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汇丰新动力: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说 2017年第 2号 【重要提示】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 年7月23日证监许可[2014]733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及 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 特征的基金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 2017年 8月 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年 6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目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募集 ............................................................... 3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8 九、基金的转换 ............................................................... 47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48 十一、基金的投资 ............................................................. 49 十二、基金的业绩 ............................................................. 63 十三、基金的财产 ............................................................. 65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66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1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3 十七、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75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76 十九、风险揭示 ............................................................... 81 二十、基金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84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6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9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5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27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8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29 3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汇丰晋信新动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5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汇丰晋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6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3、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指人民币元 7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1、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8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设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7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周慧 联系电话:021-20376868 股权结构: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持有 51%的股权, HSBC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 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小勇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委组织部正处级干部、山西省 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光信实业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山西信托副董事长,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正职待遇)。现任山西金融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正职待遇)。 郭晋普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部、投 资实业总部副总经理,太原万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西信托董事长。现任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9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柴宏杰先生,董事,本科学历。曾任长治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 主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大同分行行长,山西省国信投 资(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长,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李选进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怡富基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及项目发展 部经理、业务拓展总监,汇丰投资管理(香港)董事兼亚太区企业拓展及中国事 业主管,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汇丰中华证券投资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巴培卓(Pedro Augusto Botelho Bastos)先生,董事。曾任汇丰环球投资管 理(巴西)行政总裁、汇丰环球投资管理(拉丁美洲)首席投资官、行政总裁。 现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亚太行政总裁。 王栋先生, 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汇 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亚太企业拓展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 立至今历任财务总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理助 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常修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副所长,国家发改 委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 中心研究员。 梅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曾任纽约大学金融学副教授、芝加哥大 学访问副教授、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副教授、清华大学特聘教授、长江商学院 EMBA 项目副院长。现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叶迪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曾担任汇丰银行(美国)西岸业务副总裁, 汇丰银行(香港)零售部主管、汇丰银行中国总代表处中国业务总裁、交通银行副 行长、国际金融协会(IIF)亚太区首席代表。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焦杨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副总经理兼资金管理部经理,常务 副总经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山西 10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兼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黄碧娟女士,监事,本科学历。曾任汇丰集团银团贷款经理、资本市场部高 级经理、大中华地区债务发行部主管、环球银行部香港区常务总监、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行长兼行政总裁。现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大 中华地区行政总裁。 曹菁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中宏保险有限公司招聘经理、永乐中国培 训部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总监。 侯玉琦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及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 司担任交易员及投资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现任汇丰晋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基金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栋先生,总经理,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曾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亚太企业拓展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 司成立至今历任财务总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 理助理。 闫太平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曾任匈牙利金鸥国际贸易公司董事、山 西信托副处长、国际金融部经理。 王立荣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证 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创新业务部总监;上海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 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 赵琳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副 总监;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运营部总监;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张毅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业务发 展经理、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负责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直销业务部总监。 曹庆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法国 11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巴黎银行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投资 部研究副总监、投资部研究总监。现同时担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总监、基金经理。 古韵女士,督察长,硕士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 部副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董事 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平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南京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金证券研究所研究 员、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本基金和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曹庆先生,于 2015年 2月 11日至 2016年 4月 30日期间,曾管理本基金。 郑屹先生,于 2015年 2月 11日至 2016年 8月 20日期间,曾管理本基金。 5.投资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王栋,总经理;曹庆,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监兼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郑宇尘,固定收益部总 监;丘栋荣,股票投资部总监兼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双 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郭敏,研究部总监兼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更换相关人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 12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 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13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 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 目标、策略及限制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14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15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 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 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 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 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 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 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16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 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3)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稽核部对 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 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 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 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17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年 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年 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 939),于 2007年 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资产负债稳步增长。2016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20.9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 2.61万亿元,增幅 14.25%,其中客户贷款总额 11.7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 1.27 万亿元,增幅 12.13%。负债总额 19.37万亿元,较上年增加 2.47万亿元,增幅 14.61%,其中客户存款总额 15.4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 1.73万亿元,增幅 12.69%。 核心财务指标表现良好。积极消化五次降息、利率市场化等因素影响,本集 团实现净利润 2,323.89亿元,较上年增长 1.5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85.09 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较上年提升 0.83个百分点。平均资产回报率 1.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4%,净利息收益率 2.20%,成本收入比为 27.49%,资 本充足率 14.94%,均居同业领先水平。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 洲货币》“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 18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2016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 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 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 1000强排 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 500强 排名第 2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 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 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 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 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 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 19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7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71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 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 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 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 QFII”等奖项,并在 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 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 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 20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 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1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电话:021-20376957 传真:021-20376989 联系人:王晶晶 网址:www.hsbcjt.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www.ccb.com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张宏革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22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2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22层 法定代表人:廖宜建 公司网站:www.hsbc.com.cn 客服电话:卓越理财客户 800-820-882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28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运筹理财客户 800-820-887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78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非汇丰个人客户 800-830-2880(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3015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15-20楼、22-27楼办公地址:上海 市银城中路 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公司网址: http://www.srcb.com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络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雷波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25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注册资本:15.1亿元人民币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26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网址:www.essence.com.cn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东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7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网址: www.newone.com.cn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联系人:杨盛芳 28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电话:0591-87613888 传真:0591-875460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 4011号港中旅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29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汤嘉惠、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陈曦 客服电话:400 910 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号 6幢 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518 公司网站: www.zts.com.cn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唐岚 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1360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 www.citicsf.com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31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400 893 6885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5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 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石静武 电话: 021-38631117 传真: 021-58991896 客服电话: 95511-8 32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公司网址: stock.pingan.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021-2037689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层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电话: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联系人:赵钰 33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注册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33号 注册日期:2014年 7月 23日 (二)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三)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期限 本基金于 2015年 1月 19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15年 2月 6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七)基金的最高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八)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认购费用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认购价格:1.00元人民币 (3)认购费用 34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 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 如下: 认购金额区间 (万元 )认购费率 A < 50 1.20% 50 ≤ A < 100 1.00% 100 ≤A < 500 0.60% A ≥500每笔 1000元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全额预缴的原则,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 额。其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 为 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 可得到 9,886.42份基金份额。 (九)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个月,暂定募集期从 2015 年 1月 19日起至 2015年 2月 6日。具体认购时间安排请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35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公告。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基金投资人可在募集期间到基金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 办理基金认购手续,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具体请参见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首次认购之前必须持有效证件开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 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 (3)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投资人在 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可于 T+2日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 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 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 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4)认购限额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首次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追加认购的 最低金额 1000元。 (十)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一)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有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的基金募集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13,33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人民币计 算,募集发售期募集的有效份额为 1,698,374,107.30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203,775.06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 1,698,577,882.36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 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36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 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 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 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5年 2月 11日生效 37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进行。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部分第(一) 条或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 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 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 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5年 3月 1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已于 2015年 3月 1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 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38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时,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 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 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 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 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不含利息) 退还给投资人。 39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 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投资人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1000 元(已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限制);追加申购每次最低金额 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有 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基金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 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00份基金份 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5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 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00份的,需一次 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 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5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 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 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用 1.本基金基金份额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用,申购费率 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万元)申购费率 A < 50 1.50% 50 ≤ A < 100 1.20% 100 ≤A < 500 0.80% A ≥500每笔 1000元 40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需缴纳申购费,投资人在同一天多次申购的,根 据单次申购基金份额的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N< 7天 1.50% 7天≤ N< 30天 0.75% 30 天 ≤N< 6个月 0.50% 6个月 ≤N< 1年 0.25% N≥1年 0.15% 注:1个月为 30天,1年为 365天,N为持有期限。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 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个月但少于 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 费,其 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 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 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41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383.07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其对应费率为 1.5%,假设申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其可得到 9,383.07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一年三个月,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 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 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00=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25%=26.25元 赎回金额=10,500-26.25=10,473.75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473.75元。 3、T日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 = T日基金资产净值 / T日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42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 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申购款项(不含利息)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 43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 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 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4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 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 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 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 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 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45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的冻结、解冻和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 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46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九、基金的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按照基金管理人的规定申请 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 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 效后的适当时候将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间的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业务规 则及转换费率届时在基金转换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转换业务开始前 2 天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5年 3月 16日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47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具 体实施方法以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布的业务规则为准。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5年 3月 16日起正式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48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十一、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新动力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 求中长期资本利得,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 证、资产支持证券、其他基金份额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 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50%-95%,其中投资于新动力 主题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0-3%;现 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本基金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参与创业板上市证券的投 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A)投资理念: 以深化改革和产业升级两大投资方向,把握投资机遇、注重经济体制改革、 自中而下精选行业。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以深化改革和产业升级两大投资方向,把握投资机遇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50%-95%,其中投资于新动 力主题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所指的新动力主题包含受 益于深化改革的行业与产业升级的行业两大投资主线。 (2)注重经济体制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本基金认为, 在中国经济持续发展而进行的结构性转型中,贯彻深化改革和产业升级的战略性 49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策略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经济的核心目标,新动力主题产业将逐渐成为中国未来经 济增长的新引擎,而受益于此领域的上市公司也会因此爆发出持续较高的投资价 值。 (3)自中而下精选行业 通过“主题投资”来选择行业,深入分析以深化改革和产业升级为代表的内 外部环境条件对其发展的影响,并结合股票基本面指标分析,将能够受惠的相关 产业和上市公司纳入投资范围,发掘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公司,获取资本的长期 增值。 (B)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 和预测,根据精选的各类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度调整基金资产在 股票、债券及现金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新动力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比例中必须有不少于 80%的比例需投资于新动力主题的股 票。本基金所指的新动力主题,是指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经济发展精神,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主要分为两大投资主线: 1)受益于深化改革的行业: 十八届三种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涉及了 16个领域、60个要点,为未来中国改革的方向、目标和框架进行了详细的 论述。通过把握《决定》精神,我们梳理出了以下几大改革领域的投资机会。 A 国企改革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经济体制改革 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认为,推进 国企改革是当前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点领域,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 节是国企改革,国企改革将是这一轮改革最大的红利所在之一。 我们认为,在竞争性的领域中,经营状况较差的国企将逐步退出,能够持续 经营的国企以效率与公平作为经营目标,通过引入市场多种资本以及先进技术和 管理,以充分发挥国企的竞争力,激发国企动力;而在与国家利益相关的非竞争 50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2号 性领域,国企将在保持绝对掌控的同时,由政府进行资源配置,通过建立和完善 市场化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提高国企运营效率。 基于以上理念,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一下几种国企改革中的投资机会: a 垄断开放:例如银行、医疗服务、铁路等行业。 b.资产注入及整体上市:包括竞争性领域中的地产、化工、机械、建筑材料、 汽车、家电、食品饮料、医药等行业,以及与国家利益相关的非竞争性领域中的 金融、航天航空、国防军工等行业。 c.兼并重组:集中在竞争性领域中的汽车、水泥、电子信息、医药等行业以 及资源型自然垄断行业。 B 金融改革 金融行业是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支柱产业,因此金融业的改革将是我国经 济体制改革的技术,而市场化改革将是未来金融改革的大方向。在金融改革的背 景下,银行、券商、保险等行业将会迎来新的增长空间。 C 土地改革 《决定》中提到户籍制度改革、房地产调控去行政化、放开二胎政策、完善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