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联美控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0167)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7年9月12日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参加会议人员 1、 参加人员:股东及授权代表、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 列席人员:律师 二、 会议时间及内容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2日下午14:00开始;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会 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日期: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2日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7日 三、 会议议程 1、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见附 件一) 2、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见附件二) 附件一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至2017 年06 月30日,2017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0,145,163.4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 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现拟定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80,045,952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140,807,352.32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二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原条文 《公司章程》修改后条文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在单项投资金 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 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0%的前提下,拥有 包括但不限于向其他企业投资、购买或 出售资产等的投资权限,并以法律、法 规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最终允许的 范围为限,如超出法律、法规及证券交 易所规定允许范围,则须报股东大会批 准。董事会在行使上述投资权限时,应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于超出 上述权限范围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 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会在针对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行为进行审议时,对 于达到以下标准的交易行为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5000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金额标准与相关法 律、法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存在冲突时,应依据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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