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华宇软件: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17-189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2017年9月21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25层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9月18日以传真、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 事7名,实到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邵学先生主持,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任刚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5号)核 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联奕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以 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9,00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489,999,991.2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财务顾问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79,999,991.20元。以上数据已由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CAC验字[2017]0051号)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如下: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专项存款金额 (人民币元) 用途 招商银行北京 世纪城支行 010900274710304 北京华宇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 479,999,991.20 仅用于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 配套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范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吕宾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琰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王琰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4月出生,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 业会员。2014年起任公司财务总监,目前还兼任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万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华宇元典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联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北京华宇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捷视 飞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1,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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