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万集03: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永莘路北)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二〇一七年九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万 达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1767 号文批复核准。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5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 / 张。 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公众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由于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仅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 者可以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其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 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 1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 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2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 券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 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 3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 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 ( 4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 .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B .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C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 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参与交易,其他类型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3、发行人 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本期债 券符合在深圳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 “双边 挂牌” )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 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 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 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 债券投资者自行承 担。 4、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5、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簿记建档的方式 。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 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 下发行”中“ 6 、配售”。 6、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 资产为 1, 816,589.34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6.43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77.73 % ;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93,995.45 万元( 201 4 年、 201 5 年及 201 6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 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人回售选择权。 9、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6 .5 % - 8 .0 % 。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 定。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 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 1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7 年 9 月 2 2 日( T - 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 利率询价,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 2017 年 9 月 2 5 日( T 日)在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及 《 证券时 报》 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本期债券简 称为“ 17 万集 03 ”,债券代码为“ 1 12594 ” 。合格投资者通过向 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 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1,000 手, 1 万张),超过 100 万元的 必须是 100 万元( 1,000 手, 1 万张)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 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 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 )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交所网站 ( 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 证券时 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 资者关注。 16、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万达集团、本公司、公司、发 行人 指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经公司股东和董事会审议通过,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万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 6 年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债券登 记机 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 管理人、国海证券 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 总称 合格投资者 指 在登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发行首日、 T 日 指 2017 年 9 月 2 5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 认购的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 万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债券简称“ 17 万集 03 ”)。 3、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5.5 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超额配售选择权: 无。 6、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操作 。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 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 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 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 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决定。 12、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 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 总额的本金。 13、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公开发行,由于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仅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 本期债券的认购。本期债券采取网下 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簿记建档的发 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4、配售规则: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 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 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簿记建档发 行总额,则对发行利率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 购总金额不足簿记建档发行总额,对投资者的申购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 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9 月 2 5 日。 17、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8、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2 5 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 5 日。 19、到期日: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9 月 2 5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 5 日。 20、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9 月 2 5 日至 2022 年 9 月 2 4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9 月 2 5 日至 2020 年 9 月 2 4 日。 21、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2 5 日(如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2 5 日。 22、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 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3、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4、簿记管理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级。 26、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国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7、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垦利县支行。 29、拟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30、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 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1、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补充营运资金。 32、质押式回购: 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33、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4、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 工作事项 T-2日:(2017年9月21日) 披露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交易日 工作事项 T-1日:(2017年9月22日) 簿记建档日,网下询价,确定票面利率 T日:(2017年9月25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网下申购日; 网下申购的各投资者应不晚于当日16:00前将认购款 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专用收款账户 T+1日:(2017年9月26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且仅限其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5%-8.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建档人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 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 即为发行利率。 (三)簿记建档申购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 必须在2017年9月22日(T-1日)9:00-12:00之间将《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 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申购利率 可不连续;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 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 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2017年9月 2 2 日 (T-1日)9:00-12:00之间将以下 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 处,并电话确认: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公司业务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5)簿记管理人 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 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如 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且未进行其他说明, 则以最后到达的合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为准。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 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 簿记管理人 处的《 网下利 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 》进行修改的,须征得 簿记管理人 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 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 认购传真: 0755 - 83023291 、 0755 - 83026935 咨询电话: 0755 - 8 3706464 、 0755 - 88287004 联 系 人:白娇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最 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9月25日(T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 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仅限其中 的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5.5 亿元。 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对任一品种的 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万张, 100万元)的整数倍。 3、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1个交易日,即2017年9月25日(T日)。 5、认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9月2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 发送《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配售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 6、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获 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 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 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簿记建 档发行总额,则对发行利率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如簿记区间内的合 规申购总金额不足簿记建档发行总额,对投资者的申购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 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7、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9月25 日(T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 者简称”和“17万集03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559 0527 0910 188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3086 1100 0032 8、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7年9月25日(T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 簿记管理人 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 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 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 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永莘路北 法定代表人:尚建立 联系人: 陈立霞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民丰路158号万达大厦 联系电话: 0546-2896608 传真: 0546-8744869 邮政编码: 257500 2 、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联系人:刘跃、毛元剑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9室 联系电话:010-88576898 传真:010-88576900 邮政编码:100044 (以下无正文) 附表: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 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发行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 簿记管理人 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 证券账户名称 (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 (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利率簿记建档区间6.5%至8.0%) 票面利率( % )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7年9月22日(T-1日)9:00至12:00时之间, 连同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业务经营许可证; (4)风险揭示书(加盖单位公章); (5)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 簿记室传真:0755-83023291、0755-83026935;咨询电话:0755-83706464、 0755-88287004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表之附件《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为本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投 资者已经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对本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 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4、申购人在本次申购中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 输送利益的行为;不存在从主承销商、发行人或其利益相关方直接或间接获取财务资助的 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5、本期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有效申购 金额合计。 6、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 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 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 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 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8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 主承销商 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 处,但应被视为本 认购申请表 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 、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 2 、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 、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 4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超过 100 万元的必须 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 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 最大投资需求; 7 、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 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3.00% - 5.00% ,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 ) 申购金额(万元) 3.60 1,000 3.65 2,000 3.70 3,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3.70%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70% ,但高于 或等于 3.65%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65% ,但高于或等于 3.60%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60% 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 8 、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 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 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 、 公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文件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 处。 9 、本 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可修改或 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 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10 、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1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需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 资者提交两 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且未进行其他说明,则以最 后 到达的为 准 。 12 、 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期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认购传真: 0755 - 83023291 、 0755 - 83026935 咨询电话: 0755 - 83706464 、 0755 - 88287004 联 系 人:白娇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认购申请表时请一同提供本文(加盖公章)。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 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机构投资者资格,充分了 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1、【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 风险、参与信用状况恶化债券的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2、【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 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 易。 同时,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3、【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 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4、【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6、【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 投资损失的风险。 7、【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 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 免标准券不足。 8、【参与信用状况恶化债券的风险】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的债券存在资信评级下调,发行 人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 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 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买入。 在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众投资者将不得继续买入,已经持有该债券的公 众投资者只能选择持有至到期或者卖出。合格投资者继续参与该类债券的投资,则风险相对较 大: (1)债券信用评级下调至AAA级以下(不含AAA级); (2)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或经更正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 损; (3)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 事件; (4)发行人发生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被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9、【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 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 况,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 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 揭示书》,且具备合格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悉债券认购及交易风险,愿意承担债券市场的各种 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 (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认购申请表时请一同提供本文(加盖公章)。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之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规定,本机构为:(请在括号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 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 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 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 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 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是( )否( ) 本机构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确认自身具备合格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 债券信息披露渠道, 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风险揭示书》所 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 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投资者(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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