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信诚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次)

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5:02:43 中财网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2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19日证监许可[2012]1707号文
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
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偏低风险收益品种。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管理风险、新产品创新带来的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
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17年8月7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1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5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5

第六部分 基金的份额类别 ....................................................................................................... 36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7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7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7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7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6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7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8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72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75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8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6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9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0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1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12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
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
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
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
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2013年3月15日颁布并于同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
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
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非交易过户、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信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
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
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
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期限。本基金的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34.日/天:指公历日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
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
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
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
的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
他媒介
55.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且在基金合同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
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大楼9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设立日期: 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
142号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电话: (021)6864 9788
联系人: 唐世春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综合
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总部副总经理,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信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现兼任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副董事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董
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信托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

Guy Robert STRAPP先生,董事,商科学士。历任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
席执行官,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总裁、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
司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集团首席执行官兼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
官。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亚
区域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任瀚
亚投资首席风险官。

吕涛先生,董事,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总经理、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2
月已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
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孙麟麟先生,独立董事,商科学士。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香港)资产管理审
计团队亚太区联合领导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旧金山)美国西部资产管理市场审计
团队领导等职。现任Lattice Strategies Trust独立受托人、Nippon Wealth Bank独立董
事、Ironwood Institutional Multi Strategy Fund LLC and Ironwood Multi Strategy Fund
LLC. 独立董事。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
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
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更名为
瀚亚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团成
员。

2.监事
於乐女士,执行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
管、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人力资源官。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吕涛先生,董事,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总经理、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2
月已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
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
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信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唐世春先生,副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总经
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信诚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

4.督察长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公职律
师、副调研员,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5.基金经理
王国强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从事投行业务部债
券发行;于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研究员;于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机构理财部研究员。2006年8月加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分析
师。现任固定收益总监,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理财28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李仆先生,2011年加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3年2月至
2014年2月,任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副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管理总监;
王国强先生,固定收益总监、基金经理;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张光成先生,股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睿先生,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
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了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
范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内控机制和一系列内部运作程序、措施和方法等文本制度的
总称。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营运高效、稳健发展的机制,使
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尽可能免受各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的影响。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
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公司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层次,贯穿了各业务流程
的所有环节,覆盖了公司所有的部门、岗位和各级人员。

有效性原则: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不得与之相抵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相互制约原则:在公司的各个部门之间、各业务环节及重要岗位体现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做到公司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分离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关键部门、
岗位的设置分离(如交易执行部门和基金清算部门的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
的分离等),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牵制的局面,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降
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
变化而不断修正,并随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
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基金交易、投资研究、市场开发、绩效评估等相关
部门,应当在空间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
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2.风险防范体系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的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层层递进、严密
有效的多级风险防范体系:
(1)一级风险防范
一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董事会下设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合规性进行全面和
重点的分析检查,发现其中存在的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出改进方案。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进
行工作。

(2)二级风险防范
二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层次对
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总经理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
研究、分析、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全面、及时、有效
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研究并制定公司基金资产的投资战略和投资
策略,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
产的安全性的目的。

监察稽核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
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3)三级风险防范
三级风险防范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及
风险控制措施,达到: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互相监督;直接与交易、资金、电脑
系统、重要空白支票、业务用章接触的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
业务,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基金管理人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
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
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
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
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09月08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198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
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
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
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2005年8月,正式
更名“中信银行”。2006年12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
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年,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欧洲领先的西
班牙对外银行(BBVA)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2007年4月27日,中信银行
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2009年,中信银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金)70.32%股权。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
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


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订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二、主要人员情况
孙德顺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孙先生自2016年7月20日起任本行行
长。孙先生同时担任中信银行(国际)董事长。此前,孙先生于2014年5月至2016年7
月任本行常务副行长;2014年3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1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本行
副行长,2011年10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交通银行北京
管理部副总裁兼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交
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1984年5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海淀区
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期间,1995年12月
至2005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9年1月至2004年4月曾
兼任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北京)总经理;1981年4月至1984年5月就职于中国人民
银行。孙先生拥有三十多年的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孙先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
经济学硕士学位。

张强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张先生自2010年3月起任本行副行
长。此前,张先生于2006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本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期间,2006
年4月至2007年3月曾兼任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张先生2000年1月至2006年4月任本
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1990年9月至2000年1月先后在本行
信贷部、济南分行和青岛分行工作,曾任总行信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分行副行长
和行长。自1990年9月至今,张先生一直为本行服务,在中国银行业拥有近三十年从
业经历。张先生为高级经济师,先后于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辽宁
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金融学硕士学位。

杨洪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教
授级注册咨询师。先后毕业于四川大学和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曾供职于中国人民
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1997年加入中信银行,相继任中信银行
成都分行信贷部总经理、支行行长,总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兼市场营销部总经
理、贵宾理财部总经理、中信银行贵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行政管理部总经
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8 月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17年半年末,中信银行已托管136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公
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
模达到7.41万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中
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业务持
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分析、
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风险
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对基
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察。

3、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
定,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
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务内控检查
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保证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
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物质条
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
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业务授权管理
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开展多种形式
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期纠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
正。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
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电话: (021)6864 9788
联系人:杨德智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
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www.xcfunds.com
(2)销售机构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刘岫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电话:010-66594977
网址:www.boc.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219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077278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 号
法定代表人:袁福华
联系人:李岩
电话:02228405684
客服热线:4006-960296

网址http://www.tccb.com.cn/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传真:0755-23835861、010-60836029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 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010)85130579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
电话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767
客户服务热线: 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16)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东方环球企业园24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7114
传真:021-36538467
联系人:汪尚斌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200040)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 021-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0)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天相投顾”)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1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2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鹿馨方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95511-8
网址: www.pingan.com
2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1号楼6层2区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2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2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基金业务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95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2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李巍
29)一路财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 001 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 话:021-54660526
传 真:021-54660501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1818-188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 话:021-58870011


传 真:021-68596919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3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 话:021-20691832
传 真:021-20691861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客服电话:400-089-1289
3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 话:0571-28829790
传 真:0571-26698533
3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 话:0755-33227950
传 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线: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3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10—85650628


传真:010-65884788
官网网址:www.licaike.com
客服电话:400-920-0022
3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 话:021-33323998
传 真:021-33323993
网址:fund.bundtrad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3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3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8-773-772
3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网址:http://www.91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0-466-788
40)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88067526
网址: www.5iric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4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客服电话:400-618-0707
4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4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 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44)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邮政编码:116000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45)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22267995
传真:021-22268089
网站:www.dt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4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89
网站:www.lingxi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47)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9158281
传真:010-57569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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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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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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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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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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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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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深圳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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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何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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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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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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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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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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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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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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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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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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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传真:010-8205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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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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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21-68889082-8029
公司传真:021-6888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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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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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1-5508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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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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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电话:0571-88337717
公司传真:0571-88337666

官网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8-0058
60)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F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电话:0571-85267500
公司传真:0571-8526 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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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571-86655920
6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人代表: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官网网址:www.snjijin.com
客服电话:95177
62)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人代表:高锋
联系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号码:0755-83655518

客服电话:400-804-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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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人代表:张彦
联系电话:010-83363101
公司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官网网址:http://8.jrj.com.cn/
64)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服电话:400-999-8877

公司网址:www.webank.com
6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人代表:陈超
联系电话:010-89189285
公司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官网网址:http://jr.jd.com
66)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人代表:黄欣
联系电话:021-33768132
公司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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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 话:021-51327185
传 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6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
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
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人代表:李昭琛
联系电话:010-82628888
公司传真: 010-62676582
官网网址:www.xincai.com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6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电话:021—20567288
传真:0755—21674453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客服电话: 400-684-0500
70)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人代表:廖冰
联系电话:021-80234888

官网地址:www.998fund.com


客服电话:4009987172
7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

法人代表:陶捷
公司传真:027-87006010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官网网址:www.buyfunds.cn
72)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C栋标准厂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君派大厦16楼
法人代表:李陆军
公司传真:0851-86909950
客服电话:400-839-1818

官网网址:www.hyzhfund.com
73)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人代表:申健
联系电话:021-20219988
公司传真:021-20219988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官网网址:https://8.gw.com.cn
7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联系电话:021-60818588
设立时间: 2013/2/8

公司法人代表:兰奇


客服电话:400-66-95156

公司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75)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A座4层
法人代表:姜新
联系人:李昊恒
联系电话:13520314419
客服电话:010-65807865

公司官网:www.cifcofund.com
76)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人代表:胡燕亮
联系人:樊晴晴
联系电话:021-50810673
客服电话:021-50810687

公司官网:www.wacai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联系电话:021- 68649788
传真:021-50120888
联系人:金芬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8621 2212 2888
传真:8621 6288 1889
联系人: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第六部分 基金的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B两
类。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在投资者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
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B类。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
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07号文批准,于2013年1月14日起通过各
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3年2月4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2,045,730,107.70
元,其中信诚优质纯债A为(基金代码:550018)201,268,519.56元,信诚优质纯债B
为(基金代码:550019)1,844,461,588.14元;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
的银行利息共计382,670.61元,其中信诚优质纯债A为54,179.19元,信诚优质纯债B
为328,491.4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2年2月6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1,54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
算,募集发售期募集的有效基金份额为2,045,730,107.70份,其中信诚优质纯债A为
201,268,519.56份,信诚优质纯债B为1,844,461,588.14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382,670.61份,其中信诚优质纯债A为54,179.19份,信诚优质纯债B为328,491.42份。

两项合计共2,046,112,778.31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
有。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2月7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
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
表决。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
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
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于2013年3月13日开始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不得在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经登记机构确认的,其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
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
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注册登记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
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
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
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
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
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
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有
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
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
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


理人酌情调整。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
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
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
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
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A类

B类

申购费率(M为
单笔金额)

M<100万

0.80%

0

100万≤M<200万

0.5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元/笔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如下:



持有时间

A类

B类

赎回费率(Y为
持有期限)

Y<30天

0.50%

0.50%

30天≤Y<1年

0.30%

0

1年≤Y<2年

0.15%

0

Y≥2年

0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
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
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
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
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其
中: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10,000元,T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
元。则该笔申购的申购费用及获得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1+0.8%)=9,920.63元


申购费用=10,000-9,920.63=79.37元
申购份额=9,920.63/1.2=8,267.1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8,267.19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假定某投资人持有该基金不满30天,在T日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
份,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元,则投资人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1.2=12,000.00元
赎回费用=12,000×0.5%=60.00元
净赎回金额=12,000-60=11,940.00元
即投资者持有该基金不满30天,在T日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份,T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1.2元,则其可得到赎回金额为11.940.00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
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
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并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申购的,除以上第4项
情形外,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并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
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依据。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
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申
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
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
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
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
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部分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应提前1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
放日的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


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
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
的非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
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
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
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
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
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
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
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
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精选的优质债券,力求实现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因
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
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2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现金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依照本基金的特征和风险偏
好而确定。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基金,其资产配置以债券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
变化而改变。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估值水平、风
险水平以及市场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资产配置调整,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收
益的影响。

2、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
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资品种的利差及其变化趋势,制
定债券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以获取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普通债券,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目标久期及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
采用目标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利差策略、流动性管理、相对价值配置等策
略进行主动投资。

1)目标久期控制
本基金首先建立包含消费物价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品价格指数、货币供应
量等众多宏观经济变量的回归模型。通过回归分析建立宏观经济指标与不同种类债券
收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状况,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及不同期
限债券收益率走势变化,确定目标久期。当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将上升时,降低组合久
期;当预测未来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采用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自上而下进行(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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