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康稳健增利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次)
泰康资产 管理有限 责任 公司 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7 年第 2 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 2524 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 。 基金合同于 201 6 年 2 月 3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本招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 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 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 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 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 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 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 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 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流 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 限制,存在 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初始面值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 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 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年 8 月 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 ........................ 1 二、释义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18 六 、基金份额的分类 ................................ ................................ ................................ . 30 七、基金的募集 ................................ ................................ ................................ .......... 31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2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3 十、基金的投资 ................................ ................................ ................................ .......... 45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56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56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0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65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67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0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1 十八、风险揭示 ................................ ................................ ................................ .......... 77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 80 二 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82 二 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9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 务 ................................ ................................ ........ 113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16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7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18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泰康稳健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 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在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中国 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泰康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33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 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基金份额总数。本基 金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 2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 3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年 2 月 21 日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 - 838 号 26F07 、 F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5 层 邮政编码: 100031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保监会保监发改 [2006]69 号 基金 管理 资格 批准机关 及 批准 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218 号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组织形式: 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 010 - 57691999 联系人:何纬 股权结构: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9.41% ;中诚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59%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陈东升先生:董事长、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经济学博士,现任泰康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中国精算师协会会长,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理事长,楚商联合会会长,是中国 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创始人。陈东升先生曾任 对外贸易合作部国际贸易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 杂志社常务副总编,开创了中国 500 强企业评比的先河,被《财富》(中文版) 评选为“ 2004 年度中国商人”。 任道德先生:副董事长,统计学学士,现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弘泰恒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任道德先生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和交通银 行,曾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执行副总裁兼首 席投资官,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总裁等职务。 陶修明先生: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席,法学博士,现任北京 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暨管委会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ICC 仲裁 委员会委员(兼金融工作小组委员)及国际商会(中国)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香港国际仲裁中 心仲裁员,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仲裁 员,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员,吉隆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以及广州、重庆、珠 海等地仲裁机构仲裁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属金融衍生品专业委员会 委员、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和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专家成 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 员。陶修明先生曾任职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暨天平律师事务所、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 徐华先生: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会计学硕士,具 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致同国际治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兼任国开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会计信 息化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委员会委员、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 副会长等职务。徐华先生曾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北京市财政局 处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二届财务 会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宋敏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金融创新 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香港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中 国金融研究中心创 始主任。宋敏先生曾兼任上交所及深交所博士后导师,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组 (CPU) 顾问,香港政府金融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成员,深圳前海试验区咨询委员,中国 投资公司 (CIC) 咨询顾问,国家开发银行国开智库专家委员,国际金融论坛学术 执行委员等职务。 刘经纶先生: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经济学博士,现任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会主席、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经纶先生曾任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江西分公司人身险处处长,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人 身险总经理助理,中 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总 裁兼首席运营官等职务。 周国端先生: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保险及财务博士, 现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周国端先生曾任职于旅行家集团、摩根斯坦利公司,曾任 国立台湾大学财务金融所教授,瑞士信贷金融集团台湾咨询顾问,苏黎世金融集 团大中华区寿险首席顾问,台湾财团法人保险犯罪防治中心董事长,台湾财团法 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董事长,台湾宏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 CEO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 等职务。 段国圣先生:董事,理学硕士、工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数学副教授、应 用经济学研究员(教授)。现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投 资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执行官, 兼任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硕士研究生指 导教师;曾任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 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段国圣先生带领泰康资产在寿险资金、养老金、投连产 品、项目投资等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业绩斐然,至今已积累了 20 多年的保险资金 投资管理经验。 2016 年 7 月,荣获“资产管理 2016 年度领军人物卓越奖”、“资 产管理 2016 年度领军人物杰出贡献奖”,获评 2015 中国保险年度人物。 苗力女士: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泰康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助理 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苗力女士曾任郑州大学讲师,交通银行郑州分行支行 行长,太平洋保险公司郑州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泰康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银保部总经理、北京分公 司总经理、 CEO 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总经理等职务。 2 、监事会成员 李华安先生: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中心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李华安先生曾任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监察科科长,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副 总经理、云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分公司总经理、稽核监察部总经理等职务。 朱延明先生:监事,财务金融硕士,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现任泰康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朱延明先生曾任台湾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董事 长办公室主任,台湾宏泰人寿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企划处、资本风险管理处协理,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精算企划部数据管理处处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 经理等职务。 任建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国际金融硕士,现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金融工程部负责人。任建畅先生曾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主任科员,中国投资 咨询公司投资顾问部助理总经理,麦肯锡中国公司北京办公室高级研究专员,泰 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 霍焱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后管理部负责人。霍焱先生曾任广东北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摩托罗 拉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泰康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段国圣先生,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简历同上。 金志刚先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募事业部负责人,统 计学硕士,现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负责人。金志刚先生曾任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CAD/CAM 软件开发与培训中心应用软件工程师,泰康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研究员,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 投资部助理总经理兼高级研究员、副总经理、总 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等职务。 周峰女士,公募合规负责人,国际法学硕士,现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合规法律部负责人。周峰女士曾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日中心英语翻译,怡文 律师事务所非诉业务组律师,德恒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主办律师,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风控组负责人、法律事务部律师等职务。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蒋利娟女士,国民经济学硕士。 2008 年加入泰康资产,历任集中交易室交 易员,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投资高级经理、总监。现任公募事业部固定收益投资 总监。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 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宏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金泰 回报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金志刚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简历 同上。 桂跃强先生,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财政金融学硕士。 2015 年 8 月加 入泰康资产,现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股票投资执行总监、公 募事业部权益投资负责人,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宏泰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康兴 泰回报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曾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蒋利娟女士,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简历 同上。 庞 水珍女士,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 2014 年 7 月加入泰康资产,现任公募事业部集中交易室固定收益交易总监。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 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 8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9 、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 以上。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 财 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 财 产。 ( 3 )承销证券。 ( 4 )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 5 )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6 )法律、行政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 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1 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 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 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 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 4 )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 牟取 利益。 (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 遵循以下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募基金管理的各项业务、各 个部门或机 构和各级人员,并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募基金管理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 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募基金业务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募基金管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 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公募基金管理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 原则: (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募基金管理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和各项规定。 (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募基金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 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 点。 ( 4 )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募基金管理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为加强 公募基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促进诚信、合法、有效经营的内部控制环 境,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规性 原则、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 控制的 主要 内容包括 投资 管理业务控制、 市场 营销与过户登记 业务 控制、 信 息 披露控制、 监察稽核 控制等。 ( 1 )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 管理人 根据投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 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 施进行控制。针对投资 研究业务, 基金管理 人 制定 了相关研究管理制度,对研究 工作 的 业务流程、研究报告 的 质量评价 、 研究与投资的交流机制等做了 明确 规范。 针对 投资决策 业务 , 基金 管理人 制定 了相关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确保 投资决策流 程科学合规、 投资 决策依据充分 合理 、投资授权 管理清晰 规范 , 同时,基金管理 人还 建立 了科学 严谨 的投资风险评估与业绩评价体系。 针对基金 交易业务, 基金 管理人实行 集中 交易制度, 将 基金的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严格分离, 建立交易监 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杜绝基金的不规范交 易行为。 ( 2 )市场营销与过户登记业务控制 公募 基金业务 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 广告宣传行为规范, 建立广告宣传、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公募 基金业务 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 定期核对、备份制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 3 )信息披露控制 公募基金业务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 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募基金业务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加强对公募基金管理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 改进办法,对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 4 )监察稽核控制 根据公募基金管理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管理层授权,监察稽核人员可以列 席公募基金业务相关会议,调阅公募基金业务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监察稽核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向管 理层报告公募基金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管理层对监察稽核人员的报告进行审 议。 公募基金业务设立监察稽核岗位,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募基金管理层保证 监察稽核岗位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明确公募基金合规监察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 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 公募基金业务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募基金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募基金业 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的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基金管理人承 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业务的发展不断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号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 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 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 的信誉,每 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 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 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 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 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3 年至 2015 年连续获得中国债券市场“优秀托管机 构 奖”, 2015 年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 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 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 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 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 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49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 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 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直销中心柜台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 - 838 号 26F07 、 F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1895522 传真: 010 - 57697399 联系人:曲晨 电话: 010 - 57697547 网站: www.tkfunds.com.cn ( 2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 电话交易系统以及泰康保手机客户端 、“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 以及基金 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等业务。 网上交易请登录: https://trade .tkfunds.com.cn/ 电话交易请拨打: 4001895522 APP :泰康保手机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泰康资产微基金 2 、 其他销 售 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联系人:李紫钰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宋恒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赵姝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志刚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姚磊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 号楼 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客服电话: 400 - 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网址: www.5ifund.com (9)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1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客服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www.hexun.com (11)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牛亚楠 客服电话: 400 - 618 - 0707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12)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3)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孟召社 客服电话: 400 - 928 - 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1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客服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16)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李美 客服电话: 400 - 600 - 0030 网址: www.bzfunds.com (17)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 - 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 武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 4006 - 433 - 389 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18)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 - 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服电话: 4008 - 909 - 998 网址: www.jnlc.com (19) 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 1302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刘晓婧 客服电话: 4000 - 888 - 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20)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客服电话: 4006 - 411 - 999 网址: www.haojiyoujijin.com (21)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客服电话: 400 - 9500 - 888 网址: www.jfz.com (22)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23)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李日欣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866 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 (2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服电话: 400 - 619 - 9059 网址: www.hcjijin.com (2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 兴春 联系人:虞鲜鲜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755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26)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 -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5 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万容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 95118 ;企业业务: 400 - 088 - 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2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 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 座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潘美玲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8)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客服电话: 400 - 673 - 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29)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客服电话: 021 - 52822063 网址: www.66zichan.com (30)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 799 号 3 号楼 9 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客服电话: 400 - 66 - 95156 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31)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热线: 4006 - 788 - 887 交易网站: www.zlfund.cn 门户网站: www.jjmmw.com (32)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 25 、 27 、 2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联系人:李天雨 客服电话: 95531 、 400 - 8888588 网址: www.qh168.com.cn (33) 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客服电话: 95551 或 4008 - 888 - 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3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 :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35)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叔胤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36)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媛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999 网址: www.sh hxzq.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 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 - 838 号 26F07 、 F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 段 国 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1 8 95522 传真: 010 - 56814888 联系人:陈进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 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经办律师: 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