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转债优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零一七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2013年 11月 7日《关于核准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 可【 2013】1420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年 7月 31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备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 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7月 31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 2017年 6月 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年 8月 21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 5-1-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38 七、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41 八、招商转债 A份额与招商转债 B份额的上市交易 .................................................................42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44 十、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其他相关业务 ..................................54 十一、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56 十二、基金的投资 ...........................................................................................................................58 十三、基金的业绩 ...........................................................................................................................71 十四、基金的财产 ...........................................................................................................................72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73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77 十七、基金份额的折算 ...................................................................................................................78 十八、招商转债 A份额与招商转债 B份额的终止运作 .............................................................88 十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0 二十、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92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93 二十二、风险揭示与管理 ...............................................................................................................98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3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5 二十五、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1 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5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137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0 二十九、备查文件 .........................................................................................................................141 5-1-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1-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转债 A份额与招 商转债 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过,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5-1-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销售场所: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销售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25、场外:指以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以外的方式、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场所 26、场内:指以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的方式、通过场内会员单位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场所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通过 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30、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1、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5-1-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3、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基金份额分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及分级份额。基础份额简称“招商 可转债份额”,分为场外基础份额和场内基础份额。分级份额包括两类,优先类基金份额(简 称“招商转债 A份额”)和进取类基金份额(简称“招商转债 B份额”)。招商转债 A份额与 招商转债 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7∶3的比例不变 39、招商可转债份额:指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40、招商转债 A份额:指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优先类基金份额 41、招商转债 B份额:指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进取类基金份额 42、约定年基准收益率:招商转债 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 行的金融机构三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利差”。其中,金融机构三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利率进行动态调整。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基金管理人将 根据届时金融机构三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招商转债 A的首次年基准收益率;在本基金成 立后每周期性定期份额折算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招商转债 A的年基准收益率。利差取值范围从 0.5%至 2%,基金管理人在每周期性定期份额折算日的次日,公告此运作期适用利差值 43、日/天:指公历日 44、月:指公历月 4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7、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1-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4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0、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5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5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4、份额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招商可转债份额与招商转债 A 份额、招商转债 B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两个方面 55、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0份招商可转债份 额申请转换成 7份招商转债 A份额与 3份招商转债 B份额的行为 56、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7份招商转债 A份额 与 3份招商转债 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 10份招商可转债份额的行为 57、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58、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招商 转债 A份额与招商转债 B份额的行为 5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6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61、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 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2、跨系统转登记: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5-1-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65、元:指人民币元 6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71、虚拟清算:指假定 T日为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的提前终止日,本基金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份额收益分配和资产分配规则进行资产分配从而计算得到 T日本基金两级基金份 额的估算价值 7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在 T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 计算得到 T日本基金两级基金份额的估算价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类基金份额价值的 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73、运作期: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三年为一个运作期。每一运作期届满后则进入下一个 为期三年的运作期。每一运作期到期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运作期到期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74、周期性份额折算:每个基金运作期结束的年份,本基金在该年度的 12月 15日(遇 节假日顺延)对登记在册的所有招商可转债份额、招商转债 A份额、招商转债 B份额进行折 算 75、年度份额折算:在运作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 如不发生周期性份额折算,则该年的 12月 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基金将进行招商转债 A份额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定期份额折算 76、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77、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1-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设立日期: 2002年 12月 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年 12月 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100号文批 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G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 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 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RMB210, 000,000元)。 2007年 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 10%、 10%、 10%及 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 ING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的股权。上述股 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全部股权的 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2013年 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074号文批复 同意,荷兰投资公司( ING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6% 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 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 权的 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5-1-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 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 2002年 4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36)。 2006年 9月 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 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年 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97年 5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 2000年 4 月至 2002年 3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 2001年 12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2007 年 3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 2007年 6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年 5月起担任招商 银行常务副行长, 2016年 3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 并于 2004年 1月至 2004年 12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 Citigroup(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兼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3年 7月至 2001年 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 年 11月至 2004年 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4年 7月至 2006年 1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年 1月至 2007年 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 2007年 6月至 2014年 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 吴冠雄,男,硕士研究生, 22年法律从业经历。 1994年 8月至 1997年 9月在中国北方 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 1997年 10月至 1999年 1月在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任中 5-1-1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国法律顾问。 1999年 2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 2009年 9月至今兼 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6年 4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2016年 12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 2016年 11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 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 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 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联办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 26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Trust Company和 Ernst &Young,1995年 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 9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 人。 2016年 8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 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 1980年至 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 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 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 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安华,男,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获硕士学位。 1984年 8月至 1986年 8 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 ; 1989年 10月至 1992年 10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 ; 1992年 10月至 1994年 12月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1995年 1月至 1998年 8月, 任美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1998年 8月至 2001年 2月,任职于加拿大皇家银行; 2001年 3 月至 2009年 4月,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规划部副总经 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2004年 12月至 2010年 4月兼任招商轮船董事, 2007年 6月至 2010 年 6月兼任招商银行董事, 2007年 8月至 2011年 4月兼任招商证券董事; 2009年 5月任招 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2011年 10月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 2017年 6月起任招 5-1-1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招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至今。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7年 2月加入招商银行, 1997年 2 月至 2006年 6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6年 6月 至 2007年 7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2007年 7月至 2008年 7月任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2008年 7月至 2010年 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2010年 6月至 2012年 9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2年 9月至 2014 年 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4年 6月至 2014年 12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2014年 12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 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6年 1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 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 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 2005年 5月至 2006年 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年 12月至 2011年 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 2011年 2月至 2014年 3月任 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 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 1992年 7月至 1997年 4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 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1997年 4月至 2000年 1月于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 2000年 1月至 2001年 1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 2001年 1月至 2004年 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2004 年 1月至 2008年 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年 11月至 2015年 6月任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5年 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常 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工学硕士, 2000年 11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 TMT行业研究员、基金助理、交易主管; 2008年 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5-1-1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量化 &保本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 2002年加入广发证 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年 4月至 2004年 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 从事风险管理工作; 2004年 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男,硕士, 2002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 200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 (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 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男,硕士, 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 2001 年 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 2003年 2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年加入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王刚,男,硕士, 2011年 7月加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助理组合经 理、产品经理; 2014年 5月加入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 2015年 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从事固定收益类产品 研究相关工作。现任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7年 3 月 11日至今)、招商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7年 7月 28日至今)、招商丰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7年 7月 28 日至今)、招商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7年 7月 28日 至今)、招商丰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7年 7月 28日至 今)、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7年 7月 28 日至今)及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7年 7 月 28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孙海波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4年 7月 31日至 2015年 4月 11日;吴伟明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4年 8月 26日至 2015年 4月 14日;马龙先生,管理 5-1-1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时间为 2015年 4月 1日至 2017年 3月 11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 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交易 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5-1-1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但是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禁止行为中的( 1)-(6)项为引用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有关禁 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为公司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1-1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 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为 行使监督权。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责决定 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况等。 督察长: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 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或发 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司 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策,并针对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 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 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 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们 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5-1-1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 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 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监控工作、 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 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营思 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 节。 (2)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 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1)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 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 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①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责 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 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②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 5-1-1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③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 第三道监控防线。 2)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 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客户 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3)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 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以 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4)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按 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1)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 理报告; 2)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监察稽核部门报告,监察稽核部门 向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3)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 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 会、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充实和 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5-1-1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 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 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 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 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 5-1-1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 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 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 2016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 “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 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 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 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余名,服务 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7年 6月 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共 372只。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5-1-2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5-1-2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3号楼 1801 电话:13718159609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3号楼 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A3单元 3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5-1-2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2、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电话:(010)85108227 联系人:张伟 3、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4、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5、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6、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王晓琳 7、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5-1-2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8、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施艺帆 9、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0、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联系人:王硕 11、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50038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任巧超 12、代销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林培珊 5-1-2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13、代销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66 联系人:包静 14、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5、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辛国政 16、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17、代销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电话:0731-84403347 传真:无 联系人:郭静 18、代销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5-1-2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19、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10-64818301 传真:010-64818443 联系人:史江蕊 20、代销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联系人:孙燕波 21、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22、代销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23、代销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5-1-2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24、代销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罗艺琳 25、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楼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26、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27、代销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28、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29、代销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5-1-2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30、代销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31、代销机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64333051 32、代销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33、代销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 5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李微 34、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5-1-2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芮敏祺 35、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36、代销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37、代销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座 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38、代销机构:天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 53号汇通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电话:0755-33331188 传真:0755-33329815 39、代销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2621866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吴琼 40、代销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5-1-2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吴尔晖 联系人电话:0755-83007159 联系人传真:0755-83007034 41、代销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晓伟 电话:0755-23838076 传真:0755-25838701 42、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43、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44、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45、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20515593 5-1-3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刘闻川 46、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47、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48、代销机构: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49、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50、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51、代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5-1-3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52、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53、代销机构: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电话:010-6083 3754 传真:010-5776 2999 54、代销机构: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联系人:李天雨 电话:021-68757102/13681957646 55、代销机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徐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08058 56、代销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5-1-3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韩松志 57、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58、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59、代销机构: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60、代销机构: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61、代销机构: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62、代销机构: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5-1-3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63、代销机构: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号 1号楼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400-068-1176 传真:010-56580660 联系人:于婷婷 64、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65、代销机构: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400-166-1188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66、代销机构: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0629066 联系人:刘文红 网址:www.yingmi.cn 67、代销机构: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戚晓强 5-1-3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网址:http://www.ncfjj.com/ 68、代销机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金牛广场 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电话:400-999-8877 联系人:罗曦 网址:http://www.webank.com/ 69、代销机构: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70、代销机构: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号 14层 1402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400-810-5919 联系人:张旭 网址:www.fengfd.com 71、代销机构: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400-6767-523 联系人:戴珉微 网址:www.zzwealth.cn 72、代销机构: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7层 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茅旦青 网址:www.cmiwm.com 73、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5-1-3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74、代销机构: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网址:http://fund.sunin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88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号南银大厦 28层 法定代表人:王磊 电话:(010)59241188 传真:(010)59241199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勃 联系人:王明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5-1-3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邹俊 电话:(0755)25471000 传真:(0755)8266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程海良、吴钟鸣 联系人:蔡正轩 5-1-3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招商 可转债份额”)、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优先类份额(简称“招商转债 A份 额”)与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进取类份额(简称“招商转债 B份额”)。其 中,招商转债 A份额、招商转债 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7∶3的比率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与分拆规则 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本基金将投资者在场内 认购的全部招商可转债份额按照 7∶3的比例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 别,即招商转债 A份额和招商转债 B份额。 根据招商转债 A份额和招商转债 B份额的基金份额比例,招商转债 A份额在场内基金 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 70%,招商转债 B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 30%,且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商可转债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 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招商转债 A份额与招商转债 B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投资者可在场内申购和赎回招商可转债份额。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的招商可转 债份额按 7:3的比例分拆成招商转债 A份额和招商转债 B份额。投资者可按 7:3的配比 将其持有的招商转债 A份额和招商转债 B份额申请合并为招商可转债份额后赎回。 投资者可在场外申购和赎回招商可转债份额。场外申购的招商可转债份额不进行分拆, 但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招商可转债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 并申请将其分拆成招商转债 A份额和招商转债 B份额后上市交易。投资者可按 7:3的配比(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