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创业板HX: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07日 16:32:31 中财网
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3
二、投资者开户 ............................................................................................................................... 7
三、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 7
四、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 7
五、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 9
六、清算与交割 ............................................................................................................................. 10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0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1
九、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 20

重要提示

1、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
2016年6月24日证监许可[2016]1414号文准予注册,并经机构部函[2017]1940号文确认。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网下现金
认购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方式进行。网下股票认购通过本
公司的直销机构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方式进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本公告“八(三)4、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6、本基金自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进行发售。办理网上现金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基金的
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
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
账户或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8、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两种,分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赎回办法。

基金认购期内仅开放场内份额的认购,不开放场外份额的认购。


9、投资者在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需缴纳认购费。发
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规定费率结构收取一
定的佣金。


10、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单一


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
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
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分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
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1、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
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其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
准。投资者应主动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询认购确认
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详细阅读《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13、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
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
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
户或基金账户。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
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A股账户。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创业板ETF

场内简称:创业板HX

基金代码:159957

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类别: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期

初始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二)发售价格及方式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1.00元人民币。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
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其指定的发售
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其指定的
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本公司可根据情况调整本基金的发售方式,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中列明。


(三)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四)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八(三)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也可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详见本公告
“八(三)3、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3、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八(三)4、网下现金、网下股票
发售代理机构”。


(五)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自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进行发售。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
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本基金的募
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如果在发售期间未达到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
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另
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六)认购限额

本公司直销机构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的投资者的网下现金认购;
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000股以上(含1,000股)、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
购申请。


发售代理机构接受投资者单一账户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认
购、网下现金认购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000股以上(含1,000股)、超过部分为100
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七)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超过0.8%,具体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50万份以下

0.8%

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100万份以下

0.5%

10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

每笔1,000.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
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
的佣金。


(八)认购份额及认购费用的计算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
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以登记结算机构
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例一:某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认购资金募集
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00元,则需准备的认购资金金额及募集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8%=800.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100,800.00元

利息折算份额=2.00/1.00=2份

即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准备100,800.00元资金,加上募
集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后一共可以得到100,002份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网上现金认购,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
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以登记结算机构
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例二:某投资者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该发售代理
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认购资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00元,则需准备的认购资金
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0.8%=80.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1+0.8%)=10,080.00元

利息折算份额=2.00/1.00=2份

即该投资者若通过该发售机构认购本基金10,000份,需准备10,080.00元资金,加上募集
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后一共可以得到10,002份基金份额。


3、通过直销机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


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
选成分股。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或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
量)/1.00
.i

(“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等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
定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认购费用(或佣金)由直销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在发售代理
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


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则需支付的认购费用(或佣金)按以
下公式计算:

认购费用(或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佣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
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
相应的基金份额。以基金份额支付佣金,则认购佣金和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至某发
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
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为14.94元和4.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
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0.8%,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
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4.94)/1.00+(20,000×4.50)/1.00=239,400份

认购佣金=1.00×239,400×0.8%=1915.20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239,4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915.20元的认购佣金。


例四:续例三,假设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可得
的净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239,400/(1+0.8%)×0.8%=1900.00元

净认购份额=239,400–1900.00/1.00=237,500.00份。



二、投资者开户

投资者认购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


一、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二、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
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三、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参与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
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已购买过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结算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三、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业务办理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的9:30~11:30和13:00~15: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二)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
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四、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的8:30~17:00。


2、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的分公司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


(3)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基金网下现金认购业务申请表。


(5)本公司分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的分公司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


(4)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5)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7)填妥的基金网下现金认购业务申请表。


(8)本公司分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4、募集期间,投资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交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110060149018000349649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11001046500056001600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复兴门支行

(4)招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8665890011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认购时不能使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而需使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A股账户卡。


(2)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
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在本
基金发行截止日的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
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3)投资者在汇款时备注字段填写“华夏创业板ETF基金网下现金认购”字样,避免
于其他正常申购资金混淆。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发售代理机
构确定。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
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五、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一)业务办理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在直销机构办理网下
股票认购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述日期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指定发售代
理机构确定。


(二)直销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在深交所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登记机构将在募集结束后办理用以认购的股票的划转业务,
届时如投资者用以认购的股票的可用数量不足,则投资者的该笔股票认购申请无效。


具体认购程序以本公司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六、清算与交割

(一)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的份额以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对应
的资金将归入基金资产。现金认购的利息具体金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
额不收取认购费。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的
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于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过户至预先开立的专门账
户。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
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
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
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
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
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
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李彬

网址:www.ChinaAMC.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联系人:王永民

网址:www.boc.cn

(三)销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如
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
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花旗证
券有限公司、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申港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野村证券株式会社上
海代表处、群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内藤证券公司上海代表处等。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


统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
公告。


2、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李一梅

网址:www.ChinaAMC.com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
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01A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3)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0层02室(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4)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B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传真:025-84733928

(5)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05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6)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50层02单元(510623)

电话:020-38067290/7291/7293/7299、020-38460001/1058/1079

传真:020-38067232、020-38461077

(7)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
(610000)

电话:028-65730073/75

传真:028-86725411

3、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刘宏莹

网址:www.citicsf.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联系人:郑慧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为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7)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传真:025-83364032

联系人:石健

网址:www.njzq.com.cn

(8)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田芳芳

网址:www.xsdzq.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9)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联系人:谢相辉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1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联系人:吴阳

网址: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17129

传真:029-87424426

联系人:刘莹

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1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网址:www.jh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1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王薇

网址:www.aj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1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翟璟

网址:www.t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1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为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网址:www.long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网址:www.guose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4、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
的具体规定。在发售期间,如发售代理机构发生变动,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1、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941405

传真:0755-25987133

联系人:丁志勇

2、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朱威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六)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聘请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九、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
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
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停牌、价格波动
异常、估值调整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
票的认购申报。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300001

特锐德

300002

神州泰岳

300003

乐普医疗

300009

安科生物

300010

立思辰

300014

亿纬锂能

300015

爱尔眼科

300017

网宿科技

300020

银江股份

300024

机器人

300026

红日药业

300027

华谊兄弟

300033

同花顺

300037

新宙邦

300043

星辉娱乐

300055

万邦达

300058

蓝色光标

300059

东方财富

300068

南都电源

300070

碧水源

300072

三聚环保

300073

当升科技

300077

国民技术

300078

思创医惠

300079

数码科技

300083

劲胜智能

300085

银之杰

300088

长信科技

300090

盛运环保

300098

高新兴

300101

振芯科技

300104

乐视网

300113

顺网科技

300115

长盈精密

300116

坚瑞沃能

300118

东方日升

300122

智飞生物

300124

汇川技术

300133

华策影视

300134

大富科技

300136

信维通信

300142

沃森生物

300144

宋城演艺

300145

中金环境

300146

汤臣倍健

300156

神雾环保

300159

新研股份

300166

东方国信

300168

万达信息

300170

汉得信息

300180

华峰超纤

300182

捷成股份

300185

通裕重工

300197

铁汉生态

300199

翰宇药业

300202

聚龙股份

300203

聚光科技

300207

欣旺达

300212

易华录

300216

千山药机




300222

科大智能

300244

迪安诊断

300251

光线传媒

300253

卫宁健康

300257

开山股份

300266

兴源环境

300267

尔康制药

300271

华宇软件

300273

和佳股份

300274

阳光电源

300287

飞利信

300291

华录百纳

300292

吴通控股

300294

博雅生物

300296

利亚德

300297

蓝盾股份

300310

宜通世纪

300315

掌趣科技

300317

珈伟股份

300324

旋极信息

300347

泰格医药

300352

北信源

300355

蒙草生态

300359

全通教育

300364

中文在线

300367

东方网力

300369

绿盟科技

300376

易事特

300377

赢时胜

300383

光环新网

300408

三环集团

300418

昆仑万维

300431

暴风集团

300433

蓝思科技

300450

先导智能

300458

全志科技

300459

金科文化

300496

中科创达

300498

温氏股份

300558

贝达药业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