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首商股份:委托理财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6:16:04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9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

.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首商股份”、“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16.82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近期,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
行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产品名称

蕴通财富·日增利90天

蕴通财富·日增利119天

产品类型

封闭-保证收益型

封闭-保证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000万元

5,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

极低风险产品

极低风险产品

收益起算日

2017年7月25日

2017年9月1日

产品到期日

2017年10月23日

2017年12月29日

投资期限

90天

119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4.00%

4.30%






2、近期,公司所属企业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与广
发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委托理
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广发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产品名称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产品类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000万元

3,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收益起算日

2017年7月7日

2017年7月21日

产品到期日

2017年8月7日

2017年8月21日

投资期限

31天

31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4.00%

3.90%





3、近期,公司所属企业北京新燕莎商业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
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源支行

产品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众享”

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
第44期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众享”

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
第60期

产品类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000万元

5,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收益起算日

2017年7月13日

2017年8月22日

产品到期日

2018年2月26日

2018年4月12日

投资期限

228天

233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3.90%

3.90%










4、近期,公司所属企业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
行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产品名称

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727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755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0,000万元

5,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收益起算日

2017年7月27日

2017年8月2日

产品到期日

2017年10月27日

2017年11月2日

投资期限

92天

92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3.75%

3.75%





5、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科技馆支行

产品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众享”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第66期

产品类型

封闭-保本浮动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5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收益起算日

2017年9月1日

产品到期日

2018年5月10日

投资期限

251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3.80%





6、近期,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签订协议,使用
自有资金做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

存款金额

存款期
限(天)

存款利
率(%)

起存时间

到期时间

是否构
成关联
交易




1

首商股份

15,000

万元

94

3.70

2017年

7月7日

2017年

10月9日



2

首商股份

16,000

万元

92

3.80

2017年

7月17日

2017年

10月17日



3

北京首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西单商场

1,600

万元

90

3.85%

2017年

8月23日

2017年

11月21日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总经理审批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授权总经理对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的银
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进行审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以防控风险。该
项授权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




(三)到期已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企业名称

银行名称

委托理财

金额

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

预期年化
收益率

收回本金
金额

获得收益

首商股份

建设银行

金源支行

5,000

万元

2016年

12月12日

2017年

7月12日

3.50%

5,000

万元

1,016,438.36元

交通银行

北京西单支行

5,000

万元

2017年

5月27日

2017年

8月31日

4.10%

5,000

万元

539,178.08元

北京新燕莎商
业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金源支行

5,000

万元

2016年

12月12日

2017年

7月12日

3.50%

5,000

万元

1,016,438.36元

北京燕莎友谊
商城有限公司
金源店

工行海淀西区

世纪城支行

500万元

2017年

5月12日

2017年

7月14日

3.05%

500万元

26,321.92元

500万元

2017年

5月12日

2017年

8月11日

3.10%

500万元

38,643.84元

500万元

2017年

6月2日

2017年

8月13日

3.30%

500万元

32,547.95元

500万元

2017年

6月15日

2017年

8月24日

3.50%

500万元

33,561.64元

北京友谊商店
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北京西单支行

300万元

2016年

7月26日

2017年

7月24日

2.95%

300万元

90,119.18元




北京燕莎友谊
商城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北京朝阳支行

1,000

万元

2016年

12月6日

2017年

7月25日

3.00%

1,000

万元

1,324,712.32元

5,000

万元

2017年

1月5日

2017年

7月25日

3.00%

5,000

万元

1,000

万元

2017年

1月10日

2017年

7月25日

3.00%

1,000

万元

5,000

万元

2017年

4月26日

2017年

7月26日

3.65%

5,000

万元

455,000.00元

北京燕莎友谊
商城有限公司
奥特莱斯购物
中心

广发银行北京
亚运村支行

5,000

万元

2017年

7月7日

2017年

8月7日

4.00%

5,000

万元

169,863.01元

3,000

万元

2017年

7月21日

2017年

8月21日

3.90%

3,000

万元

99,369.86元

北京燕莎友谊
商城有限公司
太原店

中国银行

太原并州支行

600万元

2016年

12月1日

2017年

8月31日

2.80%

600万元

125,654.79元

首商股份

招商银行

万达广场支行

16,000

万元

2017年

1月11日

2017年

7月11日

3.30%

16,000

万元

2,618,301.37元

北京首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西单商场

招商银行

万达广场支行

1,600

万元

2017年

2月10日

2017年

8月10日

3.10%

1,600

万元

245,961.64元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不超过
一年;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
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属于保本赚息的理财产品投资。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
格把关,谨慎决策。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现金流量均无负面影响,并认为该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6.82亿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