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鹏扬汇利债券: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汇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5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1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扬汇利债券 A 鹏扬汇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585 00458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 本次仅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定投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定投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定投申请。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招商银行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招 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 1 )投资人应与招商银行约定扣款日期。 ( 2 )招商银行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及定投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 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 3 )投资人需指定招商银行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 、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时间安排请遵循招商银行 的相关规定。 4 、申购 金额 投资人可与招商银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 金额的限制,具体金额限制以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5 、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招商银行开展定投费率优惠活 动的,本基金将依照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6 、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定投业务每期申购申请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 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 + 1 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 T+2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 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招商银行的 相关规定。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 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 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pyamc.com )查阅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2 、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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