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牧高笛: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目录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会议须知........................................................................................................ 4 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选举童文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4日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公司会议 室 三、主持人:陆暾华 四、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五、宣布大会参加人数、代表股数、会议有效。介绍会议出席人员,介绍律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和会议注意事项。 六、提议监票人、计票人与记录人 七、股东逐条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选举童文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八、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九、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情况,中场休息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签署、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会议须知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9月 14日下午13:30在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 遵守执行: 1、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2、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 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3、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有发言意向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报道时向工作人员登记,由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发言,并安 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 明扼要。建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4、本次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4项议案,其中议案1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6、本次大会由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 监督,由总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7、本次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8、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或静音,会场内请勿吸 烟。 9、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 摄像、录音和拍照。 感谢您的配合!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 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为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事项,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 议案二:《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7年5月12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7 年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983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现因经营需要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3500 万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调整为 111800万元。 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3500万,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出口保理、保函等贸易融资业务;远期结汇履约保障额度。具 体如下: 1、向工行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 2、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 3、向招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方式 为信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上述贷款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序 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六条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有 以下投资管理审批权限: (一)对外投资权限: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的主营业务 投资;若一个主营业务项目需分期投入,则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前述比例。 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15%以下的非主营业务投资(包括证券、期 货、期权、外汇、房地产、委托经营等法律、法 规允许的投资);若一个风险投资项目需在分期 投入,则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前述比例。 (二)资产处置权限: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的资产出售 或购买、出租与租入、抵押与质押以及资产核销 和其他资产处置;若一次资产处置行为需分期支 付价款,则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前述比例。 (三)重大合同审批权限:单笔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的借贷、购销 等重大经营合同的审批,对外担保合同除外。若 公司就一项交易需签订多个合同,则该多个合同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 资事项(不含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 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包 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累计金额不超过前述比例。 (四)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公司与关联自然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总额在3000万元以 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 下的关联交易。 (五)对外担保权限:单次金额不超过公司 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以及除需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超过以上审批权限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和 资产处置事宜,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 门另有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5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 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 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 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绝对值计算。 2 第七条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可以决定 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 下的主营业务投资、资产处置(包括资产出售或 购买、出租与租入、抵押与质押以及资产核销和 其他资产处置)、重大经营合同(包括借贷、购 销合同,但不包括对外担保合同)的审批;以及 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以 下的非主营业务投资(包括证券、期货、期权、 外汇、房地产、委托经营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投 资)的审批。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 资事项(不含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未达到第十六 条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 标准,但达到以下标准之 一的,由董事会审议决 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包 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1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 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 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 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 算。 3 新增第八条董事会 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 定未达到第七条规定标 准的对外投资事项(不含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 议案四:《关于选举童文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 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近期收到邹冠玉女士的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 举童文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童文丽:女,1988年9月生,中国国籍,党员,无境外居留权。2011年6 月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4年6月毕业于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贸易学专业。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管理培训生;2014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宁波开 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 限公司新业务投资岗。 截至目前,童文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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