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华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简称:银华货币 基金代码: A 级基金份额代码 180008 、 B 级基金份额代码 180009 ( 2017 年 第 2 号 )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公开募集核准文件名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 〕 4 号 本基金公开募集核准日期: 200 5 年 1 月 11 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 年 1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年 7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7 年 6 月 3 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 201 7 年 2 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目 录 一、绪言 ................................ ................................ ................................ ................................ ....... 3 二、释义 ................................ ................................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19 六、基金份额的交易 ................................ ................................ ................................ ................ 40 七、基金的投资 ................................ ................................ ................................ ........................ 48 八、基金的业绩 ................................ ................................ ................................ ........................ 56 九、基金财产 ................................ ................................ ................................ ............................ 57 十、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57 十一、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62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4 十三、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6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7 十五、风险揭示 ................................ ................................ ................................ ........................ 71 十六、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 73 十七、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75 十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85 十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91 二十、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93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94 二十二、备查文件 ................................ ................................ ................................ .................... 9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 以 及《银华 货币 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 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合同:指《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3. 招募说明书:指《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 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及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7. 《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 9. 元:指人民币元; 10.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 1 . 基金管理人:指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 2 .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3 .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1 4 .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银华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或接受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1 5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指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即基金合同 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就有关本基金的简介、投资组合公告、经营业绩、重要 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事项对招募说明书进行的更新; 1 6 .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 7 . 个人投资 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1 8 .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 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19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机构投资者; 2 0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议; 21.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限届 满,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同时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 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即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2.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 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2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5. 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26. 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2 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月 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8.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 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29. 销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0.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 及销售代理人; 31.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32.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者其它媒 介 ; 3 3.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 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 4.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36.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3 7. 销售服务费用:指本基金用于持续 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本基金对各 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该笔费用从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扣除, 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38. 基金份额等级:指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等级,对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的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各 基金份额等级单独公布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39. 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 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转 换 成上一级基金份额等级; 40. 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 额最低份额限制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转 换成满足最低份额限制的下一级基金份额等级; 41.A 级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 42.B 级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 43. 摊余成本法: 指 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 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 44. 基金日收益: 指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 45. 基金七日收益率:指以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4 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 投资等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5 0.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 及有权机构发布的对本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51.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 年 5 月 28 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1]7 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 - 58163000 传真 010 - 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 结 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9%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1% )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 )。公 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 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 2016 年 8 月 9 日起变更为 “ 银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 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 个 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 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 4 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 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国际合作与产 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 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投资银行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 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 部、监察稽核部、战略发展部、养老金投资部、 FOF 投资管理部等 24 个职能部门,并设有 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 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 A 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 和 境外投 资决策 、 养老金投资决策 及 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 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 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 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 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 国中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 :董事, 经济学硕士 。 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 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并 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 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 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 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 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 委书记。 吴坚 先生 :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 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 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华融渝富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西证国际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仲裁委仲裁员。 王立新先生 :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 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 EMBA 。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 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 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 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 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 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国 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 府特殊津贴享 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 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 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 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 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 ( 后更名 为信利律师事务所 ) ,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 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 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第 29 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 财 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 研究生学历 。 2000 年至 2004 年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 支持部经理 , 2004 年 10 月 起 历任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 首席律师 、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 合 规总监 、 副总裁 。 现任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 合规总监 、 首席风险官 ,兼任 第一创业 摩根 大通证券有限公司 董事 。 李军 先生 :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统计评价处 ( 企业监管三处 ) 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 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 :监事, 硕士学历 。 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 , 泰达 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 , 交银施罗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 :监事, 大专学历 。 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 部主管 , 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 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 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筹)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 经理等职, 2011 年 3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任投资管理二部总监及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 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 投资 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 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 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 1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 。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 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 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彬女士, 曾 任职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加盟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历任 基金经理助理 职务。自 2016 年 3 月 7 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及银华双月定期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6 年 10 月 17 日起兼任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 。 洪利平女士 , 曾 任 职于生命人寿保险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5 年 8 月 加盟 银 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历任 基金经理助理 职务 。 自 2017 年 2 月 28 日 起 担任 本基金基金经理及 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银华 交易型货币 市场基金 、 银华 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3 月 22 日起兼任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许炜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 2005年1月31日至2005年7月9日。 王华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 2005 年 7 月 9 日至 2006 年 10 月 21 日 。 李武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 200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08 年 1 月 8 日。 姜永康先生, 管理本基金时间为 2008 年 1 月 8 日至 2009 年 2 月 18 日。 孙健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09 年 2 月 18 日至 2011 年 8 月 2 日。 于海颖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1 年 8 月 2 日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 。 朱哲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5 年 7 月 23 日 。 哈默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 。 3.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倪明、董岚枫、肖侃宁、周可彦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 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及A股基 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 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 基金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兴华营业部总 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股权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 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 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明择多策略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 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 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 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 曾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曾担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3年8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半年度基金报告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与权威性。 (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 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 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 措施。 (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 风 险 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 度。在特殊情况下, 风险 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在上报董事会的同时,对公司业务进行 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 A 股基金 投资决策委员会 、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 特定客户投资 决策委员会 ,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 负责 组织指导 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 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 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 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 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 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 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 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 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 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 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 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 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及 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 95559 交通银行 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 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6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 级资本位列第 13 位,较上年上升 4 位;根据 2016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 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53 位,较上年上升 37 位。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7337.11 亿元。 2017 年一季度,交通 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1 93.23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 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 具备基金从 业 资格 ,以及 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 等 中高级 专业技术 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 资产 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 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本行董事 长、执行董事、行长, 2009 年 12 月至 20 13 年 5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 1983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 1997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 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9 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 2013 年 11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10 月起任本行行长; 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 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本 行副 行长; 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本行行长助 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 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 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本行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 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 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 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 17 年 3 月 31 日 ,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288 只。 此外, 交通银行 还托管了基 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 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 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 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 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 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 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 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 、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 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 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 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 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 托管中心 制定了 一整套严密、高效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管理 规章 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 高效, 包括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 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 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 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 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 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 的内部控 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 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 资金的到账 与赎回 资金的划付 、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 《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 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 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 级管理人员 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层 电话 010 - 58162950 传真 010 - 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宝”手 机 APP 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85186558, 4006783333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 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 . 代销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 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 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 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客服电话 955 11 - 3 网址 bank.pingan.com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0) 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客服电话 400 - 830 - 8003 网址 www.gdb.com.cn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13)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 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 金子军 客服电话 (0571)96527 , 4008096527 网址 www.czcb.com.cn 14)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四路35号 法定代表人 王西省 客服电话 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谢小华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6)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客服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18)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客服电话 40011-9622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1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 人 何沛良 网址 www.drcbank.com 2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客服电话 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21)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兴 客服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www.jlbank.com.cn 22) 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客服 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2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客服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www.qdccb.com 2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客服电话 021-962999、 4006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2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 表人 金煜 客服电话 021-962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26)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 王金龙 客服电话 4006 - 960296 网址 www.bank - of - tianjin.com 27)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 农惠臣 客服电话 96518 网址 www.uccb.com.cn 28)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9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占维 客服电话 400 - 664 - 0099 网址 www.bankofdl.com 29)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城区拥翠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网址 www.sdebank.com 30)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客服电话 95537 ; 400 - 609 - 6358 网址 www.hrbb.com.cn 31)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 7 号 法定代表人 蒋尚君 客服电话 400 66 - 96869 网址 www. klb .com 3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号 法定代表人 马千真 客服电话 96899 (重庆地区); 400 - 709 - 6899 (其他 地区) 网址 www.cqcbank.com 33)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客服电话 400 - 612 - 9999 网址 www.hebbank.com 3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 峰 客服电话 400 - 6515 - 988 网址 www.bhzq.com 35)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翟建强 客服电话 400-612-8888 网址 http://www.s10000.com 3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 大连期货 大厦 38 、 39 层 法定代表人 赵玺 客服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www.daton.com.cn 3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 董祥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www.dtsbc.com.cn/ 3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39) 东兴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