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金元新经济: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2号)

时间:2017年09月13日 15:03:59 中财网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 2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2年
12月
2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05号)和
2012年
6月
14日《关于金元惠理新经济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2]486号)文件批准募集。


本基金于
2012年
7月
31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人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2月
5日,经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惠理基金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于以书面表决的方式达成更名决议。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年
3月
6日完成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变更公司名称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15年
3月
10日进行
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
2015年
7月
15日进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招募说明书系依据该基金基金合同进行编写,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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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7月
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年
6月
30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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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目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3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2
九、基金的投资 .............................................................................................................................................. 51
十、基金的财产 .............................................................................................................................................. 77
十一、基金财产的估值 .................................................................................................................................. 78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7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9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90
十六、风险揭示 .............................................................................................................................................. 95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8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00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21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8
二十一、其它应披露事项 ............................................................................................................................. 141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3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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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其它有关的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基金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
事项,基金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
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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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发售公告:指《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并自
2013年
6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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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

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

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交易
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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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件,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日:指公历日
36、月:指公历月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业务申请的申请日
38、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9、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成现
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
投资方式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
操作
47、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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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
10%的情形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

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

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

过程
54、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5、《业务规则》: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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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4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51%,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占公司

总股本的
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
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
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
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
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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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
益及量化部、研究部、产品开发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北京分公司(筹)、华东营销中心、华
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资产管理部、
金融同业部、创新投资部、金融市场部、资本市场部和投资部等
22个职能部门。此外,公司董事会下
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
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

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0年
7月出任金元顺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
9月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
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7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冷天晴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学士学位。曾长期在军区部队服役,主要从事军队内部的管理工
作,后相继于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等高级职务,于
2012年
9月至
2013年
5月年任云
南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
的全面工作,此外兼任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具有丰富的企业业务开拓、经营管理经验。


李宪英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大庆市第一医院医师、大庆市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
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吉林大学资深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任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
5月,出任吉林大
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张嘉宾先生,董事,公司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业美国公司(新泽
西)副总裁,瑞银华宝(纽约)业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信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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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运营官,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书鸿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曾于
1995年至
1999年任上海功茂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于
1999年至
2006年任上海崇林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上海海之纯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此后自
2006
年至今在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另外,潘书鸿先生自
2013年至今在第十届
上海律师协会担任副会长,自
2016年至今在上海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


栗旻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长期在中国农业银行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自
1996年始至
2012
年在农业银行先后担任了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
/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在农行云南省分
行下属的支行担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自
2012年始担任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其
长期在银行系统及非银金融领域工作,并在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郭长洲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曾任山
东济南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经理、BDO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历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首都机场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春光先生,监事,硕士学位,具有上海证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曾于
2005年至
2015年在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
2015年至今在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理主管工程师。


洪婷女士,员工监事,本科学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曾任职于昆山组合

服饰有限公司出纳及华尔街英语金茂培训中心财务会计。



3、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督察长,硕士学位。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债券业务部高级

经理,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首都机场
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海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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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邝晓星先生,财务总监,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经理助理,历
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李锐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理财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
石家庄分行历任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全面工作)、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陈嘉楠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新金融部副总经

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董事,新兴集团总经理助理,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闵杭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
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监。2015年
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23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孔祥鹏先生,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北京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海市盟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员,中山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2015年
5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5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闵杭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孔祥鹏,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侯斌女士,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年
6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行
业研究员,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15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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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李杰先生,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
理,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分析员、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

2012年
4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缪玮彬先生,总经理助理,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
硕士。曾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金元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经理。2016年
10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

郭建新先生,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
心债券交易经理。2016年
9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募集、申购、赎回

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

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
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
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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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
10、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7、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

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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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
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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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
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
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中,“四眼”

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
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
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
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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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
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
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
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
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
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
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
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
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
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
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
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
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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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

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
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
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
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
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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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
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
届“‘金牌理财’
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
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年至
2016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
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
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

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
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
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
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
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

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7年
6月
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72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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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

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
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
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
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

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
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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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8881898
公司网址:www.jysa99.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10-85109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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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www.goldstate.com.cn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联系电话:010-66107909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10-67596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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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于菲
联系电话:0755-83161095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姚磊
联系电话:021-61614467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葳
联系电话:021-38676767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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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gtja.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蝉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608389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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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晓皙
联系电话:021-22169111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www.jjm.com.cn
1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1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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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3850968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幢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37494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客户服务电话:95551、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座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陈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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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1-2246273
客户服务电话:95578、0551-62207114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柯延超
联系电话:0591-385079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875186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2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821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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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75、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号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26、0591-96326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2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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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010-63081493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3561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29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10-8565062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021-20835785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2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何昳
联系电话:021-206919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
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联系电话:021-545099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918918、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fund.eastmoney.com
3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
2号西单通港大厦
12层
1212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祖杰

30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联系电话:010-57756159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3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16F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21-8013382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33、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联系电话:010-574188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fund.qianjing.com
3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联系电话:021-6019514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31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公司网址:www.leadbank.com.cn、a.leadfund.com.cn
3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www.jrj.com.cn
3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唐岚
联系电话:010-880852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66-18
公司网址:www.lu.com、www.lfex.com
38、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32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021-33323999-56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www.chinapnr.com
3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8906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4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晓倩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fund.10jqka.com.cn
4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国贸写字楼
2座
28层

33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6493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jw.cicc.com.cn
42、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号东方纯一大厦
15楼|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号奥体中

心(西便门)文体创业中心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21-20324155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4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联系电话:021-52822063-8102
客户服务电话:021-52822063
公司网址:www.91fund.com.cn
44、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34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联系人:徐晓荣
联系电话:010-58170876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4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4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于波涛
联系电话:0574-87050038
客户服务电话:96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4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35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48、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号
MSDC1-28层
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号
MSDC1-28层
2801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许艳
联系电话:010-5928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49、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焕洋
联系电话:0411-88891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50、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号
8楼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孙骏
电话:021-51327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5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赵德赛
联系电话:18600280556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公司网址:fund.jd.com
5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53、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一期)第七幢
23层
1号
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
7栋
2301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徐博
联系电话:027-87006003-8015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37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印艳萍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印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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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为混合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2年
4

13日《关于核准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505号)的
核准。


(一)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四)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2年
7月
2日至
2012年
7月
27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
资,本次募集的净销售总额为
728,816,319.81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
息共计
112,089.83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
2012年
7月
31日全额划入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开
立的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5,919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
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
728,816,319.81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
112,089.83份,两项合计共
728,928,409.64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88,969.01份(含募集期利
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0.0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
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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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

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
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基金
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基金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
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
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
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人,或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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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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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
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
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
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
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基金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42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以
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
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

购或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包括该日)为基金投资者对

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基金投资者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
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
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
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基金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基金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销售机构在
T+7日(包括

43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金额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代
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万元(含申购费),追加
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万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
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
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前端)
本基金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
5%。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具体申购费率如表格所示。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50万以下 1.5%
50万(含)

100万 1.2%
100万(含)

200万 0.8%
200万(含)

500万 0.5%
500万(含)以上每笔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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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表格所示。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0%
1年(含)—2年以内 0.20%
2年(含)以上 0.00%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
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
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

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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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说明:假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元,申购金额
10万元,计算如下:
适用申购费率为
1.50%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0%)=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数=98,522.17/1.200=82,101.81份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假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元,赎回份数分别为
10,000份,各时期赎回金额如

下:

持有期限适用费率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赎回金额
1年以内 0.50% 12,000 60 11,940
1年(含)-2年以内 0.20% 12,000 24 11,976
2年(含)以上 0.00% 12,000 0 12,000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
/T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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