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油工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良性关 系,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 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 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主动披露投 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对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保密原则。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 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四)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 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客观、真实和准确,避 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六)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充分考虑提 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七)互动沟通原则。公司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 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规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规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 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 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七)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当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有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开展。开展投 资者关系活动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 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 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 1.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 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3. 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现场参观; 4. 证券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5. 一对一沟通; 6. 公司年报、介绍、宣传手册、邮寄材料等; 7. 股东大会; 8. 公司网站、电子邮件; 9. 媒体采访和报道; 10. 路演; 11. 其他方式。 第八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可以邀请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并 作出客观报道。但不以宣传广告材料等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第九条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 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及时关 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条 公司建立公司官方网站,并在该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 栏,用于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及时更新和丰富公司网站的内容,可以将新闻发布、 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 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 公司网站。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咨询电话由熟悉 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咨询电话号码如 有变更应尽快公布。 公司可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 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 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 对象(下称“来访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咨询、座谈沟通前,实行预约 制度,来访者需事前发函或电话沟通来访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工作 情况,负责统一安排,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做好接待工作。机构投资者调 研接待流程如下: 1. 董事会办公室在接待前请来访者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 提纲,并进行预约登记(附件1),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交相关部门准备 材料,并协调组织接待工作。 2. 来访者需填写承诺书(附件2),同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在接受来 访者来公司调研后,及时填写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附件3)。 对于来访者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 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知会公司。发现其中 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 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 第十四条 公司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 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五条 公司在认为必要时可以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 会,或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 事项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公司 不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除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说 明会,介绍情况、解释原因,并回答相关问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其他责任人应当参加说明会。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七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 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 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 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 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监管机构、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 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发生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 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时配合公司相关部 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在董事长领导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组织和协调,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具体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董事会办 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各部门、下 属的分、子公司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十九条 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董事会秘书应以适当方式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以提高其 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投 资者关系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 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订时亦 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 调研人员预约登记表 编号: 填制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人员名单 联系方式 日程安排 调研或采访主题 其他要求 填制人 审批 备注:1.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应尽量避免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 息; 2. 提前预约登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2 承 诺 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 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 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 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 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 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 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 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 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 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 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 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 任;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 座谈等)活动。 承诺人(公司):(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附件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 投资者关系 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 人员姓名 时间 地点 上市公司 接待人员姓名 投资者关系活动 主要内容介绍 附件清单 调研纪要( 年 月 日) 日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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