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南方航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7:16:25 中财网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7-046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9月19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
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
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逐项审议了本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
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
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
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十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南航集团将以其持有的珠海保税区摩天
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摩天宇”)50.00%
股权与部分现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珠海摩天宇
50.00%股权的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
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准确定。该项资
产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83,893.00万元,经珠海摩天宇2016
年度分红调整后为人民币174,108.00万元。南航集团合计拟认
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31.00%,
其余股份由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南航集团最终认购股
份数由南航集团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南


航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
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除南航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其
他合法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
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核准后,将按照《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具体的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4、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
期的每股净资产孰高。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核准后,按照《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规定,根据
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当仅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A1=PA0-DA


2、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
PA1=PA0/(1+EA)

3、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
调整:PA1=(PA0-DA)/(1+EA)

其中,PA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A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A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EA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5、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800,000,000股
(含1,800,000,000股),且发行规模上限为人民币950,000.00
万元(含950,000.00万元),最终发行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


若公司股票在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
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随除权后的公司总股本进行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A1=QA0×(1+EA)

其中,QA1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A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的上限,
EA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6、限售期

南航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结束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0万元(含950,000.00万元)。其中,南航集团将以
其持有的珠海摩天宇50.00%股权与部分现金参与认购,拟认购
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规模的31.00%,
其余投资者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珠海摩天宇50.00%股权的
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准确定。该项资产经中联资产
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
值为人民币183,893.00万元,经珠海摩天宇2016年度分红调整
后为人民币174,108.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可募集
的现金不超过人民币775,892.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可募集的现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投向以下项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入不超过

1

引进41架飞机项目

4,074,696.00

765,415.00




2

A320系列飞机选装轻质座椅
项目

13,226.00

10,477.00

合计

4,087,922.00

775,892.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现
金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
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
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臵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9、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10、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将采取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南龙控股有限公司(或其他南航集团指定的全资
子公司)。


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4、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的H股股票交易均价(董事
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H股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召开日前20
个交易日H股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H股股
票交易总量),即6.27港元/股。如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1)当仅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H=PH0-DH

(2)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
PH=PH0/(1+EH)

(3)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
式调整:

PH=(PH0-DH)/(1+EH) 其中,PH0为本次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PH为本次调整后发行价格,DH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EH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进行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为现
金红利每10股人民币1元(相当于每10股1.144港元)(含税),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6.156港元
/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5、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发行规模: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69,930.00万港元(含369,930.00万港元)。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590,000,000股(含590,000,000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QH1=QH0×PH0/PH

其中,QH1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H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H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H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进行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为现
金红利每10股人民币1元(相当于每10股1.144港元)(含税),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600,925,925股(含600,925,925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6、限售期

发行对象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在本交易中取得的任何H股股
票,但在中国法律及本公司其他适用法律及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
允许的情况下,转予南航集团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或控制的任何
子公司的除外,受让主体仍须继续履行上述承诺直至限售期届
满。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本公司股票上市地交易所有不同规定的,
发行对象同意按其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应按照中国法律相关规
定、本公司股票上市地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要求,就本次
非公开发行H股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发行对象可在
限售期内就本交易获得的全部或部分H股股票进行质押或设臵
其他担保权益,但因该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导致该等股票需办
理过户的,仍需遵守上述限售期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一般运营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8、上市安排

公司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
所”)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股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可在香港联交所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9、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10、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关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与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互为条件,


互为条件即: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
股票中的任何一项未能获得其应适用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全部批
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南航集团内部审批机构、公司股东大会、
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
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则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任何内容均不予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用作认购的股权资产评估结果与预估值有差异,为保证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用作认购的股权资产评估结果与预估值有差异,为保证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
行,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修订。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修订稿)》,同意由公司的控股股
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部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并由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南龙控股有限
公司(或其他南航集团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全部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H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因用作认购的股权资产评估结果
与预估值有差异,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
利进行,公司对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修订
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控
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作出承诺(修订稿)的
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
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发行方案约定,本次发行
的H股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对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进行了修
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回报措施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作出承
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涉及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
对拟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珠海保税区摩
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二〇一六年度审计
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441ZB3163号)。


中联评估出具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珠海
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国南方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831
号)。


董事会审议确认了《珠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
公司二〇一五年度、二〇一六年度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17)
第441ZB3163号)、《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珠海保
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国南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831
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七、关于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涉及评估事项
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聘请中联评估对拟用于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产进行评估,就本次评估事项,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涉
及评估事项专项意见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选聘的评估机构及其
经办本项目的评估师与公司、南航集团(交易对方)和其他关联


方、珠海摩天宇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服
务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
性。


2、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中联评估就珠海摩天宇50.00%股权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
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符合评估准则
及行业惯例,符合珠海摩天宇50.00%股权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
则,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
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
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中联评估本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
一致;中联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
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珠海摩
天宇50.00%股权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
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反映了珠海摩天宇
50.00%股权的实际情况,评估结果公允,将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八、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A股股票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7年6月26日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
简称“南航集团”)签署了《关于认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
称“原协议”)。目前,南航集团拟用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股权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评估结果已经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公司现拟与南航集团签订
《关于认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一)》,对原协议有关条
款予以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南航集团签署的《关于
认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
顺、谭万庚、张子芳、袁新安、杨丽华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截至2017年8月17日止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本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
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授权董秘局具体负责筹备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