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广汇0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7年09月05日 11:33:41 中财网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
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
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
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
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
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的
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本募集说
明书摘要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
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承诺及时通
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
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
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
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
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
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
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
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
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
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期募集
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为 4,417,670.86
万元,净资产为 1,309,651.6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0.35%。发行人 2013 年度、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
480,528.48 万元、671,726.88 万元、482,524.45 万元和 419,434.64 万元;净利润
分别为 75,346.97 万元、168,387.70 万元、22,998.15 万元和 14,457.30 万元。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
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
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基准利率和
债券收益率上升,本期债券价值会因此下跌,使投资者蒙受资产减值损失。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时间交易流通。公司
债券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受到投资者认可度、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
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
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由于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等
方面存在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生产经营存在的不确
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
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发行人处于能源投资的扩张期,重点在建项
目能否按期推进、达产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发行人偿付能力不稳定。

此外,发行人在发行本期债券后资产负债率会有所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偿
付风险。

五、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
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
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或本期债券信用级
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为满足资金需求,近年来发行人适度提高了银行借款及其他债权融资的
规模。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总额为 242.24 亿元。为满足战略实施的
需要,未来发行人仍将通过银行借款、债券发行等多种途径融资,相应地利息支
出将进一步提高。同时,未来贷款基准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利率水平的波动也
将影响发行人利息支出的规模,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七、因本次公司债券跨年分期发行,本期公司债券名称为“广汇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17 广汇 02”,本次
调整仅为债券名称的调整,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
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期债券继续有效。前述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等。

八、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
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
依据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权限范围内的与债
券相关的重大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
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
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九、经查询百度搜索引擎(www.baidu.com,查询日期:2017 年 6 月 15 日),
发行人律师检索到如下信息:发行人子公司广汇新能源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被伊
吾县环境保护局下发过两份处罚决定书,广汇新能源分别因 1、2 号脱硫净烟气
氮氧化物 2017 年 3 月 24 日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被责令停产整顿并处 90 万元罚
款,因粉煤灰和炉渣等污染物倾倒、储存等问题,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
状等并被处 3 万元罚款。根据百度搜索引擎显示的信息,上述处罚信息来自于新
疆伊吾政府网(www.xjyiwu.gov.cn)“新闻中心”-“公示公告”项下,公示日期
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但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东兴证券与发行人律师未
能在新疆伊吾政府网(www.xjyiwu.gov.cn)“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栏目下查
询到 2017 年 5 月 17 日发布的上述处罚信息。东兴证券与发行人律师均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就上述情形多次电话咨询了伊吾县环境保护相关主管部门电话(新
疆伊吾政府网公示的伊吾县环境保护督查意见举报投诉电话 0902-6722422),未
得到接听。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未能提供与上述处罚有关的伊吾
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上述氮氧化物的超标排放系因化工主工艺波动导致
的异常情况,并非错误操作导致;粉煤灰、炉渣倾倒、储存等问题并非发行人过
错造成,系第三方物流公司伊吾雷曼物流有限公司在大风天气条件下将灰渣暂时
存放于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东部的空地处,待天气转好后,再将灰渣运至渣
场存放,过错主体为第三方物流公司,广汇新能源已约谈伊吾雷曼物流有限公司,
要求其将临时存放于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东部的灰渣运至渣场进行存放。根
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针对上述两个事项,发行人将通过提起行政复议等方式维
护其合法权益。

十、报告期内受能源行业整体周期性低迷的影响,发行人营业收入和盈利能
力出现下滑。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
别为 671,726.88 万元、482,524.45 万元和 419,434.64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68,387.70 万元、22,998.15 万元和 14,457.30 万元。但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营业收入 264,039.08 万元,同比增长 43.66%;净利润 7,176.54 万元,同
比增长 47.77%。主要系本期能源市场回暖、产品价格上升,外购气销量及煤炭
销量增加所致,预计发行人 2017 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将有所增长,盈利能力
也将得到改善。

十一、发行人董监高人员有变化。发行人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期募集说明书中将独立
董事“吴晓蕾”更换为“孙积安”。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收到董事、副总
经理杜中国提交的辞职报告,辞职后杜中国不再担任发行人任何职务。发行人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期募集说明书根据发行人决议内容,增加了董事胡劲
松、董事李丙学、监事会主席梁逍及监事李江红,删除了原董事康敬成、原监事
会主席任齐民、监事杨琳。发行人董事会第七届第二次会议通过聘任杨卫华先生
为副总经理的决议,本期募集说明书增加了该内容。



十二、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投资规模的不断加大,其在建项目规模较大,
未来资本支出将会较大,偿债能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2014 年-2016 年,发行
人在建项目规模分别为 1,306,330.97 万元、1,643,813.95 万元和 1,825,244.27 万元,
规模较大,且呈上升趋势。发行人将加强拟建及在建项目前期管理,根据政策和市场
变化适时调整建设节奏,合理分配资金。



目 录

声 明 .................................................................................................................... I
重大事项提示 ..................................................................................................... III
目 录 ....................................................................................................................7
释 义 ...................................................................................................................9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2
三、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安排 ........................................................................ 15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8
六、认购人承诺 .............................................................................................. 18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 19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9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19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21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24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26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33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36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41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 58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66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66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 70
一、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70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70
三、往期债券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7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72
一、备查文件 .................................................................................................. 72
二、查阅地点 .................................................................................................. 72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广汇集团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控股
股东

董事会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期债券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

《公司章程》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



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
人、东兴证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中诚信、中诚
信证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监管银行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报告期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半
年度

债券持有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
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募集说明书》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

《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
议》、监管协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LNG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无色、无味且无腐
蚀性,是天然气经过净化处理,并冷却至-162摄氏度液化
后的液体天然气,其体积为气态时的1/625,重量为同体
积水的45%左右,其85%以上的成份为甲烷,比天然气更
清洁、热值更高,是天然气产业的重要产品。


新疆、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石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天然气公司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控股子
公司

广汇新能源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广汇石油



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TBM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Tarbagatay Munay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为有限合伙企业,公司间接控制其52%股权

吉木乃天然气公司



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汇液
化天然气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广汇能源物流公司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


亚中物流公司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甲醇



CH3OH,是一种无色、透明、易燃、易挥发的有毒液体
,常温下对金属无腐蚀性(铅、铝除外),略有酒精气味
,是一种基础的有机化工原料和优质燃料

二甲醚



C2H6O,又称甲醚,简称DME,在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气
体或压缩液体,具有轻微醚香,易压缩、易贮存、燃烧
效率高、污染低,可替代煤气、液化石油气(LPG)作民
用燃料,其作为清洁燃料方面的发展前景已经得到了国
内外的广泛关注

哈密煤化工项目、哈密新
能源工厂



由广汇新能源建设投产的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
醚项目,主要产品均为煤基能源产品,设计规模为年产
120万吨甲醇或80万吨二甲醚、5亿立方米LNG

斋桑项目



广汇能源通过间接持有哈萨克斯坦TBM公司52%权益(
哈萨克斯坦方股东持有剩余48%的权益)参与在东哈萨克
斯坦斋桑(Zaysan)地区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发活


吉木乃LNG工厂



吉木乃天然气公司通过输气管道向TBM公司采购其开采
的天然气,并用于生产LNG,年生产能力5亿立方米。新
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
150万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


鄯善LNG工厂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分公司投资
建设的150万Nm3/d液化天然气项目。





PPN



银行间市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新疆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定的存
贷款利率

稠油



沥青质和胶质含量较高、粘度较大的原油

红淖铁路



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

淖柳公路



新疆柳沟至淖毛湖矿用公路

中哈跨境管线



中国-哈萨克斯坦跨境天然气管线

一带一路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地销



煤炭由产地直接销售

铁销



煤炭经铁路运输到外地销售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
节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
日和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
1、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引用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均来自于发行人2013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及2017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层
法定代表人:宋东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贰亿贰仟壹佰肆拾贰万肆仟陆佰捌拾肆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甲醇★★★的批发、零售(无
储存设施经营);液化天然气、石油、天然气、煤炭、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
用、加注站建设的项目投资与技术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内
商业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296668XK
联系人:倪娟
联系电话:0991-2365211
传真:0991-8637008
邮编:83000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决议和核准情况
1、发行决议
2015 年 6 月 12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本次发行
相关议案。


2015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批准
发行人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期限不超


过 6 年(含 6 年)的公司债券,并批准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期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2、核准情况
2015 年 11 月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568 号文核准,发行人
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综合
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根据上述核准情况,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债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完成发行,规模为 5.2 亿元;第二期债券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完成
发行,规模为 6 亿元;剩余数额将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求及市场环境,自中国
证监会核准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简称“17 广汇 02”。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8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 ,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发行人与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的前 3 年
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
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
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向债券持有
人披露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
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票面利率的调整。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
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起息日:2017 年 9 月 7 日。

12、付息日: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2 年的 9 月 7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投资者在第 3 年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4、本金兑付金额:若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
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总额,
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
额。

15、本金兑付和利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金兑付和利息支付方式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金兑付和利息支付方式及
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7、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

2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包
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23、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 年 9 月 5 日。

发行首日:2017 年 9 月 7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7 年 9 月 7 日至 2017 年 9 月 8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东升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
联系人:倪娟
电话:0991-2365211
传真:0991-8637008
邮编:830002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联系人:王琦、张志伟、于方舟、覃琪瑶
电话:010-66555460
传真:010-66555435
邮编:100033

(三)分销商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系人:高璐
电话:010-66581675
传真:010-66581721
邮编:100033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人:肖雄
电话:010-59312764
传真:010-59312948
邮编:100033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律师:臧欣、薛玉婷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5

(五)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梁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会计师:刘耀辉、陈敏燕
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邮编:518000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联系人:张和、王璐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编:200011

(七)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哈密市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负责人:郑晔
住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 75 号
联系人:姚璐
电话: 0991-7522639
传真: 0991-7522639
邮编:830000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编:20012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
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
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

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信用评级报告》(中诚信证评信评委函字[2017]G359-F1
号),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
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
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
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1)区域资源优势显著。新疆及周边地区天然气和煤炭储量较为充沛,发
行人在上述区域亦拥有较为充足的煤炭、天然气以及稠油等能源资源权益,能
为发行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源储备支持。

(2)产业链日益完整。发行人立足新疆本土及中亚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
煤炭资源,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资源获取与转换为方向的产业发展
格局,相继进入液化天然气、煤化工和煤炭开发、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

目前,发行人已同时拥有煤、气、油三种资源,正积极打造着集上游煤炭和油
气生产,中游能源运输和物流中转,下游煤化工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能源产业
链,后续产业链优势将日益显现。

(3)LNG 业务发展空间较大。公司在陆地非管输 LNG 市场占有率处于行
业领先地位,随着 LNG 工厂自有气源的提升以及终端 LNG 汽车加注业务的推
广,公司 LNG 业务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风险
(1)发行人盈利能力下滑。LNG、煤炭和煤化工行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受宏
观经济发展影响较大,2013~2016 年以及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
入分别为 48.05 亿元、67.17 亿元、48.25 亿元、41.94 亿元和 26.40 亿元,净利
润分别为 7.53 亿元、16.84 亿元、2.30 亿元、1.45 亿元和 0.72 亿元,发行人盈
利能力下滑。

(2)部分在建项目能否按期完工投产。根据能源行业市场变化,发行人对
在建项目进度进行了调整,发行人对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以及煤制天然气等
项目调减或暂缓投资计划,发行人部分在建项目能否按计划推进,达产情况存
在不确定性。

(3)债务规模持续增长,偿债压力较大。由于投资项目资本投入较多,发
行人债务规模呈现上升趋势,2013~2016 年末以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总债务
分别为 187.92 亿元、250.49 亿元、281.72 亿元、303.28 亿元和 310.80 亿元,且
短期内资本支出需求仍较大,发行人债务压力较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的评级制度相关
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
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
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
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
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完
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自本次评级报告
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在
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
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
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
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上交所
网站披露时间应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境内尚未到期的共有 6 期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过
资信评级。中诚信证评在 11 广汇公司债的 2014 年跟踪评级中上调了发行人主
体评级至 AA+。15 广汇 01 和 17 广汇 01 主体评级为 AA+,其他债券和债务融
资工具的发行人主体评级均为 AA。具体列示如下:
表 2-1 往次发行尚未到期债券评级情况

债券简称

债券种类

主体评级

债项评级

评级机构

评级时间

11广汇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7

11广汇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6

11广汇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5

11广汇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4

11广汇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3

15广汇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7

15广汇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6

15广汇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5

15广汇能MTN001

中期票据

AA

AA

中诚信国际公司

2017

15广汇能MTN001

中期票据

AA

AA

中诚信国际公司

2016

15广汇能MTN001

中期票据

AA

AA

中诚信国际公司

2015

16广汇能源CP002

短期融资券

AA

A-1

中诚信国际公司

2017

16广汇能源CP002

短期融资券

AA

A-1

中诚信国际公司

2016

16广汇能源CP003

短期融资券

AA

A-1

中诚信国际公司

2017

16广汇能源CP003

短期融资券

AA

A-1

中诚信国际公司

2016

17广汇01

公司债券

AA+

AA+

中诚信证评公司

2017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的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授信总额度为 390.48 亿元,已使用额度 240.82
亿元。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按照合同或相关法规
的约定,未发生违约。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
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和银
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共 7 笔,本金金额合计 66.20 亿元,分别为 20 亿“11 广汇 01”、
10 亿“15 广汇能源 MTN001”、5.20 亿“15 广汇 01”、 12 亿“16 广汇能源 CP002”、
8 亿“16 广汇能源 CP003”、5 亿“17 广汇能源 SCP001”、6 亿“17 广汇 01”。

表 2-2 发行人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债券名称

债券种类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偿还情况

1

11广汇01

公司债券

200,000

2011-11-3

2017-11-3

按时偿付

2

15 广汇能源 MTN001

中期票据

100,000

2015-6-11

2018-6-11

按时偿付

3

15广汇01

公司债券

52,000

2015-12-8

2020-12-8

按时偿付

4

16广汇能源CP002

短期融资券

120,000

2016-10-28

2017-10-28

按时偿付

5

16广汇能源CP003

短期融资券

80,000

2016-11-24

2017-11-24

按时偿付

6

17广汇能源SCP001

超短期融资券

50,000

2017-3-8

2017-12-3

按时偿付

7

17广汇01

公司债券

60,000

2017-6-22

2022-6-22

按时偿付

合计





662,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待偿还债券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
外,发行人无其他处于存续期待偿还的债券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
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发行人本期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累
计公司债券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占发行人 2016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的净资产比例为 30.76%,不超过发行人 2016 年末净资产的 40%,符合
相关法规规定。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 2-3 发行人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度/末

2015 年度/末

2014 年度/末

2013 年度/末

母公司

合并

母公


合并

母公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流动比率 1(倍)

1.08

0.25

1.37

0.33

1.63

0.46

1.64

0.40

速动比率 2(倍)

1.08

0.22

1.37

0.30

1.63

0.41

1.64

0.34

资产负债率 3(%)

67.82

69.99

66.31

68.93

62.20

66.56

54.44

64.89

利息保障倍数 4(倍)

-

0.62

-

0.69

-

2.34

-

1.97

贷款偿还率 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6(%)

75.19

82.76

89.74

83.31

88.02

80.65

83.89

92.33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因部分有息负债并非按年付息,故利息偿付率并非 100%,
发行人并无付息违约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HUI ENER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宋东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贰亿贰仟壹佰肆拾贰万肆仟陆佰捌拾肆元整
实缴资本:人民币伍拾贰亿贰仟壹佰肆拾贰万肆仟陆佰捌拾肆元整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6 号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层
邮政编码:83000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倪娟
公司电话:0991-2365211
公司传真:0991-8637008
所属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甲醇★★★的批发、零售(无
储存设施经营);液化天然气、石油、天然气、煤炭、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
用、加注站建设的项目投资与技术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内
商业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296668XK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新疆广汇晨晖花岗岩石材开发有限公司,是经乌鲁木齐经济
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于 1995
年 1 月 20 日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行人于 1999 年 4 月 10 日改制为新疆
广汇石材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 5 月 26 日,经证监会批准,发行人于上交所
上市,股票代码为“600256”。发行人于 2002 年 4 月更名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5 日更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孙广信,报告期内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
买、出售和置换情况。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表 3-1 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前十大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质押或
冻结情况

股东性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2,199,421,812

42.12

-

质押
1,576,700,433

境内非
国有法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108,318,481

2.07

-

未知

国有法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72,023,200

1.38

-

未知

国有法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50,910,000

0.98

-

未知

国有法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宏
广定向管理计划)

48,700,521

0.93

-

未知

其他

华龙证券-浦发银行-
华龙证券金智汇 31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45,344,144

0.87

-

未知

其他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
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35,884,700

0.69

-

未知

其他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
-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
管理计划

35,884,700

0.69

-

未知

其他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
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35,884,700

0.69

-

未知

其他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
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35,884,700

0.69

-

未知

其他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
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35,884,700

0.69

-

未知

其他




前十大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质押或
冻结情况

股东性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
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35,884,700

0.69

-

未知

其他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
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35,884,700

0.69

-

未知

其他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
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35,884,700

0.69

-

未知

其他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
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35,884,700

0.69

-

未知

其他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
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
资产管理计划

35,884,700

0.69

-

未知

其他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蕴 21 期(泓璞 1 号)
集合资金信托

31,250,700

0.60

-

未知

其他

北京凤山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28,707,760

0.55

-

未知

其他

北京坤藤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26,913,525

0.52



未知

其他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权益投资介绍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如下:
表 3-2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级次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一级

98.12

98.12

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阜康市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吉木萨尔县孚远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四级

88.31

88.31

阜康市孚远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五级

88.31

88.31

吉木萨尔县广汇九洲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级

49.06

49.06

精河县新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沙湾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察布查尔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新疆盛焰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

98.12

98.12




子公司名称

级次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乌鲁木齐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乌鲁木齐瑞龙加油站(有限公司)

四级

98.12

98.12

阿克苏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柯坪县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四级

98.12

98.12

塔城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克州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阿勒泰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富蕴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级

98.12

98.12

吐鲁番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鄯善县时代燃气有限公司

四级

98.12

98.12

第五师赛运广汇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博乐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巴州凯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级

98.12

98.12

伊宁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特克斯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级

83.40

83.40

伊宁县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级

83.40

83.40

尼勒克县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级

100

100

霍城县长城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四级

98.12

98.12

石河子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玛纳斯县鑫友天燃气有限公司

四级

98.12

98.12

第五师广汇九零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78.50

78.50

乌苏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乌苏市宇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55.93

55.93

新疆汇中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喀什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塔什库尔干县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四级

98.12

98.12

英吉沙县广汇振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四级

58.87

58.87

伊宁市国惠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50.04

50.04

新疆鑫德富广洁加气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58.87

58.87

奎屯信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88.31

88.31

额敏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第九师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级

98.12

98.12




子公司名称

级次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额敏县大众燃气服务有限公司

四级

98.12

98.12

塔城市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级

98.12

98.12

甘肃广汇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

二级

93.21

93.21

平凉市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嘉峪关市汇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额济纳旗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高台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乌鲁木齐广汇汇轩加油站(有限公司)

二级

49.06

49.06

甘孜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新疆广汇天然气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三门峡广汇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级

98.12

98.12

舟曲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桂林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迭部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级

98.12

98.12

石嘴山市云磊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巴彦淖尔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贵州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级

50.04

50.04

民勤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甘南州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威海广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

58.87

58.87

乌拉特中旗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山东汇科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50.04

50.04

通渭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贵州创世财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50.04

50.04

岷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祁连祁铭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级

50.04

50.04

宕昌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红原县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新疆广汇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冠县恒丰燃气有限公司

二级

50.04

50.04

吉木乃县广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子公司名称

级次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杞县广华能源有限公司

二级

50.04

50.04

果洛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石家庄广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石家庄市鹿泉区中凯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沧州广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二级

50.04

50.04

保定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50.04

50.04

安徽汇扬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级

85.36

85.36

阿坝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8.12

98.12

罗山县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二级

68.68

68.68

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

一级

100

100

新疆吉木乃广汇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二级

100

100

卢森堡额尔齐斯石油有限公司

二级

100

100

Rifkamp B.V.

三级

100

100

Volga Petroleum B.V.

三级

91.07

91.07

Tarbagatay Munay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四级

52.00

52.00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一级

94.00

94.00

新疆广汇煤化工有限公司

二级

94.00

94.00

伊吾广汇煤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79.16

79.16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二级

94.00

94.00

新疆富蕴广汇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一级

51.00

51.00

新疆富蕴乌河水务有限公司

二级

45.90

45.90

新疆富蕴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一级

100

100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二级

100

100

新疆广汇温宿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一级

71.25

71.25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一级

99.98

99.98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一级

100

100

肃北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二级

100

100

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一级

100

100

新疆龙汇化工有限公司

一级

40.00

40.00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一级

79.75

79.75

宁夏中卫广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一级

99.81

99.81




子公司名称

级次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一级

75.00

75.00

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一级

100

100

罗山县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级

68.68

68.68

霍城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级

83.40

83.40

呼和浩特市北辰伟业燃气有限公司

三级

98.12

98.12

陕西秦北开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二级

98.12

98.12

伊吾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一级

100

100

Asia Africa Energy PTE.LTD

二级

100

100

塔城市天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四级

98.12

98.12

张掖市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陕西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级

98.12

98.12

酒泉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天祝县广汇聚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98.12

98.12

青岛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二级

58.87

58.87

德州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44.15

44.15

莱芜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58.87

58.87

青岛西能董家口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58.87

58.87

枣庄市汽运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30.02

30.02

滨州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58.87

58.87

济宁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58.87

58.87

青岛西能华森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47.10

47.10

沂水盛泽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30.02

30.02

日照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58.87

58.87

潍坊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58.87

58.87

潍坊西能宝泉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级

30.02

30.02

枣庄西能新远大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29.44

29.44

济南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58.87

58.87

聊城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58.87

58.87

临沂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三级

58.28

58.28

江苏广汇交通能源有限公司

二级

50.04

50.04

新疆广汇中化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一级

60.00

60.00

毕节万方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级

83.40

83.40




子公司名称

级次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大方县万方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级

83.40

83.40

赫章县万方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级

83.40

83.40

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一级

51.00

51.00

海门市广汇金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级

83.40

83.40

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一级

65.00

65.00

伊吾广汇新能源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94.00

94.00

托克逊县鑫浩恒和能源有限公司

四级

58.87

58.87

甘肃汇宏能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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