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毅达:2017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稿)

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1:01:53 中财网


公司代码:600610/900906 公司简称:中毅达/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稿)

重要提示

一、 除以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张伟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弃权理由是:鉴于2016年年报中存在
的错误,本2017年半年报中的重要数据未经审计,无法判决报告的客观性。


李春蓉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弃权理由是:1、上河建筑业绩承诺
未出专项审计报告;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1亿流动资金借款用途未披露。


张秋霞监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弃权理由是:1、鉴于实控制人情况
至今未披露,此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事项,同时2017年半年报中也未说明;2、鉴于2016年年
报出现的多处错误,监管部门拟对相关责任人追责,故无法确认2017年半年报的完整性、真实
性。


陈飞霖副总经理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弃权理由是:鉴于上河建筑2017
年1-4财报净利润正在审计中,不能保证本期财报准确性。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党悦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臻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雯燕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沪调查字2016-1-177号)。因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
案调查,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股票2.66097490亿股因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诉大申集团有限公司一案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占其持有公司100%
股份,冻结期限为3年,自2017年7月14日期至2020年7月13日止。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
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但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被处
置的风险。


3、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晓阳先生持有大申集团50.5576%股权、深圳宝利盛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宝利盛”)持有大申集团27.6656%股权,其已通过协议方式将合计持有大申集团
78.2232%的股权转让,其中乾源资产受让24.7993%、李琛受让22.1346%、天佑睿聪受让16.2893%、
鑫聚投资受让15%,前述股权转让已于2017年7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化,股权受让相关方仍未核实最终实际控制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发函敦促相关四方,配合财务顾问核实公司最实际控制人,并
完成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工作,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对上海太平洋机械进出口公司3,400万元人民币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4年4
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公司承担50%的责任,即公司应偿还中
国银行上海分行三案本金及诉讼费、执行费14,629,741元。公司已于2005年1月26日前全额支
付前述款项。


但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于2007年取得该笔债权),主张公司未按和解
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现向二中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暂计至
2017年2月28日,其主张(2001)沪二中执行字第156号、158号案的债权金额合计69,340,036.86
元。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3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申集团



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中毅达



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上河



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立成



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西藏钱峰



西藏钱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一乙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毅达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ZhongYiDa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Y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党悦栋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党悦栋(代理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704室

电话

021-33568806

传真

021-33568802

电子信箱

dangyuedong@600610.com.cn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704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30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704室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30

公司网址

www.600610.com.cn

电子信箱

zhongyida@600610.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毅达

600610

*ST中毅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毅达B

900906

*ST中毅B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323,227,171.10

18,290,779.70

1,66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3,640.22

-15,181,747.29

10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664,780.63

-14,270,874.14

108.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441,072.02

-12,919,455.34

-1,041.2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64,787,878.08

1,163,614,237.86

0.10

总资产

2,149,632,973.90

1,882,890,207.87

14.1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

-0.014

10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

-0.014

107.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02

-0.013

115.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01

-0.013

增加
0.014个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0.001

-0.012

增加
0.013个
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同比1,667.16%,主要原因:本期发生额323,227,171.10元,比上期发生额增加
304,936,391.4元,增幅为1667.16%,主要原因是合并了福建上河的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107.736%,主要原因是合并了福建上河的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108.876%,主要原因是合并了福建上河的
收入。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221,660.2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709,386.86

B股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3,413.8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491,140.41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及销售苗木业务,并以市政工程施工为主,园林
工程施工、销售苗木为辅的业务模式。公司拥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控股子
公司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
质的参股子公司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23,227,171.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3,640.2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4,780.63元。


(二)经营模式

1、园林、市政工程施工模式

园林工程施工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主要通过市场信息收集和客户资源的积累等方式获得项目
信息,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编制标书参与项目投标,接到中标文件后签订施工合同。也会通过议标
的方式或者通过专业分包的方式直接签订项目施工合同。


2、苗木产销模式

苗木产销模式分为内部调转和对外销售两种。公司种植的苗木首先保证自身工程的需求,并
根据市场价格对内部调转的苗木进行核价后,报财务部门进行内部核算。大部分的苗木可以对外
销售,根据客户的要求,和客户建立销售合同,约定验收方法、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在
完成合同内容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


(三)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地产园林业务持续增长面临新的困难;市政园林业务,在地
方政府债务整治、流动性进一步收紧的背景下,竞争加剧,利润率趋降。尽管出现了上述不利因
素,我们仍然对行业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加
强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社会,国家将继续加大环保生态投入,大


力推行采用PPP模式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这些国家政策的提出,又为行业,同时也为公司发展带
来了新的机遇。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市政工程与园林工程的双向驱动,开拓市场优势

公司旗下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能同时参与各类传统
市政工程和传统园林工程的招投标,大大扩展了市场范围,另外,通过市政和园林这两个市场领
域互为补充、相互渗透,将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既能做“大市政”业务,又能做“小园林”业
务。


(二)较大型PPP项目落地的成熟经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与贵阳观山湖区百花新城建设开发办公室(区政府授权)签订观山湖区西部
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投资总额35.30亿元)。从该PPP项目前期谈判至项目落
地,公司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同时也聚集了具备PPP专业技术的各类人才,给公司承接其他PPP
项目奠定了优势基础。


(三)跨区域经营发展优势

公司以厦门中毅达和福建上河为主要经营子公司,分别主营园林和市政工程,福建漳州、广
东中山、江西吉安和浙江金华为基地的跨区域经营格局,将逐步结合贵州贵阳、新疆乌鲁木齐成
立的子公司平台,分享国家对地区经济加快发展的红利,同时拟在贵州地区成立区域运营团队,
实现落地式发展,形成跨区域经营发展优势。


(四)财务负债少、经营灵活优势

受目前房地产调整及政府债务控制的影响,国内其他上市园林、市政公司出现应收账款高起,
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的情况,而我公司目前财务负债少,具有抵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向创
新型或环保科技型等非传统园林、市政转型比较自由,经营比较灵活。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PPP项目及其他建设项目的拓展,成功承接了投资额为35.3亿元贵
阳市观山湖区西部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也承接了包含
6120万元的厦门中山公园绿化重建提升工程在内的一批金砖环境提升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
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1.856亿元贵州六支特区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勘察、
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对以上承接项目积极落地施工,贵阳市观山湖区西部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
项目成立了项目公司(贵阳中毅达观山湖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并开展了其中2个子项目的
施工,贵州六支特区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获得了业主对上河建筑的肯定。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23,227,171.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3,640.2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4,780.63元。


(1)有关各项目收入、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及确认的收入、成本;

会计核算方法:我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核算方法确认工程项目收入。收
入确认的时点为每个报告期期末。我司根据取得的项目成本发票和工程量结算单做为确定完工进
度的核算依据。具体确认方法如下:

建造合同收入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即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
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
费用。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应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
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金额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
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本公司的建造合同收入主要是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对于合同完工进度,公司选用下列方
法之一确定:

A、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造价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价的比例确定。


B、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公司主要采用以上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在无法根据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时,采用第二种方法。


对于当期未完成的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度
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
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成本;对于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年度已确
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总成本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
当期合同成本

按公司列示的项目收入、成本明细如下: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本期确认收入

本期确认成本

福建上河

贵州息烽县龙泉大道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2,863.86

1,844.26

福建上河

六枝特区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

5,613.02

5,000.27

福建上河

观山湖区奋进路——吉利路立交工程

2,264.48

1,879.52

福建上河

观山湖区汽车配套产业园一期场平工程

12,735.52

10,570.48

福建上河

其他零星项目

852.16

705.26

小计

24,329.04

19,999.79

厦门中毅达

福厦高铁项目

1,100.00

968.00

厦门中毅达

环岛路项目

585.68

527.11

厦门中毅达

植物园项目

800.00

704.00

厦门中毅达

中山公园项目

5,508.00

4,697.04

小计

7,993.68

6,896.15

合计

32,322.72

26,895.93



(2)有关各项目的项目金额、工期、完工百分比、本期确认收入、累计确认收入、本期投入成本、
累计投入成本等。


项目名称

合同工期
(天)

完工百
分比

本期确认收


累计确认收


本期投入成


累计投入成


贵州息烽县龙泉大道建
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315

100.00

2,863.86

23,106.86

1,844.26

19,209.36

六枝特区农村环境整治
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

360

30.56

5,613.02

5,613.02

5,000.27

5,000.27

观山湖区奋进路——吉
利路立交工程

270

13.89

2,264.48

2,264.48

1,879.52

1,879.52

观山湖区汽车配套产业
园一期场平工程

150

20.65

12,735.52

12,735.52

10,570.48

10,570.48

福厦高铁项目

100

100.00

1,100.00

1,100.00

968.00

968.00

环岛路项目

30

95.00

585.68

585.68

527.11

527.11

植物园项目

125

80.00

800.00

800.00

704.00

704.00

中山公园项目

110

90.00

5,508.00

5,508.00

4,697.04

4,697.04

其他零星项目





852.16

1,664.35

705.26

1,512.87

合计





32,322.72

53,377.90

26,895.93

45,068.6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23,227,171.10

18,290,779.70

1,667.16

营业成本

271,815,943.74

15,664,559.01

1,635.23

销售费用

1,050.00

5,927.00

-82.28

管理费用

21,966,406.32

14,617,172.25

50.28

财务费用

4,804,762.58

1,287,854.95

273.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441,072.02

-12,919,455.34

-1,041.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5,434.45

-984,465.49

-171.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916,146.79

-21,374,835.10

782.65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发生额323,227,171.10元,比上期发生额增加304,936,391.4元,
增幅为1667.16%,主要原因合并福建上河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发生额271,815,943.73元,比上期发生额增加256,151,384.7元,
增幅为1635.23%,主要原因是合并福建上河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16 年度因苗木资产从销售转为储备、工程自用,销售机构精简裁撤,
剩余销售人员并入其他管理部门,故销售费用大幅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发生额21,966,406.32元,比上期发生额增加7,349,234.1元,增
幅为50.28%,主要原因是合并福建上河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发生额4,804,762.58元,比上期发生额增加3,516,907.6元,增幅
为273.08%,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的增加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货币资金

77,290,766.02

3.60

11,010,753.17

0.91

601.96

借款
增加
所致

以公允价值

7,019,295.27

0.33

8,583,492.83

0.71

-18.22

B股市




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
资产

场价
格下
跌所


应收账款

59,146,779.25

2.75

10,087,237.71

0.84

486.35

业务
收入
增加
所致

预付款项

69,899,467.68

3.25

17,650,636.39

1.47

296.02

业务
增加
所致

其他应收款

76,413,224.43

3.55

8,905,989.41

0.74

758.00

业务
增加
所致

存货

1,700,197,043.01

79.09

995,784,483.12

82.73

70.74

在建
工程
增加
所致

其他流动资


8,585,850.23

0.40

8,029,942.74

0.67

6.92



固定资产

11,154,857.64

0.52

8,280,216.94

0.69

34.72

购置
设备
所致

无形资产

9,888.64

0.00

16,032.42

0.00

-38.32



商誉

3,052,707.33

0.14



0.00



收购
福建
上河
所致

长期待摊费


2,240,352.76

0.10

787,094.14

0.07

184.64

办公
装修
所致

递延所得税
资产

2,728,267.42

0.13

1,975,603.63

0.16

38.10



短期借款

151,015,529.48

7.03

30,000,000.00

2.49

403.39

借款
增加
所致

应付账款

237,049,030.86

11.03

4,817,986.78

0.40

4,820.08

施工
成本
增加
所致

预收款项

250,863,781.78

11.67

6,220,784.51

0.52

3,932.67

业务
增加
所致

应付职工薪


1,330,023.74

0.06

621,149.25

0.05

114.12

人员
增加
所致

应交税费

9,701,052.07

0.45

765,318.26

0.06

1,167.58

业务
增加
所致

其他应付款

196,817,672.23

9.16

12,378,578.65

1.03

1,489.99

项目




保证
金增
加所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0.00

245,009.50

0.02

-100.00



递延收益

3,920,152.00

0.18

3,920,152.00

0.33

0.00



递延所得税
负债

872,725.00

0.04

872,725.00

0.07

0.00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为实施PPP项目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贵阳中毅达观山湖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597.38 万人民币元。公司出资人民币 49,418.17 万元(持股权 70%);贵阳观山
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1,179.21 万元(占公司股权 3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


最初投资金额
(元)

持有数
量(股)

期末账面价值
(元)

占期末证
券总投资
比例(%)

报告期损益
(元)

1

B




B


900914

2,310,006.70

590,000

5,625,192.93

80.74%

-445,627.41

2

B




B


900953

1,012,027.13

202,850

1,341,802.36

19.26%

-263,759.45




期末持有的
其他证券投














报告期已出
售证券投资
损益













合计



3,322,033.83



6,966,995.29



-709,386.86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全称

持股比例(%)

期末总资产

期末净资产

本期净利润

厦门中毅达环境艺
术工程有限公司

100

1,119,994,848.58

835,412,544.86

1,832,721.04

深圳前海中毅达科
技有限公司

100

19,772,439.78

19,772,439.78

-2,614.74

新疆中毅达源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100

49,247,654.93

48,743,236.66

-79,718.29

福建上河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51

787,078,639.63

268,756,800.18

25,065,706.67

江西立成景观建设
有限公司

39

387,233,575.88

322,694,393.25

-79,350.33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沪调查字2016-1-177号)。因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
案调查,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股票2.66097490亿股因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诉大申集团有限公司一案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占其持有公司100%
股份,冻结期限为3年,自2017年7月14日期至2020年7月13日止。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
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但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被处
置的风险。



3、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晓阳先生持有大申集团50.5576%股权、深圳宝利盛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宝利盛”)持有大申集团27.6656%股权,其已通过协议方式将合计持有大申集团
78.2232%的股权转让,其中乾源资产受让24.7993%、李琛受让22.1346%、天佑睿聪受让16.2893%、
鑫聚投资受让15%,前述股权转让已于2017年7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化,股权受让相关方仍未核实最终实际控制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发函敦促相关四方,配合财务顾问核实公司最实际控制人,并
完成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工作,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对上海太平洋机械进出口公司3,400万元人民币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4年4
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公司承担50%的责任,即公司应偿还中
国银行上海分行三案本金及诉讼费、执行费14,629,741元。公司已于2005年1月26日前全额支
付前述款项。


但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于2007年取得该笔债权),主张公司未按和解
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现向二中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暂计至
2017年2月28日,其主张(2001)沪二中执行字第156号、158号案的债权金额合计69,340,036.86
元。公司已于2017年6月9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17年1月19日

www.sse.com.cn

2017年1月20日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17年4月18日

www.sse.com.cn

2017年4月19日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年5月12日

www.sse.com.cn

2017年5月13日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17年6月1日

www.sse.com.cn

2017年6月7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6月1日 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场出现股东参会资格存在争
议的事项:1名股东,为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84%股份。大申集团有限公司参会人员
有两名,其中一人持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仅有公司盖章及受托人签名,没有法定代表人签
名)、另一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两人提交的资料均不符合上市公司关于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应提交资料的公告要求。同时大申集团法定代表人张秋霞声明:本人作为大申集团法定
代表人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部提案及授权参会委托书均
未授权且不知情,本人因此亲自出席大会。若大会认定我的法定代表人参会资格不够,本人要求
上市公司公告,本人对以上内容不承担法律责任。


直到2017年6月6日才披露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律师鉴证结论
意见如下:

(1)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2)在排除上述本所特别强调事项的因素情况下,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上述议案1
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赞成,未予通过。上述议案2、议案3获
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在此情况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中,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场要求参加股东大会。

但由于其提交的资料不符合上市公司关于登记手续的公告要求,最终未参与表决。其书面声明对
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以及另一受托人持有的授权参会委托书均提出质疑;而另一受托人持有的授
权委托书没有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且该授权书的真实性又受到授权人的法定代
表人的当场质疑。故,在大申集团有限公司对代理人的授权以及提议股东大会审议第2第3个议
案等事项上,本所对大申集团有限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无法判定。如果该两项议案的提出是大申
集团有限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如该两项议案的提出非大申集
团有限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则该两项议案不能成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议案,对该两项议案的
表决结果将无效。 本所同意将在符合本法律意见书的使用目的情况下,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股改相关
的承诺











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
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
转让

2014年11
月25日起
36个月内














西




1.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
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
转让;

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
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
之十。


2014年11
月25日起
36个月内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
准审计报告,该强调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已作出说明,并对外予以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4月20日对外披露的《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就情
况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

如中毅达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1月15日对中毅
达进行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尚无相关的结论性意见。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
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说明

对于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
状况和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虑,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
查,便于中国证监会尽快得出结论。同时,公司将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以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公司对上海太平洋机械进出口公司3,4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4年4
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达成了执行
和解协议。公司承担50%的责任,即公司应偿还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三案本金及诉讼费、执行费
14,629,741元。公司已于2005年1月26日前全
额支付前述款项。


但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人,于2007年取得该笔债权),主张公司未按
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现向二中院
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暂
计至2017年2月28日,其主张(2001)沪二中执
行字第156号、158号案的债权金额合计
69,340,036.86元。


公司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毅达关于2000年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临
2017-03、06、061、089)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2月6日上交所决定给予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任鸿虎、刘效军、林旭楠
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有关责任人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纪
律处分〔纪律处分决定书(2017)6号〕。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河建筑承诺2017年1-4月经审计的净利润将不低于人民币1,085.48万元。审计工作正在进行
中。未经审计的2017年1-4月净利润为人民币562.15万元。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方与
上市
公司
的关


被担
保方

担保
金额

担保
发生
日期
(协议
签署
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
类型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担保是
否逾期

担保逾
期金额

是否存
在反担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






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
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1,015,529.48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51,015,529.48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51,015,529.4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3.9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
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2017年1月23日与厦门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子公司厦门中毅达向厦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
债权额为人民币9,19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贵阳观山湖区百花新城建设开发办公室(区政府授权)签订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
第一批PPP合作项目合同(投资总额35.30亿元)。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7,133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数量

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266,097,490

24.84%

266,097,490




260,000,000

境内
非国
有法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8,500,000

102,070,605

9.53%

48,503,145




102,070,600

境内
非国
有法


西藏钱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506,700

33,235,270

3.10%








境内
非国
有法


倪赣

18,500,000

18,500,100

1.73%

18,500,000






未知

上海南上海房地产
有限公司



10,296,000

0.96%








未知




上海纺织发展有限
公司



5,296,000

0.49%








未知

上海轻工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5,148,000

0.48%








未知

张文军



4,998,200

0.47%








未知

SCBHK A/C BBH S/A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INDEX FUND



4,643,648

0.43%








未知

VANGUARD TOTAL
INTERNATIONAL
STOCK INDEX FUND



4,102,000

0.38%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3,567,460

人民币普通股

53,567,460

西藏钱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235,270

人民币普通股

33,235,270

上海南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10,29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96,000

上海纺织发展有限公司

5,296,000

人民币普通股

5,296,000

上海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48,000

人民币普通股

5,148,000

张文军

4,998,2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4,998,200

SCBHK A/C BBH S/A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INDEX FUND

4,643,648

境内上市外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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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GUARD TOTAL INTERNATIONAL STOCK
INDEX FUND

4,102,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4,102,000

Bank of Singapore Limited

3,689,950

境内上市外资股

3,689,950

谢作纲

3,404,198

境内上市外资股

3,404,19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未知。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
交易股份数


1

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266,097,490

2017年11月24日

266,097,490

股改承


2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48,503,145

2017年11月24日

48,503,145

股改承


3

倪赣

18,500,100

2017年11月24日

18,500,100

股改承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未知。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晓阳先生持有大申集团50.5576%股权、深圳宝利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利盛”)持有大申集团27.6656%股权,其已通过协议方式将合计持有大申集团
78.2232%的股权转让,其中乾源资产受让24.7993%、李琛受让22.1346%、天佑睿聪受让16.2893%、
鑫聚投资受让15%,前述股权转让已于2017年7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化,股权受让相关方仍未核实最终实际控制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发函敦促相关四方,配合财务顾问核实公司最实际控制人,并
完成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工作,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杨世锋

独立董事

选举

党悦栋

董事

选举

郭雯燕

职工监事

选举

党悦栋

总经理

聘任

李春蓉

副总经理

聘任

李臻峻

财务总监

聘任

黄琪

独立董事

离任

任鸿虎

副董事长

离任

秦思华

职工监事

离任

任鸿虎

总经理

离任

李春蓉

董事会秘书

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7,290,766.02

81,491,125.7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7,019,295.27

7,728,682.13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000,000.00

应收账款



59,146,779.25

79,075,071.72

预付款项



69,899,467.68

19,139,208.4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6,413,224.43

16,746,994.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700,197,043.01

1,508,238,695.6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585,850.23

8,602,026.30

流动资产合计



1,998,552,425.89

1,731,021,804.6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1,888,651.22

130,698,837.8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154,857.64

11,569,421.9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888.64

2,877,740.64

开发支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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