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乾景园林: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7:16:45 中财网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园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乾景园林2017年1-6月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37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
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98元,共计募集资金37,96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
荐费用3,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34,360万元,已由招商证券于2015年12月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已预付的承销保荐费2,000,000.00元,审
计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交易所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8,555,5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3,044,500.00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
月28日出具XYZH/2015BJA30053《验资报告》。后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豁免上市
初费300,000.00元,以及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23,032.85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
用较之前减少323,032.85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333,367,532.85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7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5年12月28日募集资金到帐后,募集资金专户之一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支出500.00元,用途为资信询证费-验资类询证费。


2、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54,843,841.91元。补充园林工程施
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使用资金共计54,643,841.91元,其中,支付苗木、材料、
工程款47,198,141.91元,置换先期投入发行相关外部费用5,295,700.00元,
支付发行相关外部费用2,150,000.00元。原“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使
用资金共计200,000.00元。


3、2017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16,428,084.76元。补充园林工程
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使用资金共计16,428,084.76元,其中,支付苗木、材料、
工程款15,668,084.76元,支付发行相关外部费用760,000.00元,原“生态林木
培育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资金0元。


4、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支出71,272,426.67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0,515,764.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
2016年1月26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为加强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水平,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于2016年5月16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转存至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分行,并办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
续。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已注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已变
更为一般帐户)3个专项账户。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
额为120,515,764.61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分行

200000201603

00010713329

-

原“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
设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终止实施后,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
于2017年2月变更为一
般帐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110902707710258

-

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694649850

120,515,764.61

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
营运资金项目

合计



120,515,764.6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1-6月,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使用资金共计
16,428,084.76元,其中,支付苗木、材料、工程款15,668,084.76元,信息披露
费760,000.00元。原“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资金0元。募集资金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上年募集资金余额

292,851,413.3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465,719.03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737,500.00




项目

金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

16,428,084.76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5,668,084.76

支付发行相关外部费用(信息披露费)

760,000.00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0,515,764.61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20,515,764.61

五、差异

157,110,783.04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120,515,764.61元,差额
157,110,783.04元系公司原“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终止后,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
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2、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上半年度无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6年4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2016年4月28
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额度上限
为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关于北京乾景园
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2016年11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
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预期收益率2.95%/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12月1
日,产品到期日:2017年3月1日。上述产品到期后,共计获得投资收益73.75
万元,年收益率约为2.95%。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抚松县兴隆林场,
租赁苗圃面积4,302亩,原计划种植大型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等用于公司各工


程实施中所需苗木的供应。2016年6月,公司接到土地出租方抚松县林业局兴
隆林场通知,根据吉林省林业厅下发的吉林资2016[234]号文件精神,吉林省天
然林禁采禁伐,严禁采挖天然林苗木进行驯化培育。鉴于公司在生态林木培育基
地建设过程中需采挖、砍伐、移植部分现有天然林木,违背相关林业管理规定及
上述文件精神,如继续进行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则可能产生违规采伐采挖的
经营风险。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行风险,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护
全体股东利益, 经2016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
7月4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2017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2月6日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目前暂无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投资项
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加契合公司现阶段实际发展状况,
公司决定将上述已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
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目前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募投项目终止后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未使用该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资金。




五、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乾景园林2017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强伟 谢 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3,600,000.0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428,084.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271,926.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
投资
项目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如
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与承
诺投入
金额的
差额(3)
=(2)-(1)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补充
园林
工程
施工
业务
营运
资金
项目



187,618,700.00

187,618,700.00

不适用

15,668,084.76

62,866,226.6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不适




生态
林木
培育
基地
建设
项目



155,981,300.00

200,000.00

不适用

0

20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不适




合计



343,600,000.00

187,818,700.00

0

15,668,084.76

63,066,226.6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终止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抚松县兴隆林场,租赁苗圃面积4,302亩,原计划种植大型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等用于公司各
工程实施中所需苗木的供应。2016年6月,公司接到土地出租方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通知,根据吉林省林业厅下发的吉林资2016[234]号文
件精神,吉林省天然林禁采禁伐,严禁采挖天然林苗木进行驯化培育。鉴于公司在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过程中需采挖、砍伐、移植部分现有
天然林木,违背相关林业管理规定及上述文件精神,如继续进行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则可能产生违规采伐采挖的经营风险。为避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运行风险,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经2016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7月4
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2017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2月6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已终止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目前暂无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投资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的
使用更加契合公司现阶段实际发展状况,公司决定将上述已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
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目前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支出资金5,295,700元,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详见公司
于2017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临2017-028)“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2、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上半年无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情况

2016年4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额度上限为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2016年11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产品,预期收益率2.95%/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12月1日,产品到期日:2017年3月1日。上述产品到期后,共计获得投资
收益73.75万元,年收益率约为2.95%。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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