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金元丰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2号)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5:02:32 中财网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 2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重要提示

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惠利保本基金”)根据
2012年
11月
6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1456号)进行募集。


截至
2014年
12月
8日,惠利保本基金的累计收益率为
15.3%,满足《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惠利保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第一个保本周
期提前结束的条件,
2015年
1月
7日为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
期日。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惠利保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惠利保本基金保本周
期到期后转型为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
修订后的《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等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
2015年
1月
5日在公司网站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于
2015年
1月
14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于
2015年
7月
15日由“金元惠理丰
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同时
做相应修订变更。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
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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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8月
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7年
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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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目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4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4
九、基金的投资 .............................................................................................................................................. 53
十、基金的财产 .............................................................................................................................................. 64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65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9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1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3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74
十六、风险揭示 .............................................................................................................................................. 79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1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3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03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0
二十一、其它应披露事项 ............................................................................................................................. 123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125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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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一、绪言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
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
由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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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13年
6月
1日起
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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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14、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5、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6、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8、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19、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0、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1、销售机构: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机构


22、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
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
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4、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
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即金元惠
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到期选择期到期日的次日,原《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终止


2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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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8、存续期:指《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金元顺安丰

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0、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1、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4、《业务规则》: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3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的操作
3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
一种投资方式
4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10%
41、元:指人民币元
4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

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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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
价值总和
4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
过程
4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48、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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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13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4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51%,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占公司

总股本的
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
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
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
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
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
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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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
益及量化部、研究部、产品开发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北京分公司(筹)、华东营销中心、华
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资产管理部、
金融同业部、创新投资部、金融市场部、资本市场部和投资部等
22个职能部门。此外,公司董事会下
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
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

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0年
7月出任金元顺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
9月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
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7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冷天晴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学士学位。曾长期在军区部队服役,主要从事军队内部的管理工
作,后相继于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等高级职务,于
2012年
9月至
2013年
5月年任云
南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
的全面工作,此外兼任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具有丰富的企业业务开拓、经营管理经验。


李宪英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大庆市第一医院医师、大庆市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
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吉林大学资深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任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
士生导师。


张嘉宾先生,董事,公司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业美国公司(新泽
西)副总裁,瑞银华宝(纽约)业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信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运营官,民生加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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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书鸿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曾于
1995年至
1999年任上海功茂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于
1999年至
2006年任上海崇林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上海海之纯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此后自
2006
年至今在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另外,潘书鸿先生自
2013年至今在第十届
上海律师协会担任副会长,自
2016年至今在上海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


栗旻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长期在中国农业银行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自
1996年始至
2012
年在农业银行先后担任了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
/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在农行云南省分
行下属的支行担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自
2012年始担任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其

长期在银行系统及非银金融领域工作,并在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郭长洲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曾任山
东济南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经理、BDO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历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首都机场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春光先生,监事,硕士学位,具有上海证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曾于
2005年至
2015年在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
2015年至今在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理主管工程师。


洪婷女士,员工监事,本科学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曾任职于昆山组合
服饰有限公司出纳及华尔街英语金茂培训中心财务会计。



3、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督察长,硕士学位。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债券业务部高级
经理,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首都机场
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海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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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邝晓星先生,财务总监,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经理助理,历
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李锐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理财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
石家庄分行历任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全面工作)、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陈嘉楠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新金融部副
总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董事,新兴集团总经理助理,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李杰先生,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
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分析员、固定收益
高级研究员。

2012年
4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历任基金经理:
何旻先生:2009年
3月至
2010年
12月;

李飞先生:2009年
6月至
2012年
4月;

谷伟先生:2012年
3月至
2013年
4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杰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闵杭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
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
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监。

2015年
8月加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侯斌女士,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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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2010年
6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核
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
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15年
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缪玮彬先生,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员,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宝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
10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年基金等金融行
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郭建新先生,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
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
金运营中心债券交易经理。

2016年
9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年证券、基金等金融
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孔祥鹏先生,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北京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海市盟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员,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

2015年
5月加入金
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募集、申购、赎回
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
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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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

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
10、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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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
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
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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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
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
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中,“四眼”

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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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
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
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
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
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
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
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
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
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
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
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
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
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
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
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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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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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

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
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
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
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
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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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
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
届“‘金牌理财’
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
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年至
2016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
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
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

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
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
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
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
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

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7年
6月
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72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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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
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
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
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
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
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

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
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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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服专线:400-666-0666、021-68881898
网址:www.jysa99.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10-85109230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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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联系电话:010-66107909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10-67596219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作伟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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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于菲
联系电话:0755-83161095
传真:0755-83195050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021-61614467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姚磊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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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联系人:柯延超
联系电话:0591-38507950
客服电话:9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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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xyzq.com.cn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
法人代表人:尤习贵
客服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8751860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座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62272100
联系人:陈琳琳
客服电话:95578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67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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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蝉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6083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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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晓皙
联系电话:021-22169111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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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尹伶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211847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38509680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幢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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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37494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31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835787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2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何昳
联系电话:021-20691922
客服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58787698
网址:www.erichfund.com
2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楼座
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2302
法定代表人:周斌

32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联系人:祖杰
联系电话:010-5775615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29、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联系电话:010-57418813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30、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16F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21-80133528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3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

33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www.jrj.com.cn
3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8906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3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晓倩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fund.10jqka.com.cn/
3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8621-33323999-5611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www.chinapnr.com

34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3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6666-18
公司网址:www.lu.com
3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唐岚
联系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国贸写字楼
2座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6493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
3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5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联系电话:021-60195148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bank.com.cn、a.leadfund.com.cn
3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号东方纯一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21-20324155
客服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4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联系电话:021-52822063-8102
客服电话:021-52822063
公司网址:www.91fund.com.cn
41、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座
21层

36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晓荣
联系电话:010-58170876
传真:010-58170800
客服电话:400-818-8866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4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10-57762999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4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号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客服电话:0591-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号
MSDC1-28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9层

37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许艳
联系电话:010-59287105
传真:010-59287825
客服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4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于波涛
联系电话:0574-87050038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马怡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fundzone.cn
4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38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焕洋
联系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48、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号
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孙骏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客服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4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赵德赛

联系电话:18600280556
客服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5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9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5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一期)第七幢
23层
1号
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
7栋
2301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徐博

联系电话:027-87006003-8015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联系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40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印艳萍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印艳萍

41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为债券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2

11月
6日《关于核准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1456号)
的核准。


(一)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四)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3年
1月
7日至
2013年
2月
1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本次募集的净销售总额为
408,046,535.50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
利息共计
78,049.66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
2013年
2月
5日全额划入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开
立的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托管专户。


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7,07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
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
408,046,535.50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
78,049.66份,两项合计共
408,124,585.16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未认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
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2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
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
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
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3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部分第(一)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
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
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44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

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
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

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
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5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万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万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0,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
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
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M)申购费率
M<100万 0.6%
100万≤M<500万 0.4%
M≥500万每笔
1,000元

注: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持有期≤1年 0.3%
1年<持有期

2年 0.2%
持有期>2年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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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 9月)

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中
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
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

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举例说明:假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元,申购金额
10万元,计算如下:

适用申购费率为
0.6%

净申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

申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申购份数=99,403.58/1.200=82,836.32份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本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假定
T日的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元,赎回份数为
10,000份,各时期赎回金额如下: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赎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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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1年 0.3% 12,000 36 11,964
1年<持有期

2年 0.2% 12,000 24 11,976
持有期>2年 0.0% 12,000 0 12,000

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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