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鹏华弘达: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9月)

时间:2017年09月23日 11:34:20 中财网
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09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

6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弘达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
已于
2016

8

10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里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

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
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
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
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
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08

0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7

06

30

(
未经审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3
、设立日期:
1998

12

22



4
、法定代表人:何如


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6
、电话:(
0755

82021233
传真:(
0755

82021155


7
、联系人:
吕奇志


8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9
、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
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
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
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
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
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
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
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
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
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年7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
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
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总经
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
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
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
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
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
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
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财务部
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信证券资
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纳
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IMI资产管
理SGR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
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
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咨
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


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
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科
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实
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16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
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
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
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国
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长、处
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员,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固定收
益部总监。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方正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10年6月加盟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研究工作,担任固定收益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
03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利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4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
华弘润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5月担任鹏华弘华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5月担
任鹏华弘和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5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益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5年06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鑫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8月担任鹏华
前海万科REITs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8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03月担任鹏华弘锐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3月担任鹏华弘信混合基金基
金经理,2016年03月至2017年05月担任鹏华弘实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8月担任
鹏华弘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8月担任鹏华弘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
担任鹏华弘惠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担任鹏华兴裕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11月担任鹏华兴泰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担任鹏华兴悦定开混合基金基
金经理。刘方正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5年03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利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4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润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5月担任鹏华弘华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5月担任鹏华弘和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5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益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6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鑫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8月担任鹏华前海万科REITs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8月至2017年01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3月担任鹏华弘锐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3月担任鹏华弘信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3月至2017年05月担任鹏华弘实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8月担任鹏华弘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9月担任鹏华弘惠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1月担任鹏华兴裕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1月担任鹏华兴泰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担任鹏华兴悦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6年08月至本更新招募书截止日 刘方正先生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FOF投资副总监。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邮政编码: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

3

30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联系人:陆志俊




话:
95559


交通银行
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6
月交通银行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5
月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5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
级资本位列第
17
位,较上年上升
2
位;根据
2015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
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90
位,较上年上升
27
位。



截至
2016

9

3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0,918.10
亿元。

2016

1
-
9
月,交通
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525.78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
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
2013

10
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至
2013

10
月任本行董事
长、执行董事、行长,
2009

12
月至
2013

5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
1983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
学位,
1997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
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9
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
2013

11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10
月起任本行行长;
2010

4
月至
2013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
2005

8
月至
2010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

9
月至
2005

8
月任本行副
行长;
2004

6
月至
2004

9
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

9
月至
2004

6
月任本行行长助
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

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
2015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12
月至
2015

8
月,历任本行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

12
月至
2007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



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
,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
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6

9

30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206
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
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
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
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
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
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
各个经营环
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
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
、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
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
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
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
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



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
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
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
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
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
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
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
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
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
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
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
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
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联系电话:
0755
-
82021233


传真:
0755
-
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
www.phfund.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



联系电话:
010
-
88082426


传真:
010
-
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801B



联系电话:
021
-
68876878


传真:
021
-
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1001



联系电话:
027
-
85557881


传真:
027
-
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07
单元


联系电话:
020
-
38927993


传真:
020
-
38927990



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65

负责人:吴群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201


联系电话:(
0755

33391280


传真:
0755
-
33033086


联系人:闵齐双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
-
11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8
-
10



联系电话:
+86(10)88095588 +86

755

88999233


传真:
+86(10)88091190


联系人:邢向宗


经办会计师:邢向宗、邹菁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严选股票、债券等
投资标的,力争基金资产的保
值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
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95%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
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
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
CPI
走势、
M2
的绝对水
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等),
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型,动态评估不同资
产大类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
及其风险收益特征,追求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和稳健收益。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个股构建投资
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
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
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1
)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
成功
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
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
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
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
)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
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
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
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
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公
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将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




3
)综
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严选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保
值增值。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
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
PE

PEG

PB

PS




EV/EBITDA
等);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
基础的股价水平。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
略、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
组合的券种搭配,精
选个券,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1
)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下
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




2
)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
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
)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组
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
)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




5
)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
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
券进行投资。




6
)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
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
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7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
公司债券
。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
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
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益。




4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
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
数收益率×
5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中证综合债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适于做基金债券资产
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选样科学客观,行业代表性好,流动性高,抗操纵性强,是
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
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
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7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0,354,065.95

17.04




其中:股票

140,354,065.95

17.0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55,095,978.40

79.54




其中:债券

655,095,978.40

79.5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16,679,558.73

2.03

8

其他资产

11,500,152.73

1.40

9

合计

823,629,755.81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440,204.00

0.34

C

制造业

75,429,772.95

10.4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16,455,508.00

2.29

E

建筑业

2,162,008.00

0.30

F

批发和零售业

127,072.00

0.0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08,280.00

0.7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17,262,794.00

2.40

K

房地产业

13,111,224.00

1.8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6,608.00

0.0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84,000.00

0.1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685,915.00

0.93

S

综合

420,680.00

0.06




合计

140,354,065.95

19.5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531

天顺风能

1,993,742

13,258,384.30

1.84

2

002507

涪陵榨菜

888,808

9,990,201.92

1.39

3

603626

科森科技

128,500

8,375,630.00

1.16

4

601155

新城控股

430,000

7,972,200.00

1.11

5

002241

歌尔股份

391,893

7,555,697.04

1.05

6

600236

桂冠电力

1,200,000

6,840,000.00

0.95

7

600027

华电国际

1,380,000

6,665,400.00

0.93

8

600518

康美药业

220,000

4,782,800.00

0.66

9

002090

金智科技

186,100

4,419,875.00

0.61

10

000776

广发证券

240,000

4,140,000.00

0.58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941,000.00

4.1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941,000.00

4.16

4

企业债券

268,143,800.00

37.2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60,357,000.00

22.28

6

中期票据

192,197,000.00

26.7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4,457,178.40

0.6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55,095,978.40

91.0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1751041

17桂投资
SCP002

600,000

60,078,000.00

8.35

2

101754059

17首开
MTN003

500,000

50,330,000.00

6.99

3

011752020

17烟台港
SCP001

500,000

50,150,000.00

6.97

4

122399

15中投G1

500,000

49,605,000.00

6.89

5

136214

14上实02

400,000

39,124,000.00

5.44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6,692.8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1,453.5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410,810.80

5

应收申购款

1,195.5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500,152.7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鹏华弘达
A


成立时间

净值增
长率1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2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3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4

1-3

2-4

2016年8月1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年12月31


-0.47%

0.07%

0.52%

0.40%

-0.99%

-0.33%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

114.77%

8.99%

5.36%

0.29%

109.41%

8.7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6月30


113.76%

6.68%

5.92%

0.34%

107.84%

6.34%



鹏华弘达
C


成立时间

净值增
长率1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2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3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4

1-3

2-4




2016年8月10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6年12
月31日

-1.11%

0.09%

0.52%

0.40%

-1.63%

-0.31%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

2.37%

0.10%

5.36%

0.29%

-2.99%

-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6月30


1.23%

0.10%

5.92%

0.34%

-4.69%

-0.24%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公证费和认
证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6%
÷当年天数


H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1%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
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
。本
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
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
×
0.2%
÷当年天数


H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017

3

23
日起,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
C
类份额开展销售服务费优惠
活动,由
0.20%
调整为
0.05%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
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
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A
类、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M
(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1.5%


0.6%


100

≤ M <
500



1.0%


0.3%


500

≤ M <1000



0.3%


0.06%


M≥ 1000



每笔
1000



每笔
100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各项费用。



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
Y



赎回费率


Y

7



1.5%


7

≤Y<30



0.75%





30

≤Y

6
个月


0.5%


Y≥6
个月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6
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
Y



赎回费率


Y

30



0.5%


Y≥30



0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
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和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
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八部分 基金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九部分 基金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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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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