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安德国30: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号)
华安国际龙头( 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摘要 ( 2017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 年 九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 14 年 4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许可 【 2014 】 347 号 》 注 册,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14 年 8 月 12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 为华安国际龙头( 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 基金净值 会因为 华安国际龙头( 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净值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 华 安国际龙头( 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跟踪德国市场的 DAX 指数,其投资 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 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 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华 安国际龙头( 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华安国际龙 头( 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华安国际龙头( DAX )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 1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 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 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 摘要 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 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 摘要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7 年 8 月 1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 0 日 。 目 录 一、基金的名称 ................................ ................................ ................................ .............................. 5 二、基金的类型 ................................ ................................ ................................ .............................. 5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 ................................ ................................ ...................... 5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 ................................ ................................ ...................... 5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 ................................ ................................ ...................... 6 六、标的指数与业绩比较基准 ................................ ................................ ................................ ..... 10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 ................................ ............. 10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 ................................ ................................ ............. 10 九、基金的业绩 ................................ ................................ ................................ ............................ 13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14 十一、基金管理人 ................................ ................................ ................................ ........................ 18 十二、基金托管人 ................................ ................................ ................................ ........................ 21 十三、境外托管人 ................................ ................................ ................................ ........................ 24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 ................................ ................................ .................... 26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 ......................... 48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 华安国际龙头( 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二、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德国 DAX 指数 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跟踪德国 DAX 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 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 标 ETF 份额可计入在内),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 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 的全被动指数基金。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 、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 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 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日 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 ,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4%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 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 ETF 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 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 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 ETF 。 本 基金在目标 ETF 上市前, 可 通过特殊申购 的方式 完 成对目标 ETF 的建仓。 为了更好地对外币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还可以与目标 E TF 或其他 QDII 基金进行 外汇互换,互换价格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 二 )投资限制 1.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 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 或 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购买不动产; (5)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 购买实物商品; (8)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 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 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14)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5)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 规定的限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除非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禁止,本基金可以投资境外托管人发行的金融产品。 2. 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本款所称银行应当 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但 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 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 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其中持有 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3) 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 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4) 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 以不受前述限制。 (5)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 份额的 20 %。 (6) 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临时借入现金的期限以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期限为准。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若基金 超过上述( 1 ) - ( 6 )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 用合理的商业措施进行调整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由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目标 ETF 的申购赎回存在确认和交收时间上的差异,基金规 模变动可能导致基金投资比例在短期内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此外,因证券市场波动、目 标 ETF 申购、赎回、交易被暂停或交收延迟等因素也可能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 定的投资比例规定,对于上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因目标 ETF 申购、赎回、交易被暂停或交收延迟致使不能在 10 个交易日内完 成调整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约定的投资组合限 制被修改或取消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限制规定,不需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 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 1 )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 ( 2 )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 投资柜台交易 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3 )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评级。 2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 值终止交易。 3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 4 )基金 拟投资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在产品募集申请中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基金投 资衍生品的风险管理流程、拟采用的组合避险、有效 管理策略。 ( 5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 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 6 )基金不得 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 4. 关于投资境外基金的限制 ( 1 )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 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 2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 )其他基金中基金; 2 )联接基金( A Feeder Fund ); 3 )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5. 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1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 级机构评级。 ( 2 )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 ( 3 )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 4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 ) 现金; 2 ) 存款证明; 3 ) 商业票据; 4 ) 政府债券; 5 )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 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 5 )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 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 6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 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 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 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 %。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 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 分红。 (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 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 %。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 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 5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 应责任。 7. 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 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 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六、标的指数与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德国 DAX 指数( DAX Index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的指数收益率× 95% +人民币活期存 款税后利率× 5% 。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相应更换基金名称和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及时公告。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 名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及时公告。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 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 种 。 本 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 主要投资德国证券市场上市的德国企业,需 要承担 汇率 风险 、 境外 证券 市场 投资所面临 的 特别投资 风险。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 年 7 月 18 日 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 2.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2.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 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 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79,904,878.46 94.35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20,188.91 5.10 8 其他各项资产 462,249.28 0.55 9 合计 84,687,316.65 100.00 2.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序号 基金名 基金类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 称 型 资产净 值比例 (%) 1 DAXETF 股票型 交易型开放式 (ETF) 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79,904,878.46 96.70 2.3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2.4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2.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2.6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2.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2.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2.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2.10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名 称 基金类 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DAXETF 股票型 交易型开放式 华安基金管理 79,904,878.46 96.70 (ETF) 有限公司 2.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2.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 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 票。 2.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14,731.5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86,066.6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23.55 5 应收申购款 60,227.4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62,249.28 2.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2.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九、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截止时间 201 7 年 6 月 3 0 日)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 7 年 1 月 1 日 - 201 7 年 6 月 3 0 日 11.41% 0.72% 13.15% 0.73% - 1.74% - 0.01% 2016 年 1 月 1 日 - 2016 年 12 月 3 1 日 6.69% 1.27% 9.67% 1.31% - 2.98% - 0.04% 2015 年 1 月 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83% 1.44% 4.23% 1.55% - 2.40% - 0.11% 2014 年 8 月 12 日(基金成立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1.60% 0.78% - 3.22% 1.32% 1.62% - 0.54%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 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 数,则取 0 )的 0.8%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8%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8%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 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支付日期顺延。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 理费的收款账户。如需要变更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出具 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2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 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 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 数,则取 0 )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 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支付日期顺延。 3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产 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资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 管理人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 申购费用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方式进行申购, 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 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M ,单位:元) 申购费率 M<100 万 1.2% 100 万≤ M<300 万 0.8% 300 万≤ M<500 万 0.4% M ≥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 申购 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 申购 费率为 500 元 / 笔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年限( Y ) 赎回费率 Y < 1 年 0.5% 1 年≤ Y < 2 年 0.25% Y ≥ 2 年 0 注:一年指 365 天,两年为 730 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 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或收费 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 费用等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或所投资市场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纳税。 (六)其他费用 1 、基金投资目标 ETF 的相关费用; 2 、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境外市场开户、交易、清 算、登记等各项费用以及为了加快清算向券商支付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6 、基金收益分配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7 、为应付赎回和交易清算而进行临时借款所发生的费用; 8 、《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税务顾问费; 9 、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 0 、除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 人及基金资产由原任基金托管人转移至新任基金托管人以及由于境外托管人更换导致基金 资产转移所引起的费用; 1 1 、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 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以及 相关手续费、汇款费、基金的税务代理费等; 1 2 、为了基金利益,除去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与基金有关的 诉讼、追索费用; 1 3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上述 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 当期基金费用。 十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4 、设立日期: 1998 年 6 月 4 日 5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0 号 6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7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8 、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 、联系电话:( 021 ) 38969999 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 - 50099 12 、联系人:王艳 13 、网址: www.huaan.com.cn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2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0%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 情况等。 ( 1 )董事会 朱学华先生,大专学历。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 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 历 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上海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 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 邱平先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历任上海红星轴承总厂党委书记,上海东风机 械(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上海全光网络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上海赛事商务有限 公司总经理,上海东浩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盛集团科教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 书记、总裁、董事,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 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 马名驹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现 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计划财务部 经理及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锦江麦德龙现 购自运有限公司董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景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 Crystal Bright Developments Limited 董事、 史带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董鑑华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审计局基建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处 长助理、副处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上海市 审计局财政审计 处处长,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 监。 聂小刚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三部助理业务董事、 企业融资总部助理业务董事、总裁办公室主管、总裁办公室副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 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上市办公室主任、国泰 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法律顾问。 历任上 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 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夏大慰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 标准委员会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 2 )监事会 张志红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 原上海证管办 ) 机构处副处长、 机构监管处 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等职务,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小企业融资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行 业务委员会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 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许诺先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怡安翰威特咨询业务总监,麦理根( McLagan )公司中国 区负责人。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总监,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 。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员, 集中交易部总监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监。 ( 3 )高级管理人员 朱学华先生,大专学历, 18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 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15 年 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历 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 究发展中心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投摩 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 兼董事会办 公室主任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珍女士,研究生学历, 16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徐宜宜先生, 管理学硕士, CFA (国际金融分析师), FRM( 金融风险管理师), 11 年证券、 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在美国道富全球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对冲基金助 理、量化分析师和风险管理师等职。 2011 年 1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动投资部从事 海外被动投资的研究工作。 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职务。 2012 年 3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7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 3 年 8 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及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9 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4 年 8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国际龙头( 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的基金经理。 3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童 威先生,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总经理助理 杨 明先生,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许之彦先生,指数与量化投资事业总部高级总监 贺 涛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 苏圻涵先生,全球投资部助理总监 万建军先生,投资研究部联席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4 、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目前共有员工 345 人(不含香港公司),其中 57.4% 具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86% 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 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资 与研究、营销、后台支持等三个业务板块组成。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 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 总资产61,996.90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4.59%,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1.85%。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4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 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 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 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 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 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 融产品创新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 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科 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招商银 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 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 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 中国 农业 银行 黑龙江省 分行, 华 商银行,中国 农业 银行 深圳市 分行 ,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 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 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01 只开放式基金 。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 地址: 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法定代表人: William B. Tyree (Managing Partner) 组织形式:合伙制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于 1818 年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BBH” )是全球领先的托管银行之一。 BBH 自 1928 年起已经开始在美国提供托管服务。 1963 年, BBH 开始为客户提供全球托管服务,是首批 开展全球托管业务的美国银行之一。目前全球员工 约 5700 人,在全球 1 8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 支机构。 BBH 的惠誉长期评级为 A+ ,短期评级为 F1 。 (二) 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的全球托管业务隶属于本行的投资者服务部。在全球范围内,该部 门由本行合伙人 Sean Pairceir 先生领导。在亚洲,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 Taylor Bodman 先生领 导。 作为一家全球化公司, BBH 拥有服务全球跨境投资的专长,其全球托管网络覆盖近一 百个市场。截至 201 6 年 12 月 3 1 日,托管资产 规模 达到了 4. 2 万亿美元,其中 超过 百分之 六 十 是跨境投资资产。亚洲是 BBH 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我们投身于亚洲市场,迄今已逾 25 年, 亚洲区 服务 的 资产 超 6000 亿美元。 投资者服务部 (Investor Services) 是公司最大的业务,拥有 近 4600 名员工。我们 致力 为客 户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并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全面解决方案,真正做到 “ 以客 户为中心 ” 。 由于坚持长期提供优质稳定的客户服务, BBH 多年来 在行业评比中屡获 殊荣 ,包括 ∶ 1 、 《全球托管人》 2016 年行业领导者大奖 #1 – 共同基金管理托管服务 - 北美 2015 年共同基金行政管理调查 被评为“全球杰出表现者” 2015 年行业领导者大奖 #1 – 共同基金管理客户服务 – 北美 2014 年代理银行调查: #1 – 美国代理银行资产服务 2013 年全球托管银行调查 机构投资者 : 12 项类别中有 9 项位 # 1 , 2 项位列 #2 基金管理者 : 8 项类别中有 2 项位 #1 , 5 项位列 #2 2 、《全球投资人》 2016 全球托管银行调查 #1 – 共同基金 / UCITS - 美洲地区 ( 原始分数 ) #2 - 使用多个托管人的客户 – – 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 ( 加权 ) 2015 年全球托管银行调查 #1 – 使用多个托管人的客户 – 亚太地区 ( 加权 ) #2 – 共同基金管理者 ( 全球和仅美洲地区 ) 2014 年全球托管银行调查 #1 - 资产管理规模超过 30 亿美元的客户 – 全球 #1 - 资产管理规模超过 30 亿美元的客户 – 欧洲、中东和非洲 #1 - 美洲共同基金管理者 3 、《 ETF Express 》 2016 年 ETF Express 大奖:最佳欧洲 ETF 基金管理者 2014 年 ETF Express 大奖:最佳北美 ETF 基金管理者 4 、 《 R&M 调查》 2014 年 Custody.net 全球托管银行调查: #1 美洲 市场 (三) 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 、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 、计算境外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 3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产的资金账 户以及证券账户; 5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 、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 、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总部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层 电话:( 021 ) 38969960 传真:( 021 ) 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 2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522 室 电话:( 010 ) 57635999 传真:( 010 ) 66214061 联系人: 刘雯 ( 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8 号高德置地夏广场 D 座 504 单元 电话:( 020 ) 38082891 传真:( 020 ) 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 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35 号旺座现代城 H 座 2503 电话:( 029 ) 87651812 传真:( 029 ) 87651820 联系人:翟 均 ( 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19 号威斯顿联邦大厦 12 层 1211K - 1212L 电话:( 028 ) 85268583 传真:( 028 ) 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 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59 号财富中心 E 座 2103 室 电话:( 024 ) 22522733 传真:( 024 ) 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 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 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 APP 平台: iPhone 交易客户端、 Android 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 40088 - 50099 传真电话:( 021 ) 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 、代销机构 (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2)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86 ) 10 - 66596688 传真:( 86 ) 10 - 66594568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010 - 63636363 传真: 010 - 63636713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电话:( 0755 ) 82080387 传真号码:( 0755 ) 82080386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 bank.pingan.com (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 - 20835787 传真: 021 - 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7)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 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 4006788887 传真: 0755 - 82080798 网址 : www.jjmmw.com www.zlfund.cn (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 www.1234567. com.cn (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址(未完) ![]() |