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创金尊隆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2:31:50 中财网
创金合信尊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7

08

10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17日证监许可[2016]1855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2月1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基金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
风险,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运作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中,基金特定的投资品
种相关的特定风险指投资国债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
信用风险,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品种因信息披露不充分而可能发生的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以及因单一投资者申购比例上限而导致的部分确认或无法确认的风险
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8月1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联系人:王晶晶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7亿元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深圳市金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

总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其中1名董事长,3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


刘学民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外经处副处长、北
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泰一新(北京)节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深圳第一创业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第一创业圆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
珠海一创风华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一创远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普创(珠
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苏彦祝先生,董事,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
投资部执行总监、投资部总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
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越岷先生,董事,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佛山市计量所工程师、佛山市诚信税务师
事务所副经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清算托管部副总经理、


资产管理部运营与客服负责人,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刘红霞女士,董事,本科,国籍:中国。历任广东省香江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中
国建材集团下属北新家居/易好家电器连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顺丰快递集团人事处总
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第一创业圆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第一
创业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第一创业创新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聚创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一创泓宇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一创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
一创风华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一创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
恒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一创明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一创道胜资产管理
(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一创汇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普创(珠
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一创众值大数据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关村顺势一创(北
京)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基华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
公司经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ALJ(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吉通网络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厚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沃田集团董事、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津良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国籍:中国。于1970年12月-1975年3月服役;1975
年4月起历任北京照相机总厂职工,北京经济学院劳动经济系教师,北京市西城区委办公室
干部、副总主任,北京市委办公厅副处长,北京市政府休改办调研处、研究室处长,建设银
行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业务部总经理、海南代表处主任、海南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兼基金部总经理,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总
裁办主任,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委员、党委书记,
名誉董事长。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肇宏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国籍,中国。曾就职于北京市皮革工业公司、中国人民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1999年12月-2015年5月历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
经理、组织部部长,北京办事处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副总裁。现
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独立董事。


2
、监事基本情况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职工监事一名。


杨健先生,监事,博士,国籍:美国。历任华北电力设计院(北京)工程师,GE Energy(通用电气能源集团)工程师,ABB Inc.项目经理、新英格兰电力交易与调度中心首席分析


师、通用电气能源投资公司助理副总裁、花旗集团高级副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首席风险官兼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梁少珍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历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营销
管理、东莞营业部运营总监、资产管理部综合运营主管。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运营部总监助理,职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刘学民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简历同前。


苏彦祝先生,总经理,简历同前。


梁绍锋先生,督察长,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分会法务
主管、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专员、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黄先智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湖南浏阳枫林花炮厂销售经理、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投资助理、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产品研
发与创新业务部负责人兼交易部负责人。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越岷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前。


刘逸心女士,副总经理,学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金融业
务部项目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方区域渠道业务总监、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市场部负责人,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雪松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员,深圳
市太阳海岸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及机构理财部
总监助理、基金经理、养老金业务部总监、机构业务部总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部私募业务战略规划组负责人,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郑振源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2009年7月加入第一创业证券研究
所,担任宏观债券研究员。2012年7月加入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理部,先后担任宏观债券
研究员、投资主办等职务。2014年8月加入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经理。


蒋小玲女士,2002年9月-2009年12月任职于武进农村商业银行,2010年1月-2015
年8月任职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市场部同业经理、交易员、投
资经理等职务。2015年8月加入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经理。


5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苏彦祝先生,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玉辉先生,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一部总监

曹春林先生,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王一兵先生,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


张荣先生,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薛静女士,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程志田先生,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4

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电话:
0755

83199084


传真:
0755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二)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
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
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
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7
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61,996.90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4.59%,权重法
下资本充足率11.85%。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4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
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


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
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
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
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
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
《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招商银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董事
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
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招商银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行长、招商银行
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
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
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招商银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1995年,在中
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6月至2001年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
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年10月
至2006年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3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分
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
记;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1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


长;2016年11月起兼任招商银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
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01只开放式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
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
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
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
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三)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
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
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
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


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
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
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
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
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业务营运、稽核监察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办
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
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
实现有效控制。


(四)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
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
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
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
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
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
行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
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
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同
步灾备,同时,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所有的
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
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
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
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
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
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
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
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
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业
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
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
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
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
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
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传真:0755-82769149

电话:0755-23838923

邮箱:cjhxzhixiao@cjhxfund.com

联系人:欧小娟

网站:www.cjhxfund.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东湖路7号大公馆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官方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23838333-8922

联系人:吴东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联系人:边晓红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边晓红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创金合信尊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最大化。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
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商业银行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所持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转股形成


的股票、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10个交易日
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第八部分 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持续跟踪,基于对利率、信用等市场的分析和预测,综合
运用久期配置策略、跨市场套利、杠杆放大等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长、货币信贷、固定资产投资、
消费、外贸差额、财政收支、价格指数和汇率等)和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
策、产业政策、外贸和汇率政策等)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判断债券市场对上述
变量和政策的反应,并据此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进行调整,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
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
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别配置策略

在宏观分析及久期、期限结构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收
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
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
优权数。


4、信用风险控制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现有行业与公司的研究力量,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
等情况,对发债企业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据此作为债券投资的依据以控制基金组合的信用
风险暴露。


5、跨市场套利策略

跨市场套利是根据不同债券市场间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性,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提高
投资收益,实现跨市场套利。


6、杠杆放大策略

本基金可采用杠杆放大策略扩大收益,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


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
取超额收益。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采取分散化投资的方式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紧密跟踪研究发债企业的基本面情况,适时调整投资组合,控制投资风险。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
策略指本公司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
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
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公司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
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9、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将本着谨慎的原
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10、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分析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
资,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收益。


11、其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
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
市场上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但应在调整实施前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25,521,200.00

97.04



其中:债券

225,521,200.00

97.0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05,909.81

1.38

8

其他资产

3,668,989.23

1.58

9

合计

232,396,099.04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64,000.00

4.9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64,000.00

4.93

4

企业债券

77,484,200.00

38.3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090,000.00

19.83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97,983,000.00

48.45

9

其他

-

-

10

合计

225,521,200.00

111.53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11709229

17浦发银行CD229

300,000

29,667,000.00

14.67

2

111792491

17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CD022

300,000

29,343,000.00

14.51

3

122028

09华发债

180,000

18,086,400.00

8.94

4

112278

15东莞债

180,000

17,845,200.00

8.82

5

011698565

16龙城旅游SCP002

100,000

10,043,000.00

4.97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346.6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664,642.5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3,668,989.23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
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收益
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2017.4.1-2017.6.30

0.74%


0.02%


-
0.88%


0.08%


1.62%


-
0.06%


2017.2.10-2017.6.30

1.08%


0.02%


-
1.08%


0.07%


2.16%


-
0.05%




第十三部分 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本
基金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
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基金销售费用

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由赎回基金的投资者承担。


2、申购费率

(1)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
万元
(不含)以下


0.8%


100
万元(含)-
300
万元
(不含)


0.5%


300
万元(含)-
500
万元
(不含)


0.3%


500
万元(含)以上


按笔固定收取
1,000

/







(2)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
所对应的费率。


3、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80
日(不含)以下


0.
10
%


180
日(含)以上


0






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
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创金合信尊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2
月10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创金合信尊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公司对本基金实施
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1、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
截止日。


2、增加了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类型。


二、“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董事会成员、监事、投资决议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的部分表述。


三、“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四、“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直销机构的联系人、电话及邮箱信息。


2、更新了其他销售机构信息。


五、“基金的募集”部分

更新了部分表述,概述了基金的募集情况。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更新了部分表述,概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情况。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

1、更新了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赎的时间。


2、增加了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八、“基金的投资”部分

增加了最新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九、“基金业绩”部分

增加了最新的“基金业绩”报告。


十、“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增加了需要在基金定期报告披露的内容。


十一、“风险提示”部分

增加了因单一投资者申购比例上限而导致的部分确认或无法确认的风险。


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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