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银蓝筹: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中银 蓝筹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7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 年 九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09 年 12 月 22 日证监许可【 2009 】 1425 号文核准 进行募集,基 金合同于 2010 年 2 月 11 日正式生效 。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 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1 7 年 8 月 10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 7 年 6 月 30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已复核 了本次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言 ................................ ................................ ................................ ........................... 3 二、释义 ................................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 ................................ ............... 3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5 九、基金份额的登记 ................................ ................................ ................................ ....... 44 十、基金的投资 ................................ ................................ ................................ ............... 46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 ................................ ................................ ....... 52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 ........... 56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 ........... 57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58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63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65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6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8 十九、风险揭示 ................................ ................................ ................................ ............... 72 二十、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 74 二十一、基金合同摘要 ................................ ................................ ................................ ... 76 二十二、托管协议摘要 ................................ ................................ ................................ . 100 二十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2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14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6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 117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 办法 》(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 息披露办法》 ”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中银 蓝筹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 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时起 ,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银 蓝筹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中银 蓝筹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银 蓝筹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中银 蓝筹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银 蓝筹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并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 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 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 销售 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 直销机构: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 销售 机构:指 基金管理人以及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4 .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 其他销售 机构的 销售 网点 25 .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 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6 .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 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 基金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28 . 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29 .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 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2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4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 . 日 / 天:指公历日 36 . 月:指公历月 37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9.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4 0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 .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 . 《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 3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5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 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 . 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 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47 . 场内 :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交易系 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 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48 . 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办理基金交易、场内申购、场内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 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系统 49 . 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 账户,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 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登记系统 50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 .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登记系统内不同 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或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 托管的行为 52 .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登记系统和证券登 记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3 . 转托管:除特别说明外,系统内转托管 及跨系统转托管合称转托管 5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5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6 . 元:指人民币元 57 .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58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9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1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62 .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体 63 .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楼 法定代表人: 白志中 设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 38834999 传真:( 021 ) 68872488 联系人: 高爽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 (英国) 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的美元 16.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 董事会成员 白志中( BAI Zhizhong )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及办公室主任,中国银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 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超( WANG Chao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 Fordham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 主管,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等职。 宋福宁( SONG Funi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 负责人、资金业务部总 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 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 曾先生于 2015 年 6 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以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 各经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 及固定收益)、资本市 场、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 效力九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 \ 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 及北京大学的风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 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 JING Xin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 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 ZHAO Xing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 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 基金业行业 协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 和金融 MBA 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 INSEAD 工商管理 硕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 英国电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 中英商会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 DU huifen )女士, 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 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 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 学独立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监事 乐妮( YUE Ni )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分 别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 200 6 年 7 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 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 - 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 加拿大西部大学 毅伟商学院 (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 MBA )和经济学 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 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 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 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 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 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 CHEN Ju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 200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 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杨军( YANG Ju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统计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 行金融市场总部主管。 2012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资深投资经理 。 4 、 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王帅(WANG Shuai)先生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 AVP ) , 管理学硕 士。 2008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股票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专 户投资经理。 2015 年 7 月至今任中银蓝筹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年 3 月至今任中银品质生 活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至今任中银移动互联基金基金经理 。具有 9 年证券从业年 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孙庆瑞 ( SUN Qingrui ) 女士, 2010 年 2 月至 2013 年 8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甘霖(GAN lin)先生,2010年2月至2015年8月任中银蓝筹基金基金经理。 5 、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 副 执行总裁 )、杨军( 副执行总裁 )、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李建( 权益 投资部 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 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是指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 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办法、实施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 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及时、准确、合规。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 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 和行业监管规则;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 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3)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 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要素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沟通、 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是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 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风险评估是确定可能偏离内部控制目标的业务领域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其 实质是确定关键控制点; (3)控制措施是指为确保内控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的控制 手段; (4)信息沟通是指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获得真实、及时、完整的经营 信息,并在内部进行沟通; (5)内部监控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及适应性等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估,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 5、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基金管理人通过自上而下的有序组织体系,有效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 目标: (1)董事会层面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稽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委 员会的职责为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协助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公司风险取向及风险管理的原 则、政策和指导方针,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稽核委员会的职责为负责从强化内部监 控的角度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 (2)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层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总裁负责,协助执行总 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调整业务权限,讨论重大决策风险以及检查风险管理状况, 并就公司的风险状况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做定期和不定期(如遇特殊事件)的汇报; 公司经营管理层还于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框架下针对公募基金、QDII 及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分别设立专门的投资委员会,作为各业务领域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或审议基本投资策略和原则,制定或审批重要投资项目方案,审批或协调与投资管理有 关的重要事项。 (3)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含决策程序和运作流 程)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含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进行监察、稽核, 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的发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相关制度和章程,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定期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督察长有权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调查档案资料,及时报告违规 行为或事件,并有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相关细则,提请和督促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 纠错防弊、堵塞漏洞。 (4)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法律合规部与稽核部,分别通过事前防范、事中监督 与事后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不 断完善和更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和有效地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健 全内部控制的作业流程。 (5)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通过检查、评价和控制各项业务运作中 的风险特别是投资组合的风险,确保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 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6)基金管理人其他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 部门的部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或工作办法,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6、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同业务将内部控制分为前线业务控制、 中线业务控制和后线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前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包括建立严密的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流程、投资授 权制度、归责原则、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等; ⅱ)交易执行控制:包括建立集中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交易记录制度、特殊交易制度、关联交易审 批制度等; ⅲ)投资风险管理:包括建立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人员安排、风险度量及申 报方法、风险限额及监控复核机制、定期检查与报告制度等; ⅳ)市场营销业务控制:包括建立健全渠道销售管理、机构销售管理、市场推广与 媒介关系维护、投资者服务、反洗钱等制度。 (2)中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运营业务控制:包括建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会计与公司会 计间的隔离制度、清算交割和会计核算流程、产品账户设立与核算、估值方法与估值程 序、与托管行的互相监督等; ⅱ)法律合规控制:包括牵头内部控制制度的更新修订、审核各项作业的合规性、 全面推行责任管理制度、规定法律合规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等; ⅲ)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包括根据有关要求建立信息技术系统管理规章、手册和风 控制度、建立信息安全、人员备份、授权制度、事故防范与灾备处理、系统维护制度等; ⅳ)危机处理控制:包括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界定相关部门与岗位职责、贯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等; ⅴ)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信息披露岗位职责、严禁 披露或利用内幕信息等; ⅵ)操作风险控制:包括设置完善关键风险指标、运作风险识别及评估及风险事件 报告制度等。 (3)后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内部稽核控制:包括制定稽核政策、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和明确 流程控制等。 ⅱ)公司财务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公司财务、基金财务互相独立、凭证制度、用印 制度、会计控制措施、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复核制度、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 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 ⅲ)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控制:包括制定招聘及培训政策、入职和持续培训、绩效 评估体系等。 7、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 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 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 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7年6 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61,996.90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4.59%,权重法下资 本充足率11.85%。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 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 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4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 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 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 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 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 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 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 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 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 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 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 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 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 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 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 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 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 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 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 委书记; 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 年 1 月起担任 本行副行长;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 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 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 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 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01 只开放式基金 。 ( 四 )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 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 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 监察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 务主管部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 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 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 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 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 求。 ( 3 )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 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 立和执行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 行评价和检查。 ( 4 )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 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 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 5 )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 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 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 应的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 业务营运、稽核监察 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 离,办公网和 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 9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 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业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 规程》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 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为 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 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 定了 《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 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 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 行。 (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 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 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 地同步灾备,同时, 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 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 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 并做好调用登记。 (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 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 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 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 控制 。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 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 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 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 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 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 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 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 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 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 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 挠对方根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 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楼 法定代表人:白 志中 电话:( 021 ) 38834999 传真:( 021 ) 68872488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虹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 www.bocim.com )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 “ 中银基金 ” 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 “ 中银基金 ” 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 、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 销售 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 95566 联系人: 宋亚平 网址: www.boc.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 : 95555 联系人: 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 : 95533 联系人: 张静 网址: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 : 95559 联系人: 曹榕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 : 95588 联系人: 王佺 银行网站: www.icbc.com.cn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 95568 联系人: 姚健英 银行网站: www.cmbc.com.cn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 : 95558 联系人: 赵树林 银行网站: http:// bank.ecitic.com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联系人: 刘军祥 公司网站: http://www.hxb.com.cn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 李博 客户服务电话 : 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10)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法定代表人: 和广北 客户服务电话 : 800 - 830 - 2066 ; 400 - 830 - 2066 联系人: 王晓明 网址: www.ncbchina.cn 1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 宁敏 联系人: 李澎 联系电话: 611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李明霞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13)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联系人: 罗春蓉、 肖婷 联系电话: 010 - 65051166 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站: http:// www.cicc.com.cn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 刘佳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1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唐静 客服电话: 400 - 800 - 8899 公司网站: http://www.cindasc.com 16) 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联系人: 周一涵、吴琼 客服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站: http://stock.pingan.com 17)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刘芸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108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姚巍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20)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法定代表人 : 李工 联系人 : 甘霖 客户电话 : 0551 - 96518 公司网站 : http://www.huaans.com.cn 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志连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联系人: 郑效义、杨天枝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2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 吴韵琪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 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2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 蒋刻真 客服电话 : 010 - 66045678 公司网站 : http://www.txsec.com 或 www.jjm.com.cn 24) 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 共炎 联系人: 徐小琴、肖克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2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联系人: 孙秋月 客服电话: ( 0532 ) 96577 公司网站: http://www.zxwt.com.cn 26)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赵俊 联系人: 王一彦 客服电话: 95531 ; 400 - 8888 - 588 公司网站 : www.longone.com.cn 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张丽、李颖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http://www.guosen.com.cn 2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林晓东、王虹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加拨 0591 )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2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 湖北武汉江汉区唐家墩路 32 号国资大厦 B 座 法定代表人: 余磊 联系人: 翟璟 客服电话: 028 - 86712334 公司网站: www.tfzq.com 3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 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张彤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 http://www.bhzq.com 3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易 联系人: 盛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