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翔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1:01:44 中财网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
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港科技”、“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
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大变
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
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及未来
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承销风险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9.2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9.24元/股在2017年9月2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9月27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从高


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剔除拟申购总量
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
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
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
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
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
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
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9月2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9月29日(T+2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
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
称“申购平台”)
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120.204.69.22/ipo
,请网下投资



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
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
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7年9月26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翔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88号文核准。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翔港科技”,股票代码
为“60349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
购简称为“翔港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49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
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2,500万股,
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拔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量为1,5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9月21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承销风险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24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
计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
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9.24元/股对应的2016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7倍,低于中证指
数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均
值。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3,1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2,859.82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0,240.18万元,不超过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20,240.18万元。发
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9月26日在《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7年9月27日),任一配售对象
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9.24元/股,
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
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
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9.24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
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600万股。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
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
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
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银行收付款账户
/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
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
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
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T日)09:30-11:30、13:00-15:00。


2017年9月2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
年9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
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
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
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9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
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


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
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
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
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
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年9月29日(T+2日)当日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
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9月29日(T+2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
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9月2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9月27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
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2017年9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次发行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翔港科技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国金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向配售对
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
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
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
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指符合2017年9月18日《上海翔港包
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
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
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可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报
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上交所开户
的满足《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
值申购实施细则》要求的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
(含1万元)的投资者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量为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4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9.2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
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
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3,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859.82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0,240.18万元。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已于2017年9月18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9月27日(T日)15:00 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
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50 倍以上但低于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 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
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
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2017年9月28日(T+1日)在《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7



2017

9

18

(周一)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文件


网下投资者向国金证券填报资质审核材料



网下投资者身份验证
及变更绑定手机
截止时间
1
7
:00



T
-
6



2017

9

19

(周二)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时间
12:00



网下投资者向国金证券填报资质审核材料



网下
投资者在线申报
截止时间
12:00



T
-
5



2017

9

20

(周三)


初步询价开始日(通过电子平台
9:30
-
15:00



T
-
4



2017

9

21

(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电子平台
9:30
-
15:00



T
-
3



2017

9

22

(周五)


关联关系核查


T
-
2



2017

9

25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2017

9

26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日期


发行安排


T



2017

9

27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9:
30
-
11:30,13:00
-
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

1



2017

9

28

(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2



2017

9

29

(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日(
16

00
前到账)


网上中签缴款日


T

3



2017

10

9

(周一)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包销金额


T

4



2017

10

10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
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保荐人(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网下申
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
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7年9月20日(T-5日,周三)至2017年9月21日(T-4日,周四)为本次初
步询价期间。截至2017年9月21日(T-4日)下午15:00,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
台共收到3,009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71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拟申
购总量为3,429,260万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请见附表。


(二)剔除
无效
报价
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对3,009个网下投资者
管理的5,718个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
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156个
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递交核查材料或者属于禁止
性配售对象等,为不符合要求的报价,予以剔除。




)剔除
无效
报价
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其余5,562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规定的条件,其申购总量为3,335,800万股,申购倍数为2,223.87倍。参与询
价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报价中位数(元/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网下投资者

9.24

9.44

公募基金

9.24

9.25





)剔除
最高
报价
有关
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
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相同价格的按照拟申购数量由低到高、相同价格相
同拟申购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
及申报编号为准)的顺序进行排序。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将报价高于9.24元/股的申报全部剔除,37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剔除的申购
数量为22,2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0.6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申购。




报价中位数(元/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网下投资者

(已剔除最高部分报价)

9.24

9.24

公募基金

(已剔除最高部分报价)

9.24

9.24





)与行业市盈率
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C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截止2017年9月21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2.19倍。


本次发行价格9.24元/股对应的2016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7倍,低于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4日收盘价(元/股)

EPS(2016年)
(元/股)

2016年静态市盈率

东港股份


002117


22.19


0.60


36.98


美盈森


002303


8.30


0.15


53.83


新通联


603022


15.75


0.1542


105.00


永新股份


002014


12.62


0.60


21.03


裕同科技


002831


65.90


2.43


27.12


吉宏股份


002803


35.65


0.43


82.91


平均值

54.48





)发行价格
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
确定
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国金证券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
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承销风险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9.24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
计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
计算)。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9.24元/股)
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根据已公告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规则,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91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5,524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3,313,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
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
向其配售。


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其有效申购
数量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
价情况(含剔除报价情况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管理
的配售对象为5,524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3,313,00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
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
效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
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
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7年9月19日
(T-6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
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对象
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二)网下申购
流程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9月27日(T日)9:30-15:00
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
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9.24元/
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
得超过6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30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
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
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
为准。


2、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9月27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




)网下
初步
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
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并将在2017年9月29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9月29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
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
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者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
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
者送达获配通知。





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9月29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
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
应当于2017年9月29日(T+2日)16:00前到账。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
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
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


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499,若不
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499”,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
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
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
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10
月10日(T+4日)在《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
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
配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
额,2017年10月10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
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
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
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
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


申购新股。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2017年9月27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
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
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
行数量为1,0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9月27日9:30至
11:30,13:00至15:00)将1,000万股“翔港科技”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
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24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翔港申购”;申购代码为“732499”。


(四)
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
除外)。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9月25日
(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
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
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
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
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
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
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
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
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
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
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
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
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
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
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10,000股的新股申购,
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
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


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


(六)
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在2017年9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投资者
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
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


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上交所
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
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9月27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
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
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9月28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7年9月28日((T+1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上海翔港包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9月28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7年9月29日(T+2
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
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9月29日(T+2日)公告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
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
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7年10月9日(T+3
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截至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
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
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2017年9月29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
体情况请见《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网下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
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
调查处理;

10、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
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10月10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
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
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翠波路299号

电话:021-51093618

联系人:曹峻

传真:021-58126086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 云

联系电话:021-68826023

传 真:021-68826800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
格(元)

拟申购数
量(万股)

备注

1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自营账户

9.24

600

有效报价

2

蔡莉萍

蔡莉萍

9.24

600

有效报价

3

周仁瑀

周仁瑀

9.24

600

有效报价

4

陈栗

陈栗

9.24

600

有效报价

5

吴伟明

吴伟明

9.24

600

有效报价

6

舒仁村

舒仁村

9.24

600

有效报价

7

王德志

王德志

9.24

600

有效报价

8

嘉兴市现代服
务业发展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9

何雪萍

何雪萍

9.24

600

有效报价

10

姚国锋

姚国锋

9.24

600

有效报价

11

韩妮娜

韩妮娜自有资金投资账


9.24

600

有效报价

12

周霞

周霞

9.24

600

有效报价

13

沈阳华益新汽
车销售有限公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14

宋盛

宋盛

9.24

600

有效报价

15

华晨汽车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16

李洪义

李洪义

9.24

600

有效报价

17

毛瓯越

毛瓯越

9.24

600

有效报价

18

娄慧敏

娄慧敏

9.24

600

有效报价

19

合众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9.24

600

有效报价

20

合众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9.24

600

有效报价

21

合众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9.24

600

有效报价

22

光大金控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23

沈阳新金杯投
资有限公司

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


9.24

600

有效报价

24

沈亚平

沈亚平

9.24

600

有效报价

25

鲁旭宸

鲁旭宸

9.24

600

有效报价

26

银泰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投资账户

9.24

600

有效报价




27

叶洋友

叶洋友

9.24

600

有效报价

28

黄开红

黄开红

9.24

600

有效报价

29

马兆辉

马兆辉

9.24

600

有效报价

30

刘少鸾

刘少鸾

9.24

600

有效报价

31

网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网信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9.24

600

有效报价

32

梁勇

梁勇

9.24

600

有效报价

33

保利科技有限
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34

周林根

周林根

9.24

600

有效报价

35

戴文

戴文

9.24

600

有效报价

36

陈惠芬

陈惠芬

9.24

600

有效报价

37

海峡出版发行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38

跃进汽车集团
公司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39

姚晓云

姚晓云

9.24

600

有效报价

40

林翔

林翔

9.24

600

有效报价

41

毕绍波

毕绍波

9.24

600

有效报价

42

上海原龙投资
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43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9.24

600

有效报价

44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45

李雨川

李雨川

9.24

600

有效报价

46

德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47

德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48

德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49

德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50

邓轩

邓轩

9.24

600

有效报价

51

刘玮

刘玮

9.24

600

有效报价

52

上海信璞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信璞投资-
价值精英1号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53

上海信璞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信璞投资

9.24

600

有效报价




合伙)

-302基金

54

上海信璞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信璞投资
-深蓝100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55

上海信璞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信璞投资
-余粮100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56

上海信璞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信璞投资
-301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57

黄济强

黄济强

9.24

600

有效报价

58

郑忠香

郑忠香

9.24

600

有效报价

59

汉江水利水电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60

苏丽

苏丽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9.24

600

有效报价

61

毛伟松

毛伟松

9.24

600

有效报价

62

党金社

党金社

9.24

600

有效报价

63

吴志坚

吴志坚

9.24

600

有效报价

64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国家开发投资
公司市值管理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9.24

600

有效报价

65

彭将霞

彭将霞

9.24

600

有效报价

66

徐东左

徐东左

9.24

600

有效报价

67

首创京都期货
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稳健1号资
产管理计划

9.24

600

有效报价

68

首创京都期货
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稳健2号资
产管理计划

9.24

600

有效报价

69

首创京都期货
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稳健3号资
产管理计划

9.24

600

有效报价

70

林益霖

林益霖

9.24

600

有效报价

71

戚涛

戚涛

9.24

600

有效报价

72

上海人和经贸
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人和经贸发展有限
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73

曹玲

曹玲

9.24

600

有效报价

74

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75

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76

中海基金管理

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

9.24

600

有效报价




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

77

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78

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79

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80

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81

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82

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
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83

联发集团有限
公司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84

吴锦文

吴锦文

9.24

600

有效报价

85

辽宁正国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86

张志雄

张志雄

9.24

600

有效报价

87

王贺

王贺

9.24

600

有效报价

88

李敏

李敏

9.24

600

有效报价

89

马闽卉

马闽卉

9.24

600

有效报价

90

叶冠军

叶冠军

9.24

600

有效报价

91

俞伟伍

俞伟伍

9.24

600

有效报价

92

阙丽霞

阙丽霞

9.24

600

有效报价

93

浙江雷可澳投
资有限公司

浙江雷可澳投资有限公


9.24

600

有效报价

94

邵伟军

邵伟军

9.24

600

有效报价

95

张婉琴

张婉琴

9.24

600

有效报价

96

华润元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97

裴文会

裴文会

9.24

600

有效报价

98

李莉

李莉

9.24

600

有效报价

99

上海小海豚投
资有限公司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


9.24

600

有效报价

100

李兴田

李兴田

9.24

600

有效报价

101

周亚珍

周亚珍

9.24

600

有效报价

102

浙江金穗投资
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103

四川金鼎产融
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金鼎产融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104

赵祥

赵祥

9.24

600

有效报价

105

蔡志双

蔡志双

9.24

600

有效报价

106

吴利妲

吴利妲

9.24

600

有效报价

107

王建龄

王建龄

9.24

600

有效报价

108

张晓亮

张晓亮

9.24

600

有效报价

109

孙波

孙波

9.24

600

有效报价

110

李能春

李能春

9.24

600

有效报价

111

梁新

梁新

9.24

600

有效报价

112

上海弘昌晟集
团有限公司

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
司自营投资账户

9.24

600

有效报价

113

刘巧玲

刘巧玲

9.24

600

有效报价

114

张伯先

张伯先

9.24

600

有效报价

115

光大永明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自有资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116

光大永明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分红险

9.24

600

有效报价

117

光大永明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万能险

9.24

600

有效报价

118

光大永明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聚宝稳健1号

9.24

600

有效报价

119

光大永明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光大聚宝1号

9.24

600

有效报价

120

光大永明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永铭量化集合
资产管理产品

9.24

600

有效报价

121

光大永明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永铭权益集合
资产管理产品

9.24

600

有效报价

122

光大永明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聚财54号
(中华联合)定向资产管
理产品

9.24

600

有效报价

123

梁炳南

梁炳南

9.24

600

有效报价

124

湖北日升科技
有限公司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125

孔洪飚

孔洪飚

9.24

600

有效报价

126

侯文浩

侯文浩

9.24

600

有效报价

127

吕志

吕志

9.24

600

有效报价

128

汪冬越

汪冬越

9.24

600

有效报价




129

厦门市特房筼
筜开发有限公


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
限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130

葛红金

葛红金

9.24

600

有效报价

131

孟庆亮

孟庆亮

9.24

600

有效报价

132

姚惠君

姚惠君

9.24

600

有效报价

133

赵向军

赵向军

9.24

600

有效报价

134

韩炜玮

韩炜玮

9.24

600

有效报价

135

方壮壮

方壮壮

9.24

600

有效报价

136

安徽锦华进出
口有限责任公


安徽锦华进出口有限责
任公司

9.24

600

有效报价

137

邦信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24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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