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关于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 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 日常 赎回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7 年 9 月 2 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 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8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同》 、 《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明书》 赎回 起始日 2017年9月2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 A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880 00388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注: 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2 日常 赎回 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一个“ 6 个月持有周期到期日”开始办理赎回 , 在基 金份额每个“ 6 个月持有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 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 体 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 在非“ 6 个月持有周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赎回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收 的, 该 赎回申请视为该赎回份额 所适用的“ 6 个月持有周期到期日”的赎回申请 。 基金份额基金未满“ 6 个月持有周期”不能赎回,“ 6 个月持有周期到期日”可以申请赎 回,即认购份额可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6 个月对日(如无对日,则为该月月末日)申请赎回 (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申购份额可在申购申请日的 6 个月对日(如 无对日,则为该月月末日)申请赎回(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6 个月 持有周期到期日”未有效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自动滚续 。 例如 : 如果基金合同生效日是 9 月 10 日 , 那么之后每年的 3 月 10 日、 9 月 10 日可以 申请赎回这部分认购份额 ( 若该日不是工作日 ,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 3 月 10 日未赎回的 那部分认购份额 , 9 月 10 日可以申请赎回 ( 若该日不是工作日 ,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以 此类推。 又如 : 如果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是 10 月 15 日 , 那么之后每年的 4 月 15 日、 10 月 15 日可以申请赎回这部分申购份额 ( 若该日不是工作日 ,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 4 月 15 日未 赎回的那部分申购份额 , 10 月 15 日可以申请赎回 ( 若该日不是工作日 ,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 ), 以此类推。 3 日常 赎回 业务 3.1 赎回份额 限制 对于 A 类或 B 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设下限;对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 也不设下限,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3.2 赎回 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 赎回 费用 。 3.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情况 下 ,调整 上述规定 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 , 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 基金销售机构 4 .1 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赵佳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2期53层09-11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05 单元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 (0755)84362200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华润大厦3101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66号万象城2幢1001A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5层04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3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50层05-06A单元 电话 (020)88832125 传真 (020)81552120 联系人 周炜 (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 / 申购、赎回、转换、定 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4 . 2 场外非直销 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 3 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 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 .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 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将 在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 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开放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 敬请投资者留意。 6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 嘉实 定期宝 6 个月理财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为契约型 、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 赎回 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 请认真阅读 201 7 年 2 月 28 日刊登在 《 证券时报》 上的 “ 嘉实 定期宝 6 个月理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jsfund. cn )进行查询。 ( 3 ) 投资者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 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 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 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 赎回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 4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7 年 9 月 2 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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