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清算报告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2:31:11 中财网
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零一七年


二十二










一、重要提示


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5]
1342
号《关于准予融通新
优选
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融通新
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融通新
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于
201
6

11

2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提议终止《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17

8

1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
终止
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
融通
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
效的公告详见
2017

8

17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
管理人网站上的《
关于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本基金

2017

8

18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
通力
律师事务所

201
7

8

1
8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
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
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6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2日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
2017
-
8
-
17



5,001,787.04份




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选择安全边际较高的股
票、债券等投资标的,力争实现绝对收益的目标。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
研究,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
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规避系统
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风险水
平的投资品种。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
1342
号《关于准予融通新
优选
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国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融通新
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
6

11

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
00,0
2
3,
887
.
25
份。


2016

11

2
日至
2017

8

1
7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
定正常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17

7

21
日至
201
7

8

15

17:00
期间以通讯方
式召开,并于
201
7

8

16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基金

2017

8

1
8
日起进入清算期。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
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

8

17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17年8月1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430,016.54


存出保证金

40,381.39


应收利息

8,826.45


资产总计

5,479,224.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83.36


应付托管费

370.83


其他负债

245,090.00


负债合计

246,944.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001,787.04


未分配利润

230,493.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32,280.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479,224.38




注:报告截止日
2017

8

17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1.046
元,基金
份额总额
5,001,787.04
份。



五、清算情况



2017

8

18
日至
2017

8

25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
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
费用


按照《
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
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规定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
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
余额为
人民币
5,430,016.54

,该部分款项由基金
托管人负责保管;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人民币
40,381.39
元,
该款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收取并保管,
该笔资金由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

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
待结算公司
返还
后再归还

金管理人。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
8,826,45
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
先行
垫付

待结息日返还给
基金管理人。



3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483.36
元,该款项已于
2017

8

22
日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
托管
费为人民币
370.83
元,该款项已于
2017

8

22
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
其他
为人民币
90
元,该款项

预提的
的银行汇划费



际支付时扣除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费用为人民币
245,000
元,为预提审计费用

信息披露费

其中
预提审计费用
50,000


该款项已于
2017

8

22
日支付



预提信息披露费
195,000


该款项已于
2017

8

22
日支付




4

清算期间
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7年8月17日基金净资产

5,232,280.19

加:清算期间(2017-08-18至2017-08-25)收入

758.12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1)

745.38

利息收入-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注2)

12.74

减:清算期间(2017-08-18至2017-08-25)费用

104.66

清算费用(注3)

104.66

二、2017年8月25日基金净资产

5,232,933.65



注:
1
、利息收入

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1
7

8

18
日至
2017

8

2
4
日止
(假定清算

划付日期为
2017

8

25
日)
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若清算款
实际划付日期变更,

金额
也将相应
调整




2

利息收入

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1
7

8

18
日至
2017

8

2
4


(假定清算

划付日期为
2017

8

25
日)
清算期间的
应收
结算保证金

利息

若清算
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




3
、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
为清算期间的银行汇划费,
由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17

8

25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5,
23
2
,
933
.
65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17

8

1
8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及结算备付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
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
配使用。

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
还给基金管理人。



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
、备查文件目录



1


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11

2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7

8

17

(
基金最后运作日
)
止期间的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

关于《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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