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交银阿尔法: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logo1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 7 年 第 2 号 )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 年 八 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 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2年3 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74号文核准募集。其基金合同 于2012年8月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 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 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 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 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8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3 二、释义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12 四、基 金托管人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4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 5 5 七、 基金的存续 ................................ ..................... 5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7 九、基金的转换 ................................ ..................... 72 十、基金的投资 ................................ ..................... 80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93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96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02 十五、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 ................................ ............ 104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07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08 十八、风险揭示 ................................ .................... 113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19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3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5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52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155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 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指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5.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本基金根据《运作办法》变更为混合型基金 前的《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 不时作出的修订 9.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 言,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 14.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 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 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 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 指直 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 直销机构: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会员单位 26. 会员单位: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 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 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7.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28.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 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29.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0.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 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 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31.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 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32. 上海证券账户: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设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 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人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 等业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 下的基金份 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 33.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4.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6.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 日 / 天: 指公历日 38. 月: 指公历月 39.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 40.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 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1.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42.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 务的工作日 43.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 间段 44. 《业务规则》: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 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此 外,投资人 通过场内认购、申购、赎回本基金还须遵守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场内业务有关 规则 45.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46.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 行为 48. 场外: 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 所 49. 场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 额认购、 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50.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 金登记结算系统 51.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52.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 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3.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 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 作行 为,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 54.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 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或交易单 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5. 跨系统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 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 的行为 5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 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 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 种投资方式 5 7.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 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58. 元: 指人民币元 59.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60.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1.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2.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 63.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4.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 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5.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 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 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 易、公众通讯设备或互联网络障碍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793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亚利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交通 银行郑州分行财务会计处处长、郑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位。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 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阮红女士,董事,总经理,博士学位,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 总经理。 徐瀚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香港分行电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太平洋 信用卡中心副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孙培基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历任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财会部副处长,交通银行董事会办公 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副行长,交通 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 李定邦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行政总裁。历任施罗德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 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武汉 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 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 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复旦大 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 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 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 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 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佘川女士,监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总监。 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 风控副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 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部副处长、处长、 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 中心副总裁; 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 副市长(挂职)。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 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 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 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场 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部经 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 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 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帅先生,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硕士,7年证券行业经验。2010年至2012 年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行业分析师。2015年7月9日起任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年9月16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龙向东先生,2012年8月3日至2015年9月25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阮红(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齐晧(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马俊(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7年8月3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 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 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 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 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 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 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 (6)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 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 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 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 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 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 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 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 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 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 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 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 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资产负债稳步增长。2016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0.9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 2.61万亿元,增幅14.25%,其中客户贷款总额11.7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27万 亿元,增幅12.13%。负债总额19.37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47万亿元,增幅14.61%, 其中客户存款总额15.4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73万亿元,增幅12.69%。 核心财务指标表现良好。积极消化五次降息、利率市场化等因素影响,本集 团实现净利润2,323.89亿元,较上年增长1.5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85.09 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较上年提升0.83个百分点。平均资产回报率1.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4%,净利息收益率2.20%,成本收入比为27.49%,资 本充足率14.94%,均居同业领先水平。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 洲货币》“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 “2016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 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 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 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500强 排名第2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 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 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 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 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 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 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71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 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 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 QFII”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 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 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 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 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 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 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 - 22 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 ( 021 ) 61055724 传真: ( 021 ) 61 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700 - 5000 (免长途话费),( 021 ) 61055000 网址: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 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 、场内 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3、场外代销机构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传真:( 010 ) 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 010 ) 66275654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 .com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109 联系人:邓炯 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 5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962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 6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 051 2 ) 52909128 传真:( 0512 ) 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 962000 网址: www.csrcbank.com ( 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 0769 ) 22866254 传真:( 0769 ) 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 8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 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 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om.cn ( 9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电话:( 025 ) 58587018 传真:( 025 ) 58587038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www.jsbchina.cn ( 1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 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 021 ) 38676161 传真:( 021 ) 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 1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 85130588 传真:( 010 ) 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 13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 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 1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6 、 38 、 41 、 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 020 ) 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www.gf.com.cn ( 1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 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 ) 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1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11 , 95565 网址: www.n ewone.com.cn ( 1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 18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 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 19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 2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 0755 ) 82492193 传真:( 0755 ) 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 21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1507 - 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 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 22 ) 恒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 0471 ) 4979037 传真:( 0471 ) 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 0471 ) 4960762 ,( 021 ) 68405273 网址: www.cnht.com.cn ( 23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 24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 、 F13 邮政编码: 030600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 话:( 0351 ) 4130322 传 真:( 0351 ) 7219891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www.dtsbc.com.cn ( 25 ) 中航证券有限公 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 ) 86768681 传真:( 0791 ) 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66 - 567 网址: www.avicsec.com ( 26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 :( 0755 ) 82558305 传真:( 0755 ) 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 27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 28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 2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752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 om.cn ( 30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 ) 22627802 传真:( 0755 ) 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网址: www.pingan.com ( 31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 林 电话:( 021 ) 68777222 传真:( 021 ) 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 32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 010 ) 65051166 传真:( 010 ) 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 www.cicc.com.cn ( 33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 ) 58328112 传真:( 010 ) 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7 - 8827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 34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 ) 86690057 ,( 028 ) 86690058 传真:( 028 ) 8669012 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 3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 010 ) 68546765 传真:( 010 ) 68546792 联系人:徐锦福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www.foundersc.com ( 36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 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 022 ) 28451991 传真:( 022 ) 28451892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651 - 5988 网址: www.bhzq.com ( 37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 63081000 传真:( 010 ) 63081344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 38 ) 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电话:( 023 ) 63786141 传真:( 023 ) 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 95355 、 400 - 809 - 6096 网址: www.swsc.com.cn ( 39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 ) 87383623 传真:( 0591 ) 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 0591 ) 96326 网址: www.hfzq.com.cn ( 40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 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 0755 ) 82023442 传真:( 0755 ) 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0 - 8008 网址: www.c hina - invs.cn ( 41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 ) 58568235 传真:( 010 ) 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58568118 网址: www.hrsec.com.cn ( 42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