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汇丰恒生: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时间:2017年09月15日 16:16:04 中财网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重要提示】

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2011年11月17日证监许可[2011]1833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指数基金,属证券投资基
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收益预期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8月 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年 6月 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目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募集 ............................................................... 4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7
九、基金的转换 ............................................................... 57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58
十一、基金的投资 ............................................................. 59
十二、基金的业绩 ............................................................. 69
十三、基金的财产 ............................................................. 72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74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9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1
十七、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84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85
十九、风险揭示 ............................................................... 90
二十、基金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9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6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2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2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34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6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37


3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4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
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5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
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直销机构: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
业务等

26、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汇
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
记业务的机构

27、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6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

作日
35、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业务规则》: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行为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该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7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所得数值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2、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
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54、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

55、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8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设立日期:2005年 11月 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7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周慧
联系电话:021-20376868
股权结构: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持有 51%的股权,

HSBC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
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小勇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委组织部正处级干部、山西省
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光信实业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山西信托副董事长,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正职待遇)。现任山西金融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正职待遇)。


郭晋普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部、投
资实业总部副总经理,太原万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西信托董事长。现任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9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柴宏杰先生,董事,本科学历。曾任长治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
主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大同分行行长,山西省国信投
资(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长,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李选进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怡富基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及项目发展
部经理、业务拓展总监,汇丰投资管理(香港)董事兼亚太区企业拓展及中国事
业主管,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汇丰中华证券投资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巴培卓(Pedro Augusto Botelho Bastos)先生,董事。曾任汇丰环球投资管
理(巴西)行政总裁、汇丰环球投资管理(拉丁美洲)首席投资官、行政总裁。

现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亚太行政总裁。


王栋先生, 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汇
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亚太企业拓展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
立至今历任财务总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理助
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常修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副所长,国家发改
委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
中心研究员。


梅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曾任纽约大学金融学副教授、芝加哥大
学访问副教授、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副教授、清华大学特聘教授、长江商学院 EMBA
项目副院长。现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叶迪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曾担任汇丰银行(美国)西岸业务副总裁,
汇丰银行(香港)零售部主管、汇丰银行中国总代表处中国业务总裁、交通银行副
行长、国际金融协会(IIF)亚太区首席代表.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焦杨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副总经理兼资金管理部经理,常务
副总经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山西

10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兼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黄碧娟女士,监事,本科学历。曾任汇丰集团银团贷款经理、资本市场部高
级经理、大中华地区债务发行部主管、环球银行部香港区常务总监、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行长兼行政总裁。现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大
中华地区行政总裁。


曹菁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中宏保险有限公司招聘经理、永乐中国培
训部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总监。


侯玉琦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及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
司担任交易员及投资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现任汇丰晋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基金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栋先生,总经理,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曾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亚太企业拓展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
司成立至今历任财务总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
理助理。


闫太平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曾任匈牙利金鸥国际贸易公司董事、山
西信托副处长、国际金融部经理。


王立荣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证
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创新业务部总监;上海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
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


赵琳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副
总监;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运营部总监;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张毅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业务发
展经理、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负责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直销业务部总监。


曹庆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法国

11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巴黎银行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投资
部研究副总监、投资部研究总监。现同时担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总监、基金经理。


古韵女士,督察长,硕士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
部副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董事
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方磊女士,华东师范大学数理统计系学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数学系硕士。

方磊女士曾任职于新加坡辉立证券公司任金融工程师,在三年任职期间,其运用
金融量化模型,为公司自营业务建立了多种投资套利模型以及各类标的指数的优
化复制模型,包括股指期货与指数现货间、各类金融期货间(包括股票期货等)
的套利模型,同时运用量化分析为公司做市商业务建立了程序化自动做市交易模
型,其在海外证券市场上的金融交易模型研究以及量化投资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回国后,其分别任职于易评咨询有限公司顾问统计,以及德隆友联战略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数据分析师等。参与易评咨询有限公司的中国基金评估业务体系筹建,
依靠扎实的量化分析基础,负责公司对中国市场的基金绩效评估工作,并运用基
金风险调整后收益、业绩持续性以及择时能力等量化指标在中国基金指数建立方
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量化分析工作;参与德隆友联战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集
团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运用数学模型理论,建立包括信用风险评估、流动
性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结构管理以及利率风险管理等量化风险管理。


方磊女士于 2006年加入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
总监,协助管理层运用量化分析理论对各类投资组合进行业绩和风险绩效评估,
并使用流动性风险、跟踪误差和投资组合周转率等辅助风险控制指标对基金投资
风险定期进行动态风险管理。方磊女士不仅在风险量化分析和研究方面有扎实的
理论功底,而且在运用量化分析工具进行证券投资的长期实践中,也积累了丰富
的实战经验。


5.投资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王栋,总经理;曹庆,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监兼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郑宇尘,固定收益部总
监;丘栋荣,股票投资部总监兼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双

12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郭敏,研究部总监兼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更换相关人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
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13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
目标、策略及限制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财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14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7)用基金财产从事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财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财产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财产买卖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
东或者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
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财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超过基金的总财产,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5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
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
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

16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
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
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
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
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
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
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
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3)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稽核部对
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4)业务部门
17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
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
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
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18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86.0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
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6日)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
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
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

19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
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资产托管处、风险管
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20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
金从业资格,80%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3.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行。2012
年7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
托管资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
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
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
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76只。至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
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42128.79亿
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
控制组,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20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
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
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
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
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
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
行解释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1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电话:021-20376868
传真:021-20376989
联系人:王晶晶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www.hsbcjt.cn
(2)代销机构
1)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公司网址:www.psbc.com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张宏革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2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21-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刘薇

23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汤嘉惠、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 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 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客服电话:(0577)96699
网址:www.wzbank.cn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24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络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15-20楼、 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公司网址:http://www.srcb.com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开元大道 256号洛阳银行大厦

25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客服电话:96699
网址: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东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6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27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大道 4011号港中旅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591-87613888
传真:0591-875460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 www.xyzq.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28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网址: www.cs.ecitic.com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陈曦
客服电话: 400 910 1166

公司网址: www.cicc.com.cn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29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 18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 www.txsec.com、 www.txjijin.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 www.jjm.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 318号 2号楼 21-2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 318号 2号楼 21-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络人:吴宇、沈燕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雷波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30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联系人:李蔡
电话:0551-2207938
传真:0551-2207965
客服电话:4008-888-777、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
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 010-85130577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 www.csc108.com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31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s.com.cn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iticssd.com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客服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张玉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及 www.jjmmw.com

32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号 6幢 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杨翼
公司网站:www.10jqka.com.cn
客服电话:95105-885 0571-5676888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ehowbuy.com

33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姚思轶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汪汇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58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518

公司网站: www.zts.com.cn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厦 7C-80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胡宗伟
联系电话: 0571-87903360
公司网站: www.stocke.com.cn

客服电话:(浙江省内) 967777

34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周轶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区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公司网站: www.myfund.com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公司网站:www.hazq.com
客服电话:400-809-65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1-6875192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14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 www.dxzq.net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

36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唐岚
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1360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 www.citicsf.com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400 893 6885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5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7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2)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张宏革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络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15-20楼、 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38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公司网址:http://www.srcb.com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021-2037689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39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电话: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联系人:赵钰

40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于 2011年 11月 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33号
文核准募集。


(二)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三)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募集方式

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
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发售。


(五)募集期限

本基金于 2012年 5月 8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12年 7
月 27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六)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
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
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
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41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八)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详情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九)基金的最高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十)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认购费用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认购价格:1.00元人民币
(3)认购费用
本基金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收费方式为前端收费,
认购费率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万元)前端认购费率
A < 50 1.0%
50 ≤ A < 100 0.6%
100 ≤A < 500 0.3%
A ≥500 每笔 1000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认购份额的计算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缴纳认购费用,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前端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上述认购费用、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
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元,申购金额为1万元,认购费率为1.0%,
则需负担的认购费用和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

42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认购手续费=10000-9900.99=99.0099元
认购份额=9900.99/1.0=9900.99份
即:投资人投资 1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9900.99份基金份额。

(十一)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个月,暂定募集期从 2012
年 5月 8日起至 2012年 6月 8日。具体认购时间安排请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基金投资人可在募集期间到基金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
办理基金认购手续,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具体请参见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首次认购之前必须持有效证件开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
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


(3)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人在 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可于 T+2日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
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

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
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4)认购限额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首次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追加认购
的最低金额 1,000元。

(十二)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三)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有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的基金募集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232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

43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募集发售期募集的有效份额为
263,691,636.68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36,396.94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
263,728,033.62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各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44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
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 10日
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
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
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
以公告。

3.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
投资人所有。利息折算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
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5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四)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2年 8月 1日生效。


46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进行。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部分第(一)
条或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
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
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
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2年 8月 31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已于 2012年 8月 31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
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47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有效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包括该日)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
日)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
金销售机构对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申购或赎回申请。申购或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
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注册登记机构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
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代销机构将把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
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代销机
构在 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银行账户。如遇证

48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
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在该
等故障消除后及时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
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投资人首次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 1,000 元(已认购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追加申购每次最低金额 1,000 元;投资人
首次申购 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元,追加申购每次最低金额 1,000
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 对于 A类或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
于 50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500 份,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00
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
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500 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
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
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用,收费方
式为前端收费,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万元)前端申购费率
A < 50 1.2%
50 ≤ A < 100 0.8%

49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100 ≤A < 500 0.4%
A ≥500 每笔 1000元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需缴纳申购费,投资人在同一天多次申购的,根据单次申
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
(1)本基金 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N)赎回费率
N< 1 年 0.5%
1 年≤ N< 2 年 0.25%
N≥2 年 0

注:1个月为 30天,1年为 365天,N为持有期限。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 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N)赎回费率
N< 30天 0.5%
30天≤ N< 6个月 0.20%
N≥6个月 0

注:1个月为 30天,1年为 365天,N为持有期限。


对于持续持有 C类基金份额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长于30日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
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

50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
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对于申购本基金 A类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以申请当日 A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以上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元,申购本基金 A类份额的金额为 1万

元,申购费率为 1.2%,
则需负担的申购费用和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申购手续费=10000-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9881.42/1.1=8983.11份
即:投资人投资 1万元申购本基金 A类份额,可得到 8983.11份基金份额。


2. 对于申购本基金 C类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基金/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假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元,申购本基金 C类份额的金额为 1
万元,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1.040=9,615.38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万元申购本基金 C类份额,可得到 9,615.38份基金份额。


在 C类基金份额存续期间,本基金从 C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51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赎回总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以上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赎回 1万份 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假设赎回

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2=12000 元
赎回费用=12000×0.5%=60 元
赎回金额=12000-60=11940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 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1940元。

例:某投资人赎回 1万份 C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4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

为 0.2%,假设赎回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20%=21.0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21=10,479.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 C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40天,假设赎回当

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479.00元。


4.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
数。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计算公式为: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
52


汇丰晋信恒生 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
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 T+2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人扣除权益并办理
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 2 日前予以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此时,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转入申请按同样的方式处理: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
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
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