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银互B:开放赎回、转换业务和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8:00:17 中财网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选择期及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开放赎回、转换
业务和互利B份额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9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3825

赎回选择期安排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8月4日00:00
至2017年9月21日17:00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此
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7年9月22日进行。会议
表决通过了《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的议案》。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
公告详见2017年9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bocim.com)上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本基金于
2017年9月29日-2017年11月2日进入赎回选择期。

在赎回选择期间,中银互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
场外赎回或转换转出,但不可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
入;本基金赎回选择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开通互利B
基金份额场内赎回,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选择
场外、场内赎回、场外转换转出,不可以申请申购或
转换转入。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包含该
日),基金管理人开通互利B跨系统转托管功能。自
2017年9月22日起,互利B基金份额将停止场内交




易至终止上市,不再复牌。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
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公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补充公告》、《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的有关约定

赎回起始日(含)

2017年9月29日

赎回截止日(含)

2017年11月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含)

2017年9月29日

转换转出截止日(含)

2017年11月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A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826

15015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2. 赎回选择期的赎回、转换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的有关规定,2017年9月
29日--2017年11月2日为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
之赎回选择期,开放本基金之互利A份额(以下简称“互利A”)和互利B份额(以下简称
“互利B”)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在赎回选择期间,互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场外赎
回或转换转出,但不可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赎回选择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开通互
利B基金份额场内赎回业务,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场外、场内赎回或场外转换转
出,但不可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



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包含该日)的期间内,基金管理人开通互利B份额跨
系统转托管业务,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业务时间办理转托管。自2017年9月22日
起,互利B基金份额将停止场内交易至终止上市,不再复牌。


投资人在赎回选择期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互利A、互利B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申
请,或在2017年10月27日之后提出互利B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本基金自2017年11月3日起暂停互利A、互利B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自2017年
10月28日起暂停互利B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17年11月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
者未赎回或未转出的中银互利A和互利B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份额变更登记
(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原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需要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原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
确认和重新登记,投资者完成确权业务并经转型新基金恢复赎回等业务后方可办理赎回等业
务,具体确权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规则制定相应的细则并于届时公告。


2.1 赎回份额限制

在赎回选择期内,投资者可申请将其全部或部分互利A、互利B份额赎回。如遇巨额
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
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2赎回费率

赎回选择期间互利A、互利B份额无赎回费。


2.3其他与赎回选择期赎回的相关事项

2.3.1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
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
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2.3.2 在赎回选择期内的工作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互利A、互利B份额的赎回申请全
部予以成交确认。


2.3.3 在赎回选择期内的工作日(T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至销售机构网点或以销


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3.4 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互利A、互利B份额的赎回申请。互利A、互利B份额的赎回申请的确认
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 赎回选择期的转换业务

3.1 适用基金

本次转换业务开通本基金转换转出至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货币A:163802;
中银货币B:163820),不开通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


除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外,本次转换业务不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
金的相互转换。


3.2转换费率

3.2.1 转换费率

赎回选择期间互利A、互利B份额转换转出不收取转换费。


3.2.2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E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在赎回选择期内,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100万份中银互利A基金份额转换转出
至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这部分中银互利A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转换日的中银互利A基金份额和中银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50元
和1.00元,因中银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基金转换的计算结
果如下:即,该投资者承担0元转换费后,将获得1,050,000.00份中银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
金份额。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应当能够同时办理拟转出基金与


拟转入基金的销售业务。




3.3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3.1 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转换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1月2日,本基金转换业务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
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3.2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包括电子直销平台)及中国银行、招商银行
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


3.3.3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赎回选择期的交易时间
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
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3.3.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持
有的互利A或互利B(仅限场外部分)申请部分或全部转出,注册登记机构会根据最终确
认转入的中银货币份额数量确认为中银货币A(基金代码:163802)或中银货币B(基金代
码:163820),其中,中银货币A与中银货币B升降级阈值为500万份,具体可参见《中银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3.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
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
告。


4. 赎回选择期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包含该日)的期间内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通过场内买入本基金互利B基金份额(场内简称:中银互B,基金代码:150156)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前(包括该日)期间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
管业务。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5.1.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赵树林

银行网站:bank.ecitic.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联系人:杨成茜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网址:www.cmbchina.com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联系人:陈忠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联系人:周杨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联系人:刘晨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联系人:芮敏祺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联系人:吴忠超

(1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 号迪凯银座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 号迪凯银座22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 www.bigsun.com.cn

联系人: 周妍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联系人: 林生迎

(1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电话:61195566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联系人:马瑾

5.2 场内销售机构

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也可通过场内销售渠道办理互利B份额的赎回、转换和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本基
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
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
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
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
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
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
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
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


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
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
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
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
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6. 赎回选择期内的投资比例、份额配比和基金份额净值披露安排

6.1 赎回选择期内的投资比例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的投资比例限制。


6.2 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配比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互利A与互利B不超过7:3的限制。


6.3 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净值

自赎回选择期首日起,互利A不再获取约定收益,互利B不再内含杠杆机制,两级份
额各负盈亏。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
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
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互利A和互利B的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7. 赎回选择期内基金费用的收取

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暂停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赎回选择期间内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互利A、互利B的赎回及转换转出,
不收取赎回费及转换费。


本基金的相关基金费用后续收取以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完成后的《中
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8.1本公告仅对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1月2日本基金赎回选择期内的互利A、
互利B份额开放赎回、转换业务(仅限场外)和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办理场内互
利B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8.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补充公告》、《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8.3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的投资比例限制。


8.4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互利A与互利B不超过7:3的限制。


8.5自赎回选择期首日起,互利A不再获取约定收益,互利B不再内含杠杆机制,两级
份额各负盈亏。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
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8.6有关本基金赎回选择期内的开放日开放赎回、转换或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具体规定
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8.7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9月22日表决
通过了《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自2017年9月22日起,基金
管理人于2017年9月15日发布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的提示
性公告》不再执行,相关后续安排详见本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


8.8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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