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西部利得策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期)
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二期)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〇一七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11月17日证监许可【2010】1645号 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 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 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 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等风险水 平的投资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7月25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7年二季度报告,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7 第九部分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 58 第十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70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 ....................................................................................... 71 第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 ............................................................................................................... 7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销售 ........................................................................................................... 73 第十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 74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投资 ........................................................................................................... 7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财产 ........................................................................................................... 97 第十七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99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7 第十九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109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1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4 第二十二部分 风险揭示 ......................................................................................................... 120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124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 128 第二十五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 160 第二十六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80 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82 第二十八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85 第二十九部分 备查文件 ......................................................................................................... 186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西部利得策略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柜台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 公告,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 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 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楼 法定代表人:徐剑钧 成立时间:2010年7月2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500,000 51% 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171,500,000 49% 合 计 350,00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徐剑钧先生:董事长 徐剑钧先生,董事长,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复 旦大学及西安西北大学,分别获理学硕士(基础数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 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22年证券从业经历。1995年3月起任 陕西省证监局市场部负责人。1995年10月起任陕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1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公司督察长,2016年9月起任 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董事 贺燕萍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年证券从业经历。1990年起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 务主管。1998年起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2006年起任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2007年起在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销售交易部总经理。2013年1月起任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刘建武先生:董事 刘建武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西安西北大学,获经 济管理学博士学位。1991年起在陕西省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工作。1993年起 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历任财贸、金融、经济管理副处级秘书,科技文 教管理处处长。2001年起任西安高新管委会管理办副主任及西安高科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2002年起任西安市投资服务中心投资管理副主任。2003年起任陕西 省投资集团公司金融证券管理部门经理。2005年10月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目前兼任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 陕西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李兴春先生:董事 李兴春先生,董事,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曾任携程旅行网高级总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泛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副总裁,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利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伟忠先生:独立董事 陈伟忠,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管理学博 士学位。长期从事金融研究及管理工作。1984年起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教研室主 任、系主任、博导,同济大学经管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所长。现担任同济大学经 济金融系主任、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应用经济学学术委员会主任、中 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分会理事、上海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君 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收购兼并部门业务董事,方正 证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爱建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辰光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安信证券内核委员。现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严荣荣女士:独立董事 严荣荣,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美国纽约大学法学 院。曾任Gless Lutz & Partner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2、监事会成员 王光辉先生:监事会主席 王光辉先生,监事会主席。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 学历。曾任陆家嘴国际信托公司济南业务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同业部总 经理,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何方先生:监事 何方先生,监事。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汉唐证券资 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 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 经理。现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 杨超先生:监事 杨超先生,监事,硕士学历。先后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信息工程专业,获学 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汇添富基金高级IT经 理、中银国际证券信息技术部经理、华夏证券软件开发工程师。现任公司总经理 助理。 张喆先生:监事 张喆先生,监事。毕业于浙江大学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曾就职于中兵勘察研究院、北京证券有限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机构间报 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机构,长期从事信息技术领域 的工作。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总经理助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徐剑钧先生:董事长 徐剑钧先生,董事长,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复 旦大学及西安西北大学,分别获理学硕士(基础数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 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22年证券从业经历。1995年3月起任 陕西省证监局市场部负责人。1995年10月起任陕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1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公司督察长,2016年9月起任 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年证券从业经历。1990年起任北京市永安宾馆 业务主管。1998年起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2006年起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2007年起在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销售交易部总经理。2013年1月起 任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赵毅先生:督察长 赵毅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专业,21年证券从业经历。1988年起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职员。1993年起 任北京市波姆红外技术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年起任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 级投资经理。2007年起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股票分析师、风险 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历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自2016年9月起任公司督察 长。 4.基金经理 刘荟女士,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辽宁大学应用数学专业。9年证券从业年 限。曾任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自2014年1月起在我公司担任研究员, 现任投资部副总经理。自2016年1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景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1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担任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付琦先生,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吉林先生,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傅明笑先生,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闫旭女士,2011年1月至2013年10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江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硕士毕业于 复旦大学财政学专业。11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交易员、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16年8月加入 本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自2017年3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天添富货 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4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荟女士,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硕士毕业于 辽宁大学应用数学专业。9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自2014年1月起在我公司担任研究员,现任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自2016年 1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 起担任西部利得景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11 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 1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 担任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周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机构三部总经理兼联席投资 总监,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专业。11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中信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2015年6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兼机构三 部总经理兼联席投资总监。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韩丽楠女士,基金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 克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2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渣打银行 国际管理培训生、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元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投资总监。2015年5月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 助理。自2015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西部利得多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2月 起担任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3月 起担任西部利得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6年6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 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9月起 担任西部利得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起担任西 部利得天添金货币市场基金、西部利得祥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自2017年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汇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汇 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陈保国先生,研究部副总经理,硕士毕业于上海理工 大学系统理论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7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西藏同信证券有 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2016年1月加入我公司,现任 研究部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盛丰衍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计算机 应用技术专业。4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助理、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 2016年10月加入本公司,自2016年11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心峰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 学数量金融专业。4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交易员、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2016年11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 理。自2017年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天添鑫货币市场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 市场基金、西部利得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冷文鹏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 究生部金融学专业。12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产品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华 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2016年4月加入本公司,自2016年6 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 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4月 起担任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朱朝华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法国高等商业管 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12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项目 经理助理、百德能证券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荷兰银行港汇支行理财经理、 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分析经理、上海日升昌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副总监、前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 经理。2016年8月加入本公司,自2016年9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景瑞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及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 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合理地评价和控制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 发展规划,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投资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充分 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 控制措施所形成的风险导向型的内部控制系统。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控程序, 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 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 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组织机构、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制度系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系统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第二个层次是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在内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次是部 门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各项具体业务规则。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公司一切制度的最高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制 度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管理规定是制订各项 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大纲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而确定的方针和策略,是内部控制纲领性文件,对制订各项 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起着指导性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 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紧急应变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 4)部门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控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 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内部管理的具体说明,包括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及操作规程等; 5)各项具体业务规则是针对公司的某项具体业务,对该业务的操作要求、 流程、授权等作出的详细完整的规定。 (3)内部控制的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及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设立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各专门 委员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执行 股东会的决议,行使决定公司经营和投资方案等重大职权。公司设立监事会,向 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 层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运行,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 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合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并对公司与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以协助董事会确定风险管理目 标,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建立并有效维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确保公司规 范健康发展; B、公司经营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向总经理负责,负责对基金投资风险 控制及公司运作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公司面临的风险事项将 导致公司在承担法律责任、社会和公众责任、经济损失或是在以上三个领域的任 何组合损失,以及对商业机会、运营基础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影响,具体包括 负责审核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识别、监控与管理公司整体风险; C、公司经营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基金产品及各投资品种 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采用风险量化技术 和风险限额控制等方法把控基金投资整体风险; D、各业务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 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各业务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 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对业务风险进 行控制。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措施并实施,监 控风险管理绩效,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3)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从组织结构、操作流程及报告制度等多种管理方 式入手,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A、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 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B、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 监督制衡; C、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信息与沟通 公司采用适当、有效的信息系统,识别、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经营活动所 需的一切信息。信息系统须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必须能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 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保障信息的及时、准 确的传递,并且维护渠道的畅通。 5)内部监控 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系统由监事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组成,监督系统 通过其监督职能的行使确保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合法、合规、高效地运作。 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公司组织 专门部门对原有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自查,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 性,适时改进。 (4)内部控制的检测 内部控制检测的过程包括如下: 1)内控制度设计检测; 2)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测试; 3)将测试结果与内控目标进行比较; 4)形成测试报告,得出继续运行或纠偏的结论。 2.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2)第二层次为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监察稽核部; 3)第三层次为董事会、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 4)为了有效地控制公司内部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建立第一道监控防线。 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的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必要时对有关 部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同时,监察稽核部对于日常操作中发现的或认为具有 潜在可能的问题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向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形成第二道 监控防线。督察长在工作上向中国证监会和董事会负责,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合规 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形成第三道监控防线。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 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资产负债稳步增长。2016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0.96万亿元,较上年增 加2.61万亿元,增幅14.25%,其中客户贷款总额11.7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 1.27万亿元,增幅12.13%。负债总额19.37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47万亿元, 增幅14.61%,其中客户存款总额15.4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73万亿元,增幅 12.69%。 核心财务指标表现良好。积极消化五次降息、利率市场化等因素影响,本集 团实现净利润2,323.89亿元,较上年增长1.5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85.09 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较上年提升0.83个百分点。平均资产回报率1.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4%,净利息收益率2.20%,成本收入比为27.49%, 资本充足率14.94%,均居同业领先水平。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 《欧洲货币》“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 “2016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 《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 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 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2 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 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 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 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 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 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 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 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 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 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 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71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 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 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 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 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 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楼 法定代表人:徐剑钧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网址:www.westlead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客服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冯萍 客服热线: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热线: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热线:95575 网址:www.gf.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客服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热线:95553 网址:www.htsec.com (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客服热线:95538 网址:www.zts.com.cn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热线: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客服热线: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张令玮 客服热线:95599 网址:www.95599.cn (1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热线: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1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16)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客服热线:(0755)26982993 网址:www.ydsc.com.cn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客服热线: 95525、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 www.citics.com (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热线: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热线: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 刘毅 客服热线:95532,400-600-8008 网址: www.china-invs.cn (2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客服热线: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7-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热线: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jq.com.cn (24)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热线: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客服热线: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客服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客服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0)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刘媛 客服热线: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3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杨 客服热线: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 (3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幢12层(陆家嘴软件园10号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客服热线:400-033-79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3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公司网址:www.91fund.com.cn (3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热线: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客服热线: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3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热线: 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9)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丹棱SOHO10楼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客服热线: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40) 京东金融-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客服热线:95118 网址: http://fund.jd.com/ (41)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18-23层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李颖 客服热线:4008205999 网址: www.shhxzq.com (42)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客服热线: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4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 文雯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www.new-rand.cn/ (4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4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服电话: 400-8878-566 网址: www.pyfund.cn (46)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7)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4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14楼、16楼、1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联系人:金夏 客服热线:400-6666-888 网址:http://www.cgws.com (4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0)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邵玉磊 客服热线:010-5901382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5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 姜焕洋 客服热线:0411-88891212 网址:http://www.taichengcaifu.com (5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 七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徐博 客服热线: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楼 法定代表人:徐剑钧 电话:(021)38572888 传真:(021)38572750 联系人:张皞骏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021)38572666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联系电话:(021)2212 2888 传真:(021)6288 1889 联系人:黄小熠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张楠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于2010年11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645号文核 准,募集期自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1月21日止。募集期内,本基 金的有效认购份额为1,062,757,169.06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289,807.31 份,两项合计共1,063,046,976.37份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25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 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 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业务的,投资人可以以 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等形式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法详见销售机构公 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已于2011年3月1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日的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 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 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但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人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 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 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 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 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赎回时,当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 定支付赎回款项,并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 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 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人银 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和直销网上交易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 元 (含申购费)。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 为50,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每次为1,000.00元。 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0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500份。若某投 资人在销售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500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该销售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少于500 份,则该剩余部分基金份额申请赎回时 必须一起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1.2%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8%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个人投资人使用农业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成功进行本基金 申购业务享有七折优惠,个人投资人使用农业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 交易系统进行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享有4折优惠。上述优惠执行后费率如果低于 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 费率执行。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年以下 0.5% 1年(含1年)至2年 0.25% 2年(含2年)以上 0 注1: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暂时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 的选择。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 元、50万元和3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 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金额(元,A) 10,000.00 500,000.00 3,00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 1.5% 1.2% 0.8% 申购费(元,D=A-C) 147.78 5,928.85 23,809.52 净申购金额(元,C=A/(1+B)) 9,852.22 494,071.15 2,976,190.48 申购份额(元,E=C/1.200) 8,210.18 411,725.96 2,480,158.73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 /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 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元 5.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以申请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8.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 额总数。 9.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10.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 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1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 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 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扣除权 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 站上予以公告。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 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 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 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内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1)、(2)、(3)、(5)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基金管 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内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财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 当按单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 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 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缓期限不得超 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 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 告。 3.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 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九部分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一、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本基金的持有人均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和办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转换。 二、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场所相同。 目前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西部证券、国泰君 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东海证 券、齐鲁证券、兴业证券、英大证券、天相投资、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宏源证 券、信达证券、中信万通、东吴证券、建银投资、华泰证券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 管理的策略优选混合型基金、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深圳众禄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间的相互 转换业务。 同花顺基金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 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转 换业务。 万银财富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转换 业务。 数米基金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转换 业务。 和讯信息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转换 业务。 联泰资产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成长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 转换业务。 利得基金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转换 业务。 国金证券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 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汇成基金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 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添鑫货币市场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泛华普益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 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添鑫货币市场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钱景财富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 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添鑫货币市场基金、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京东金融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 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添鑫货币市场基金、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添金货币市场基金、祥盈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债券投资基金、祥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大泰金石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 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添鑫货币市场基金、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天添金货币市场 基金、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债券投资基金、祥运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祥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 务。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策略优选混合 型基金、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稳健双利债券型发起式基金、成长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天添鑫货币市场基金、合享债券型基金、景 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合赢债券型基金、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天添金货币市 场基金、祥盈债券型基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祥运灵活配置混合型基 金、祥逸债券型基金、尊纯债债券型基金、个股精选股票型基金、汇逸债券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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