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招商央视5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时间:2017年09月16日 15:04:06 中财网

招商
央视财经
5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二零一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重要提示





招商
央视财经
5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2012

10

8
日《关于核准招商
央视财经
5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
许可〔
2012

1309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13

2

5

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
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

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
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个月结束之
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个月的最后

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8

5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
2017

6

30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8

18

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











一、绪

................................
................................
....
1
二、释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18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6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
..............
37
八、基金的投资
................................
..............................
47
九、基金的业绩
................................
..............................
56
十、基金的财产
................................
..............................
57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58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
62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4
十四、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非交易过户、转
托管、冻结与解冻
....................
66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6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9
十七、风险揭示与管理
................................
........................
74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78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0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96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0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0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
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0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09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相关法律法规和

招商央视财经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招商央视财经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招商
央视财经
5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招商央视财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
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
招商央视财经
5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招商央视财经
5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法律法规

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
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20
12

12

28
日经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
三十
次会议通过,自
20
13

6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销
售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
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
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
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
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或接受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
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
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
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
期期限



/

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开放日


T+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
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业务规则》
指《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
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要求将基
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
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

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
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指人民币元



标的指数
央视财经
50
指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客观事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
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A
类基金份额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
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

0755

83199596


传真:

0755

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12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100

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
nt B.V.
(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
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
RMB100

000

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
万元(
RMB210

000

000
元)。



2007

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
10
%、
10
%、
10
%及
3.4%
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
%的
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2013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074
号文批
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
t B.V.

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21.6%
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
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4

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
务以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
2002

4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36
)。

2006

9

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396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
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

11
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

600999
)。



公司将秉承“
诚信
、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
值”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
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
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97

5
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
2000

4
月至
2002

3
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
2001

12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2007

3
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
2007

6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
担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
2016

3
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
并于
2004

1
月至
2004

12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
员。在加入招商证券
前,邓女士曾任
Citigroup
(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
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
工作;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3

7
月至
2001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

11
月至
2004

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4

7
月至
2006

1
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

1
月至
2007

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
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

2007

6
月至
2014

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2015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男,硕士研究生,
22
年法律从业经历。

1994

8
月至
1997

9
月在中国
北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

1997

10
月至
1999

1
月在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法律顾问。

1999

2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
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

2009

9
月至今兼任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6

4
月至今兼任北京墨
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12
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



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016

11
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
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
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
(
原中信实业银行
)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
助理、副
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
(
联办
)
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
26
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

National Trust Company

Ernst & Young

1995

4
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5

9
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
管合伙人。

2016

8
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
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
会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

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
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
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
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
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
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
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安华,男,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获硕士学位。

1984

8
月至
1986

8
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
; 1989

10
月至
1992

10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
院讲师
; 1992

10
月至
1994

12
月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1995

1
月至
1998

8
月,任美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1998

8
月至
2001

2
月,任职于加拿大皇
家银行;
2001

3
月至
2009

4
月,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企业规划部副总经
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2004

12
月至
2010

4
月兼任招商轮
船董事,
2007

6
月至
2010

6
月兼任招商银行董事,
2007

8
月至
2011

4
月兼任
招商证券董事;
2009

5
月任招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2011

10
月任招商证券副总裁
兼首席经济学家;
2017

6
月起任招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招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至今。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7

2
月加入招商银行,
1997

2
月至
2006

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6

6
月至
2007

7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2007

7
月至
2008

7

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2008

7
月至
2010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0

6
月至
2012

9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2




9
月至
2014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4

6


2014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2014

12

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6

1
月起任招商银
行总行投行与金融
市场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
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
运营官,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
2005

5
月至
2006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
06

12
月至
2011

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
2011

2
月至
2014

3
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
金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

1992

7
月至
1997

4
月于中国农村发
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1997

4
月至
2000

1
月于申
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
2000

1
月至
2001

1
月任厦门海发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

1
月至
2004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
副总经理;
2004

1
月至
2008

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11


2015

6
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5

6
月加入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工学硕士,
2000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
TMT
行业研究
员、基金助理、交易主管;
2008

2
月加入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量化
&
保本投资
事业部总经理;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
2002
年加入广发
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

4
月至
2004

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
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
2004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
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男,硕士,
2002
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

200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
(
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
负责人及
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男,硕士,
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
2001

10
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
2003

2
月加入中国证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
年加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陈剑波,男,学士,
2000

9
月起先后任职于无锡盛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
赢时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系统开发及产品研发相关工作;
2006

1
月加入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从事软件开发工作;
2008

6
月加入广州安正软件科技有
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2

9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球量化投资部,现任招
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
理(管理时间:
201
6

2

3
日至
今)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4

19
日至今),
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4

19
日至今)、招商
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4

19
日至今)、招商国证生物
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8

12
日至今)、招商中证煤炭
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8

12
日至今)及招商央视财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12

3
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
基金
经理
包括:
王平先生
,管理时间为
2013

2

5
日至
2016

12

3
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
渺、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
辉、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
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
《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
,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
行为。



3
、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是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
活动。



上述禁止行为为引用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



制。




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
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为公司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
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
、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
决策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董事和公司管
理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2)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
一,负责决定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



性,负责决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
易和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况等。

(3) 督察长: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
险控制情况,并
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
。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
在重大风险或隐患,
或发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
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
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并作出决策,并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
情况,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5) 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
行情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6)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
管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
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
)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
它们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
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
处理制度等。部门管理办法
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进行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
策、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
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
的方法对监察稽核对象进
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
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
险控制的监控工作、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
、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
)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
一个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
的经营思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
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
和各个业务环节。




2
)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
类,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
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
措施。




3
)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A
.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
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
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
独立、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
职责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
不同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b.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
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
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
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
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
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B
.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
隔离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
度、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C.
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
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
同基
金以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



立。




4
)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
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
度按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
.
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
向分管领导、总
经理报告;


B
.
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监察稽核部门报告,监察稽核部
门向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C
.
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
会;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
)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
控制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
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并加以充实
和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
制度的有效性。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
壹亿肆仟柒佰
贰拾贰
万叁仟
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王永民


中国
银行客服
电话:
95
566


传真:(
010

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
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
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
)、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
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
、私募基金、
资金托管等
门类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中国银行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
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
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
7

06

3
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611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574
只,
QDII
基金
37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
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
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



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
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
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
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
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
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
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
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
令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
及时
通知基金
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
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755

83196437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月坛南街
1


3


1801


电话:
13718159609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电话:(
021

3857738
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电话:(
07
55

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
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电话:(
021

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A3
单元
3
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
95558


传真:(
010

65550827


联系人:
王晓琳


5.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电话:
95599


传真:(
010

85109219


联系人:
张伟


6.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
张宏革


7.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8. 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
95526


传真:
010
-
66226045


联系人:
赵姝


9. 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
0472
-
5189051


传真:
0472
-
5189057


联系人:
张建鑫


10. 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574
-
87050038


传真:
0574
-
87050024


联系人:任巧超


11. 代销机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
0411
-
82356695


传真:
0411
-
82356594


联系人:朱珠


12. 代销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
0769
-
961122


联系人:林培珊


13. 代销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66

联系人:包静

14. 代销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
95541


传真:
022 5831 6569


联系人:陈玮


15. 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

82960223


传真:(
0755

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6.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17. 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41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
010
-
64818301


传真:
010
-
64818443


联系人:史江蕊


18. 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
010
-
85556048


传真:
010
-
85556088


联系人:孙燕波



19. 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
人:何如


电话:
0755
-
82
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联系人:
齐晓燕


20. 代销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电话:(
0755

22621866


传真:(
0755

82400862


联系人:
吴琼


21. 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22. 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楼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23. 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57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
021
-
68777222


传真:
0
21
-
20515593


联系人:刘闻川


24. 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
-
5161666



传真:
0551
-
5161600


联系人:甘霖


25. 代销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26.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
-
83574507


传真:
010
-
66568990


联系人:辛国政


27. 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400888810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28.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
60838696


传真:
010
-
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29. 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63081000


传真:(
010

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30.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

20




法定代表人
: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
0571
-
87112507


传真:
0571
-
8571377


31. 代销机构: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32. 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法定
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
0755
-
82023442


传真:
0755
-
82026539


33. 代销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
-
86690057

028
-
86690058


传真:
028
-
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34. 代销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
010
-
84183333


传真:
010
-
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35. 代销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
020
-
88836999


传真:
020
-
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36. 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
0755
-
82492193


传真:
0755
-
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37.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
666


联系人:芮敏祺


38. 代销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
0351

8686659


传真:
0351

8686619


联系人:郭熠


39.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法定代表人:
许建平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40. 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法定代表人:
何春梅


电话:
(0755)83709350


传真:
(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41. 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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