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联投01: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 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 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 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 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 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 ,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 本期 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期 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 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 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 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发行人拟同时 申请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的可 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二、 本期 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 公司综合评定,本公 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说明 本期 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在 跟踪评级期限内,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 本期 债券 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 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此外,自 本期 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 行主体以及 本期 债券 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 本期 债券 信用级别的重大事 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 在认为必要时及时 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 期跟踪评级结果。 三、2014年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10,620.23万元、-1,568,301.50万元、-560,248.65万元、18,647.77万元。由于 经营活动的全面展开,项目及投入资金不断增加,发行人未来仍将保持较大的 资本支出水平,加之项目建设期长、无法在短期内获取现金回流的特点,导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未来将面临持续的资 本支出压力。若未来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情况无法得到好转,则对本 期债券的偿付将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四、2014年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2.02、2.16、2.34和 2.58,速动比率分别是1.05、1.13、1.04和1.15,虽然有所改善但仍处于偏低水 平,主要系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较大,存货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所致。发行 人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程度偏低,可能面临一定的短期偿付压力。 五、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合计234,280.00万元,占发 行人总资产的比例为1.42%。若发行人担保发生逾期等不利情况,对本期债券 偿付将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利用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道路收费权等 多项资产进行质押和抵押,受限资产价值总额141.10亿元,占发行人净资产的 25.31%,占发行人总资产的8.56%。虽然发行人历年来资信状况良好,未出现 逾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情况,但整体上发行人受限资产金额仍较大,对本期公司 债券偿付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截至 2017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总资产合计为 1,648.80 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557.49 亿元,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66.19%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1.48 亿元( 2014 年、 2015 年以及 2016 年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 本期 债券一年利息的一 倍。发行人在 本期 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七、 2014 年至 2017 年 3 月末,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 - 0.33 亿元、 0.87 亿 元、 5.31 亿元以及 1.01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2.59 亿元、 3.70 亿元、 3.37 亿元以 及 0.97 亿元,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 2014 年至 2017 年 3 月末,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5.85 亿元、 7.24 亿元、 3.17 亿元以及 5 , 456.97 万元,其盈利 水平对营业外收入依赖程度较高。一旦发行人获 得财政补贴款减少,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八、 2014 年至 2017 年 3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合计分别达到 605.37 亿元、 799.75 亿元、 809.87 亿元和 827.10 亿元; 2014 年至 2017 年 3 月末,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 9.50 亿元、 16.43 亿元、 23.97 亿元和 7.98 亿元。随着发行人在新城开发、房地产业务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 域的投资不断增加,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发行人有息债务增长较快,整体融资成 本不断增加,存在 较大的偿债压力。 九、 2014 年末至 2017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116.88 亿元、 123.10 亿元、 139.64 亿元、 140.49 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10.68% 、 8.72% 、 8.78% 、 8.52% ,其中应收主要关联方为联投控股、福汉木业等,相关款 项性质主要为非经营性往来款。发行人关联方占款金额较大,若上述款项不能及 时收回,可能造成发行人资金周转困难,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2014年至2017年1-3月,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分别为22.75%、24.71%、 18.81%及22.14%。最近三年毛利率总体呈波动趋势。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基 础设施建设行业市场化竞争加剧,施工成本不断上升,导致毛利率有所下滑。2017 年一季度,发行人的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是得益于武汉市房价趋于稳定及委贷业 务增长。若未来的宏观经济环境未能改善,则发行人的毛利率有持续下降的风险。 十一、公司硚孝高速 、鄂咸高速 处于建设期,而高速公路的建设具有建设周 期长,资金投入大等特点,建设过程中的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 施工难度、质量控制等因素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高速公路的工期,如高速公路不 能预期通车 ,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高速公路业务板块的通行费 收入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受政府政策影响,若在 本期 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通行费收 入取消或大幅度下调,将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绕城和和左高速公路通行费管理等有关问题建议的 报告》(鄂财企字【 2013 】 2190 号), 2014 年及以后绕城高速和和左高速的通行费 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再计入发行人收入,使得当年通行费收入大幅下 滑。在会计处理上,绕城高速和和左高速仍在发行人的 “ 固定资产 - 公路及构筑物 ” 中列示。由于两条高速公路的 通行费收入不再计入发行人收入,其产生的成本费 用由政府以补贴的形式返还发行人。 十二 、 2016 年 12 月 8 日,根据联投 控股 的股东会决议,联投控股的股东湖北 省国资委同意将联投控股持有的中经资本全部股权出资注入联投 集团 。根据上述 文件,联投集团于 2016 年 12 月通过同一控制下合并的方式,将中经资本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并对比较式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合并。 2015 年度,联投集团通过同一控制下合并中经资本,对其 2015 年度净利润影 响较大。 2015 年因合并增加净利润 17,764.24 万元,占追溯后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 的 48. 07% 。 2016 年度,中经资本实现净利润 41,767.45 万元,占联投集团 2016 年合 并净利润 33,710.65 万元的比例为 123.90% 。 2015 - 2016 年 , 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8,886.96 万元 和 23,508.40 万元 ,扣除中经资本 实现 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别为 1,850.22 万元和 - 18,259.05 万元。 综上,发行人 同一控制合并中经资本, 极大 地 改善了发行人 的 盈利能力。 十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 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交易 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 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 法保证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 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 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五、《募集说明书》(封卷稿)中本次债券名称为“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为本次 债券的第一次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中明确债券名称为“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 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 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与中投证券签 订的《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和《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十六、封卷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 括20亿元),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括15亿元)”, 公告募集说明书中明确“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1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5亿元的基础上,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5亿 元的发行额度。” 十七、封卷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此范围 内公告募集说明书中对本期债券期限进行了明确,“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十八、封卷募集说明书和公告募集说明书均约定,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公告募集说明书更改了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的明细。 十九、发行人2017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17年8月31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bond/announcement/company/)。2017年 中期财务报表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截至2017年6月末,公 司总资产16,823,218.55万元,净资产5,794,776.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55%。2017 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3,653.85万元,净利润27,306.29万元。 释 义 联投集团、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 指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债券 指 发行人 201 6 年 4 月 1 2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会年会 表决通过 的总额不超过 2 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发行人 本期 公开发行的 “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 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期 发行 指 本期 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 书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湖北省 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 7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湖北省 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 7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 湖 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 7 年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 》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 7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及其变更和补充 投资人、债券持有人 指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 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指 发行人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 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湖北省国资委 指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 联投控股 指 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 湖北路桥 指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联交投 指 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投置业 指 武汉联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投地产 指 武汉联投地产有限公司 联投万科地产 指 武汉联投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碧桂园投资 指 武汉生态城碧桂园投资有限公司 碧桂园联发投 指 武汉碧桂园联发投资有限公司 花山投资 指 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梧桐湖投资 指 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梓山湖投资 指 湖北省梓山 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农高投 指 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小池滨江投资 指 湖北联投小池滨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黄麦岭 指 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东湖高新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经资本 指 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担保 指 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世达公司 指 湖北通世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联投矿业 指 湖北联投矿业有限公司 联投商贸 指 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城际 指 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财保 指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软件 指 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海吉星 指 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光谷环保 指 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义马环保 指 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汉洪高速 指 武汉市至洪湖市高速公路 汉英高速 指 武汉市至英山县高速公路 青郑高速 指 武汉中环线青菱互通至京珠高速郑店互通高速公路 硚孝高速 指 武汉至孝感高速公路 鄂咸高速 指 鄂州至咸宁高速公路 黄鄂高速 指 鄂州市至黄冈市高速公路 绕城高速 指 武汉市主干线交汇形成的环形公路 BT 指 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 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 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 程 EPC 指 工程总承包,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 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 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脱硫岛 指 是热电厂用于烟气脱硫的完整工艺系统,一般分成以下几个分 系统: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副产品 处理系统、工艺水系统、排放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 武汉城市圈、武汉 “1+8” 城市圈 指 武汉城市圈,又称 “1+8” 城市圈,是指以武汉为圆心,包括黄石、 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周边 8 个城 市所 组成的城市圈,建立一体化的政策框架,提高城市圈的整体竞 争力。该圈域占全省 33% 的土地和 51.6% 的人口,贡献了全省 59.4% 的 GDP , 65.3% 的财政收入,吸纳 63.4% 的投资,承载 62.5% 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是湖北经济实力最强的核心区域 五大新城 指 发行人在建的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梧桐湖新城、咸宁梓山湖新 城、小池滨江新城、华中农高区五个项目 报告期、最近三年 及 一期 指 2014 年 、 2015 年 和 201 6 年和 201 7 年 1 - 3 月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 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发行人律师 指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众环海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诚信、评级机构、资信 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 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我国、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United Development Invest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76467516R 设立日期:2008年7月7日 注册资本:432,833.923279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 399 号联投大厦 24 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 399 号联投大厦 24 楼 邮政编码:430200 联系电话:027-81737700 传 真:027-81737799 公司网址:http://www.hbslft.com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 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 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 工程施工与设计;商贸(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 (不含危化品)、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业务; 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 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 6 年 4 月 1 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一次 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申报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经公司股东会于 201 6 年 4 月 1 2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会年会 表决通过《关于申报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 2 0 亿元。 2017 年 7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7 ] 1154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 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 期 发行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 监会核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 本期债券 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条款 债券名称: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 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 15 亿元的基础上,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上追加不超过 5 亿元的发行额度。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 存续期前 3 年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 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 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 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 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 第 4 年、第 5 年存续。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 选择 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 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 率,调整幅度为 - 10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 。若发行 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 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 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 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 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 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 2017 年 9 月 11 日。 付息日: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1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11 日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11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金兑付日: 2022 年 9 月 11 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 本金 兑 付 日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 本金 兑 付 日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 按 登记机构 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 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 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兑付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 兑付 登记日 按 登记机构 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 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 后一期利息。 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发行人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监 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 ,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中诚信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 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主承销商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簿记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方式: 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 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 借款。 拟上市交易 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新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 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 上 交 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 2017 年 9 月 5 日 发行首日: 2017 年 9 月 7 日 预计发行期限: 2017 年 9 月 7 日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 2 、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 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军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 399 号联投大厦 24 楼 联系人:刘成 联系电话: 027 - 81737700 传 真: 027 - 8173779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项目负责人:寇达奇、 杜璇 项目成员: 费城 联系电话:0755-82134533 传 真:0755-22940922 (三)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涛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 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 21.22.23单元 项目负责人:叶放、王磊 项目成员:董德喜、谢鹃翼、刘海蛟 联系电话:010-63222810 传 真:010-63222809 (四)发行人律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蔡学恩 办公地址:武汉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20楼 经办律师:鲁银科、李姗姗 联系电话:027-85620999 传 真:027-85782177 (五)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钧、罗明国 联系电话:027-85424319 传 真:027-85424329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评级人员:周莉莉、万艳、龙潇、吴丹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 真:021-51019030 (七)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 号:4000029129200281834 户 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账 号:100100120100039539 户 名: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孙治山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 - 68808888 传真: 021 - 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 聂燕 联系人:王博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电话: 021 - 38874800 传 真: 021 - 58754185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三)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 本期 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 本期 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 本期 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对 本期 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信用评 级报 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 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该级别反映发行人 偿还债务的能 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中诚信评定 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该级别反映 本期 债券的 债券信用质 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 、 正面 ( 1 ) 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武汉城市圈地区生产总值在湖北省占比较高, 是湖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近年来随着湖北省经济总量和财政实力增强, 武 汉城市圈区域各城市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亦不断提高,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 良好的外部环境。 ( 2 ) 湖北联投职能定位重要,可得到有力的政府支持。湖北联投系经湖北 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并主要服务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 改革实验区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职能定位重要,可在政策、资产划拨和资金 等方面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 3 ) 湖北联投产业多元化,各业务板块之间协同效应显著。湖北联投业务 涉及路桥工程建设、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科技园区开发、城市基础建设及 土地代征、商业贸易、矿业、环保科技等多项业务,产业种类多样化,且 各产 业之间可相互补充、资源共享,协同效应明显。 ( 4 ) 资源储备充足,资产质量较好。湖北联投拥有高速公路、土地、科技 园区和矿产资源等多种类优质资产,截至 2017 年 3 月末其高速公路运营里程达 到 243.28 公里,新城规划范围内已签订征地协议 18.18 万亩,且磷矿、硫铁矿和 铁矿等资源储备较为丰富,整体资产质量较好。 2 、关注 ( 1 ) 盈利能力对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依赖较大。近年公司经营性业务处于 亏损状态,其利润总额主要依赖于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 2016 年公司实现利润 总额 7.91 亿元,其中投资收益 21.47 亿元,营业外损 益 2.61 亿元。 ( 2 ) 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未来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近年来湖北联投 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截至 2016 年末其总债务增至 832.39 亿元,资产负债率和总 资本化比率分别为 67.22% 和 61.48% ,负债水平较高。同时,公司目前在建和拟 建项目较多,总投资规模较大,未来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 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 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 将在本期债券 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 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 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 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 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 日起,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 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 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 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 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 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本公司网站 (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 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 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 失效。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 关系,获得很高的 授信额度。截至 2017 年 3 月末,发行人获得各银行授信总额 为 1,066.54 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506.74 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559.80 亿 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及偿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处于存续期合并口径的债券 19 期,募集 资金共计 1 70 亿元,均为信用融资,无担保,其中 7 亿元企业债券、 20 亿元公 司债券、 101 亿元中期票据、 2 8 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14 亿元 短期融 资券, 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债券类别 本期债券 金额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16鄂联投MTN005 中期票据 10.00 3.94% 2016/9/6 无固定到期日 16鄂联投MTN004 中期票据 10.00 4.00% 2016/8/24 2026/8/24 16联投01 公司债 20.00 3.50% 2016/7/14 2023/7/14 16鄂联投MTN003 中期票据 10.00 4.00% 2016/7/11 无固定到期日 16鄂联投MTN002 中期票据 10.00 3.99% 2016/8/4 无固定到期日 16东湖高新PPN001 定向工具 5.00 5.40% 2016/4/7 2019/4/7 15东湖高新PPN001 定向工具 3.00 6.80% 2015/4/29 2018/4/29 15东湖高新PPN002 定向工具 5.00 5.70% 2015/10/30 2018/10/30 16鄂联投MTN001 中期票据 10.00 3.68% 2016/3/2 2021/3/2 15鄂联投PPN001 定向工具 5.00 5.00% 2015/9/25 2018/9/24 13鄂联投PPN002 定向工具 10.00 8.90% 2013/12/30 2018/12/30 13鄂联投MTN1 中期票据 7.00 5.27% 2013/5/15 2018/5/15 13鄂联投MTN002 中期票据 7.00 6.85% 2013/9/17 2018/9/17 12湖北联投债 企业债 7.00 6.30% 2012/5/18 2018/5/18 12鄂联投MTN1 中期票据 7.00 5.70% 2012/10/24 2017/10/24 17 鄂联投 MTN001 中期票据 10.00 5.14% 2017/3/30 无固定到期日 17 鄂联投 MTN002 中期票据 10.00 5.24% 2017/4/17 无固定到期日 17 鄂联投 MTN003 中期票据 10.00 5.50% 2017/4/20 无固定到期日 17 鄂联投 CP001 短期融资券 14.00 4.64% 2017/ 8 /9 2018/8/ 7 合计 170.00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违约的情形。 (四) 本期 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若发行人 本期 债券 按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 规模 全部发行完毕,发行 人及其子 公司发行在外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累计余额为 5 7 亿元,占公司 201 7 年 3 月 3 1 日 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 10.22%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在外 的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累计债券余额未超过净资 产的 40%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United Development Invest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76467516R 设立日期:2008年7月7日 注册资本:432,833.923279万元 实缴资本:432,833.923279万元 住 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399号联投大厦24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 399 号联投大厦 24 楼 邮政编码:4302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刘成 联系电话:027-81737700 传 真:027-81737799 公司网址:http://www.hbslft.com 所属行业:城市综合开发建设(路桥建设等)。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 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 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 工程施工与设计;商贸(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 (不含危化品)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业务; 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 (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二、发行人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根据《湖北省 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批 复》(鄂政函【 2008 】 125 号文件)批准设立,并于 2008 年 7 月 7 日在湖北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国有控股企业,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32 亿元。 2010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前身 “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更名为 “ 湖北省 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 、 2010 年 7 月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7 月 29 日,根据湖北省国资委文件《省国资委关于将湖北省路桥集 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注入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鄂国资发 展 [2010]253 号),湖北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湖北路桥 80.35% 的国有股权及相应 权益注入到发行人。 2011 年 6 月,根据发行人 2011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会 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由原股东湖北省国资委享有湖北路桥的净资产向发行 人出资。 2011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320,000 万元变更为 329,131.089794 万元。 2 、 2011 年 12 月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12 月 27 日,联投集团召开 201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了关 于湖北省国资委以通世达公司资产 对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增资完成后,湖北省 国资委对发行人的出资额由 13.91 亿元增加到 14.73 亿元,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329,131.089794 万元变更为 337,333.923279 万元。 3 、 2012 年 6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6 月 11 日,联投集团召开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中国 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将持有的联投集团全部股权,共计 1 亿元的出资,转让给 湖北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孝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将持有的联投集团全部股权,共计 5,000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孝感市城市建设投 资 公司。 2014 年 2 月 10 日,发行人完成以上工商变更登记。 4 、 2014 年 8 月第三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4 月 3 日,发行人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设立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 司的通知》及相关文件,湖北省国资委决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联投控股,作为省 国资委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改变,仍为湖北省国资委。 2014 年 8 月,联投集团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湖北省国资委将其全 部出资 1,473,339,232.79 元全部转让给联投控股,同时,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向公司增资 95,50 0 万元(出资 200,000 万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 95,500 万元、 资本公积 104,5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337,333.92 万元变更为 432,833.92 万 元。 2014 年 8 月 7 日,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事项已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5 、 2015 年 5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黄石市国资委将持有的联投集团的全部股权,共计 5,000 万元 出资,转让给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 、 2015 年 7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7 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持有的联投集团的全部股权,共计 20,000 万元出资,转 让给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三、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未发生变化。 四、最近三年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 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五、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 7 年 3 月 31 日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 ) 1 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 147,333.92 34.04% 2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95,500.00 22.06% 3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6.93% 4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20,000.00 4.62% 5 东风汽车公司 20,000.00 4.62% 6 中国 航天 三江 集团公司 20,000.00 4.62% 7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4.62% 8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4.62% 9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31% 10 湖北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31% 合计 39 2,833.92 90.75% 注: 2015 年 8 月,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 “ 武汉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六、公司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重要的控股二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 ) 1 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0 100.00 2 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3 00,000.00 62 .00 3 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182,600.00 42.17 4 湖北省梓 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93.33 5 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51.00 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425.78 21. 45 7 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108 ,000.00 41 . 14 8 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87,320.87 77.79 9 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43,750.00 99.97 注: 1 、发行人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现已实际控制东湖高新董事 会 ,可实际控制东湖高新经营及财务决策,因此自 2011 年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发行人为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和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的第 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 ) 1 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199,000.00 50.00 2 武汉联投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00.00 50.00 3 武汉生态城碧桂园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45.00 4 武汉碧桂园联发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48.00 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6,200.00 11.14 6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0 14.00 7 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4 7 , 5 00.00 25. 57 8 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30,000.00 40.00 注: 1 、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由发行人和武汉市铁路局合资成立,各占股 50% 。发行人占 湖北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7 个董事席位中的 3 个,属少数董事 席位。公司的日常经营由 武汉市铁路局负责进行管理。 2 、武汉联投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由发行人与武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 各占股 50% 。发行人占武汉联投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5 个董事席位中的 2 个,属少数董事 席位。公司的日常经营由武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进行管理。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1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简介 联投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享有公司出资额为 147,333.92 万元,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为 34.04%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红云 设立时间: 2013 年 11 月 6 日 注册资本: 310,000.00 万元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它政策性建设 项目的投资;自有资产管理业务及资本运作;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 性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 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要行政许可 经营的除外) 2 、控股股东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联投控股总 资产为 1,548.16 亿元,负债为 1,084.44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463.72 亿元; 2016 年度经营收入为 122.44 亿元,净利润为 3.07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 、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联投控股所持公司的股权未予质押,不存在针对 该等股份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湖北省国资委持有联投控股 100% 股权,因此湖北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 下: D:\Users\CHENGCHAO592\Desktop\实际控制人.JPG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日期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李红云 董事长 男 1962 年 9 月 2016 年 3 月 2019 年 3 月 李军 董事、总经理 男 1971 年 11 月 2017 年 3 月 2019 年 3 月 丁振国 董事、副 总经理 男 1960 年 7 月 2016 年 3 月 2019 年 3 月 马小援 董事 男 1951 年 5 月 2016 年 3 月 2019 年 3 月 朱永红 董事 男 1969 年 1 月 2016 年 3 月 2019 年 3 月 蔡玮 董事 男 1959 年 1 月 2016 年 3 月 2019 年 3 月 白勇 董事 男 1971 年 11 月 2016 年 3 月 2019 年 3(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