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新力金融: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9:02:30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7-08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年9月18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吴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
人,实际出席5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1、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昊先生、刘平先生、黄攸立先生,其中吴昊
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2、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黄攸立先生、刘平先生、黄继立先生,其中黄攸
立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 刘平先生、黄攸立先生、许圣明先生,其
中刘平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聘许圣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
同意,选聘许圣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并主持工作,任职期限自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刘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
同意,选聘刘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聘洪志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
选聘洪志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许圣明先生简历:

许圣明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经济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任职过一级支行行长和中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洋先生简历:

刘洋先生,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本科学历。2007年1月至2012年4月在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洪志诚先生简历:
洪志诚,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2001年至2011年安徽风之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省徽
商集团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兼安徽物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2011年4月至2017年9月,历任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风控部经理、
副总经理;现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