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武夷: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7:01:0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7-134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临时)于2017年9月18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7
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
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丘亮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出售北京武夷30%股权引进战略合作者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转让子公司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的方式引
进战略合作者。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提升项目品质,提高项目效益,
实现互利共赢。上述股权转让将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公司董事
会授权经营班子按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制定具体转让方案,并签署相关
文件。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履行股改承诺,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激
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充分调
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绩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6、
137)。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进行,明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等相关事项,公司拟定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8)。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办理限制性股票继承相关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决定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聘请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
所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除外;

12、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届满时止。


上述授权事项,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外,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
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3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的议案

截止2017年二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达80.94%。为改善财务结构,
降低资产负债率,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3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期限为1+N或2+N,年利率约为5.5%-5.8%,用途
为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向厦门银行申请6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的议案

截止2017年二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达80.94%。为改善财务结构,
降低资产负债率,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6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期限为3+N,年利率约为6.6%,用途为流动资金
周转及偿还向金融机构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参与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沟镇地块竞拍的议案

公司拟参与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沟镇地块竞拍。地块位于绵阳市三江大桥以


东,绵盐路以南,湿地公园边上。土地出让面积为119,032平方米(约178.5
亩),容积率2.0,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3.8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
商业)用地,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米。车位配套约2,290个,需地下
室面积约87,020万平方米,需配建幼儿园和社区用房等合计约8,500平方米。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参与西安纳帕溪谷项目部分地块竞拍的议案

公司拟参与西安纳帕溪谷项目4-6号地块竞拍。地块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
李家堡村,项目整体土地面积309亩,其中安置区73亩,学校用地10.2亩,
项目开发用地225.8亩,前期开发单位为陕西金源纳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于该项目是以城中村改造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开发权,根据西安城中村改造
的政策,该项目4、5、6号地块(约139亩)拟通过政府组织土地挂牌出让。


该地块容积率约2.45,绿化率≥35%,可建地上建筑面积约227,966㎡,地
下面积约26,169㎡,其中:已建约1.3万㎡的联排和独栋别墅,已售约4,659㎡。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二项至第四项议案
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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