,908 64.9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869,382,249 65.02% 0 0 0 -942,341 -942,341 868,439,908 64.95%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64,588,364 34.74% 0 0 0 2,145,000 2,145,000 466,733,364 34.90%
1、人民币普通股 464,588,364 34.74% 0 0 0 2,145,000 2,145,000 466,733,364 34.9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337,173,272 100.00% 0 0 0 0 0 1,337,173,272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深圳机场候机楼有限公司持有的1,202,659股限售股及深圳市东鸿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942,341股限售股于2017年6月13

日上市流通。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本期增加限解除限售日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
售股数售股数期
深圳机场侯机楼有限公司
1,202,659 1,202,659 0 0
首发前机构
类限售股
2017.6.13
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42,341 942,341 0 0
首发前机构
类限售股
2017.6.13
深圳开道投资有限公司
860,000 0 0 860,000
首发前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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