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新力金融: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7-08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年9月18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吴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 人,实际出席5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1、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昊先生、刘平先生、黄攸立先生,其中吴昊 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2、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黄攸立先生、刘平先生、黄继立先生,其中黄攸 立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 刘平先生、黄攸立先生、许圣明先生,其 中刘平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聘许圣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 同意,选聘许圣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并主持工作,任职期限自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刘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 同意,选聘刘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聘洪志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 选聘洪志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许圣明先生简历: 许圣明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经济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任职过一级支行行长和中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洋先生简历: 刘洋先生,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本科学历。2007年1月至2012年4月在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洪志诚先生简历: 洪志诚,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2001年至2011年安徽风之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省徽 商集团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兼安徽物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2011年4月至2017年9月,历任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风控部经理、 副总经理;现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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