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横店影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 logo 说明: 中银国际logo D:\hdys\发行\HDYS\招股意向书附录\发行招股意向书摘要封皮.jpg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 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横店控股和股东金华恒影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 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企业联合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横店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二、股价稳定机制 本公司制定了《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稳定机制》,拟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 市后的股价: 1、启动机制的具体条件: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 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拟采取的措施 满足机制启动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应就其增持公司A股股 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披露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完成 时间等信息。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增持金额 不低于控股股东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的30%,单一会计年度用 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高于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 (2)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如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则公司应在满足机制启动条件之日起20 个交易日内由公司公告具体股份回购计划,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 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同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该股份回购计划须经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且控股股东承诺投赞 成票。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不超过上一 会计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董事(稳定股价机制的主体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的 措施 如公司未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务,或如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未 能通过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满足机制启动条件之日起30 个交易日内,或前述股东大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 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满足上述条件后的 30+N或10+N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20%,但 不超过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薪酬总和。 (4)增持或回购义务的解除及再次触发 在履行完毕前述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120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公司、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增持措施 后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连续20个交易日仍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 持或回购义务将按照前述1、2、3的顺序自动产生。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机制于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有效期三年。 在本机制有效期内,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机制规定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 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义务。 三、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及股东金华恒影,就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后持 有及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意向说明并承诺如下: “1、本单位通过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因此, 本单位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意向。 2、本单位关于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 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进行减持,上述减持行为将由发行人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披露减持原 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 经营的影响。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 进行。” 四、有关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 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 会认定后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10个交易日内提出股份回购预 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再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已发行 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 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 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上述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 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 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企业联合会、控股股东横店控股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 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 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 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 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 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本公司本次IPO聘请的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保荐 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 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 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 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 的赔偿方案为准。” 本公司本次IPO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康达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 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 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 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本公司本次IPO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评估机构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 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 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 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五、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份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效益,因此公司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在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即 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做出了承诺, 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了审议。 1、公司为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1)扩大影院建设规模,提高市场份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资产联结型影城为245家。2017年 1-6月,公司在全国院线中票房收入位列第8位,在影院投资公司票房收入排名 位列第3位。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影院投资建设,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 司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 (2)积极拓展衍生品业务,扩大营收规模 卖品方面,公司将加强与知名品牌的合作,进一步提高卖品引进的标准化和 创新性。广告方面,公司将积极开展包括贴片广告和阵地广告为主的广告业务, 努力提升广告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做好成本控制,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经营管理,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公司将完善薪酬 制度和激励制度,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优秀人才,最大限度的激 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4)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严格按照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 他有权部门的监督。公司未来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率和盈利能力。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2016年-2018年)》;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均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的 制定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公司将 严格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制度和规划,确保投资者得到合理的投资回报。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特此提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 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 务和责任。 1、公司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时: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 有关公开承诺; (3)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横店控股、股东金华恒影、实际控制人企业联合会作出公开承 诺事项的,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时: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 有关公开承诺; (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 行赔偿; 3、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 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 有关公开承诺;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 偿; (4)违反承诺情节严重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 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2016年-2018年)》;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内 容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期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 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 过10,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每股净资产偏高,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 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就利润分配 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 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股东的利益。 公司因前述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规定的情况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而未能按 照规定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未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7、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 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订,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公司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八、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计划 经发行人2016年5月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产生的全部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居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以及人民文化消费需求的 提高,观众的观影习惯逐渐养成,全国观影人次不断提升。同时,在我国电影市 场规模的迅速增长及国家鼓励影院投资建设的大背景下,产业内外的资本加速布 局发行及放映业务,我国影院规模迅速扩大,影院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未来, 随着竞争对手的跨区域扩张以及新的投资主体的陆续进入,影院数量将进一步增 长,导致商业地产租金、人员成本等出现不同幅度的上涨,公司将面临越来越广 泛而激烈的竞争和挑战。本公司目前已在全国影院市场率先布局,取得了一定的 先发优势和行业地位,并将继续利用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和自有资金,加大影院建 设投资力度。若本公司无法迅速有效的应对市场激烈的竞争,可能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带来影响。 (二)新传播媒体竞争的风险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传播媒介已经通过改变消费者的消费理念、消费方式和 信息获得方式对包括电影在内的传统媒体构成了冲击和挑战。众筹、电子商务、 视频网站等互联网商业模式与电影产业嫁接,重塑了电影产业链。在电影放映环 节,目前我国电影的放映渠道仍以城市院线发行和影院放映为主,但随着视频网 站的兴起和在线付费观看逐渐被接受,网络平台播放将凭借其价廉、便利、选择 性强等优势,逐渐成为电影投资的重要的回收窗口。 尽管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凭借放映设备技术、设施及服务的优势, 影院终端为观众带来的观影感受无法被网络、移动媒体所取代,观众的现场体验 式观影习惯不会有较大的改变,但不排除未来观众观影习惯和需求发生变化,从 而对本公司业绩产业不利影响。 (三)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拥有310家已开业影院,其中资产联 结型影院245家,加盟影院65家,覆盖全国(除港澳台、新疆、西藏、海南外) 28个省级行政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影院建设规模。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 区域的迅速扩张,对公司在经营管理、组织协调、风险控制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无法同步提升管理控制能力、营销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人 力资源,则无法对公司业务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则可能面临经营风险,进而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带来负面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1、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股本总额将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开业后需经过一定的客户培养期,达到预计收益水平需要一定的时间。 因此公司在短期内净利润增长幅度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面临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 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影院建设项目将投资建设210家影院,所有影院物业通过租赁方式取 得。物业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物业出租方无法按期 交付物业、项目建设无法按时完成,从而无法按预定要求和时间开设新影院,进 而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效益。 本次影院建设项目的新建影院遍布全国多个不同的城市,将有助于完善区域 布局,但也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并将增加经营管理的难度。若公司不能适应本次发行后影院规模迅速扩张的要求, 将会引发相应的经营和管理风险。 3、新增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77,190.17万元将投资于影院建设项目。新建影院项 目每年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平均约24,906万元。若行业环 境、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投资项目实际效益与预期出现偏差,将导致 公司面临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五)业绩下滑风险 2014年和2015年,我国电影市场票房收入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36.2% 和48.7%。2016 年和2017年上半年,受第三方电商平台补贴力度下降,优质 影片供给不足等因素影响,全国电影实现票房收入分别为457.12 亿元和254.61 亿元,同比增长仅为3.73%和3.56%,增速放缓。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8,149.05万元、211,312.57万元、 228,080.94万元和124,161.5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882.04万元、34,511.88 万元、35,601.79万元和20,084.13万元,存在一定的波动。近年来我国新建影 院数量保持高速增长,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随着影院终端渠道的扩张, 上游优质影片的供给对电影市场票房收入规模的影响较大;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增 长,导致在经营管理以及项目开发、建设和实施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加。因 此,发行人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自2017年6月30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况:1、 收入规模大幅下滑、服务价格发生显著变化;2、经营模式发生变化;3、采购 规模及采购价格发生重大变化;4、主要服务的提供发生重大变化;5、主要客 户及供应商的构成发生重大变化;6、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7、发生其他有 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2017年1-9月盈利预计 1、发行人对2017年1-9月的盈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193,422.41~199,132.28 7.89%~11.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058.58~32,571.75 -9.08%~ -1.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049.15~29,562.33 -7.47%~1.13% 上述盈利预计均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盈利预计依据 对于电影放映收入,根据以往年度全国上半年和下半年的票房收入比例,以 及三季度和四季度的票房收入比例预计全国三季度的票房收入,后根据发行人占 全国票房收入的比例预测发行人的票房收入;卖品业务收入按照占票房收入的比 例进行预计;广告业务收入主要按合同进行测算;其他业务的收入主要按照2017 年1-6月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 对于营业成本,其中分账成本按净票房收入的43%进行测算;其他运营成 本按2017年6月实际运营成本为基础,考虑到新增影城数量所带来的新增成本 进行测算。卖品业务、广告业务和其他的业务成本主要按照2017年1-6月平均 成本率测算。税金及附加主要按占票房收入的比例进行测算。期间费用按2017 年1-6月平均费用金额为基础,并考虑影城数量增加的因素。所得税率按2017 年1-6月平均所得税率计算。 3、盈利变动原因分析 (1)2017年1-9月,预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89%~ 11.07%,原 因如下: 一是2016年下半年票房收入基数较小,2017年下半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 将同比出现提升;二是2017年上半年国产电影的票房收入占比为39%,而2015 年、2016年国产电影的票房收入占比分别为62%、58%;随着《战狼2》、《芳 华》等优秀国产影片在下半年集中上映,预计下半年国产电影票房收入占比将提 升,有利于发行人市场份额的扩大;三是我国人均观影次数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 较大差距,电影市场发展空间较大;四是电影市场监管不断完善,市场竞争环境 更为公平、透明,部分管理能力较差或依赖违规经营的影院将逐渐退出市场,管 理水平较高,依法经营,资本实力较强的公司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升。 (2)2017年1-9月,预计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大于营 业收入,原因如下:一是随着电影放映业务收入的增加,分账成本同时增加;二 是三季度影城数量预计增加17家,相应的固定成本和期间费用增加。 (3)2016年第三季度收到政府补助金额较大,而今年第三季度预计较少, 因此,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高于净利润的增幅。 目 录 目 录 ........................................................................................................ XVIII 第一节 释义 ..................................................................................................... 1 一、基本用语 ............................................................................................ 1 二、行业术语 ............................................................................................ 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 10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1 四、发行人股本情况 ............................................................................... 42 五、本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 43 六、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及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 44 七、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47 八、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5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 63 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8 十一、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82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84 十三、股利分配政策 ............................................................................... 86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91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9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及发展前景 ................................................... 91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95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96 一、政策风险 .......................................................................................... 96 二、市场风险 ........................................................................................ 101 三、经营管理风险 ................................................................................. 102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 105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 105 六、业绩下滑风险 ................................................................................. 106 七、毛利率波动风险 ............................................................................. 107 八、加盟影院合规经营风险 ................................................................... 107 九、其他风险 ........................................................................................ 107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08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16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116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1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0 一、备查文件 ........................................................................................ 120 二、查阅地点 ........................................................................................ 120 三、查阅时间 ........................................................................................ 12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基本用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横店影视 指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院线有限 指 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曾用名“浙江横店电影 院线公司” 企业联合会 指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 横店控股 指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横店影视娱乐 指 浙江横店影视娱乐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横店影视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影视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影视娱 乐有限公司”;2014年5月更名为“浙江横店城市公共服务 有限公司” 横店公共服务 指 浙江横店城市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恒影 指 金华恒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洲发行 指 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杭州电影 指 杭州电影有限公司 横店电影发行 指 浙江横店电影发行有限公司;2015年11月更名为“浙江横店 影业有限公司” 得邦照明 指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普洛药业 指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东磁 指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英洛华 指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华期货 指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有限 指 横店有限公司,曾用名“横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横店影视城 指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新城策划 指 浙江新城影视策划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300万股A股股票的 行为 本招股意向书/招股意 向书 指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 指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康达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 万达院线 指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中影星美 指 中影星美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大地院线 指 广东大地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联和院线 指 上海联和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金逸院线 指 广州金逸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中影股份 指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上影股份 指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中影南方新干线 指 深圳市中影南方电影新干线有限公司 中影数字院线 指 中影数字院线(北京)有限公司 浙江时代 指 浙江时代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幸福蓝海院线 指 江苏幸福蓝海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新影联 指 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 金逸影视 指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影影院投资 指 中影影院投资有限公司 星美影院 指 星美影院投资有限公司 大地影院 指 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大地影院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自 由人影城管理有限公司等南海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影院投资 公司 UME影院集团 指 香港UME影院管理集团 河南文化影视集团 指 河南文化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橙天嘉禾 指 橙天嘉禾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CGV影城投资 指 韩国CJ CGV公司 中影数字 指 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华夏发行 指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艺恩、艺恩数据 指 艺恩(天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鼎新系统 指 鼎新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 福州伍肆 指 福州伍肆电影放映有限公司,2016年5月更名为“福州横店 电影城有限公司” 二、行业术语 国家电影专项资金 指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的一种,实行“统一领 导、逐级上缴、分级管理”。主要用于支持电影院维修改造、 资助电影制片企业、少数民族地区电影企业特殊困难补助等 用途 院线、院线公司 指 由一个发行主体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与若干影院组合,实 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发行放映机 构 影院 指 为观众放映电影的场所,位于电影产业链的终端环节 全国电影票房收入 指 指我国全国电影市场放映票房收入总和 电影发行 指 包括专业发行商发行和院线发行两部分,专业发行商从制片 方取得影片发行权,发行给院线;院线从专业发行商取得影 片一定时期内的放映权,发行给该院线所属影院 院线发行 指 院线从专业发行商取得影片一定时期内的放映权,发行给该 院线所属影院 净票房收入 指 影院的票房收入扣除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和税金及附加等税费 贴片广告 指 在电影正片前搭载的商业广告,将企业的商业广告注入影片 拷贝,在电影放映前播出,也称为随片广告 档期 指 影片自首映日到落片日的时间间隔。它是电影整体营销的一 部分,必须根据影片的观众定位和整体营销来决定。在我国 较为成熟的几大档期包括:春节档、五一档、暑期档、国庆 档、贺岁档 电影拷贝 指 由底片复制出来供放映电影用的胶片 数字拷贝 指 由胶片转磁或用数字技术拍摄出来的供放映电影用的硬盘 数字电影 指 以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并通过卫星、光纤、磁 盘、光盘等物理媒体传送,将数字信号还原成符合电影技术 标准的影像与声音,放映在银幕上的影视作品。从电影制作 工艺、制作方式、到发行及传播方式上均全面数字化 数字电影发行放映 指 运用数字技术拍摄或者通过胶片转数字方式制作的数字电影 产品,在数字电影院(厅)或电影放映场所从事的电影发行 放映业务 3D电影 指 利用人眼视差原理和视觉心理作用,在电影拍摄、制作和放 映等环节中采用立体图像技术及相关设备,通过同时处理左、 右眼两幅图像,以使观众获得视觉的三维纵深感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 会 指 由全国电影发行、放映、器材、技术研发、影视文化及相关 企业法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社团组织 0.8K数字放映 指 分辨率为1024×768的数字电影放映 1.3K数字放映 指 分辨率为1280×1024 的数字电影放映 2K数字放映 指 分辨率为2048×1080 的数字电影放映,是目前最常见的电影 放映形式,可以放映进口分账片 4K数字放映 指 分辨率为4096×2160 的数字电影放映, 是目前分辨率最高 的数字电影 IMAX、IMAX电影 指 Image Maximum(最大影像)的缩写,是一种能够放映比传 统胶片更大和更高解像度的电影放映系统。IMAX 电影是以 70mm 胶片拍摄或者经过电脑制作、具有超大分辨力、能够 在IMAX 银幕上放映的电影 批片 指 国内电影市场上一种特殊的进口影片类型,是指国内片商以 固定的价格把影片的放映权从国外片商处买断,而国外片商 不参与中国票房分成的电影。 网络院线 指 影视的网络播放平台。与传统院线相比,网络院线最大的区 别是不设实体电影院,观众的所有观影活动都在线上完成。 根据行业惯例,院线票房收入、观影人次、放映场次等业务信息数据均为该 院线下属自有影院及加盟影院合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 上述数据均为自有影院及加盟影院的合计数。 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5,300万股(最终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 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元,具体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向询价对象进 行询价,根据询价价格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或者按照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发行前每股收益: 0.7614元/股(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6723元/股(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发行前市盈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收益) 发行后市盈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38元(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发行前股本为基础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以截至【】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和本次发行 后股本为基础计算) 发行前市净率: 【】倍(按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定确定)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 增值税): 4,694.83万元,主要包括: 承销保荐费:3,301.89万元 审计验资费:518.87万元 律师费:186.79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549.06万元 发行手续费:99.63万元 印花税38.60万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明细合计金额与发行费用概算总额差 异因尾差导致。 申请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控股股东横店控股和股东金华恒影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则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实际控制人企业联合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横店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等股份。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ENGDIAN ENTERTAINMENT CO., LTD.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天福 成立日期: 2008年9月4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5年7月8日 住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经营范围: 全国影片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 类广告及影视广告,场地租赁,会展会务服务;影院 投资建设;企业管理咨询;电影放映设备技术服务; 眼镜(不含角膜接触镜)的销售;日用百货、玩具、 工艺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下设分支 机构凭执照经营:电影放映;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 兼散装食品零售;电子游戏服务;电影虚拟现实体验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322118 电话: 0579-8658 7877 传真: 0579-8655 133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engdianfilm.com/ 电子信箱: hdys@hengdian.com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8日,横店院线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整体变更设立横 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横店院线有限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444,908,962.32元为基础折合为股本40,000万元,净资产超出部分 44,908,962.32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7月8日,公司在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 号为330783000023710。 (二)发起人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横店控股和金华恒影,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横店控股 36,400 91.00% 2 金华恒影 3,600 9.00% 合计 40,000 100.00%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横店控股和金华恒影。在公司改制设立前,横店控股 主要通过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电子电气、医药化学、影视文化和新型综合服务业务。 横店控股目前拥有的主要下属子公司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 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金华恒影除对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外,并未从事其他业务,也未进行其他投资。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 本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依法承继了横店院线有限的全部财 产及业务。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院线发行、电影放映及相关衍生业务;主要资产为 电影放映系统、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等非流动资产,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等流动资 产。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成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 本公司成立后,主要发起人横店控股、金华恒影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 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六)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与原企业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本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设立前后本公司的业务流 程没有发生变化。本公司具体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 术”。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系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除股权关系以及本招股意向书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 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其他的关联交易,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具 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横店院线有限所有的资产、负债均 由本公司依法承继,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 1、2008年9月,横店院线有限成立 2008年8月14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下发(2008)影字 581号《广电总局关于组建浙江横店电影院线公司的批复》,同意组建浙江横店 电影院线公司。 2008年8月28日,横店影视娱乐、横店控股共同签署《浙江横店电影院 线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设立浙江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1,000万元,其中:横店影视娱乐出资900万元,占90%;横店控股出资 100万元,占10%。 2008年9月2日,东阳荣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荣东会验字[2008]第12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9月2日,横店院线有限(筹)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程序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 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48号),认为东阳荣东联合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上述验资报告与公司实际收到的各股东出资情况相符。 2008年9月4日,横店院线有限取得了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号为33078300002371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横店影视娱乐 900 90.00% 2 横店控股 100 10.00% 合计 1,000 100.00% 2、2011年5月,增加注册资本至20,000万元 2011年5月23日,横店院线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按原出资比 例增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 2011年5月25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出具(2011) 羊佛验字第03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5月25日,横店院线有 限已收到横店影视娱乐、横店控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9,000万元,各股 东均以货币出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程序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 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48号),认为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出具的上述验资报告与公司实际收到的各股东出资情况相符。 2011年5月26日,横店院线有限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 增资后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横店影视娱乐 18,000 90.00% 2 横店控股 2,000 10.00% 合计 20,000 100.00% 2012年8月24日,企业名称由原“浙江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变更为 “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3、2014年3月,股权转让 2014年3月21日,横店院线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横店影视娱乐将 其持有的横店院线有限90%的股权以1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与横店控股,转让 后横店院线有限的公司类型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日,横店影视娱乐 与横店控股签署《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上述股权转 让。 2014年3月25日,横店院线有限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 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横店控股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100.00% 4、2015年5月,引入新股东,增加注册资本至23,000万元 2015年5月20日,横店院线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金华恒影为 股东,并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变更为23,000万元。 本次增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额 增资对价 横店控股 930.00 1,940.87 金华恒影 2,070.00 4,320.00 合计 3,000.00 6,260.87 2015年5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出具信会 师禅报字[2015]第4007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5月20日,横 店院线有限已收到横店控股和金华恒影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程序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 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48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出具的上述验资报告与公司实际收到的各股东出资情况相符。 2015年5月20日,横店院线有限取得了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本次增资后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横店控股 20,930 91.00% 2 金华恒影 2,070 9.00% 合计 23,000 100.00% 5、2015年7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5年5月21日,横店院线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横店院线有限整 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名称为“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6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450091号《审 计报告》,经其审计,截至2015年5月31日,横店院线有限的净资产为 444,908,962.32元。2015年6月27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了中联羊城评字[2015]第XHMPC0204号《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拟实施股份制 改造涉及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 截至2015年5月31日,横店院线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4,547.34万元。2015 年6月28日,横店院线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横店院线有限截至2015 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44,908,962.32元为基础折合为股本40,000万元, 净资产超出部分44,908,962.32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6月29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450092号《验 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6月28日,公司已将横店院线有限截至2015 年5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444,908,962.32元,按1:0.89906的比例折合股 份总额40,000万股,每股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44,908,962.32元计入资 本公积。 2015年7月8日,横店影视取得了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330783000023710。整体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横店控股 36,400 91.00% 2 金华恒影 3,600 9.00% 合计 40,000 100.00% 2015年10月20日,公司取得了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工商登记制 度改革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00681654885B。公司现 持有的为金华市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6月14日颁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以来至本招股书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 化。 6、2008年9月至2014年3月,横店影视娱乐作为横店院线有限控股股东 期间的基本情况 1995年12月7日,横店影视娱乐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08年9 月至2014年3月,横店影视娱乐作为横店院线有限控股股东期间的基本情况为: 注册资本:3亿元 实收资本:3亿元 法定代表人:徐天福 主营业务:影视娱乐产业投资、电影院线投资、电影放映及相关广告卖品业 务等。 股权结构:2008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间,横店控股持有98%的股权; 横店有限持有2%的股权。 自2008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间,横店影视娱乐的控股股东一直为横店 控股,因此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7、历次股权变动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没有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管理团队保持稳 定,业务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历次股权变动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 控制人及经营业绩均不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为业务整合,消除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2011年和2012年,横店控股 和横店影视娱乐将其拥有的放映资产纳入横店院线有限。 报告期内,为突出主营业务,增强盈利能力,避免同业竞争,公司进行的资 产重组主要有: 2014年3月,出售浙江横店电影发行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5年4月,收购长沙横店潇湘王府井影城有限公司5%的股权; 2015年8月,收购杭州电影有限公司39%的股权; 2015年11月,收购诸暨市大唐横店电影院有限公司30%的股权; 2015年12月,收购鄂尔多斯市横店影视电影城有限公司45%的股权; 2015年12月,收购福州伍肆100%股权。 上述资产重组的详细情况如下: 1、2011年和2012年,横店院线有限收购横店控股和横店影视娱乐拥有的 放映资产 (1)收购前被收购方的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情况 收购前被收购方的股权结构及支付对价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股权结构 支付对价 (万元) 1 长沙横店潇湘王府井 影城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5% 1,209.43 湖南潇湘影视传播有 限责任公司 5% - 2 郑州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314.92 横店控股 10% -34.99 3 南京横店电影城有限 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462.56 横店控股 10% 51.40 4 武汉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89.80 横店控股 10% -32.20 5 太原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28.55 横店控股 10% 25.39 6 重庆市南岸区横店电 影城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442.17 横店控股 10% -49.13 7 金华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40.11 横店控股 10% 26.68 8 呼和浩特市横店影视 电影城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399.10 横店控股 10% 44.34 9 义乌横店电影城有限 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331.92 横店控股 10% 36.88 10 湘潭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42.61 横店控股 10% -4.73 11 淮南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27.06 横店控股 10% 25.23 12 泰州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53.21 横店控股 10% 28.13 13 北京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01.94 横店控股 10% 22.44 14 杭州富阳横店影视电 影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162.45 横店控股 10% 18.05 15 郑州宝龙横店影视电 影城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5.14 横店控股 10% 2.79 16 蚌埠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144.26 横店院线有限 10% - 17 深圳横店电影有限公 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136.08 横店控股 10% 15.12 18 天津瑞景横店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195.76 横店院线有限 10% - 19 重庆煌华横店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51.44 横店院线有限 10% - 20 贵阳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166.33 横店院线有限 10% - 21 东莞横店电影有限公 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142.04 横店院线有限 10% - 22 菏泽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66.61 横店院线有限 10% - 23 上虞横店影视电影有 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78.58 横店院线有限 10% - 24 泰安横店电影城有限 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81.91 横店院线有限 10% - 25 景德镇横店电影城有 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360.31 横店院线有限 10% - 26 新余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331.94 横店院线有限 10% - 27 太原同至人横店影视 电影城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324.84 横店院线有限 10% - 28 南京沿江横店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350.97 横店院线有限 10% - 29 青岛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67.87 横店院线有限 10% - 30 威海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411.84 横店院线有限 10% - 31 横店电影发行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449.58 横店控股 10% 49.95 32 海宁横店影视电影有 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141.44 横店院线有限 10% - 33 鄂尔多斯市横店影视 电影城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55% 382.46 北京和利成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45% - 34 丰都横店电影城有限 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228.92 横店院线有限 10% - 35 太原贵都横店影视电 影城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350.20 横店院线有限 10% - 36 开封横店影视电影城 有限公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90% 87.59 横店院线有限 10% - 37 广州横店电影有限公 司 500 横店影视娱乐 10% 24.09 横店院线有限 90% - 合计 8,452.39 本次收购时,横店电影发行的主营业务为国产影片发行,其余标的资产的主 营业务均为电影放映及相关衍生业务。 (2)本次收购内容和履行的程序 2011年10月至12月及2012年12月,被收购方分别通过股东会决议,同 意横店影视娱乐和横店控股将其持有的上述股权转让与横店院线有限。横店影视 娱乐和横店控股分别与横店院线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以经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审计的被收购方账面 净资产值和审计截止日至股权交割日间的损益之和以及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定价, 对价总额为8,452.39万元。 本次收购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结构 1 长沙横店潇湘王府井影城有限公司 横店院线有限 95% 湖南潇湘影视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5% 2 郑州横店影视电影城有限公司 横店院线有限 100% 3 南京横店电影城有限公司 横店院线有限 100% 4 武汉横店影视电影城有限公司 横店院线有限 100% 5 太原横店影视电影城有限公司 横店院线有限 100% 6 重庆市南岸区横店电影城有限公司 横店院线有限 100% 7 金华横店影视电影城有限公司 横店院线有限 100% 8 呼和浩特市横店影视电影城有限公司 横店院线有限 100% 9 义乌横店电影城有限公司 横店院线有限 1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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