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杰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8:32:48 中财网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作为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东杰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7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4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31,039.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03.6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6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5]2-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8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0,782.84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含利息)为40,374,691.70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投资项目
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在12个月内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下
列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2017

8

31

余额


中国光大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募集资金专户


75290188000460404


22,694,143.82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平阳路
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51900688510868


12,345,575.3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迎新街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4001815708050503456


5,334,972.56


合计


-


-


40,374,691.70




三、公司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已于2016年8月2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
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西东
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已于2017年9月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
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西东
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为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并保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
的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3,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合监管的要求》等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进
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到账
及存储情况、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和决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等文件,对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
3
,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东杰智能使用
3
,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任波














罗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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