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赛意信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意信息”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赛意 信息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246号),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2,8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4,826,415.09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州赛意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4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承诺投资总额 企业管理软件实施交付能力提升项目 23,246.56 17,333.36 基于智能制造与移动应用的行业解决方案项目 12,554.65 9,361.14 研究院建设项目 5,080.45 3,788.1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0,881.66 40,482.64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赛意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赛意信息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分别与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 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000万元。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余额资 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 四、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 户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 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1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 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 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补充营运资金。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赛意信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赛意信息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意见,光大证券对赛意信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 于补充营运资金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嘉伟 姜 涛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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