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创业黑马: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7:18:18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17-008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2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1,018,4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31,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8月4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职
业字[2017]15378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证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苑路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
容约定如下:





甲方

乙 方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专户金额(元)

资金用途

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

10252000001500250

120,051,100.00

黑马众创空间
项目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北苑
路支行

110916293210102

31,680,500.00

线上业务系统
和管理信息系
统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
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指定保荐
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招商证券应当依据募
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
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对公司的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
招商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招商证券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招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傅承、吴虹生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
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有
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招商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招商证券。开
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10%(以较低者为准)
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招商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
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如果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招商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招商证券通知
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招商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招
商证券有权要求公司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如公司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帐户,且需要与相
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司、开户银行、招商证券三方
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9、本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招商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之日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5378
号”《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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