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桂建01:发行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11日 20:33:31 中财网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9号)



牵头主承销商



tfzq_logo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联席主承销商



C:\Users\yuxiang\Desktop\中原证券LOGO.png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九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
司”)已于2016年10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6]2400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
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面值1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全称为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7桂建01,债券
代码为112585,发行首日为2017年9月14日,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00元/张。


3、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发行上
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08.04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
率为79.8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3.42%;截至2016年12月
31日,合并报表中发行人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89.97亿
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1亿元、5.20亿元和7.19亿元,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40亿元,足以覆盖本期债券一
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担保责


任范围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本期债
券发行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
应支付的费用。担保期限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5、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
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
为无效。


6、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
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
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
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
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
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
场所上市。


7、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提供全额的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5%-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
年9月13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
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
年9月14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
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
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
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证券登记机
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
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
细阅读《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7
年9月12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
《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
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国、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
广西
建工
集团




广西
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




广西
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
7

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






债券的公开发行


牵头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管理人、天风证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原证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
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
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


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自治区国资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委员会


集团本部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本


一建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

公司





二建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

公司


三建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

公司


四建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

公司


五建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

公司


一安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



安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



建机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
任公司

建联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总承包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




基础建设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国际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大都投资




广西大都投资有限公司


大都混凝




广西大都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嘉泰




广西嘉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机械租赁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



大都物流公司




广西大都物流有限公司


大都机械租赁公司




广西大都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






建筑工程设计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
任公司


桂港建筑装修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桂港建筑装修有限公



新桂置业有限公司




广西新桂置业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广西
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
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协议



承销团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
本期
发行而组织
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承销方式




本期
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
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认购
金额不足最终发行规模的部分,全
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

关于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201
6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规则





广西
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
6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投资人、持有人





本期
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
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
得并持有
本期
债券的主体,两者具
有同一涵义


《公司章程》





广西
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程》





发行人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北京永拓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评级
机构、
大公国际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近三年





201
4


201
5
年和
201
6



报告期





201
4
-
201
6


201
7

1
-
3



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
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的法定节假日

/
或休息日)



/
万元
/
亿元





人民币元
/
万元
/
亿元






专业术语

BT





Build
-
Transfer
建设-转让,是
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
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



BOT





build

operate

transfer
即建设

经营

转让





EPC





Engineer

Procure

Construct


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

设计、采
购、施工



鲁班奖





全称为

建筑工程鲁班奖



1987
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
1993
年移交中国建筑业协会。主要目的
是为了鼓励建筑施
工企业加强管
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
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普遍提
高。目前,这项标志着中国建筑业
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由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


施工总承包





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
目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
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
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
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招投标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
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
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
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


钢结构工程






结构工程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
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
是现代建筑工程中较普通的结构形
式之一





QC





QC
即英文
QUALITY CONTROL
的简
称,中文意义是品质控制

其在
ISO8402
:
1994
的定义是

为达到
品质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




工法





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
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的技术和
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
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一、 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全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桂建01。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采用分
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
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发行将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
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
券 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
作。


1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
配售。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9月15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2017年9月15日。


13、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
的9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9月15日。



15、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9月15日至
2022年9月14日。


1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
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
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
息及所持有 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
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
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
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其担保责任范围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2、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指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针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
并委托监管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监管。


2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27、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
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
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相关规定执行。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
挂牌”)。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
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
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
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
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
交易场所上市。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7 年9月1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1日

(2017 年9月13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7年9月14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1 日

(2017 年9月15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1日

(2017 年9月15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期。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及相关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利率区间为5%-6%。最终票面利率将
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
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利率确定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
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
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成本次债券发行总额,则簿
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 年9月13(T-1日),参
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9月13日(T-1日)9:30-11:30 之
间将《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申购意向函》(以下简称“《意向函》”,见附
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意向函》,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
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意向函》,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
写《意向函》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3)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 万元
(1,000 手)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发
行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
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7 年9月13(T-1日)
9:30-11:30 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意向函》;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
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
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


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意向函》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
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合格投资者
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意向函》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
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意向函》。


申购传真:010-59833112/59833113;

咨询电话:010-59833114/59833115。


3、利率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
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7 年9月
14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
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
关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10亿。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意向函》中填入的
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7 年9月14日
(T日)至2017年9月15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
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9月13
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
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
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
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7 年9月13日(T-1 日)9:30-11:30
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意向函》;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
法 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
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
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
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
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
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
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
则进行配售。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根据上述配


售原则确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
认购款须在2017年9月15日(T+1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
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7桂建01
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128903982410704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8521015055

清算行号:127555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 2017年9月15日(T+1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
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
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
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19



法定代表人:
金宁运


联系人:
罗斯、潘林程



联系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19



联系电话:
0771
-
2816691


传真:
0771
-
2816691


(二)牵头
主承销商


名称: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
韩大庆、于翔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
号院


联系电话:
010
-
598331
82


传真:
010
-
65534498


(三)联席
主承销商


名称:
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
0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联系人:
邹红泉、李凤


联系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18



联系电话:
021
-
50588048


传真:
021
-
50585758


(本页以下无正文)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申购意向函

投资者名称



通讯地址(邮编)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



经办人身份证号



电子邮件



银行账户详情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联行号



大额支付系统



深圳证券交易所账户号


户名:



账号:








本单位在此同意并确认,对于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申购利率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































重要提示:

1. 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5%-6%;
2. 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且
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即10亿元);
3.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
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 申购利率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填写,申购利率的最小单位为0.01%;
5. 申购传真专线:010-59833112/59833113,咨询电话:010-59833114/59833115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认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
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
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
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
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
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




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
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
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一),合格投资者的陈述、承诺和保证(附
件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
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次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
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8、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一: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务必传真本确认函。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
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
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
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
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
时勾选★项)

(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四、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五、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
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
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
等投资经历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
请同时勾选★项);

(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
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
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
计师和律师。1

1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信
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非公开发
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
债券。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否( )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务必传真本陈述、承诺和保证。


合格投资者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一、本单位依法具有购买本申购意向函承诺认购总金额的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资格,有权向簿记管理人提交
本《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申
购意向函》(简称“申购意向函”)。并且,在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
部门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核准、同意、决议和内部批准。


二、本单位用于认购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的资金来源合法,不违反本次债券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
规定。


三、本申购意向函项下的全部申购资金系从本单位或者本单位所管理产品的银行账
户划出。


四、 本单位保证并确认,本单位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五、本单位已经完全了解和接受《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简称“申
购配售说明”)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确认该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具有约束力,承
诺按照申购配售说明的要求填写本申购意向函。


六、本单位同意并确认,本申购意向函一经发出,即对本单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
撤销或撤回。


七、本单位同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具体配售金额,
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本单位发出的《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
“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意向函的承诺。


八、本单位理解并接受,本单位如果获得配售,则本单位即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
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并按照
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提交有关原件。如果本投资者未能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
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簿记
管理人有权处置本投资者申购意向函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投资者同意就逾时未划
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九、本申购意向函中使用的已在申购配售说明中作出定义的词语,具有申购配售说
明规定的含义。


十、本投资者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
次发行。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
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
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务必传真本风险揭示书。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
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
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
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
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
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
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
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
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
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
自己的判断填写。


投资人向簿记室提交申购意向函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申购意向函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
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2. 申购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3. 认购示例: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50

10,000

4.55

10,000

4.60

10,000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4.6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55%时,但低于4.6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50%,但低于4.5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低于4.50%时,该认购无效。


4. 投资人必须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簿记建档过程,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