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崇达技术:2017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姜雪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赵金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 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 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 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部分。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2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8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崇达技术 指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崇达 指 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 大连崇达 指 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 江门崇达 指 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香港崇达 指 崇达科技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华、审计机构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PCB 指 电路板、线路板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崇达技术 股票代码 00281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崇达技术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enZhen Suntak Circuit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untak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姜雪飞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余忠 曹茜茜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 大街 16 号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 大街 16 号 电话 0755-26055208 0755-26055208 传真 0755-26068695 0755-26068695 电子信箱 zqb@suntakpcb.com zqb@suntakpcb.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单元207(办公场所)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07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 16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32 公司网址 http://www.suntakpcb.com 公司电子信箱 zqb@ suntakpcb.com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1,480,338,028.11 1,037,318,851.31 4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3,021,351.45 183,493,911.33 1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202,701,235.43 181,534,075.93 11.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7,590,755.71 221,621,194.40 38.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51 -3.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51 -3.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9% 16.78% -7.1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3,729,679,305.21 3,403,442,978.80 9.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25,636,622.80 2,107,115,271.35 0.88%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 -6,295,079.09 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200,236.79 收到的科研资金补助、失业保 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助、出 口信用保险补助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19,198.66 减:所得税影响额 65,843.02 合计 320,116.0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崇达技术主营业务为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多品种”PCB的生产,可一站式满足客户对各种不同 产品的需求。本公司通过先进的智能制造生产线,在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快速交货需求方面,形成了独特、有效的服务模 式和柔性化生产模式,在中小批量板市场构建了较强的竞争力。 本公司主要产品类型覆盖双面板、高多层板、HDI板、厚铜板、背板、软硬结合板、埋容板、立体板、铝基板、高频板 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医疗仪器、安防电子和航空航天等高科技领域,70%以上的产品外销到美洲、欧 洲、日本、亚太(除中国)等国家及地区。 崇达技术是中国电子元器件百强企业、全球印制电路百强企业、中国年度最佳雇主(深圳地区)30强企业,广东省著名 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知名品牌、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深圳崇达属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 崇达技术位列“广东省民营企业百强”、“广东省制造业百强”第63、第65名,“广东企业500强”第324名。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固定资产 新建厂房及购建机器设备增加 无形资产 购置光明土地增加 应收账款 销售额的大幅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智能制造领先企业 本公司是全球知名的“多品种”PCB领先企业,月度生产品种近2万个,通过与IBM、ORACLE的合作,公司建立了行业 领先的ERP系统和智能的柔性生产线,加上智能设备的更新换代、机器换人的技术改造、生产流程的优化与自动化,公司逐 渐成功转型智能制造,公司最大月度产值和三年前相比增长近2倍,但员工总人数基本保持不变,全员人均销售收入处于国 内PCB行业前列,且全员人均销售收入保持了逐年增长的趋势。 (2)守住小批量市场,开拓中大批量市场 本公司已成长为全球小批量龙头企业,为了实现成长为世界一流的线路板企业的愿景,公司提出了“守住小批量市场, 开拓中大批量市场”的发展战略。2017年上半年初见成效,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3%,主要增长来自中大批量的订单,其中 20平米以上的中大批量订单数量同比增长60%。 (3)客户数量较多,业务潜力巨大 本公司客户数量超过1100家,分布于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全球优质客户数量较多,线路板的需求较大,公司供 货比例较小,老客户的业务增长潜力巨大。公司已与全球多家重点新客户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多次获得“优秀供应商” 的称号,且客户所在的行业以及区域分散,因此公司受宏观经济影响的风险较低。 (4)专利技术行业领先 本公司注重技术研发,拥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 家CNAS实验室”、“大连市企业研发中心”。在全面储备、发展技术的同时,本公司在许多单项领域也取得了突破,取得了大 量与PCB相关的专利技术,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优势。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专利申请量863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累 计申请443项,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7年1-6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销售收入14.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03%;实现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增长10.64%; 公司股东权益为21.26亿元,同比增长0.88%;总资产为37.27亿元,同比增长9.51%;资产负债率42.97%。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技术研发: 在2017年上半年度,崇达技术荣获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先进企业称号、广东省名牌产品和Flex 最佳品质奖;深圳崇达荣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证书,荣获“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先进组织”称号和宝安 区人民政府质量进步奖;江门崇达荣获江门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大连崇达荣获内层铜厚420um以上线路板的成孔加工方法 技术专利等荣誉。 截止2017年6月30日,新增专利申请40件,其中新增国内发明专利36项;累计专利申请量863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累计 申请443项;主导起草国家标准累计4项、地方标准1项、行业标准2项。 2、运营效率提升: 公司持续深入开展“提效率、降成本”的经营管理活动,通过与IBM、ORACLE的合作,公司建立了行业领先的ERP系统 和智能的柔性生产线,加上智能设备的更新换代、机器换人的技术改造、生产流程的优化与自动化,公司逐渐成功转型智能 制造,公司最大月度产值和三年前相比增长近2倍,但员工总人数基本保持不变,全员人均销售收入处于国内PCB行业前列, 且全员人均销售收入保持了逐年增长的趋势。同时,由于公司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员工劳动强度不断降低,员工福利待 遇稳步增长,使得员工稳定、效率提升、品质提升,形成了良性的循环。 3、市场销售结构: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1.03%,保持了较快增长。本公司已成长为全球小批量龙头企业,为实现“成 长为世界一流的线路板企业”的愿景,公司提出了“守住小批量市场,开拓中大批量市场”的发展战略。2017年上半年初见 成效,主要增长来自中大批量的订单,其中20平米以上的中大批量订单数量同比增长60%。在战略客户开发方面,公司不断 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合作,其中包括艾默生、博世、施耐德、霍尼韦尔、3M、飞利浦、中国中车、东芝、松下、伟创力 等。 4、募投项目发展势头良好: 本次IPO的募投项目是江门崇达二期,上半年已经实现了较好的盈利,单月最大产值突破3000万元,体现了较好的经济 效益。随着募投项目产能的逐渐释放,该项目的产值将不断创下新高。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480,338,028.11 1,037,318,851.31 42.71% 销售额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1,005,009,570.80 645,358,273.06 55.73% 销售额增加,相应销售 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58,280,800.79 44,794,410.93 30.11% 销售额增加,相应销售 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143,577,703.73 119,092,732.66 20.56% 财务费用 22,210,411.42 3,535,963.09 528.13% 主要为汇兑损失增加 所致 所得税费用 35,306,383.04 28,423,069.58 24.22% 主要为利润总额增长 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307,590,755.71 221,621,194.40 38.79% 销售额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51,616,603.30 -254,086,810.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44,044,365.77 44,361,436.09 -0.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196,191,708.74 15,066,136.54 1,202.2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 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480,338,028.11 100% 1,037,318,851.31 100% 42.71% 分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1,428,824,886.95 96.52% 1,013,114,888.82 97.60% 41.03% 其他业务收入 51,513,141.16 3.48% 24,203,962.49 2.40% 112.83% 分产品 高端板 751,987,850.07 50.80% 564,492,408.66 54.42% 33.21% 中低端板 676,837,036.88 45.72% 448,622,480.16 43.25% 50.87% 其他业务收入 51,513,141.16 3.48% 24,203,962.49 2.40% 112.83% 分地区 出口 1,122,203,908.36 75.81% 786,906,812.23 75.86% 42.61% 内销 306,620,978.59 20.71% 226,208,076.59 21.81% 35.55% 其他业务收入 51,513,141.16 3.48% 24,203,962.49 2.40% 112.83%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印制线路板 1,428,824,886.95 1,004,710,513.76 29.68% 46.12% 55.54% -11.35% 分产品 高端板 751,987,850.07 513,917,045.45 31.66% 33.21% 45.04% -14.97% 中低端板 676,837,036.88 490,793,468.31 27.49% 50.87% 68.30% -21.45% 分地区 出口 1,122,203,908.36 771,356,651.34 31.26% 42.61% 56.27% -16.12% 内销 306,620,978.59 233,353,862.42 23.90% 35.55% 53.78% -27.4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4,923,342.47 2.07% 理财收益 否 资产减值 6,682,831.68 2.80% 计提坏账准备 否 营业外收入 4,807,009.00 2.02% 政府补助 否 营业外支出 8,054,087.05 3.38%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 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 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373,153,405.37 10.00% 216,499,589.68 9.06% 0.94%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 品到期所致 应收账款 639,792,634.45 17.15% 470,836,724.01 19.70% -2.55% 销售额增加所致 存货 273,244,440.28 7.33% 148,347,059.72 6.21% 1.12% 销售额增长相应存货增长所 致 固定资产 1,587,025,960.64 42.55% 1,050,314,162.67 43.96% -1.41% 新建厂房及购建机器设备所 致 在建工程 234,320,845.91 6.28% 245,190,509.91 10.26% -3.98% 短期借款 417,579,088.94 11.20% 302,018,588.36 12.64% -1.44% 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193,172,011.94 5.18% 195,691,868.43 8.19% -3.01% 应收票据 6,182,329.44 0.17% 2,998,957.27 0.13% 0.04% 销售额增长所致 预付款项 723,652.12 0.02% 6,732,489.44 0.28% -0.26% 预付款项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17,592,715.26 0.47% 13,168,854.62 0.55% -0.08% 海关退税款所致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 资产 3,548,886.79 0.10% 1,607,043.43 0.07% 0.03% 待摊费用增长所致 其它流动资 产 282,481,201.68 7.57% 47,837,824.30 2.00% 5.57%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所致 无形资产 168,827,875.38 4.53% 61,043,885.88 2.55% 1.98% 2016年土地定金转为无形资 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 用 95,771,458.57 2.57% 62,350,375.34 2.61% -0.04% 工程待摊费用增长所致 递延所得税 资产 9,057,713.12 0.24% 6,605,170.15 0.28% -0.04% 递延收益及坏账准备增长所 致 其他非流动 资产 33,707,857.44 0.90% 55,907,687.14 2.34% -1.44% 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 679,110,673.25 18.21% 473,611,831.35 19.82% -1.61% 采购额增长所致 预收账款 6,460,560.31 0.17% 1,995,512.57 0.08% 0.09% 销售额增长所致 应交税费 31,866,720.46 0.85% 23,410,659.98 0.98% -0.13% 增加应交房产税以及所得税 增长所致 应付利息 774,768.02 0.02% 225,684.79 0.01% 0.01% 应付银行借款利息增长所致 其他应付款 37,380,299.38 1.00% 25,582,135.98 1.07% -0.07% 海关退税款所致 资本公积 714,481,517.26 19.16% 16,621,517.26 0.70% 18.4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本溢价 所致 盈余公积 74,802,735.06 2.01% 54,540,473.11 2.28% -0.27% 计提盈余公积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受限制的原因 货币资金 37,604,044.84 开具保函所存入保证金存款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54,218,339.26 大连崇达长期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53,151,750.42 江门及大连崇达长期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305,322,080.87 江门及大连崇达长期借款抵押 合 计 450,296,215.39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6、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78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66.9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259.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4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31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81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64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7,860,0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年9月28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29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 年6月30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 投项目432,594,6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318,059,581.37元(包括购买理财产品24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剩余募集资 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 (含 部分 变 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小批量PCB生 产基地(二期) 建设项目 否 74,786 74,786 10,466.97 43,259.46 57.84% 2018年 12月31 日 2,144.74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74,786 74,786 10,466.97 43,259.46 -- -- 2,144.74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74,786 74,786 10,466.97 43,259.46 -- -- 2,144.74 -- --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 目) 截止2017年06月30日,小批量PCB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完全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2016年11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77,464,775.37元人民币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 项,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于2016年11月2日出具了瑞华 核字【2016】48290011号《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 况 2017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结合公司整体的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提高 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在不影响江门崇达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 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截止2017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含利息收入)318,059,581.37元,其中,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公司将 根据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08月24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 名称 公 司 类 型 主要业 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深圳 崇达 子 公 司 PCB的 生产和 销售 150,000,000.00 1,381,792,615.81 871,609,695.47 874,603,187.96 83,628,714.42 73,600,055.93 江门 崇达 子 公 司 PCB的 生产和 销售 800,000,000.00 1,972,161,660.42 1,261,581,527.38 701,410,758.52 159,107,862.64 136,446,777.12 大连 崇达 子 公 司 PCB的 生产和 销售 200,000,000.00 650,396,525.06 309,957,671.75 230,980,785.96 31,821,119.06 29,166,391.45 崇达 科技 子 公 司 从事公 司产品 的销售、 原材料 和设备 的采购 及售后 服务 881,202.73 436,001,469.64 -32,944,792.51 822,782,504.99 -33,723,091.20 -33,722,940.82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成立于1999年8月27日,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双面电路板、多层电路板、多层柔性电路板、HDI电路板、多层刚柔结合型电路板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双面电路板、多层电路板、多层 柔性电路板、HDI电路板、多层刚柔结合型电路板的生产(限新桥横岗下工业区新玉路3栋);线路板钻孔加工(限新桥横 岗下工业区第一排5号厂房一楼、四楼、4号厂房一楼);主营业务:PCB的生产和销售。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 产138,179.26万元,净资产87,160.97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万元,成立于2010年7月9日,经营范围:双 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营业务:PCB的生产和销售。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 197,216.17万元,净资产126,158.15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成立于2008年3月21日,经营范围:印制电 路板加工、设计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行业许可后 方可经营);主营业务:PCB的生产和销售。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5,039.65万元,净资产30,995.77万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崇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港币,成立于2009年1月21日,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公司产品 的销售,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售后服务。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3,600.15万元,净资产-3,294.48万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7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变动幅度 0.00% 至 20.00%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变动区间(万元) 28,741.47 至 34,489.76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28,741.4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营业总收入预计增长,相应的销售成本及相关费用同步增长,预计利润 同比有所增长。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风险 PCB行业作为电子元器件基础行业,受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目前全球经济回升基础仍不稳固, 若金融危机再次发生或经济回升速度减慢,仍有可能引致下游行业需求萎缩从而使本公司面临盈利能力降低的风险。 本公司定位于多品种PCB的生产和销售,下游行业分布广泛、客户数量多、均单面积小、客户和订单较为分散的特点,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宏观经济对公司的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约占60%左右;其中,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 和氰化金钾,受铜价、石油和黄金的价格影响较大。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本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 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时未能做好存货管理,都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通过 “标杆管理、流程优化、绩效量化”的管理活动,实现了人员减少、人均产值增加;同时通过加大拼板面 积,提升了材料利用率;通过多家供应商采购分盘,减少对主要供应商的依赖,提升采购议价能力。 3、汇率波动风险 若人民币升值,公司相对国外竞争对手的价格优势可能被削弱,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下降,同时对国外销售收 入将产生汇兑损失。当前人民币国际化后将加大与美元汇率的波动性,由此将加大公司产品定价预期管理难度,可能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且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一 定的影响。公司采用了以下规避汇率波动的影响措施:(1)在境内使用美元贷款,货款回来时直接以美元偿还贷款;(2) 加大进口原材料的采购,以美元直接支付采购款;(3)公司70%左右的设备需要进口,公司一般使用美元采购设备;(4) 增加人民币报价,直接回款人民币;(5)在适当时机,开展远期结售汇,一定程度上锁定汇率。 4、租赁厂房及搬迁风险 深圳崇达租赁的生产经营用厂房因深圳市历史遗留问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该部分物业租赁合同均已根据《深圳经济 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在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深圳崇达承租的主体厂房(27,000㎡)将于2025年 4月到期,租赁期限较长,目前无搬迁计划;但如上所述,深圳崇达租赁的房产由于历史原因未能取得产权证书,因此存在 可能搬迁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2017年2月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取得5,731.82 平方米土地建设总部大楼,可以防范可能突然出现的搬迁风险对公司经 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公司未来计划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26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将进一步降低该部分租赁 厂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6 年年度股东大 会 年度股东大会 2017年03月30日 2017年03月31日 http://www.cninfo.com.cn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 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08月08日 2017年08月09日 http://www.cninfo.co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姜雪飞、朱雪花 股份锁定 及限售承 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2016年10 月12日 36个月 正在履行 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 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 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作为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为 保持对发行人控制权及发行人战略 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在 锁定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 下,除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 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 意向;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不因 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 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 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50%。 汇投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深圳市同 威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深圳市超淦 贸易有限公司、袁 进、王俊浩、严安 辉、白会斌、汪广 明、杨林、张庭主、 刘保海、赵金秋、 尹建华、谢华 股份锁定 及限售承 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016年10 月12日 12个月 正在履行 姜曙光 股份锁定 及限售承 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2016年10 月12日 36个月 正在履行 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 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不因 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 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 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50%。 彭卫红、余忠 股份锁定 及限售承 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 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担任公 2016年10 月12日 12个月 正在履行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50%。 彭建均、王剑峰 股份锁定 及限售承 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 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016年10 月12日 12个月 正在履行 汪姜维 股份锁定 及限售承 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 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016年10 月12日 12个月 正在履行 姜雪飞、朱雪花、 余忠、汪姜维、徐 滨、姜曙光、彭卫 红 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 报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 期回报被摊薄时,为确保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而出具 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2)承诺对本人(作为董事 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 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2016年10 月12日 12个月 正在履行 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 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姜雪飞、朱雪花 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 报承诺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016年10 月12日 12个月 正在履行 深圳市崇达电路 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IPO稳定 股价承诺 如果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 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 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具体 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具体条件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 连续5个交易日(如在该5个交易 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5个交易日 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 算)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最 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有分红、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事项的,则相应 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的120%时, 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 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如在该20个交易日期间 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 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 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30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二)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上述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 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 公司股价:1、由本公司回购股票(1)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 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 2016年10 月12日 36个月 正在履行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股东大 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 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 下列各项: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 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 于人民币1,000万元;(4)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 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 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 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姜雪飞、朱雪花 IPO稳定 股价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23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 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单 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 2016年10 月12日 36个月 正在履行 姜雪飞、朱雪花、 余忠、姜曙光、彭 卫红 IPO稳定 股价承诺 (1)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 酬总额的20%。 2016年10 月12日 36个月 正在履行 姜雪飞、朱雪花 避免同业 竞争 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 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 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 2016年10 月12日 长期 正在履行 或参与任何与崇达技术构成竞争的 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 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崇达技术产品 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崇达技术产 品的业务活动。 姜雪飞、朱雪花、 余忠、汪姜维、徐 滨、王剑峰、于跃 文、彭建均、姜曙 光、彭卫红 规范关联 交易 1、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 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 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股份公 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 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 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以维护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利益。3、本人保证不利用在股份公 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 证不利用本人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 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 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股份 公司违规提供担保。4、本人承诺书 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 股份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2016年10 月12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姜雪飞、朱雪花 其它承诺 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崇达、大连崇达、江门崇达因社保 费用问题,受到员工个人追偿或当 地主管部门的处罚,姜雪飞、朱雪 花同意以自身资产无条件连带承 担,并承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如本 公司及子公司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 遭受任何处罚、损失,或应有权部 门要求需公司及子公司为员工补缴 住房公积金,姜雪飞、朱雪花愿承 担该等处罚、损失及相应责任。 2016年10 月12日 长期 正在履行 深圳市崇达电路 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其它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招股 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以二级 市场价格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如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公司未能履 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做出的公 开承诺,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 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 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 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 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 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016年10 月12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姜雪飞、朱雪花 其它承诺 如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以 二级市场价格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 限售股份。如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 所做出的公开承诺,则采取或接受 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 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 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 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 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 措施。 2016年10 月12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余忠、汪姜维、徐 滨、王剑峰、于跃 文、彭建均、姜曙 光、彭卫红 其它承诺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招股 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未能履行本人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时所作出的公开承 诺,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 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 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 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 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 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 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016年10 月12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姜雪飞、朱雪花 其它承诺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上市前享受 的税收优惠被国家有权部门予以追 缴,将承担因此给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造成的负担及损失的《承诺 函》。 2016年10 月12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姜雪飞、朱雪花 其它承诺 如在本公司与出租宝恒源实业、新 全物业签署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 因租赁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无法继 续租用,将全额承担由此给本公司 造成的损失。 2016年10 月12日 长期 正在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 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 情况。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原独立董事苏启云先生自2015年3月起担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自苏启云先生任职期内(2015年3月到2016年11月)以及离任后一年,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 关联方。在此之前,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企业)一直负责公司环保工程设施的施工建设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 营,并收购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物及废液。报告期内,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环保工程设施的施工建设及环保设 施的日常运营情况为:固定资产及工程738.7万元,污水处理费874.96万元;公司向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工业废物及 废液2781.67万元。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公司租赁一处房产,用于办公,出租人为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3009 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单元207,合同正常执行中。 2、深圳崇达租赁一处房产,用于生产、办公,出租人为深圳市宝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横 岗下工业区新玉路3栋,合同正常执行中。 3、深圳崇达租赁一处房产,用于员工食堂,出租人为深圳市宝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横岗 下工业区宝恒源工业园B幢一楼,合同正常执行中。 4、深圳崇达租赁一处房产,用于宿舍,出租人为深圳市宝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横岗下工 业区宝恒源工业园B幢二至六层,合同正常执行中。 5、深圳崇达租赁一处房产,用于宿舍,出租人为深圳市宝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芙蓉工业 区新大工业园前面第1排第1栋3楼-11楼,合同正常执行中。 6、深圳崇达租赁一处房产,用于办公,出租人为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横岗下 工业区第一排2号厂房,合同正常执行中。 7、深圳崇达租赁一处房产,用于员工食堂,出租人为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横 岗下工业区第一排2号宿舍一楼,合同正常执行中。 8、深圳崇达租赁一处房产,用于宿舍,出租人为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横岗下 工业区第一排2号宿舍二至五楼,合同正常执行中。 9、深圳崇达租赁一处房产,用于生产,出租人为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横岗下 工业区第一排4号厂房一楼,合同正常执行中。 10、深圳崇达租赁一处房产,用于宿舍,出租人为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横岗下 工业区第一排4号宿舍二楼,合同正常执行中。 11、深圳崇达租赁一处房产,用于生产,出租人为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横岗下 工业区第一排5号厂房一楼、四楼,合同正常执行中。 12、深圳崇达租赁一处房产,用于宿舍,出租人为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横岗下 工业区第一排5号宿舍五楼,合同正常执行中。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实际担保金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 是否为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期(协议签署 日) 额 行完毕 关联方 担保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 度合计(A1)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 生额合计(A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 额度合计(A3) 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 额合计(A4) 0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期(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深圳崇达多层线 路板有限公司、 江门崇达电路技 术有限公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