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宝盈科技3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9月)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5:01:18 中财网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6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4】580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
(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
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可以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为中小
微、非上市企业,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薄弱、企业经营风险高、信息披露透
明度不足等特点。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将存在违约风险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这
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基金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8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 1
第二部分 释 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49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6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6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8
第十四部分 基金收益与分配..................................................................................................... 7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7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4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6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124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26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29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
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宝盈科技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
资者

19、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
不同交易账户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
的行为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成立时间:2001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总经理:张啸川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电话:0755 - 83276688

传真:0755 - 83515599

联系人:张志刚

2、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9号文批准发起设立,现有
股东包括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其中中铁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75%的股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持有
25%的股权。


公司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简称IT
治理委员会)和产品委员会,并设置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一部、固定收益二部、
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投资部、研究部、创新业务部、风险管理部、集
中交易部、产品规划部、渠道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市场营销部、互联网金融部、
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办公
室等21个部室及北京办事处、上海办事处。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二十二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泰养老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锐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国家
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

李文众先生,董事长,1959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78年12月至1985
年5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支行解放中路办事处工作;1985年6月至1997年
12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信托投资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委托代理部、证券管
理部经理;1997年12月至2002年11月成都工商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历任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11月至今在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
经理。2017年1月26日至今代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景开强先生,董事,1958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5年7月至
1989年10月在中铁二局机筑公司广州、深圳、珠海项目部任职,历任助理会计
师、会计师、财务主管;1989年11月至2001年4月在中铁二局机筑公司财务
科任职,历任副科长、科长、总会计师;2001年5月至2003年10月在中铁二
局股份公司任财会部部长,中铁二局集团专家委员会财务组组长;2003年11月
至2005年10月在中铁八局集团公司任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集团公司专家委
员会成员;现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陈赤先生,董事,1966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1988年7月至1998
年5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公共与行政管理学院教研室副主任;1998年5月至1999
年3月在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人事部任职;1999年3月至2000年10月在四川


省信托投资公司峨眉山办事处任总经理助理,2000年10月至2003年6月在和
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3年6月开始任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助理兼研究发展部总经理,现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张栋先生,董事,1977年生,硕士研究生。2000年8月至2001年5月,在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一部任副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2年
3月,在中化进出口总公司投资部任项目经理;2002年3月至2003年2月,在
飞秒光电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光通信事业部任总经理助理;2003年2月至2004
年3月,在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冶金能源事业总部任项目经理;2004
年3月至2009年5月,在山西中化寰达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09年6
月至2010年7月,在中化石油有限公司炼化事业部任高级项目经理;2010年7
月至2011年2月,在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控制部任副经理;2011
年2月至2013年7月,在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油品销售南方事业部任副总经理;
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一部工
作;2014年1月至2014年7月,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三
部任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基
础产业部任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
发展部任总经理。


张苏彤先生,独立董事,1957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1975年12
月到1978年3月,在陕西重型机器厂任职;1982年7月到1985年9月,在陕
西省西安农业机械厂任助理工程师;1987年7月到1989年5月,在陕西省西安
农业机械厂任工程师、车间副主任;1989年5月到2000年4月,在陕西财经学
院财会学院任教授、系主任;2000年4月到2003年3月,在西安交通大学会计
学院任教授、系主任; 2003年3月到2016年1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
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任副所长、教授、研究生导师,2016年12月至今在中国
政法大学商学院会计研究所任教授、研究生导师。


廖振中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生,法学硕士研究生。2003年到2014年,
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讲师;2014年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副教授。

兼任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成都市传媒集团新闻实业有限公司外部董
事,乐山市嘉州民富村镇银行独立董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调解员,四川


省住建厅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


王艳艳女士,独立董事,1980年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2007年8月
到2008年8月,在美国休斯敦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8年6月到2010
年12月,在厦门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院任助理教授;2011年1月到2014年7
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副教授;2014年8月至今,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
教授。


徐加根先生,独立董事,1969年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教授。1991
年至1996年在中国石化湖北化肥厂工作;1996年至1999年,在西南财经大学
学习;1999年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任教,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创新与产品
设计研究所副所长。


张啸川先生,董事,1978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05年3月-2005
年5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结算监管处。2005年5月至2009年11月
任职于中国证监会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11月至2011年8月
担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市场监控处副处长。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担任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2012年5月至2015年7月担任中国证监
会市场监管部交易监管处处长。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高级顾问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
月14日起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

张建华女士,监事,1969年生,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四川新华印刷厂、
成都科力风险投资公司、成都工商信托有限公司、衡平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同业部总经理。


刘郁飞先生,监事,1973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ACCA。曾就职于中国林
业科学研究院、中林绿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新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德仁集团
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现任职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审计稽核部。


魏玲玲女士,监事,1970年生,中级经济师。曾任职于深圳石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深圳振华路营业部。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
总监。



汪兀先生,监事,1983年生。曾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
监。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张瑾女士,督察长,1964年生,工学学士。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
分行科技处、华安证券有限公司深圳总部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总部。2001年
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2013
年12月起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丁宁先生,副总经理,1976年生,硕士。1998年8月至2001年7月任职于
安徽省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2010年9月担任中铁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6年11月担任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5年12月加入宝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工委书记、纪工委
书记、董事会秘书。2017年3月起兼任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俊杰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生,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深圳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2007年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
究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专户投资部总监,现任副总经理、投资经理。


张新元先生,副总经理,1997年3月至2002年8月任职于黄河证券,2002
年9月至2004年2月任职于民生证券,2004年3月至2011年6月任职于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7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机构业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创新业务部总监、
投资经理。


2、基金经理简历

张仲维先生,台湾政治大学国际贸易硕士。曾任台湾元大宝来证券投资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
金经理;自2015年5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投资
经理,现任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本基金


时间:

彭敢:2014年8月13日至2017年1月4日。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试行)成员包括:

张啸川先生: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葛俊杰先生: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经理。


段鹏程先生: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监、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优势产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陈若劲女士: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一部总监、宝盈增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祥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戈先生: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履
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不从事以下活
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稳健运作,有效防止和化解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最大
程度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
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
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内部控制目标

公司实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
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
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管理

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
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
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
部门的根据业务的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
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后者的内容不得与前者相违背。


公司各项制度的制订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3)符合全面、审慎、适时性原则;

(4)授权、监督、报告、反馈主线明确;

(5)权利与职责、考核、奖惩相对应。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公司内部控
制大纲和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与修订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议案,报董事会通过后实


施。公司各机构、部门的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由各机构、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章程
和内部控制大纲提出议案,根据公司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实施。


监察稽核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制度进行检查、评价。监察稽核部的报告报
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总经理向有关机构、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由相关机构和部
门负责落实。各机构、各部门定期对涉及到本机构、本部门的制度进行检查和评
价,并负责落实有关事项。


4、内部控制基本要点

公司的监督系统、决策系统、业务执行系统包括公司对人、财、物的管理、
对各种委托资产的管理和基金的发起、设立、销售、投资、清算、宣传等内容。


(1)授权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授权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制度,确保权责
分明;

②公司实行法人授权负责制,公司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在其规定的业
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

③各项经济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
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④公司应对授权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
改。


(2)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②实行员工绩效管理;

③建立导向明确、奖惩并举、奖罚分明的考核制度;

④建立系统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3)对员工行为操守的控制必须包括:

①制定公司员工行为守则,规范员工的行为;

②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③制定纪律程序,建立举报制度;

④员工不得购买股票或投资封闭式基金。员工购买开放式基金的,持有开放
式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并应按照法规或监管机关有关要求进行申


报。


(4)公司对研究、投资与交易的控制必须包括:

①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②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决策过程必须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

③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

④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

⑤基金经理的选拔、考核、激励制度;

⑥明确的报告体系、监督和反馈体系;

⑦实行空间隔离制度(防火墙制度);

⑧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⑨标准化、程序化的业务流程;

⑩严格的信息资料的传递、保管、销毁制度。


(5)对新产品开发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新产品开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新产品推出前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进行风险识别,提出风险控制措
施,并按决策程序报批。


(6)对销售和客户服务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建立销售规则和销售人员资格标准;

②加强对代销商的监督管理;

③建立客户服务标准,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④做好对销售、客户服务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


(7)对注册登记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做好账户管理工作;

②加强对交易与非交易过户的注册登记过户;

③加强对账户、注册登记资料的管理;

④加强对有关账户、注册登记信息的传递管理。


(8)对资讯控制的内容包括:

①实行保密制度,对信息资料分密级进行管理;

②实行门禁制度;


③对公司办公电话进行录音;

④实行电脑系统权限管理。


(9)对财务控制的内容包括:

①公司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和基金及其
他受托资产财务以及基金之间、受托资产之间财务相互独立的原则制定会计制
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
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体系;

②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③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
和财经纪律;

④强化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

⑤实行统一采购和招标制度;

⑥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10)对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包括:

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
格制定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②电子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
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软件设计、业务操作和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③强化电子信息系统的相互牵制制度,建立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
与实际业务操作人员相互独立制;

④建立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禁止同一人同时掌管操作系统口令和
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

⑤建立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制度,保证电子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
完整,并能及时、准确的传递到各职能部门;

⑥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
度;

⑦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建立定期病毒检测制度等。


(11)对监督系统的控制包括:

①建立不同层次的监督系统,各层次依据各自的授权范围实施监督;


②强化内部监督系统职能,从公司不同角度对公司不同层面进行持续监督、
检查,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有效运行;

③全面推行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管理制度,严格监督人员的奖惩制度;

④确保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监督工作;

⑤建立道路通畅的报告、反馈系统。


(12)对突发事件和灾难风险的控制包括:

①制定公司危机处理方案,对突发事件和灾难风险进行提前防范;

②成立危机领导小组和危机处理工作小组,当发生突发事件和灾难时,根据
危机处理方案,尽快排除风险,使公司的经营活动恢复正常。


5、持续的控制检验

基金管理人对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行全方位的定期检查、评
价,对重点项目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评价,对检查、评价结果出具专题稽
核报告,并报全体董事。董事会对报告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委托公司总经理
落实。


公司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总结,并出具专题报告,并报公
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公司总经理根据办公会议意见,并依据大纲中规定的有关
权限和程序责成相关部门落实。


在出现新的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
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督察长应组织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相关检查,并根
据需要进行制度调整。


坚持重点检验的原则,对投资管理、产品设计、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的
销售、投资者服务及其利益保护、公司财务会计、基金会计等重要的业务进行重
点持续检验。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
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
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
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
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
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
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
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2016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
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
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
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72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
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


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
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
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
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


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总经理:张啸川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8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88-300(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755-83515880

联系人:李依、梁靖

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二、其他相关机构

1、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人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466

联系人:陈静瑜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联系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服热线: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客服热线: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 中信银行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客服热线:95558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4) 平安银行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客服热线: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5) 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客服热线: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6)安信证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7)渤海证券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客服热线: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bhzq.com

(8)光大证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服热线: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9)申万宏源证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客服热线: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10)第一创业证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客服热线: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csc.com

(11)长城证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客服热线: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2)长江证券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13)中国中投证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

客服热线: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14)中信建投证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客服热线: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5)信达证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客服热线: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16)平安证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热线: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17)国泰君安证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8) 广发证券

联系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客服热线: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9) 东兴证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 层

客服热线:400-888-8993

公司网站:www.dxzq.net

(20) 招商证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客服热线: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1) 国信证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服热线: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2) 中信证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三层

客服热线:400-88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3)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 tty.chinapnr.com

(24) 中信证券(山东)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266061)

客服热线: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25) 华泰证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客服热线:4008895597、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6) 五矿证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大厦47-49层

客服热线:40018-40028

公司网址:www.wkzq.com.cn

(27)广州证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楼、20 楼

客服热线:961303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8)银河证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服热线: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滨江区江
南大道3588号12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31) 中国银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32)中金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3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4)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北京市朝阳区北
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客户联系电话:400-059-8888400 808 0069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3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1-65370077

公司网址: www.jiyu.com.cn

(3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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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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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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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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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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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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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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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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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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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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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303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

(4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50)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51)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公司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5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5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54)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55)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址:www.jinqianwo.cn

(5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客户服务电话:021-52822063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5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5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59)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60)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公司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61)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公司网址:www.cd121.com

(62)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zwealth.cn

(63)深圳新华信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3号华嵘大厦1808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010-56202920

公司网址:www.xintongfund.com

(64)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65)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3、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楼

负责人: 廖海

经办律师: 廖海、刘佳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4、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联系人:周祎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6月11日证监许可【2014】
580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


本基金自2014年7月21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4年8月8日,基
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本次募集净认购金额为1,291,165,490.52元人民币,有
效认购户数为16,277户。认购资金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363,939.29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8月12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托管人中国农
业银行开立的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按照每份基
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次募集期募集的基金份额及利息转份额共计
363,939.29份。其中,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
总额为51,603.43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0.004%。


一、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限

1、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基金的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的实际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发售时间并
及时公告。


二、基金的发售方式和销售渠道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


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本基金的具体
发售方式和销售机构详见发售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
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具体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请见《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披露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增加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三、基金的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四、基金的募集规模限制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本基金首次募集份额不设上限。


五、认购费用

本基金以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
所示:

费用类别

费率(设认购金额为M)

认购费

M<50万

1.20%

50万≤M<200万

0.80%

200万≤M<500万

0.60%

M ≥500万

固定费用1000元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募集期认购款项的利息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


八、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
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示例: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1.2%,假定募集期间
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2%)= 9,881.42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881.42 = 118.58 元

认购份额 =(9,881.42+3)/ 1.00 = 9,884.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84.42份基金份额。


九、基金份额认购原则及程序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
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2、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
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认购一经受
理不得撤销。



3、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4、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应在T+2日到网点查询
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
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5、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直销和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
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若发生比例确认,认购金额不受最低
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
募集符合有关条件,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14年8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14]1073号文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
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同期银
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
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
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
公告。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
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投资人交付申购
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
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
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人银行账户。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
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
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数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单笔1,000元。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
额的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
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
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
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
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重
复申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费用类别

费率(设申购金额为M)




申购费

M<50万

1.50%

50万≤M<200万

1.00%

200万≤M<500万

0.80%

M ≥500万

固定费用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
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费 用

费率

赎回费

持有期限<7日

1.50%

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7日≤持有期限<30日

0.75%

30日≤持有期限<90日

0.50%

75%计入基金资产

90日≤持有期限<180日

0.50%

50%计入基金资产

180日≤持有期限<365日

0.20%

25%计入基金资产

365日≤持有期限<730日

0.10%

持有期限≥730日

0%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
回人承担,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申购份额与赎回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示例: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1.5%,假定申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1.155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申购金额 = 10,000 /(1+1.5%) = 9,852.22元

申购费用 = 10,000 – 9,852.22 = 147.78 元

申购份额 = 9,852.22/ 1.155 = 8,530.06份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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