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中油工程: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7年9月18日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年9月18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七楼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介绍到会来宾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人数、委托投票情况、代表股份。 (三)由主持人宣布议案表决办法(经过逐项讨论后再表 决)。 (四)推选监票人(主持人推荐2名股东、1名监事参加 计票和监票,经与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 (五)宣读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新增2017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6、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7、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的议 案。 (六)参会股东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讨论和提问。 (七)现场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和网 络投票结果。) (九)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调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5.2.2 条、5.2.8条和7.2.1条作如下修订: 1、原5.2.2条为:“第5.2.2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现修订为:“第5.2.2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长1人”。 2、原5.2.8条为:“5.2.8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 事长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现修订为:“5.2.8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原7.2.1条为:“7.2.1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 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监事会主席和副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协助监事会主席工作。监事会主席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履行职务(公 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监事会副主席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的监事会副主席履行职务);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 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 现修订为:“7.2.1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 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 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等相关事宜。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 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为:税后18万元/年,按月发放。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会议文件之三 关于新增2017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预计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滨海科迪检测有限公 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子公 司、Gulf Petroleum Technology Service JLT(海湾石油 技术服务公司)五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全资 子公司。 . 本次新增预计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7.2亿元,新 增后公司2017年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4亿元。 . 2017年度上半年公司发生担保累计折合人民币4.14亿 元,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下属分、子公司提供担 保。对外担保为零。 一、本次新增预计被担保人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对 下属各级分、子公司2017年度融资业务、项目投标、合同履约 等提供母公司担保,本次新增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2 亿元,2017年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4亿元。预计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的各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股东及持股比 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天津滨海科迪 检测有限公司 天津 孙岩 工程检测 中国石油管道局 工程有限公司 100% 2,093.54 2,634.75 -541.21 455.95 -985.99 126% 中国石油管道 局工程有限公 司 河北省廊坊市 丁建林 管道施工 中国石油集团工 程有限公司100% 2,847,934.91 2,094,582.92 753,351.99 1,556,296.44 42,395.60 74% 中国石油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西城区六 铺炕街 刘海军 石油工程 中国石油集团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 100% 2,825,420.35 1,822,627.98 1,002,792.37 1,487,180.43 73,616.31 65% 中国石油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子公 司 澳大利亚布里 斯班 阎益龙 油气田地面工 程EPC总承包 服务,工程建设 服务 中国石油工程建 设有限公司100% 1,682.00 9,663.00 -7,981.00 1,092.00 -2,853.00 574% Gulf Petroleum Technology Service JLT(海 湾石油技术服 务公司) 阿联酋 蔡正茂 一般贸易(包括 贸易、重型设 备、施工、建筑 材料)、项目管 理咨询服务、设 计、技术服务等 中国石油工程建 设有限公司100% 68,443.42 67,552.66 890.77 13,341.66 6,179.21 99% 二、本次新增预计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科迪检测有限公司 2,394.9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 173,425.00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85,590.00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澳大利亚 子公司 2,507.85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Gulf Petroleum Technology Service JLT(海湾石油技术服务公司) 208,110.00 合 计 872,027.77 基于后续生产经营条件和需求可能的变化的考虑,如担保方为 同一方的,其对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 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三、授权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单笔小于25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单笔担保金额 大于等于25亿元小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事项; 单笔大于等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事项需逐笔提 交董事会审批。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会议文件之四 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2016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2017年6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的补充公告》(临2017-048号):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便〔2017〕24 号《关于责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 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 确定201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决议内容不符合《通知》相关要 求。公司将就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请事项另行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8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收到财政部《关于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改工作核查情况及处理决定 的通知》(财会便[2017]38号)的通知,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7年8月10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较强 的专业服务能力,在对公司2016年年度会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 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 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 告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公司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会议文件之五 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主营业务由石化产品的生 产和销售变更为以油气田地面工程服务、储运工程服务、炼化工 程服务、环境工程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石油工程设计、 施工及总承包等相关工程建设业务。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 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提前对董事会进行换届, 依据2017年8月29日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 届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覃伟中先生、 白玉光先生、卢耀忠先生、赵玉建先生、丁建林先生、刘海军先 生、王新革女士、王德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简历 1.覃伟中先生 覃伟中,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6年7 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毕业, 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历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 划部副主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兼新能源办公室主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 司九江石油化工总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九江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覃伟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白玉光先生 白玉光,男,1965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7 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天津大学工业催化专业毕业,硕士研 究生、工学硕士。历任锦西炼油化工总厂副厂长,中国石油天然 气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 建设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截止目前,白玉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卢耀忠先生 卢耀忠,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7 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石油大学(北京)企业管理专 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历任中油国际(PK)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哈萨克斯坦公司总会计师、 党委委员,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 发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 本运营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卢耀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赵玉建先生 赵玉建,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8 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政工师,西南石油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 程(管理)专业毕业,工学硕士。历任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分公司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分公司党委 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执行董事、总经理(局长)、党 委副书记。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 主席、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赵玉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丁建林先生 丁建林,男,196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 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储 运工程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 与管道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分公 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党委书记、副局 长,中国石油管道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石油管道销售 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止目前,丁建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刘海军先生 刘海军,男,1959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 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 处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历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 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止目前,刘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王新革女士 王新革,女,196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8 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美国德克萨斯阿灵顿分校工商 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寰球化学工 程公司总经理助理、国际事业部主任,中国寰球工程公司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 截止目前,王新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王德义先生 王德义,男,196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7 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 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 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厂长。现任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 记。 截止目前,王德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会议文件之六 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主营业务由石化产品的生 产和销售变更为以油气田地面工程服务、储运工程服务、炼化工 程服务、环境工程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石油工程设计、 施工及总承包等相关工程建设业务。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 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提前对董事会进行换届, 依据2017年8月29日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 届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孙立先生、王 新华先生、赵息女士、詹宏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简历 1.孙立先生 孙立,男,195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12 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航空油料集 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截止目前,孙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新华先生 王新华,男,1955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教 授级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副主任、 主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久联发展 (002037)、益佰制药(600594)、中泰化学(002092)三家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王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3. 赵息女士 赵息,女,1955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会计 学教授。现任天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和津膜科技 (300334)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赵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詹宏钰先生 詹宏钰,男,1962年1月出生,汉族。上海交通大学热弹性 力学硕士、美国桥港大学金融硕士、美国斯坦福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曾任Bechtel集团投资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塔塔集团中国 区总裁。 截止目前,詹宏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会议文件之七 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 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主营业务由石化产品的生 产和销售变更为以油气田地面工程服务、储运工程服务、炼化工 程服务、环境工程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石油工程设计、 施工及总承包等相关工程建设业务。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 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提前对监事会进行换届, 依据2017年8月29日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 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现推举汪世宏先生、杨大新先生、 潘成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 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汪世宏先生 汪世宏,男,1959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 年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美国马里兰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中国寰球工程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工董事、总经理助理。 截止目前,汪世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杨大新先生 杨大新,男,1966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 8月参加工作,经济师,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法律硕士。历 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济师,中国石 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杨大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潘成刚先生 潘成刚,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 8月参加工作,高级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基本建设经济专业大 学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预算管 理办公室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伊拉克公司总会计师、党工委委 员兼哈法亚项目部总会计师、鲁迈拉项目部总会计师。现任中国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潘成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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