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桂建01:募集说明书
重要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 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 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 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 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 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 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 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 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 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 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 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 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 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已于2016年10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400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面值1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 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二、本期债券全称为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7桂建01,债券代 码为112585,发行首日为2017年9月14日,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张。 三、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发行上市 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08.04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9.8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3.4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 并报表中发行人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89.97亿元;2014年、 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 别为3.81亿元、5.20亿元和7.19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为5.40亿元,足以覆盖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 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四、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担保 责任范围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本 期债券发行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担保期限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五、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 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 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 无效。 六、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 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 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 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 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 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 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七、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八、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5%-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 年9月13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9月14日在《上 海证券报》、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 请投资者关注。 九、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 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十、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 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十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证券登记机 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 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 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 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 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 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 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 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 约束。 十三、本公司长期以来经营稳健、财务结构稳定、无不良信用记 录,同时也非常注意负债期限结构管理和现金管理。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82.81%,流动比率 为1.39,速动比率为0.83。负债总额为4,333,242.77万元,其中流动 负债为3,377,419.02万元,占年末负债总额的77.94%,公司债务负担 较重。 十四、2014-2016年及2017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2,808,442.14 万元、3,521,883.91万元、4,333,242.77万元和 4,277,164.41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28%、83.64%、82.81%和 79.83%,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且负债总额增加较快。建筑行业特 点造成发行人的高负债,但发行人的高负债经营可能会导致一定的财 务压力,并将限制其未来的融资规模。 十五、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案 件301个,涉及诉讼案件标的金额24.19亿元。其中,被诉案件184个, 被诉案件涉案金额2.65亿元,主要由于发行人材料购销合同、人工费 和劳动争议等纠纷而产生。发行人起诉的案件数量较多,但不存在单 一案件标的额超过其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案件,主要系发行人为了 加大对自身权益的维护,针对一些不诚信的业主及不按时履行合同的 业主向法院起诉予以追诉,避免发生重大的损失,以尽量达到把损失 降到最低。如发行人败诉则最终相关款项不能回收或需支付相关诉讼 赔偿,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六、2014-2016年及2017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700,506.48万元、835,571.16万元、865,080.45万元和851,960.8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52%、19.84%、16.53%和15.90%。应 收账款规模较大,占比相对较高。应收账款规模逐年增长是因为发行 人新承接的工程大幅增加,工程投入的幅度大于工程结算收款的幅度 所致。若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清收,将会导致发行人资金周转产生一定 的压力,同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增加,也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 生一定影响。 十七、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在广西地区,2014-2016年及2017年3 月末发行人在广西地区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均在75%以上。 随着中国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等全国性建筑企业以及上 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区域性龙头企业陆续进入广西,市场竞争 压力大幅增加。 十八、2014-2016年及2017年3月末,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持续为负,分别为-45,685.59万元、-12,569.16万元、-8,246.88万 元和-86,408.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承接的工程量大幅增加,工程投 入进度大于工程结算收款的进度所致,存在一定风险。 十九、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 值(评估价值)合计28.01亿元,抵押贷款余额合计25.27亿元。资 产受限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十、根据2016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住房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 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的计价依据进行了调整, 修改为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工程造价由原来的价内 税转化为价外税,导致发行人营业收入下降9.91%。此外,由于建筑 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发票管理难度较大,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 抵扣,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如果发行人未能有效加强进项税额抵 扣环节的管理,营业税改增值税可能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 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下降,导致近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足 以覆盖本期债券一年利息1.5倍时,发行人将通过缩减发行额度的方 式来满足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要求。 二十一、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5-9人,其中一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但实 际上发行人的董事会成员均由自治区国资委委派,没有通过民主方式 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符,公 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发行人已向自治区国资委提出申请,待国资委 批复同意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二十二、发行人已完工未结算及房地产开发成本在存货中占比较 大。随着发行人新签项目的逐渐增多,存货增长幅度较快,则有可能 对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未来受 房地产行业周期性风险、政策风险、发行人地域集中风险及库存压力 风险等因素影响,相关房地产项目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发行人的存货 将面临跌价风险,亦将对其盈利表现产生不利影响。 目录 重要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 9 释义 ................................................... 12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8 一、发行人的主体资格情况 ............................. 18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2 三、认购人承诺 ....................................... 25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5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27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 27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29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 36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36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36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39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45 一、增信机制......................................... 45 二、偿债计划......................................... 49 三、偿债资金来源 ..................................... 49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50 五、偿债保障措施 ..................................... 50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 5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5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 54 三、出资者与实际控制人 ............................... 57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 59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60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 78 七、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94 八、发行人业务范围、主营业务情况及发展目标 ........... 99 九、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竞争状况 .... 120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127 十一、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 ...................... 128 十二、关于报告期内的来源于地方政府的收入及现金流情况 129 第六节 发行人的主要财务状况 ............................ 131 一、财务概况........................................ 131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公司管理层的财务分析 ........ 139 三、有息债务情况 .................................... 173 四、或有事项........................................ 174 五、资产抵/质押及其他被限制用途资产情况 ............. 175 六、衍生产品情况 .................................... 176 七、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 176 第七节 本期募集资金运用 .............................. 178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78 二、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78 三、本期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79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179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81 一、总则 ........................................... 181 二、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81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182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适用性 ...................... 194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96 一、受托管理人 ...................................... 196 二、受托管理事项 .................................... 196 三、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 197 四、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 201 五、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4 六、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 205 七、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 205 八、 陈述与保证 ..................................... 207 九、不可抗力........................................ 208 十、违约责任........................................ 209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 209 十二、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 210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11 一、 未决诉讼或仲裁 ................................. 211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15 三、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罚事项 ...... 215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16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28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我国、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 广西建工集团 指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管理人、天风证券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原证券 指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 自治区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 自治区国资委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委员会 集团本部 指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本 部 一建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 二建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 三建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 四建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 五建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 一安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 二安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 司 建机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 任公司 建联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总承包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 公司 基础建设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国际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大都投资 指 广西大都投资有限公司 大都混凝 指 广西大都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嘉泰 指 广西嘉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机械租赁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 司 大都物流公司 指 广西大都物流有限公司 大都机械租赁公司 指 广西大都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 司 建筑工程设计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 任公司 桂港建筑装修公司 指 广西建工集团桂港建筑装修有限公 司 新桂置业有限公司 指 广西新桂置业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协议》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发行而组织 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承销方式 指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 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认购 金额不足最终发行规模的部分,全 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 《关于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规则 指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投资人、持有人 指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 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 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两者具有同 一涵义 《公司章程》 指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 程》 发行人律师 指 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北京永拓 指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 指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近三年 指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 报告期 指 2014-2016年及2017年1-3月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 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 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专业术语 BT 指 Build-Transfer 建设-转让,是政 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 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OT 指 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 —经营—转让 EPC 指 Engineer,Procure,Construct。 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 购、施工” 鲁班奖 指 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1987 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 1993 年移交中国建筑业协会。主要目的 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 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 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普遍提高。 目前,这项标志着中国建筑业工程 质量的最高荣誉,由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 施工总承包 指 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 目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 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分包 指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 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 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招投标 指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 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 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 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 钢结构工程 指 钢结构工程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 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 是现代建筑工程中较普通的结构形 式之一 QC 指 QC即英文QUALITY CONTROL的简称, 中文意义是品质控制,其在 ISO8402:1994 的定义是“为达到 品质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 动” 工法 指 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 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的技术和 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 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的主体资格情况 (一)发行人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经本期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公司不在银监会平 台名单和财政部平台名单内,不属于国家审计署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 务审计涉及的7170家融资平台范畴内的发行人,国家审计署未曾对发 行人的债务进行过专项审计。经过对公司经营项目和存量债务进行梳 理,公司的存量债务和新增债务不用于公益性项目,不存在地方政府 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可 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二)发行人近年来无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不 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董事、高管已经出具承诺函,承诺本期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的所有有息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不存在债务违约或迟延 支付本息的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3-2015年 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三年连审审计报告、对发行人 2016年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期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资金使用用途符合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2015年8月30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 意公司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集团及下属子公 司有息债务,调整负债结构。 2、2015年9月9日,发行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发行人董 事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依法合规办理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对本期公开发行事项履行了批准和授权程序。 3、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 明确本次债券实行分期发行,首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 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4、2016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00号文 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 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各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 规模及发行条款。 (四)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全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桂建01。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 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发行将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 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9月15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2017年9月15日。 13、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9 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9月15日。 15、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9月15日至2022年9 月14日。 1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 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 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 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 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担保情况: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 提供全额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 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 销的方式承销。 24、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指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期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 法权利,发行人针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并委托监管银 行对该账户进行监管。 2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27、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 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 定执行。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 牌”)。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 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 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 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 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 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9月12日。 发行首日:2017年9月14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5日,共2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9号 法定代表人:金宁运 联系人:罗斯、潘林程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9号 联系电话:0771-2816691 传真:0771-2816691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 韩大庆、于翔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院 联系电话:010-59833182 传真:010-65534498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 邹红泉、李凤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18层 联系电话:021-50588048 传真:021-50585758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D座7层 负责人:彭雪峰 经办律师:黎中利、覃朗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D座19层 联系电话:0771-5511820 传真:0771-5511887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负责人:吕江 联系人:利泽秀、夏如益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2号楼6层 联系电话:0771-5556629 传真:0771-5556629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7层 法定代表人:宋杰 联系人:杜蕾、王晶晶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7层 联系电话:010-62299827 传真:010-65660988 (七)担保人 名称: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中海国际中心12层 法定代表人:周纪安 联系人: 白璐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中海国际中心12层 联系电话:010-51046665 传真:010-51046666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 韩大庆、于翔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院 联系电话:010-59833182 传真:010-65534498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民主支行 银行账户:78900188000183003 人行支付系统号:303611078907 (十)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王建军 住所:深圳市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戴文华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 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 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 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 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 排。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 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 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 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 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 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 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 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 (二) 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 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 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 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 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 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 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 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 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 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 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 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 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 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 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 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 偿付风险。 (四) 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 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 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 人的利益。 (五) 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 在近三年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 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 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 观原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 受到不利影响。 (六) 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 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 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使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或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这将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七)担保风险 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担保责 任范围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虽然担保人综合实 力雄厚,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无法保证担保人的经营状 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不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出现上述负面变化, 可能影响到担保人对本次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甚至丧失履 行其为本期债券承担的其担保责任范围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的能力。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 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近几年,公司经营规模增速较快,自有资本增速相对较低,银行 借款快速增长,造成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2014-2016及2017 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28%、83.64%、82.81%和79.83%。 发行人的高负债经营将导致一定的财务压力,并将限制其未来的融资 规模。 2、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2014-2016及2017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239.15亿元、 296.03亿元、337.74亿元和332.49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5.16%、84.06%、77.94%和77.74%,流动负债主要为业主支付的预收 账款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付款项,其中应付款项的风险可由施 工项目转移给业主,所以虽然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但风险可控。 3、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2014-2016及2017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70.05亿 元、83.56亿元、86.51亿元和85.2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52%、19.84%、16.53%和15.90%。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占比相对 较高。由于建筑行业特点,公司需要有一定规模的应收款项作为前期 建设资金和工程保障金。应收账款规模逐年增长是因为发行人新承 接的工程大幅增加,工程投入的幅度大于工程结算收款的幅度所致。 若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清收,将会导致发行人资金周转产生一定的压 力,同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增加,也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 一定影响。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交易对手方中存在 对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39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1.60%,金额较大。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两高一剩”的钢铁 行业,且联合评级公司于2016年5月将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虽然应收账款尚在1年期内,但仍存在一定 风险,发行人已指派专人持续督导回款事宜,确保账款顺利回收。 5、其他应收款较高风险 随着承接工程数量大幅增加,发行人投标过程中需支付工程履约 保证金等其他应收款也逐年增加,2014-2016及2017年3月末,发行 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36.54亿元、57.33亿元、57.86亿元和59.68 亿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1.23%、13.62%、11.06%和11.14%。若因客 户经营恶化或市场异常波动导致其应收账款回款发生困难,有可能 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 6、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 2014-2016年及2017年3月末,发行人承接、承建工程的增加,项 目前期需自行投入大量的项目工程资金及营运资金,项目建设期资金 投入大,发行人未来三年在建和拟建项目还需投资36.36亿元,存在 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7、存货跌价风险 2014-2016年,发行人的存货分别为105.13亿元、134.00亿元和 188.57亿元,分别占总资产的32.30%、31.82%和36.04%。发行人对存 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随着施工材料成本及人 力成本的波动,将会增加发行人存货的跌价风险,对发行人的盈利和 资产规模造成一定影响。 8、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2014-2016及2017年3月末,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 别为-4.56亿元、-1.26亿元、-0.82亿元和-8.64亿元。2014年至今发 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原因是其新承接的工程 量大幅增加,工程投入进度大于工程结算收款的进度所致。如果发行 人现金流在未来得不到明显改善,也可能会增加债券偿还的风险。 9、或有负债风险 截止至2016年底,发行人涉及诉讼案件301个,涉及诉讼案件金 额24.19亿元,其中被诉案件184个,被诉案件涉案金额2.65亿元。 主要原因是:由于发行人材料购销合同、人工费和劳动争议等纠纷 而产生,发行人不存在单一案件标的额超过其净资产10%以上的重 大未决诉讼案件。若这些款项最终不能收回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 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建筑行业由于准入门槛较低,行业竞争非常激烈。目前我国绝 大多数建筑企业都属于中小型建筑企业,国内建筑施工市场竞争呈 白热化态势,行业竞争加剧将会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下降,从而对 发行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主营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在广西地区,2014-2016及2017年3月末发行 人在广西地区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均在75%以上,存在主营 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随着中国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等全国性建筑企业以及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区域性龙头企 业陆续进入广西,市场竞争压力大幅增加。 3、经济周期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建筑行业的发展亦呈现一定的周 期性,如果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将 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建筑材料和劳务供应的风险 建筑材料以及劳务是构成建筑业务的主要成本。国内钢材、水泥 等建筑材料价格的波动一直受到供求因素周期性变化的影响,作为用 量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其价格对工程造价影响极其明显;此外,受 国家政策和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化影响,劳动力供给可能出现短缺,导 致劳动力价格普遍上涨,将会对发行人的总体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5、施工安全风险 建筑施工主要在露天、高空作业,面临的固有危险有发行设备失 灵、土方塌陷、工业意外、火灾及爆炸风险等;加之技术、操作问 题,施工环境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可能出现人身伤害、业务中断、 财产及设备损坏、污染及环境破坏事故,从而有可能影响工期、损 害公司的信誉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最近三年发行人安全生产保 持平稳态势,全集团的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良好,没有发现重大 安全隐患,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6、工程分包经营模式的风险 工程分包是目前建筑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发行人作为总承包 商,在工程实施中将部分专业性强或由委托方指定的工程,通常对外 包给其他企业。分包商的技术素质和施工水平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 量和安全,进而影响发行人的声誉。 7、招投标风险 建设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包企业。由于建设 项目具有个体性特征。而且,国内建筑市场仍然有待完善,建筑承 包企业往往需要为项目招投标工作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如果不能 中标,公司将面临前期投入费用无法收回的风险。 8、海外施工业务风险 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发行人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海外施工经验, 但国际工程承包项目较之国内项目面临更复杂的风险环境。如果我 国与工程业主所在国双边关系发生变化,或者所在国发生政治动 荡、军事冲突等突发性事件,或所在国政府换届选举等重大正式事 件都将影响公司国外项目的施工进度。如果工程业主所在国发生严 重的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将可能导致所在国外汇储备下降,国 外业主丧失支付能力,或者项目结算货币汇率巨幅波动,进而可能 会影响公司国外项目的盈利水平。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 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 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 行等,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三) 管理风险 1、内部管理的风险 截至2016年12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共有22 家。各家子公司的经营效益、生产质量、生产安全等会直接影响到 公司的声誉。虽然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 营运作状况良好,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经营决策、 运作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难度也将增加。因此,如果公司不能 够在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相应提高管理能力,可能造成因内部管理 因素形成经营状况不佳等问题,将可能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产生一定 影响。 2、施工场所分散带来的管理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分散的行业特点。目前, 发行人未来三年拟建项目比较分散,其中区内施工分布在广西各地; 区外主要在枣庄、湛江、海口和岳阳;境外主要集中在安哥拉为主 的非洲地区、阿联酋为主的中东地区以及越南为主的东南亚地区。 施工场所的分散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 3、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法定代表人为金宁运,其 个人行为、信用记录、重大决策等均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生存发展 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公司若发生突发事件,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治 理结构产生变化,为此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设立了董事会、监 事会,形成了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 明确、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转的治理结构。但 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 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对公司的经营可能 造成不利影响。 (四) 政策风险 1、建筑行业政策风险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国家一方面在政策上给予 一定支持,但一方面在宏观调控上也加以限制。随着经济形势的不 断变化,国家的政策导向也将随之调整,由此可能会对发行人发展 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建筑施工企业涉及的合同内容复杂、环节众 多,发行人在项目建设中可能面临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事故等 事件,导致潜在诉讼风险,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声誉。 2、房地产政策风险 发行人的部分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该业务受国家宏观政 策影响较大。由于过去几年国内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增长较快,部分 区域出现了房地产市场过热现象。国家为了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从金融、税收、土地、拆迁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 对房地产行业提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限定性要求,使整个房地产行 业的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土地供应方式甚至是盈利模式发生了较大 改变。虽然房地产业务收入在公司总收入中的占比非常低,但是房地 产行业面临的政策风险将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3、环保政策变化的风险 建筑施工业务会产生废气、粉尘、噪音,产生一定的负外部性。 虽然发行人对项目加强管理监控,并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经 验,但我国对环境保护的力度趋强,对原材料、供热、用电、排污 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排除在未来几年会颁布更加严格 的环保法律、法规的可能性,发行人可能会因此增加环保成本或其 他费用支出;同时,由于环保审批环节增加、审批周期加长,有可 能对发行人部分项目的开发进度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节 发行人及 本期 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评定,本公 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大公国际 出具了《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信用评级报告》。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大公国际 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该级别反映了发行 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大公国际 评定 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A ,该级别反映了 本期 债券的信 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发行人最近三年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 债券融资工具委托进行资信评级的主体评级结果大部分为 AA ,由于发 行人 偿还债务能力很强,主营业务平稳发展,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逐 年提升,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故 本期 发债主体及债项评级有所提高。 表3-1 近三年评级情况表 序号 时间 评级公司 主体 评级 评级 展望 债券名称 1 2013-01-04 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AA 稳定 13桂建工CP001 2 2014-2-28 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AA 稳定 14桂建工CP001 3 2015-6-16 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AA 正面 15桂建MTN001 4 2015-3-4 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AA 正面 15桂建工CP001 5 2015-1-8 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AA 正面 15桂建工SCP001 6 2015-3-17 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AA 正面 15桂建工SCP002 7 2015-4-24 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AA 正面 15桂建工SCP003 8 2015-6-25 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AA 正面 15桂建工SCP004 9 2015-10-13 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AA 正面 15桂建工SCP005 10 2015-11-20 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AA 正面 15桂建工SCP006 11 2015-11-27 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AA 正面 15桂建MTN002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广西 建工 集团 主要从事建筑安装、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施工 建设以及建筑机械制造等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外部环境良好, 区域竞争优势明显,境外安装施工业务不断拓展,营业收入和利润 总额逐年提升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建筑企业始终面临一定安全施 工风险,广西建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 性净现金流均为净流出等不利因素。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担保”)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 很强 的增信作用。综合分析,公司 偿还债务的能力 很强 ,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 极小 。 预计未来 1 ~ 2 年,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平稳发展。综合来看, 大公对广西建工的评级展望为 稳定 。 2、主要优势和机遇 ( 1 ) 广西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及城市化建设投入不断加大, 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 2 ) 公司是广西唯一一家拥有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 区域竞争优势明显; ( 3 ) 公司设备安装专业施工能力较强,并借助东盟自贸区建成 开发的契机积极拓展境外安装施工业务; ( 4 ) 2014 ~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逐年提升,整体 盈利能力较强; ( 5 )中合担保为本次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具有 很强 的增信作用。 3、主要风险和挑战 ( 1 ) 建筑行业具有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强度高、交叉作业多等 特点,建筑企业具有一定安全施工风险; ( 2 ) 随着全国性建筑企业先后进入广西市场,公司市场竞争压 力有所增加; ( 3 ) 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有息债务逐年增加,面临 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 4 ) 2014 年以来,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净流出,对筹资依 赖性较大,外部融资需求较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 大公国际 的评级业务管理制度, 大公国 际 将在广西 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 7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第一期) 的存续期内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 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 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 体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 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 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 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 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信用等级的调整 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 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 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总额340.66亿元,其中已使 用授信额度213.55亿元,尚余授信额度123.12亿元,且无任何关注及 不良贷款记录。 表3-2 2017年3月末银行授用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贷款金额 结余金额 1 中国建设银行 260,000.00 203,429.96 56,570.04 2 中国农业银行 256,000.00 159,298.93 96,701.07 3 中国银行 554,800.00 326,189.47 228,610.53 4 中国工商银行 550,000.00 217,048.34 332,951.66 5 中国交通银行 82,700.00 20,707.36 61,992.64 6 中国光大银行 220,017.00 194,795.46 25,221.54 7 中国民生银行 180,000.00 173,184.91 6,815.09 8 中信银行 150,000.00 122,500.00 27,500.00 9 兴业银行 200,000.00 100,477.70 99,522.30 10 华夏银行 150,000.00 37,000.00 113,000.00 11 招商银行 38,000.00 36,667.00 1,333.00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70,000.00 70,000.00 0 13 上海浦发银行 145,000.00 77,766.39 27,335.41 14 广西农村信用社 86,180.00 54,000.00 32,180.00 15 广西北部湾银行 109,300.00 43,822.68 65,477.32 16 柳州银行 79,600.00 69,600.00 10,000.00 17 桂林银行 40,000.00 27,871.40 12,128.60 18 汇丰银行 44,700.00 30,228.03 14,471.97 19 平安银行 100,000.00 89,950.00 10,050.00 20 北京银行 40,000.00 35,000.00 5,000.00 21 国家开发银行 50,298.17 45,937.64 4,360.53 合计 3,406,595.17 2,135,475.27 1,231,221.7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银行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无重 大变化。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发行人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无严重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 近三年来,公司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都能按时偿还, 从未发生任何违约现象。最近一年内存续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全 部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表3-3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债券名称 发行额度 发行日 到期日 备注 1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30,000.00 2013/3/28 2014/3/29 已兑付 2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000.00 2012/2/13 2015/2/15 已兑付 3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40,000.00 2014/2/28 2015/2/28 已兑付 4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60,000.00 2015/3/17 2015/7/15 已兑付 5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60,000.00 2015/1/8 2015/10/6 已兑付 6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0,000.00 2012/11/20 2015/11/22 已兑付 7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60,000.00 2015/4/24 2016/1/23 已兑付 8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30,000.00 2015/3/4 2016/3/3 已兑付 9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80,000.00 2015/6/25 2016/3/21 已兑付 10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50,000.00 2013/3/20 2016/3/22 已兑付 11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60,000.00 2015/10/13 2016/4/10 已兑付 12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度第一期理财直接融资 工具 50,000.00 2014/7/21 2016/7/21 已兑付 13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 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30,000.00 2015/8/7 2016/8/7 已兑付 14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 80,000.00 2015/11/20 2016/8/20 已兑付 15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60,000.00 2016/1/6 2016/10/2 已兑付 16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60,000.00 2016/2/3 2016/10/30 已兑付 17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60,000.00 2016/7/20 2017/4/16 已兑付 18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50,000.00 2014/5/30 2017/5/30 已兑付 19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理财直接融资 工具 50,000.00 2015/7/1 2017/7/1 已兑付 20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度第三期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80,000.00 2014/9/28 2017/9/29 未到期 21 兴业银行2016年第一期理财直 接融资工具 50,000.00 2016/1/22 2018/1/22 未到期 22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3+N) 50,000.00 2015/6/16 2018/6/14 未到期 23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3年 70,000.00 2016/8/12 2019/8/11 未到期 24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35,000.00 2014/9/28 2019/9/29 未到期 25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70,000.00 2015/1/8 2020/1/9 未到期 26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35,000.00 2015/2/2 2020/2/2 未到期 27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5+N) 100,000.00 2015/11/27 2020/11/27 未到期 28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3+2 150,000.00 2016/2/26 2021/2/26 未到期 29 广西大都投资有限公司16北海 棚改项目NPB01 120,000.00 2016/10/12 2023/10/11 未到期 合计 1,720,000.00 未到期合计 760,000.00 注: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3+N)和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5+N)共计15亿元为 永续中期票据,审计报告中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未计入应付债券。 表3-4 最近一年内发行人债务融资的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 单位:亿元 债券名称 发行 金额 已使用 金额 已使用资金用途 2016年度第一期理财 直接融资工具 5.00 5.00 5亿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其中广西建工集团大厦项目 1.2亿元,广西建工集团建机公司搬迁技改项目3.8亿 元。 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 期融资券 6.00 6.00 4亿元用于补充集团下属公司营运资金需求;2亿元归还 下属子公司在银行的贷款 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 期融资券 6.00 6.00 6亿元用于补充集团下属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2016第一期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3+2 15.00 15.00 偿还有息债务 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 期融资券 6.00 6.00 5.2亿元用于补充集团下属公司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 的营运资金需求,0.8亿元归还下属公司银行贷款。 2016年第二期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7.00 7.00 偿还有息债务 广西大都投资有限公 司16北海棚改项目 NPB01 12.00 12.00 用于北海棚改项目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 资产比例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以10亿元的 发行规模计算,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 额为1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 (含少数股东权益)89.97亿元的比例为11.11%,占公司截至2017年3 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108.04亿元的 比例为9.26%。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2014-2016年和2017年一季度、二季度的合并财务报 告,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表3-5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6月末 2017年3月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流动比率(%) 1.46 1.43 1.39 1.27 1.21 速动比率(%) 0.86 0.83 0.83 0.82 0.77 资产负债率(%) 79.62 79.83 82.81 83.64 86.28 总资产报酬率(%) 2.01 0.59 3.67 3.70 3.58 净资产收益率(%) 5.09 2.16 8.97 8.93 10.07 营业毛利率(%) 5.00 5.56 5.51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