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银丰利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号)
中银 丰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 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 年 九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年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1号文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1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 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 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 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 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 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年 8 月 1 0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 7 年 6 月 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 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 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11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设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 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白志中( BAI Zhizhong )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及办公室主任,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 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四川省 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 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超( WANG Chao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 Fordham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 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主管,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 宋福宁( SONG Funi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 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负责人、 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 资银行与资产 管理部助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 先生于 2015 年 6 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 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 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 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 。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 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 \ 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 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 JING Xin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 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 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 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 ZHAO Xing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 MBA 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 INSEAD 工 商管理硕 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电 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商会 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 DU Huifen )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 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 、监事 乐妮( YUE Ni )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在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工作。 2006 年 7 月加入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 、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 Jason X. OUYANG )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 - 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 (Wh arton - 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 学院 (Ivey School of Business ,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 MBA )和经济学硕士。曾在 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 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 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 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先生,副执行 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 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 CHEN Ju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 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 200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 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杨军( YANG Ju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统计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 金融市场总部主管。 2012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资深投资经理。 4 、基 金经理 赵建忠先生, 金融学硕士。 2007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金运营部基 金会计、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中证 100 指数基金基金经 理,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企 ETF 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 数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银宏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 银丰利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10 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杨成先生,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 AVP ),管理学硕士。曾任信诚基金固 定收益分析师,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5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中银新趋势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中银益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5 月至今任中银合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银丰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银尊享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至今任中银锦利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11 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杨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李 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1 、基本情况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信银行 ” )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成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 [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125 号 注册资本: 489.3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 [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2004 ] 125 号 联系电话: 4006800000 传真: 010 - 655508326555083265550832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联系人: 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 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 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7 年 09 月 08 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 601998.SH 、 0998.HK )成立于 1987 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革开 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 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 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 2005 年 8 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 2006 年 12 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同年,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 ( BBVA )建立了优势 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 2007 年 4 月 27 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 步上市。 2009 年,中信银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金) 70.32% 股权。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 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9 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订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 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2 、主 要人员情况 孙德顺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孙先生自 2016 年 7 月 20 日起任本行行长。孙 先生同时担任中信银行(国际)董事长。此前,孙先生于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本行 常务副行长; 2014 年 3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11 年 10 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 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交通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 裁兼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5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市 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1984 年 5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中国工商银 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 支行、北京分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期间, 1995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中 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1999 年 1 月至 2004 年 4 月曾兼任中国工商银行数 据中心(北京)总经理; 1981 年 4 月至 1984 年 5 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孙先生拥有三十 多年的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孙先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张强 先生 , 中信银行 副行长, 分管 托管业务。张先生自 2010 年 3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此前,张先生于 2006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期间, 20 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3 月曾兼任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张先生 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本行 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1990 年 9 月至 2000 年 1 月先后在本行信贷 部、济南分行和青岛分行工作,曾任总行信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分行副行长和行长。自 1990 年 9 月至今,张先生一直为本行服务,在中国银行业拥有近三十年从业经历。张先生 为高级经济师,先后于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辽宁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 位、金融学硕士学位。 杨洪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教授级注 册咨询师。先后毕业于四川大学和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曾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 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997 年加入中信银行,相继任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信贷部总 经理、支行行长,总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兼市场营销部总经理、贵宾理财部总经理、中 信银行贵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行政管理部总经理。 3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 8 月 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 职责。 截至 201 7 年半年末,中信银行已托管 136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以及 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 QDII 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 7.41 万亿元人民币。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电话:( 021 ) 38834999 传真:( 021 ) 68872488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虹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 www.bocim.com )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 “ 中银基金 ” 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 “ 中银基金 ” 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联系人:赵树林 网址: www.citicbank.com ( 2 )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鲍东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 宁博宇 ( 3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唐湘怡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 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乐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 021 - 22288888 传真: 021 - 22280000 联系人:汤骏 经办会计师:汤骏、许培菁 五、基金的名称 中银 丰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通过科学严谨、具有前瞻性的宏观策略分析以及个券 精选策略,结合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票期权、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 类品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 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 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票期权、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 分析贯穿于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筛选中,精选经济新变化和发展趋势中的大类资 产和个股个券,构建投资组合。 (一)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从宏观环境、政策因素、资金供求因素、证券市场基本面等角度进行综合分析, 判断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风险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 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 行动态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行业权重。 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 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指标,精选出相关行业内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构 成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具体地,本基金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关注的主要因素包括: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 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公司的竞争优势:重点考察公司的市场优势,包括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在细分市 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络方 面的优势和发展潜力等;资源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 资源、专利技术等;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的、难以模仿的产品,对产品的定价能力 等以及其他优势,例如是否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因素; B、公司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 度,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稳定性; C、公司治理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是否有清晰、合理、可执行的发展战略;是否具有合 理的治理结构,管理团队是否团结高效、经验丰富,是否具有进取精神等。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 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 额等; C、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 市值。 3、量化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的股票投资量化模型主要包括:(1)多因子模型;(2)行业量化模型;(3) 风险估测模型。 1)使用多因子模型发掘定价偏离。 本基金通过数量技术对历史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发掘影响证券价格的各类因子并确定权 重,在投资中利用这些因子对股票进行综合评分,发掘市场定价偏离的股票。本基金使用的 因子主要包括公司成长性、盈利能力、财务质量、估值水平、一致预期、市场因素等几大类。 2)使用行业量化模型捕捉行业机会。 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行业的赢利能力、分析师的盈利预期、市场认同度以及行业景气周 期等因素,建立行业预期收益和风险的矩阵,识别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行业。提高投资吸引力 高的行业配置,降低投资吸引力低的行业配置。 3)投资组合的优化和动态调整。 本基金根据分析师的定性研究成果,综合考虑预期回报,风险及交易成本,对模型自动 选股的结果进行复核,精选个股,优化投资组合,实现风险收益的最佳匹配。定性分析的因 素包括但不限于:(1)对股价有负面影响的潜在事件;(2)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盈利模 式、经营能力缺陷;(3)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等。 本基金将持续跟踪因子及其权重的有效性,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从而定期和不定 期地对投资组合进行行业和个股的优化配置。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依托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团队的研究成果,综合分 析市场利率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取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券种配置等积极投资 策略,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1、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在对国内宏观经济要素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控制风险, 基于对利率水平的预测和混合型基金中债券投资相对被动的特点,进行以“目标久期”为中心 的资产配置,以收益性和安全性为导向配置债券组合。 2、期限结构配置 由于期限不同,债券对市场利率的敏感程度也不同,本基金将结合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 预测,采取下面的几种策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首先采取主动型策略,直接进行期限结构配 置,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长期、中期、短期三种债券的投资比例。然后与数量化方法 相结合,结合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不同投资组合中债券的 期限结构配置。 3、确定类属配置 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券 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通过对个体券种的价值分析,重点考察各券种 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等级,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 针对市场定价失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本基金在已有组合基础上,根据对未来市场预期的变化,持续运用上述策略对债券组合进行 动态调整。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质上为公司债,只是发行主体扩展到未上市的中小型企业,扩大了 基金进行债券投资的范围。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主体为非上市中小企业,企业管理体 制和治理结构弱于普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相对滞后,对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估难度高于 普通上市公司,且定向发行方式限制了合格投资者的数量,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此 本基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 方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个券进行信用分析,在信用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追求合理回报。本基金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品种进 行筛选过滤,重点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 分和投资价值评估,选择发行主体资质优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对充分的品种进行适度投资。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 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 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 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 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五)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 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 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 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 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 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 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增发配售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本基 金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等情形下将主动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 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证券价格走 势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 组合,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4、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的投资。本基金 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基于 对证券市场的预判,并结合股指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期权合约。 (六)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2 )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债券市场和证券市场走势。 2 、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的投资决策机制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分管投资领导领 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研究报告,负责制定整体投资策略和原则,审定季度资产配置调 整计划和转持股份产品的投资方案;参考投资报告,审定核心投资对象和范围,并定期调整 投资原则和投资策略。 基金 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参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配置建议、行 业投资比例和整体组合的绝对和相对风险控制水平,关注整个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水平、增 值性、稳定性、分散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并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判断,确定具体的投 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间,构 建和优化投资组合,并进行日常分析和管理。为有效控制组合 风险, 基金 经理只有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才可以超越权限超配个别证券。 基金 经理助理 / 投资分析员:通过内部调研和参考外部研究报告,定期提出宏观分析、 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或建议,提 交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 的依据。 数量分析人员通过数量模型发现潜在投资机会,运用组合业绩评估系统,定期对投资组 合中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风格轮动、个股选择、个券选择、买卖成本等对整体业绩的 贡献进行归因分析。风险 管理人员对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分析、监控和报告。根据反馈结果, 基金 经理及时对组合进行必要的调整。 3 、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 1 )研究支持 研究人员从基本面对宏观经济、行业、个券、和市场走势提出研究报告,数量小组利用 集成市场预测模型和风险控制模型对市场、行业、个券进行分析和预期收益测算。 ( 2 )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上述研究报告,定期(月)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 定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 3 )组合构建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资产配置原则下,基金经理根据研究人员和数量小 组的投资建议,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判断,制定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个股投资 策略,在严格贯彻投资流 程和投资纪律的基础上,严格控制风险构建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组 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组合优化。 ( 4 )交易执行 基金经理直接向 集中交易室 下达交易指令。 集中交易室依据 基金 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 策略,统一执行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并将执行结果反馈基金经理确认。交 易执行结束后,交易员填写交易回执,经基金经理确认后交给基金行政人员存档。 ( 5 )业绩评估 数量小组和风险控制小组利用公司开发的业绩评估系统,对投资组合中整体资产配置、 投资组合、个股选择、个券选择、买卖成本等因素对整体业绩的贡献进行分析。该评估结果 将为基金经理进行积极投资风险的控制和调整提供依据。 (6)组合维护 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状况,结合行业、个股的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 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七)投资限制与禁止行为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票期权、权证、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 得展期; (15)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 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 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5%;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本基金 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 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8)本基金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 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本基金未平仓 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 计算;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限制(如股票仓位、个股占比等)、投 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19)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不需要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他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 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 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 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 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 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 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 (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 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 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或者更科 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的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对业绩比 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本基金的投 资策略。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 —— 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 7 年 9 月 4 日 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 7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 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134,442,632.04 16.72 其中:股票 134,442,632.04 16.72 2 固定收益投资 454,545,764.00 56.53 其中:债券 454,545,764.00 56.5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7,400,691.85 25.79 7 其他各项资产 7,741,818.77 0.96 8 合计 804,130,906.66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4,763,972.69 8.0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151,400.00 1.01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101,219.73 1.8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639.62 0.00 J 金融业 46,418,400.00 5.7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4,442,632.04 16.73 (三)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 股 )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 ) 1 000858 五粮液 400,000 22,264,000.00 2.77 2 000651 格力电器 440,000 18,114,800.00 2.25 3 601006 大秦铁路 1,799,907 15,101,219.73 1.88 4 000423 东阿阿胶 185,379 13,326,896.31 1.66 5 000895 双汇发展 450,000 10,687,500.00 1.33 6 601288 农业银行 3,000,000 10,560,000.00 1.31 7 601939 建设银行 1,700,000 10,455,000.00 1.30 8 000001 平安银行 1,000,000 9,390,000.00 1.17 9 601166 兴业银行 550,000 9,273,000.00 1.15 10 600900 长江电力 530,000 8,151,400.00 1.01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 ) 1 国家债券 89,557,000.00 11.1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34,811,771.50 41.6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9,097,000.00 3.62 7 可转债 ( 可交换债) 1,079,992.50 0.1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54,545,764.00 56.58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70013 17 附息国债 13 500,000 49,865,000.00 6.21 2 020177 17 贴债 21 400,000 39,692,000.00 4.94 3 1280397 12 筑工投债 300,000 31,191,000.00 3.88 4 122157 12 广控 01 300,000 30,105,000.00 3.75 5 101685001 16 天齐锂业 MTN001 300,000 29,097,000.00 3.62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九)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 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 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十一)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 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 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 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3,954.3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7,444.5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460,419.8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741,818.77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 6 年 8 月 1 1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中银丰利 A :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 8 月 1 1 号( 基金合同生 效 日)起至 201 6 年 12 月 3 1 日 - 0.80% 0.14% 0.31% 0.47% - 1.11% - 0.33%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4.84% 0.16% 5.48% 0.35% - 0.64% - 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4.00% 0.15% 5.81% 0.41% - 1.81% - 0.26% 中银丰利 C :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 8 月 1 1 号( 基金合同生 效 日)起至 201 6 年 12 月 3 1 日 - 0.80% 0.13% 0.31% 0.47% - 1.11% - 0.34% 2017 年 1 月 1 日 4.74% 0.15% 5.48% 0.35% - 0.74% - 0.20%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3.90% 0.14% 5.81% 0.41% - 1.91% - 0.2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 基金费用的种类 ( 1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2 )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3 )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 4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5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 6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 7 )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 8 ) 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费用; ( 9 )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 10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1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0.6%÷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2 )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0.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取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3 )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0.1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0.10 %÷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给登记机构,再由登记机构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 4 )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由基金托 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资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成立一个 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上述 “( 一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 4 ) - ( 10 )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 1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 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 2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 3 )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 4 )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 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客户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 100 万元 1.0% 1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6% M≥500 万元 1000 元 / 笔 2 、 赎回费用 ( 1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