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金鑫瑞灵活:关于开放日常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1:31:11 中财网
关于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日常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7

9

18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金鑫瑞灵活配置


基金主代码


0021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9

13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9

18



赎回起始日


2017

9

18





注:
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17

9

18
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移动客户端及第理财和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时,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
1
元,具体的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公告。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
心柜台首次申购金额不
得低于
10,000
元,追加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
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
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若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
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的情形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
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
额(
M



申购费率


M<50



1.50%


50
万≤
M<100



1.20%


100
万≤
M<500



0.80%


M

500



每笔
100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并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
式。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



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
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
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


赎回费率


1
天(含)~
7
天(含)


1.50%


8
天(含)~
30
天(含)


0.75%


31
天(含)~
365
天(含)


0.50%


366
天(含)~
730
天(含)


0.25%


731
天(含)以上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
少于
90
日的投资人,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90
日但少于
180
日的投资人,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180
日的投资人,不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
率或
调整收费方
式。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直销机构





1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
-
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14



联系人:石迎春


联系电话:
010
-
88005812


客服信箱:
service@gfund.com



客服电话:
4000
-
2000
-
18


传真:
010
-
88005816


网站:
http

//www.gfund.com



2
)国金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
https

//trade.g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交易支付渠道:工行卡、建行卡、天天盈、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2000
-
18


客户服务信箱:
service@gfund.com



3
)国金基金移动客户端


移动客户端(
APP
)名称:及第理财


目前支持的移动客户端支付渠道: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2000
-
18


客户服务信箱:
service@gfund.com


5.2
场外
代销
机构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唐斌,陈志伟


电话:
0591
-
87824863

0591
-
87857530


客服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
028
-
86690057

028
-
86690058


客服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以及
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及
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
请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
www.gfund.com
)查询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

)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
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
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
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
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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